1、.社会重建 与 基层设计【编者的话】2012 年 6 月 2 日,春秋书院在上海衡山举行了“社会重建与以法治国”学术研讨会。上海的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历史学界等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改革未来发展的主题,从社会的基层设计和以法治国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为此,本刊选登部分学者的发言内容,以飨读者。许纪霖(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历史学教授):春秋书院是一个民间的学术文化团体,由上海的一些企业家和学者联合发起组织,主要致力于中国文化的建设、探讨中国的社会文化的重要问题。自 2011 年成立以来,已经有多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如同年 8 月份关于“当代中国伦理规范和价值观念
2、” 、10 月份关于“中国崛起的文明根柢”的大型研讨会等等,每月还有专题学术讲座。今天研讨会上半场的主题是:社会重建与基层设计。关于基层设计这个概念,是我最近接受财新网记者采访的时候提出来的。近来,北京的一批法学和政治学学者,都在讨论国家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即围绕着宪政设计的一套制度性框架。“顶层设计”比较多考虑到中央权力的设计与安排。但在整个制度安排上缺了一块,即如何安排地方的制度和社会重建的问题,因此我提出:中国改革也需要“基层设计” 。近年来,温家宝总理多次提出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各界和舆论也一直呼吁要有顶层设计,要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宪政建.设。以宪政为核心的顶层设计是非常必要的
3、,政治制度的改革是解决中国现有问题的关键所在,只有一个好的制度,才能让社会有良性的发展,才能将人性中善的一面释放出来,逐步形成一个自由、平等、人人有尊严的公平社会。但是,我们不能就此陷入“制度决定论”的思维,以为“政治改革,一抓就灵” ,只要政治改革成功了,一切社会和伦理问题都可水到渠成,迎刃而解。政治改革是上层建筑,但任何顶层设计都需要社会基础,有相应的基层设计来配合它。如果说顶层设计的核心是民主、宪政和法治的话,那么同样需要相应的、配套的基层设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改革一直在曲折中发展。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早在 1980 年代就确定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战略思路,改变毛
4、泽东时代由政府包办、控制、管理一切的全能主义。小平同志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给社会松绑,尽量扩大社会的自主性,积极培育市民社会的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在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一直是中国改革的主流思路。但近十年来, “小政府、大社会”讲得比较少了,更多地强调加强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最近,广东重新提出鼓励社会的自主发展,试行社会组织不再有主管单位、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这一改革试验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肯定。广东的试验如果放在中国的改革大局中去思考,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组织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而可能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它意味着重新延续小平同志提出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
5、路,让社会.重新恢复活力,让其自主的发展,而政府只是在现行法律和宏观政策上加以指导,而不是直接加以干预。顶层设计重点在于国家的制度建构,而基层设计着眼于社会的自主性建设。如何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现代政治文明与社会文明建设的大问题,值得认真对待。自秦统一中国之后,在漫长的两千多年中国历史当中,中国虽然实行的是中央一统天下的郡县制,但国家权力的统治只到县一级,县以下的乡镇和村庄,并没有政府的基层机构。不仅乡村,城市也是如此。虽然国家权力不下乡,没有深入基层,在大部分朝代的大部分时间里面,中国社会的底层还是秩序井然,民众能够安居乐业。个中的秘密在于,在传统中国,有一个相对区别于国家的基层社会,
6、这个社会,以宗法家族为基础,由儒家士绅作为地方精英,实行乡村的基层组织和管理。到了明清以后,不仅乡村,而且城市日常生活的管理也由士绅们来领导,被称为“士绅为核心的管理型公共领域” 。基层社会的各项公共事务,从水利、慈善、消防,到祭祀、教育、调解纠纷,都是由宗法家族自己解决,或者由士绅为领袖的地方性“权力的文化网络”自我管理。国家政权的县一级政府,只管理两件大事,一个是收税,另一个是刑事诉讼。古代中国的国家官僚从中央到地方在全国总人口的比例,比较起今天要低得多,但因为有士绅为核心、宗法家族为基础的自主性基础社会的存在,整个国家依然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维系着灿烂的中华古代文明。.中国的乡村
7、自治传统,到了晚清和民国之后被逐渐破坏,日益扩大的国家权力,一步步深入到基层社会,大量的地方精英流失,乡村的公共事务被各种土豪劣绅把持,国家权力借助他们延伸到基层,鱼肉百姓,搞得民不聊生。中共的乡村革命就是在过度国家化的乡村危机背景下爆发的。1949 年之后,建立的是由国家全面控制基层的全能主义社会,使得社会缺乏应有的活力,完全失去了自主性。因此,在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才定下“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战略,让社会从国家的控制下解放出来,恢复现代社会应有的活力。一个现代的社会乃是一个自主性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 ,从梁启超、孙中山开始,各家改革人物都将乡村自治和地方自治作为中国
8、复兴和变法改革的重要环节,认为国家的民主与宪政首先要从基层和地方开始,无论是立宪派还是革命派,在政治改革的顶层设计的同时,都非常重视地方自治的基层设计。他们的基层设计方案除了来自于中国古代的历史传统之外,更重要的是受到美国地方自治成功经验的启发。19 世纪法国有一个著名的思想家托克维尔,写过一本非常有名、流传至今的名著美国的民主 。这是他当年考察美国民主的思考结晶。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带着一个让他百思不得一解的问题:为什么法国 1789 年大革命之后血流成河、旧制度多次复辟?为什么法国无法跳出民主与专制的历史循环,而美国又如何在革命之后成功地建立稳定的民主制度?他在美国周游一圈之后终于发现,.
