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摘要本人认为文明的城管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城管的乱象及其危害性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险境,因此必须从理论高度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在分析乱象的成因后,通过一系列法律治理,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执法保障与监督,只有这样城管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关键词: 城管执法,暴力执法,危害,成因,法律治理.目 录前言1一、城管执法的乱象及其危害性1(一)城管执法乱象1(二)城管执法乱象的危害性1二、城管执法乱象的成因分析2(一)城管执法理念落后2(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2(三)执法环境不良3(四)城管模式落后3(五)执
2、法方法陈旧4(六)执法行为不规范4(七)保障、监督机制不健全4三、城管执法乱象的法律治理5(一)转变城管执法理念5(二)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6(三)努力营造良好环境6(四)推进城管模式改革6(五)创新城管执法模式7(六)规范城管执法行为7(七)加强城管执法保障和监督8四、结束语8参考文献 9.论城管执法的乱象及其法律治理前 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管理中的暴力执法事件呈现上升趋势,如何营造整洁的城市环境,如何打造顺畅的通行环境等等,时刻在考验着城管执法的地位和作用,由于暴力执法的日益冲突,城管的乱象及其危害性给城市管理带来险境,鉴此本人认为有必要对城管执法的乱象及其治理进行深
3、入探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管执法难的现状。一、城管执法的乱象及其危害性(一) 城管执法的乱象行政执法渐变暴力冲突,城管执法变粗暴执法。作为一名城管队员,最能体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艰辛和存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城管执法乱象是法律的现状、公民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文化素质共同作用产生的,是依法行政的现状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表现。随着城市化过程中大量低收入群体流入,就业问题难以解决,有的依靠摆摊为生,单纯的劝说、制止和驱赶只是做表面文章,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矛盾反而越积越多,最终爆发冲突。更多的暴力抗法事件使城管执法者的人身安全处于相当危险的境地,十分有必要对城管人员人身安全加以保护。对于不法
4、分子不服从管理甚至暴力抗拒执法、暴力抗拒管理、暴力抗拒监督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者应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只有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健全体制机制,科学决策,合理规划,就能找到化解矛盾、兼顾双方利益的良策,城管与商贩可以和谐相处。由于“权责不对等”也易引发冲突。城管“借法执法”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城管执法权一般包括市容、卫生、园林绿化、城市规划和公共设施等范畴,但到现还没有全国性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只能以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条例为依据。由此形成的“借法执法”,往往对同一违法事实会有多个适应的法律条款,这些法律法规的时间、级别、类型不同,某些条款之间还存在一定的
5、冲突,使执法的统一性、准确性不足。尤其是不同类型的处罚标准“差异很大”,执法相对人容易产生异议。面对责任重、能力弱的执法现状,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又不高,而且大量不具备执法权的协管员参与一线执法,而且缺乏规范执法的良好传统和制度约束,这都将导致城管执法乱象的产生。(二)城管执法乱象的危害性由于暴力冲突具有较大的负面效应。暴制暴,暴力抗法越演越烈,流血冲突不断。一个下岗工人、一个农民,当他最起码的生存都不能保证,那种“不让我活,你也别想活”的后果就很难避免。由于法律权威受到挑战,执法.的乱象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城管本是法规的捍卫者,是国家和城市的执法者。尽然在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上还不尽如人意,但
6、绝大多数城管是尽心尽责的。公众若是对城管心存偏见,但凡看到城管执行公务时,就对城管说三道四,出言不逊,那么损害的就不仅是城管的权威,而是法律的权威。老百姓和执法机关不是敌对关系,他们都是这个社会的一分子。即使老百姓的行为跟政府法规有所抵触,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在“以人为本”、“依法执政”的今天,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这些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干群关系,影响了政府和百姓之间鱼水关系,玷污了执法部门的形象,贬低的政府部门的威信。其次是由于执法成本越来越高,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动用财政资金给城管配备了俨如防暴警察的保护装备,如上海浦东部分城管队员开始装备钢铁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和反光背心,三年内
7、所有城管队员将人手一套。据了解,此“四宝”费用不菲,装备一个大队需要 50 万元。上海、北京等地的城管甚至还在监视“无证摊贩”时装上了监控设备。暴力执法遭遇的纠纷官司也额外地增加了行政成本,而所有的公共管理费用都是取之于纳税人,如此看来,最终受拖累的还是百姓。再次加重矛盾,阻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暴力执法会让社会结构的非正义得到加剧,暴力抗法必然会更多地出现。而它又进一步使暴力执法更加疯狂,并激发或加剧整个社会的形形色色的暴力,恶化已脆弱的政治一社会生态,影响到公民对自身安定生活的合理预期,最终成为建设法治政府和实现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障碍。暴力执法、野蛮执法、无理执法、滥用联合执法权力等等,都是
8、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不和谐之音,个别行政执法部门的暴力执法、违法执法、无理执法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新闻媒体频频曝光,老百姓怨声载道。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二、城管执法乱象的成因分析(一)城管执法理念落后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 ,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
9、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削弱,甚至于被“剥夺” ,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随着科学发展观深入民心,群众法律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传统模式下的城管执法部门更是处在了民众怨声载道的风口浪尖之上。 11赵 荣 福 : 试 论 城 管 执 法 工 作 的 基 本 原 理 , 城 市 管 理 , 2005 年 第 四 期 , 第 24 页 。.(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 1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
10、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城管执法部门重使用轻教育的管理理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直接导致了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者有之;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者有之;执法用语不当、执法行为不文明者有之;了解事情不深入,简单执法者有之;执法明显不公却无正当理由者有之这些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影响了执法管理的效果。 (三)执法环境不良城管工作的性质及现象、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地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