9、美国民主之所以能够成功,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乃是美国的民主有社会基础,这就是自英国统治期间十三个殖民地的地方自治传统。它使得美国人民具有丰富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民主经验,大批的自愿性社团让社会生气勃勃,形成了自发的生活秩序,另一方面又涌现出一批草根出身的地方自治领袖,美国的开国元勋从华盛顿到杰弗逊、麦迪森,都是多年领导地方自治的德高望重的精英,他们把地方民主的经验带到整个国家制度的实践上,使国家的宪政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托克维尔对此称赞不已,感慨法国因为长期的君主绝对专制制度和官僚统治,使得国家权力过于强大,而社会缺乏像美国那样的地方自治,以至于新建立的人民主权徒有虚名,旧制度的幽魂很容易在新
10、政权的躯壳中借尸还魂。托克维尔的思考给后人这样一个启示:一个国家的民主不仅需要顶层设计,而且还需要基层设计,否则的话,民主制度就像建立在沙滩上的空中楼阁,其基础是不牢固的,流质易变。近代中国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在中国历史上,不是没有过民主的实验,一百年之前的民国肇建之初,多党制、议会内阁制、司法独立等一套现代民主制度都有过良美的设计,还一度实践过,然而不过几年,统统归于失败,袁世凯乘势代之以强人的威权统治。民初民主制度的失败,其中一个原因乃是辛亥革命只是一场城市上层的革命,而当时中国的乡村和基层社会没有太大的变化,缺乏地方自治的基层民主传统,来支撑上层的民主变革。.民主是一个好东西,这是大家
11、公认的。但究竟什么叫民主?民主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按照经典的民主解释,民主就是通过普遍性的投票选举国家与地方的政治领袖,也就是说,民主就是以普选为核心的制度。这种投票式民主虽然不错,但绝非是民主的全部内容。民主不仅关乎国家制度的顶层设计,也与社会自治的基层设计密切相关。假如民主仅仅是选举,仅仅是为选举政治精英,那么民主便只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具,其他非民主的方式同样可以产生政治精英。真正的民主不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而是具有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这个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政治生活领域,让公民具有自治能力,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统治的能力。从这个意义而言,地方的民主、基层的民主有时候比国家的民主对于一般
12、民众来说还更重要。美国的总统选举,除非是非常时期,投票率不高,国家公共事务对于许多人来说隔膜得很,不一定与切身利益相关,因而,往往会产生放弃投票、放弃权利的“公民冷漠症” 。支撑美国民主的核心,反而是地方选举。公民们参与热情最高的是乡镇一级的地方选举。乡镇一级的公共事务,比如地方财政是否要增税、纳税人的钱如何支出、学校和图书馆的建设、道路和绿化的改善等等,都与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相关,一般公民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热情,要远远超过关心国家大事。不久前在广东发生的乌坎事件及其成功的化解经验,也证明了中国的民主政治改革,要自下而上,从基层民主、地方自治开始,逐步让公.民们形成自我管理的习惯,形成地方
13、自治的能力,这将为国家的整体制度转型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充沛的底层动力。民主具有内在价值的另一个方面,乃体现在日常生活领域。美国 20 世纪著名思想家杜威说过,民主不仅是一套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体现在日常生活领域。在现代多元社会里面,人们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信仰和不同的生活方式。这些高度分化的人群,如何“和而不同” ,彼此相处,共同和谐地生活在同一个社群之中?这就需要大家在日常生活领域学会倾听,学会交流和对话,学会与自己利益冲突的人群交易妥协,学会与不同价值、不同信仰的他人和平共处。这就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很难想象,日常生活的民主,可以通过国家的意志、政权的
14、力量或者法律的手段加以推行。制度层面的设计只是为日常生活的民主提供必要的制度平台和法律框架,最重要的是需要有一个自主性的社会,让民主从日常生活中自发生长出来,形成一套来自于生活世界的政治文化。一个民主的国家,只有在公民之中养成了普遍的民主习惯,倾听、容忍、妥协和尊重他人成为公认的美德,民主才不仅有法律的制度性平台,而且也有更深厚的社会文化根源。一个自主性的社会,最重要的是要有各种合法的、活跃的自愿性社团。现代社会是一个个人主义的社会,传统的血缘、地缘社群在市场经济和社会高度流动的冲击下,处于持续性的解体之中,个人离开了传统社群的庇护,被抛到社会上,成为孤零零的、原.子化的个人。然而,人毕竟是群
15、体性的动物,激烈的生存竞争一方面使人们相互分离、相互对立,另一方面又迫使人们寻找同道,重新组织起来,形成各种自愿性的社团。在强大的国家意志面前,个人再强大,总是渺小的,个人的价值和利益无法单独实现,因此,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寻找与自己的利益、信仰和趣味相近的人,组成自愿性团体,以寻求共同的利益。当今中国有些地方黑社会猖獗的重要原因在于:当温和的、合法的民间组织缺席的时候,社会形成了一个秩序的真空,处于原子化的个人需要有安全感,需要去寻找庇护者,于是被迫依附于黑社会寻求保护,黑社会也是有群众基础的。那么,回到原来的全能主义手段,用行政的权力全面管控社会、打击黑社会行不行?从短期来说,这是一个有
16、效的手段,但从长期而言,政府权力的过度扩张,会抑制社会自身的活力,负面效果明显。而且不少地区的黑社会与政府中的腐败官员互相勾结,形成有保护的黑社会势力,反而更加猖獗。社会如同一个生命的有机体,合法的民间社团是健康的细胞,相互之间会形成自我保护的免疫功能系统,假如正常的细胞受到压抑,黑社会这类癌细胞就会迅速繁殖、扩散。因此,只有积极鼓励和发展合法的民间社团,与政府的管理形成良性互动,这样才能从根子上打击黑社会,铲除黑社会的群众基础。即使在某些非常时期出现了短暂的“行政失灵” ,政府权力瘫痪,社会依靠自身的社会组织网络,也会维持自发的秩序,暂时的政治动荡不会诱发全面的社会秩序危机。而如今中国的最.
17、大危险在于,社会稳定全部指望在政府强有力的有效管理上,一旦出现权力失控,社会就会随之大乱。社会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一个正常的“白社会”的情况下,就会有黑社会。其实黑社会也是有群众基础的,也不是完完全全无恶不作的。一方面他们可能杀人放火草菅人命,一方面他们会保护依附于他们的人群,这自然就有一套黑色的规则作为保护伞。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里面,黑社会其实起的就是一个替代性的功能。与其说今天的中国社会都是原子化的个人,不如说是存在着各种各样不被法律和体制正式承认的非正式团体,比如同乡会等这些非黑非白的“灰色组织” 。很难想象一个人在一个社会中能够一无所依地生存,他们或多或少都会依靠各种关系网络,只是这些
18、“灰社会”是没有被法律化和规范化,他们只是按照自身的规则和方式而存在。一方面属于不合法的状态,另一方面相互之间没有联系。一个一个呈现出分子化的存在状态。这样的社会很危险,最易产生动荡。一旦政府管制失灵,社会自身无法形成自组织秩序,后果不堪设想。政府维稳最可怕的敌人不是社会组织,而是乌合之众。乌合之众是最可怕的,因为它是一股不可控的力量。如今有一些官员总是很惧怕社会民间组织,担心他们会形成有组织的对立面,借维权名义挑战政府权威。这需要转变执政的思维。即使是一个民主社会,也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社会冲突。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赵鼎新指出,美国的社会冲突一点也不比.中国少,但它并没有演化成制度性问题。因
19、为美国有一套政府与社会、社会不同群体博弈的规则,并且已经制度化,但中国目前还没有。事实上,当群体事件爆发的时候,政府最大的敌人不是有组织的社团,而是一帮群龙无首的乌合之众。因为在采取必要的镇压措施之前,政府总是希望通过沟通和谈判来解决问题。但面对乌合之众你找不到谈判的对手,即使他们推出临时的谈判代表达成了协议,也很容易被激进的群众所否决。一批没有组织化的群众,谁最激进,调子越高,总是会成为新的群众领袖。因为乌合之众总是希望一次性获得最大的利益,因而很难与之对话和谈判。因为缺乏理性,自身没有组织,群体事件往往会演变为暴力的打砸抢。但有组织的群体就不一样了,他们具有自我约束机制,很少会诉诸于暴力,
20、而且追求的是长期的、稳定的利益,派出的谈判代表具有足够的权威性,政府比较容易与他们达成妥协,达到相互利益的妥协和平衡。一个法治国家,不仅需要理性的政府,而且也需要理性的社会。这个理性的社会,要有发达的民间社团和成熟的草根领袖。在传统中国,儒家精英就是民间的草根领袖,他们在民间具有很高的社会威望,而且与政府形成良性的互动,一方面代替政府管理民间社会,另一方面又代表民间与国家进行理性的政治博弈。传统中国的各代王朝管理成本不高,但效率未必比今天低。到了民国之后,现代的市民社会在不少城市特别是上海有可观的发展,在袁世凯死后到国民政府统一中国,曾经历了十多年的北洋军阀混.战。在政府如走马灯一般轮换的乱世