11、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纠缠、拒 绝 、 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其次,“城管”的名声不好,这一现象在全国都较普遍。当输入“城管打人”四个字时,仅用去零点几秒的时间就在网上搜出相关新闻数十万条。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 帮 围 观 群 众 , 出 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
12、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四)城管模式落后城市管理体制落后,权力过于集中,造成权力上浮,管理运行机制不到位、不通畅。城市管理的人、财、物和责、权、利都集中在城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中,而这些部门又多浮在上面,管理严重不到位。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未能真正起到城市管理的“主体”作用,责权利不到位,导致城市管理出现许多“真空”地带,缺乏高效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其次城市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片面注重前置审批,轻视后续服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管理机构臃肿,缺乏权威的统一协调机构。一些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将城市管
13、理看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认为城市管理仅仅是规划国土、园林绿化、市政环卫、城管监察等职能部门的事情,与本部门工作无关制,损害了政府信用和威信,丧失了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权威性。再次“依法治市”建设相对滞后,城市管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1黄 祝 山 : 城 管 执 法 的 严 格 公 正 与 文 明 , 城 市 管 理 2009 年 第 四 期 , 第 18 页 。.究的现象较为严重,妨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执法方法陈旧城管执法方法陈旧,说明城管理念有问题。由于在执法中随意自由裁量大,在执法过程中,由于人力有限的城管在面对辖区千千万万的摊贩时就只能采取罚款、扣押等简单执法
14、方式,容易激发矛盾。其次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在我所从事的城管工作中,由于城管部门获得很多门类的执法权,依据的却是原部门的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各个地方只能凭自己的意识,造成执法方法陈旧。还有没有上级专业研究城管队伍的相关部门,城管职能、机构设置、执法程序都没有经过法律的确认,很多职能规定不是法定,而是由人定,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正是由于法律缺乏造成的。最后就是没有城管执法统一的标准。到现在全国各地城管制服都不统一,各管各的,城管执法内容也不一,以上的这些都说明执法方法陈旧。(六)执法行为不规范1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
15、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由于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还有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造成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其次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
16、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这都导致执法行为的不规范。(七)保障、监督机制不健全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 。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从旅游管理到城
17、乡规划,几乎无所不包。此外,有些地方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1黄祝山:城管执法的严格公正与文明 , 城市管理2009 年第四期,第 18 页。.1以 2013 年 7 月份人民网发表的城管的“拳头执法”打不出文明城市为例,湖南临武城管与瓜农打斗导致瓜农死亡,哈尔滨市道外区城管不但打伤瓜农,还拉扯阻拦前来采访的新闻记者。虽然只是极为少数的特例,但足以令城管的整体形象蒙羞。一时出事,长期蒙羞;一地出事,全国蒙羞。许多人建议取消城管,可这忽略了城管贡献,无异于矫枉过正。过去没有城管,工商、卫生
18、、质检、农业等部门“九龙治水”,执法权分散又混乱,有利的人人抢,导致一事多罚,没利的无人问,部门间相互推诿;现在城管统一行使综合执法权,提高了管理效率,保障了城市的整洁有序。何况,城管工作本身也很辛劳。城管不可缺失,但这决不是粗暴执法免责免罚的理由。城管的污名,表面看是少数素质低下的人员造成的,实际上却是制度漏洞的产物、权大难管的体现。有权力就要有制约,有授权就要有限权,政府有责任将这些权力设计好、管理好、约束好。几起城管打人事件,当地政府的表现都无法令人满意,甚至有的还为犯法的公职人员护短,如此执迷不悟,政府也会掉入信任危机的陷阱。最好的方式莫过于闻过即改,把城管职权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里,
19、确保城管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这也是让公众知法守法的最好参照。城管和小贩之间,并不是水火关系。许多城市倡导文明执法、感动执法,已是良好开端,还应继续完善城市管理立法、明确执法权限、严肃部门纪律。权力就是责任,服务人民的责任,依法行政的责任。 三、城管执法乱象的法律治理(一)转变城管执法理念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传统的观念驱使,使得城管执法者一开始就将被执法者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把自己的思维和行为定位在“如何惩治”上,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视那些摆摊的小贩们只是管理的对象,这种暴力执法行为不仅解决不了弱势群体生存之艰和权力部门执法之难的困境,长久下去恐
20、怕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对抗和冲突。因此,应该将粗暴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尤其要牢固树立三种理念。一要牢固树立环境需求与生存需求相统一的理念。城管工作的实质是通过实施科学高效的管理,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需求。当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的初级阶段,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两极化趋势比较明显,先进生产力与落后生产方1李斌:人民网评城管的“拳头执法”打不出文明城市 ,http:/tom.opinion. n/2013/ 0722/c1003-22282421.html,2013-10-18 访问。.式并存,少量高薪高技术人才与大量的下岗职工、外来无业人员同处,大批的高楼大厦、豪华设施与少量的窝棚
21、区、贫民区同在,城管工作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取缔力度,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又要兼顾大多数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允许他们通过规范的摆摊设点,自谋生路。这是为什么要以人为本的根源所在,也是文明执法的依据。二要牢固树立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相协调的理念。许多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虽然给少数人带来眼前利益,但影响了城市的景观和交通,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实质上损害了公众利益。当少数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矛盾时,作为政府执法部门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公众利益,这是我们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违章的依据。三要牢固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理念。执法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如何既体现以人为本,又达到预期的