21、之中,上海这个远东最大的大都会依然秩序井然。维持城市社会秩序的,乃是一批由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为民间领袖的地方自治力量,而支撑地方自治的,正是多元的、发达的民间社团:商会、银行公会、教育会、律师协会、记者协会、会计师协会、工会等等,他们形成了地方“权力的文化网络” 。正是这些地方网络,是培育草根精英的最好土壤。而政治的民主化,不仅需要以宪政为核心的制度,而且也需要这样一批来自底层的精英人物。在中国走向民主化、宪政化的政治改革过程之中,基层设计与顶层设计同样重要。民主不该是一座沙滩之塔,而应是一颗根深叶茂的大树,政治的通天塔所需要的,不是原子化的流沙,而是有机的坚实大地。陈映芳(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
22、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很高兴来春秋书院与大家讨论社会建设的问题。相信在座的各位对中国社会的现状都有所了解和思考。 “社会重建”这个主题会涉及到社会学的一些概念,但事实上,我们现在使用的这些概念和我们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判断有时是有差异的。从学术的角度来说,我们输送的这些有关“社会”的概念背后有些什么问题,我认为是值得反思的,回到“社会重建”的主题,这两年在社会上颇具影响力的应当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团队提出的两个概念,让大家印象深刻,一个是“社会重建” ,另一个就是“转型陷阱”.(孙立平) 。这些概念本身也是一些社会学者用来判断和认识中国社会的重要角度,这背后有一些影响大家认识中国
23、、研究问题的参照理论,但这些理论的本土化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回到最初 80 年代的时候,我们是讲“现代化”的,主要运用的是社会现代化理论。现代化理论分两个层面:第一,它指的是一个社会过程,包括产业化、市场化、对外开放等, “四个现代化”等统统装在一个现代化的过程和目标中。这是一个社会过程,在东亚社会有一个普遍的模仿西方实现现代化的过程。第二,对社会学来说,现代化是美国社会学界倡导的一个理论,被用来解释后发国家的变化的。它解释世界各国有一个普遍的现代化模式,即西方模式,后发国家如拉美、东亚、东南亚都会遵循美国的路径发展。这个理论之后遭到质疑。到了 90 年代初,中国发生了两个变化,一个是在思
24、想界对启蒙的反思,另一个是政治的保守化。知识界在 80 年代曾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 ,90 年代似乎听不到了。与这些变化同时发生的,是学术界普遍认为现代化理论在后发国家中慢慢过时了,代之以“转型理论” 。社会转型理论的运用,最初引人注目的是东欧研究、前苏联研究。因为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路径与西方不一样,80 年代后期开始发生了从社会主义向后社会主义的转变。转型理论到了中国后被添加了许多东西,比如说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传统转到现代、农村转到城市等等装入转型理论当中,这个理论变得时髦起来。有些学者使用转型理论,是因为要强调中国的一个问题,即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张力和冲突。.这些问题与苏东各国民主转型过
25、程中的有些问题有相似,国家-社会关系理论非常有用。在解释集权国家、威权国家向民主国家转变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上,转型理论的范式有一定的有效性。于是乎,现在大家采用时髦的转型理论来定义和解释中国。但问题是中国是从哪儿转到哪儿去?现代化的理论通常是有一个目标的,其背后是有一套价值的。人们相信,除了民族国家独立、工业化、城市化、契约团体的兴起,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变化等等以外,现代化要解决个人间的地位平等问题、要倡导社会公平的目标。社会保障在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得到落实,还有宪政、民主,后发国家的现代化都是有这个目标的,而且相关的价值我们也认同。社会建设也是有目标的,公民社会就是现代化的目标。
26、这样一些现代化的目标,以及相关的价值追求,一方面对整个社会有引导作用,对国家政权也会形成一种目标压力。与此同时,在权力系统和民众之间、在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现代化也意味着某些共享的价值空间。可是到了被本土化的“转型社会”概念中,我们都在说转变,但是究竟转哪儿去?这时候我们会发现,中国近代以来的那个现代化的坎儿又出现了。虽然随着市场化、城市化等进程,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发生变化,血缘团体的功能也在衰退。但是,社会新的有机的联合,包括各种自发自主的功能团体,我们称之为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如何能兴起来(也就是“社会重建”的问题)?另外还有法治问.题、民主宪政等问题,似乎又转回来了,虽然换了名称。中国现
27、在的变化,实质上与前苏联、东欧有不一样的一面,与其他民主转型国家也不一样。政治变革进程不一样,社会发展的逻辑也被扭曲了。于是现在社会学者提出了一个新词:“转型陷阱” 。除了转型理论之外,一些学者还运用另外一个理论来解释今天中国的问题,即发展理论。它是另外一种假设,一般将其运用于后发国家、发展中国家比如拉美、东南亚的发展上,并将之放在一个全球化背景下讨论。它认为,在西方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形成了中心-边缘的关系,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受到了西方的控制,边缘国家出现的许多问题应该归因于西方的全球资本逻辑,以及弱国家或国家失效的问题。这种理论认为边缘国家出现的经济问题或其他问题都与西方尤其是美国
28、全球化的经济模式有关。这些理论本身有其深刻性,但拿这种理论来解释中国的问题,有多少解释力?其实像吉登斯等西方社会学家也不认为应当将中国放在这样一种理论中进行研究,因为中国(以及包括前苏联在内的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在战后并没有被纳入到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一直到现在也不同于其他经济后发国家。比如说金融危机到中国也会遇到阻力,中国经济并未完全受到全球化经济体系的摆布。此外,中国的国家权力体系及执政能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是不同于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的。当然,还是有学者愿意用这样的理论来解释中国,把所有的中国国家归结于全球化背后的美国模式、西方文化或西方现代性的侵蚀等。.我自己最近正试图回过头来对“现代
29、化反思”做再反思。我们现如今讲转型陷阱也好、社会重建也罢,实际上正是因为现代化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由于种种张力及冲突的长期存在,许多知识分子认为在中国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知识分子群体之间以及各个历史阶段之间,主要是一种断裂的关系。但我们回头来看近代中国一百几十年间,在各种不同的阶层、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包括在中国与台湾、香港之间,甚至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在现代化的价值目标上实质上是有共享价值的,而且也是存在延续性的。我们现在对“转型陷阱” 、对中国现状的愤怒和不满,就是因为我们在价值上认同某种东西,然而在现实中又受到了阻碍。比如说,社会现在对法制有强烈的诉求,也意识到各种社会团体要组建起来、争取
30、参与权,或者我们要保障社会公平这说明人们在价值上还是广泛认同于近代以来一代代人追求的、两岸三地甚至世界上大部分民族认同的或已经实现的一些东西,只是实现起来阻力重重。我认为中国目前无论是要建设社会,还是希望国家社会关系能有理性一点、和谐一点的演变,作为价值目标的现代化都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对“普遍的价值认同”之于社会演变所具有的力量,要有相应的认识。要看到,即使是现在,我们的各级党政领导人,对于某些价值都没有正面否定,比如说民主化、社会公平。这就说明这些价值仍在运行,还是“活”的。所以说,虽然说在现实中有某些断裂现象,但我认为其价值体系的连续性还在,中.国跟世界其他地方所谓的普世价值实际上是有共享
31、的。不然,为何大陆民众到台湾会感动?在整个中国也好,在东亚其他国家也好,实际上在现代化价值体系里面存在有共享的延续性。这个东西对现在的中国非常重要,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一点。当然,在讲“现代化”的价值目标时,我们需要将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化”目标与西方思想界正在反思的“现代性”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现代化在世界国家带来了许多的问题,现代性也是需要清理、反思的。但对资本逻辑的抵抗、对权力-资本联盟的抵制,以及对社会、文化、生活、环境的保护等等,都需要有现代宪政的制度保障,有公民权的基本落实。刘 擎(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对于社会重建这个问题的论述,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方式切入。实际上我们
32、一直在谈论社会,比如,许多关于民主的理论、政治转型的理论都强调社会的重要性。1990 年代中国学界有一次关于市民社会的大讨论,最近关于社会重建的论述也越来越突出。那么,社会重建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现在没有了“社会”或者这个社会有严重问题?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在最宽泛的意义上社会总是存在的,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社会的国家。有人说中国“没有社会” ,实际上是我们缺乏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社会,缺乏一种具有自主原则和实践能力的社会。当然有人会说,这种对于“社会”的理解,仍然受制于陈旧的“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中,但陈旧的问题未必.是虚假的问题,社会的自主性问题没有那么容易就被打发掉。缺乏一个自主的社
33、会到底会造成什么问题?想象一下,如果有某种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能够相当有效地应对许多问题(比如提供公共品、维护安全秩序、解决基本的民生保障等等) ,那么就算没有一个自主的社会又怎么样?我想,根本的问题在于,这样的治理模式很难造就成熟的公民品格,因为没有自主的实践空间,民众很难养成“自我治理” (self-government)的能力,这包括积极关注和投入社群生活的能力、自由而理性的商议能力、对言论与行为负责能力以及最重要的在从小尺度的社群实践中养育的道德感、价值观与身份认同。如果缺乏这样一种成熟的公民品格,那么社会的构成与运作方式基本上是一种“保护-从属关系” (patron-client r
34、elationship) ,其运作良好的条件,是前现代的身份等级认同,这与现代的平等个人权利的文化相冲突。如果当“个人权利”的观念成为民众普遍的意识,这种保护-从属模式就很难运作,或者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维系。国家成为被各种权利要求的对象,将不堪负重。国家是唯一自主的行动者,虽然可能拥有所有的荣耀,但同时也成为所有问题的唯一责任者。这如同一个大的家长制,家长是唯一责任人,而家庭成员都是不成熟的“孩子” ,他们获得保护,但代价是服从。而家长拥有命令的权力,但要为所有问题负责。在这里,我并不在主张一种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模式,而是.说,在个人与国家之间,需要有许多中间层面的社会,需要一些小尺度的
35、触手可及的公共生活领域来发展出积极的自主的公民品格。如果没有这些中间层次的社会领域,每个人都是松散的个体,只有到国家那里才凝聚起来,会出现很大的问题。没有一个个小的共同体、小的社群存在,这种状态的危险在哪里?就在于每个人实际上都几乎是原子化的个体,只不过被一个国家强大的黏合剂粘合在一起。每个人事实上都是个人,他没有真正共同体的感觉,没有真正的社群的认同和归属感。一旦国家的黏合剂失效,每个人很容易变成极端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因为个人不受社群归属感的约束和引导。而新中国建立之后,社会被国家吞噬和吸纳,各种社群被国家化,几乎所有中间层被瓦解,每个人都直接和国家发生关系,高于个人的就是国家。当国家主义
36、的意识形态失效的时候,就会导致道德秩序的紊乱。而在这样一种文化基础上,即便有了一个形式化的民主制度,也非常危险的。托克维尔曾说,民主是现代不可抗拒的潮流,但民主也有可能是一场噩梦。健康的民主生活是需要条件的。健康的公民是与自身周遭的日常世界紧密关联的,人只有从“小社群”开始,才能习得公民的民主自治精神和品格,包括平等尊重、理性讨论、宽容精神、现实感以及责任观念,这就是托克维尔说的“小镇自治”养成的公民精神。如果个人周遭的层层社群都被掏空,公民直接将认同投向国家,那将是危险。因为在国家这个缺乏有机联.系的巨大共同体中,个人仍然是一个个孤立的原子,具有高度的匿名性,行为也会导向“匿名人格”的特征不
37、宽容异己,缺乏平等尊重,非理性的欲望,逃避负责所有这些都是“暴民”的特征。健康的社会,应该是原子组成分子,分子组成细胞,细部构成局部,局部形成整体。但如果整个社会被官僚机器“国家化” ,社会的复杂肌理全部“短路” ,那么无数孤立的原子直接合成的整体将是“乌合之众” 。这就是为什么近年来的集体行动,无论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都具有明显的暴力和狂欢的倾向。新中国六十多年的实践,并没有发展出生机勃勃的中间层面的社会。那么我们如何培养一种强劲的公民道德与公民责任意识?我们听到不少关于“价值重建的呼吁” ,但这一切从何开始?我们知道,文化价值和道德观念最容易呼吁,也最容易空洞。关于制度与文化的关系,托克维
38、尔阐发了非常具有洞见的看法。他曾区分了“自由的技艺” (the art of liberty)与 “自由的习性”(the habits of liberty)这两个概念。我们说的自由民主制度类似于他所谓的“自由的技艺”法律、制度、政策等等,而我们说的文化价值接近他所谓的“自由的习性”宗教信仰、风俗民情等等。托克维尔认为, “自由的习性”比“自由的技艺”更有力、更基本也更可靠。这个教诲我们印象至深。但托克维尔的教诲还有另一面,就是强调,如果一个民族缺乏“自由的习性” ,就不得不依赖“自由的技艺”来塑造这种习性,在“自由的习性”比较薄弱或缺乏的情况下(他以为当时的法国就是状况) ,就需要.以“自由
39、的技艺”来培养“自由的习性” 。他说这需要漫长而困难的努力。虽然用技艺来塑造习性需要巨大的耐心。但除此之外似乎别无选择,否则我们就陷入制度与文化互相牵制的死结。由此看来,中国的社会重建,着眼与公民精神的培育,仍然需要制度上的创新发展,推动在制度层面上出现一种设计,这种设计不仅允许(allow) ,而且能够使(enable)自主而规范的社会实践成为可能的。事实上,这比全面整体的政治改革更容易些。我们可以从“乌坎事件”这样的时间开始,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始,让社会的实践、社会的组织成为比较健全的自主共同体,我认为这是社会重建的当务之急。徐家良(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第三部门研究中
40、心执行主任):我很荣幸受到许纪霖教授的邀请来参加此次会议。今天我想谈论以下六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对社会重建的理解。 “社会重建”不能仅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其实“社会重建”的背后有着很深的含义。如果把旧房毁后重建,那么这样的重建属于物质性的层面。如果人在犯罪后通过坐牢的方式再社会化希望他可以重建,重新回到当时没有犯罪的样子,那么这样的重建就不能如字面理解那么简单,并且也是不可能的。如果以“人不可能两次踏入相同的河流”这样的哲学理解的话,那么“社会重建”容易让人产生异议。所以,我认为如果采用社会学所说的“嵌入”或者是生物学所说的“嫁接”的话,可能会比“社会重建”更贴切。以上是我对含义的理.解。第二
41、个问题是目前社会重建存在怎样的问题。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因为什么都存在问题。依我来看,最大的问题是行为规范的问题。行为规范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牵扯出很多,根源在于体制出了毛病。第三个问题是讨论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怎样的变化。改革开放后,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我们把人当作单位制的个人,就是说国家、单位和个人。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开始由单位的社会变成社会的社会。我发现在单位体制变革中,单位制并没有瓦解。虽然有一部分瓦解,但是单位制仍然继续存活。换而言之,也就是说在另外的地方长出了新的东西,即新的组织。国家、单位和个人依然存在,只是比原来小些。现在的组织体系与原来的单位体系又有怎样的区
42、别?以前个人是依附于单位的,不过现在的组织体系让人慢慢地拥有了自主与能动。这是对我们社会重建产生重大影响的结构性因素。第四个问题是谈论社会重建需要怎样的工程。对西方而言,社会的产生就是为了独立于国家,而中国现在要独立出来极为不易。虽然不能独立,但是也要发挥它的作用。以前国家的体系、市场的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是独立的,但是现在国家的体系、市场的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形成了三个圈,这三个圈可以形象地说明问题。圈可以变换大小,以前计划经济时候社会是放在国家里面的,社会很小。后来社会慢慢地长出来了,有了和国家和市场重合的.部分,那么现在的三圈之间是怎样的关系?这是一种三圈互动的关系。沿海东部地区社会自主能力
43、比较强,西部地区自主能力相对弱些,这个圈子间大小可以伸缩。其实这样可以解释一个问题,这比现在我们用“群”的概念会好一些, “群”的重点是一种集聚,而“圈”则是一种互动。也许它只长出一点新东西,但是却有极大的影响,只是有些是直接的产生影响,有些是间接的产生影响。比如乌坎事件,我觉得它产生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县、地级市政府最初把村民选出来的村民组织认定为非法,之后省政府又把非法的组织定位为合法,因为体现民意的组织是合法的。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政府对非法合法的理解重新做了解释。第五个问题是讨论社会重建需要解决怎样的问题。通过这么多年的运动,人们的行为异化、价值缺失,大多只剩下工具性。人们对物
44、质的需求很高,但是缺少这样一种理念,即我到底要为社会做什么,应该如何为人们提供一种关爱、一种信任,使人活得很舒服,如何来改变这个世界,重树人生价值和理念。我觉得这是社会重建最根本性的东西。我们现在就是要找回这种感觉。第六个问题是讨论社会重建需要我们做什么?法律、政治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基层设计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如果按照刚才三圈互动想法的话,实际上这是不能独立的,肯定是互相影响。如果想要根本解决的话,那么就需要一个最高层次层面制度的支持。如季卫东老师一样,我也认为宪政体制需要重建。1949 年的时候没有很好地进行宪政体制的讨论,因此现在要重新回归对宪政体.制的讨论。如果没有宪政体制的一些因素,很多
45、问题难以得到根本的解决,包括我们的权力结构关系,如果权力结构关系不解决,我们没有办法解决人们的工具性体制。现在的体制使得价值成为依附性的,因此需要宪政体制的重构。这是最关键的一点,第二点是信仰体制的重构。信仰需要多元,这和人需求的多元是相通的。有些人需要按照党的意志,但是有些人并不需要,我们其实应该对这类人群宽容些,只要他们不触犯公共利益,信仰应该是自由的,不应该受到管制,一旦他们触犯公共利益,那么就应该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一点也十分重要,这涉及社会重建中宗教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我们应该承认人的自然性。第三点是教育问题,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我们一直接受的就是工具性的教育。考好大学的原因,大部分人认
46、为是因为可以找好的工作,这样能够赚钱买房子,可以成家立业。但是之后又是为了什么?这其实是我们教育体制缺失的,即人格的培养。这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是组织的问题。一个一个原子化的个体就像一盘散沙,没有什么作用。集聚的作用、圈的作用是发挥不出来的。人们是需要组织的,两个人以上的组织向社会发出的声音,有些声音社会可能会吸纳,有些声音可能不会被社会吸纳。但是这没有关系,按照社会的规范来做即可,依我看来这会对我们原来的体制产生很大的冲击。目前为什么政府很怕组织,就是因为政府大多看到的是负面性的东西,其实什么东西都有负面性,如果把负面性的东西放大,好的作用自然就看不出来。这样一来就把有价值的东.
47、西看成没有价值的东西,自己也就错位了。实际上,无论什么组织,政府应该要去正视它们,而不是压抑它们。政治学者对“治理”感兴趣是有原因的,最初人们对“民主”很感兴趣,但是发现“民主”在乡镇村里走不通,所以整个学界对村镇民主选举很悲观,没有办法只能转换视角,进入可操作性领域,所以就用“治理”概念,想通过对某件事情的处理当中发挥它的作用,其实不论是用“民主”概念,还是用“治理”概念,都隐含着对民主的渴望和对自由的追求,两者并不矛盾,只是角度和方法有所不同而已。这是我的解释。关于广东对于社会团体的直接登记这个事情我做一些解释,第一,它把业务主管单位转为业务指导单位,这其实是政府部门之间自由裁量权的转移,
48、原来业务主管单位是具有自由裁量权的,现在由业务主管单位转到了民政登记管理部门。第二,在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过程中,也要听取业务指导单位的意见。如果业务指导单位同意的话,社会团体登记没有问题,但是头疼的是如果业务指导单位不同意的话,那又该如何?由此可见直接登记这一块还处在试行阶段。我觉得它的意义在于重新提出了对政府职能调整的问题,此点意义极大,它使得政府的整个权力由以前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重新进入了制度设计里面。为什么社会组织发育不全,没有办法发挥其作用?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强,另一方面是因为政治控制过严,所以应该做一本政府权力转移的目录,有一部分政府的权力转让给社会组织行驶,.把原
49、来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来做,我觉得此点意义极大。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刚才几位教授的讲演对我都很有启发。首先我把几位学者的发言做了简要的整理,发现一些贯穿其中的问题很有意思。陈映芳教授根据孙立平教授的一个概念提出了“转型陷阱”的假说,认为在中国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个怪圈,好像总也走不出去,只有循环,没有进展。在这个意义上,陈映芳教授发言的宗旨就是如何打破这个怪圈。打破这个怪圈当然是需要一种力量,需要有明确的目的,从而引导前进的方向。虽然陈映芳教授没有明说需要一个有目的的组织之类的诉求,但显然这属于题中应有之意,是需要考虑的。刘擎教授提出的则是另外一个路径,不是目的组织而是社区自治,更强调的是人们分别自由、自主的一种状况,类似自生秩序的概念。我也非常同意刘教授提出的原子化的个人是不能完全实现民主的命题。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从来就没有原子化的个人存在。个人其实永远不能从他者、从他所处的关系网中分析出来,这就是中国特有的困境。依我看,刘擎教授考虑的社区自治是非常重要的,感觉它很有可能导致这么一种状况,即每一个部分各自形成一种机制,而它们本身具有不同的框架。各个社区可能有完全不同性质的主张、秩序、价值判断,因此刘擎教授所考虑的中国转型以后的社会形态,很可能就是框架之中有框架,有很多复杂的框架交织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