22、执法效果,在理念上要处理好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辩证统一,前者是形式、手段和过程,后者是结果和目的,两者对立统一,相铺相成。城管执法只有真正做到了人性化,才能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赞誉,避免执法过程中的暴力冲突。(二)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城管执法要适应新形势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参照工作人员录用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人员,特别是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让公民参与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23、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第三,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党史政策的学习,夯实政治基础;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执法能力;系统地学习城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学会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下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通过学习培训、实践、再学习再培训、再实践,建立一只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为人民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执法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和宣传工作能力。惟有如此,城管宣传才不会成为无本之木,城管队伍的形象才能不断提升,城管事业才能扎实推进、科学发展。(三)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的执法
24、环境是执法保障的基本面。在城管执法活动中,要做到让相关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城管工作,就应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城管执法需要宣传,通过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在城管工作中的造势、教化、引导、汇报、沟通作用,为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城管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情况。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像创建文明城市那样,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城管执法工作的职责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及时披露城管执法重大案件的处理过程,披露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分子的处理结果等;三是要特别加大城管执法力度的宣传,使广大群众
25、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提高对城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城管参与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不断优化城管执法环境。(四)推进城管模式改革1要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通过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并采取合理科学的办法去推进。一、是在进行网络划分时,网络的密度不宜太大。如果网格密度太大、数量太多、范围太小的话,每个网格单位内配置的城管执法力量会非常有限,根据实际配置情况、人员的多少来划分网格范围是比较现实的。二、是必须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网格化后,原本集中的装备资源将趋于分散,因此增加执法装备和人员的投入,才能更好地做好网格内的城市事件的处置。三、是要加强协调。一些网格内有突发城市事件的,相关的协调部门要加
26、强协调,各网格内的执法力量在必要时要加强相互间的协作,共同应对。以普陀区城管局为例,通过数字城管运行工作,以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通过建立责任到位、处置及时、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城市管理向好的方面发展。(五)创新城管执法模式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城管执法必须认真恪守的原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及经济发展形式的多样化,以往单一、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已经滞后,要缓解新形势下执法者与相对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需要与时俱进,推行执法新举措,实现“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成功蜕变,提高服务质量。1、柔性执法:城管执法要以人文关怀、教育先行、处罚为辅、刚柔并济为主线,发现违
27、法、违规、违章行为时,要细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说明教育,对相对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温情感化相对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应以口头警告、劝阻为先,严重违反或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保证执法工作入情入理,让相对人心服口服,让社会公众交口称赞。2、阳光执法:要做到执法内容的公开、执法依据的公开、执法程序的公开、服务承诺的公开等,接受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力争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获理解,以公开求支持。(六)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一是规范城管执法具体行为。城管执法人员是粗暴执法行为的发起者,也是文明执法的执行人,规范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是化解粗暴执法的
28、主要1王 雁 红 : 服 务 型 政 府 与 城 管 行 政 执 法 改 革 , 科 学 决 策 2006 年 第 四 期 , 第 15 页 。2王 雁 红 : 服 务 型 政 府 与 城 管 行 政 执 法 改 革 , 科 学 决 策 2006 年 第 四 期 , 第 20 页 。.手段。由于我国各地城市化发展的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城管部门应深入分析执法现状,切实制订行之有效的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制度,如“城管执法六不准” 、 “城管工作十要、十不要”等,指导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执法管理权,塑造城管良好形象。二是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
29、,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实现效率与公平。行政程序是人治行政与法治行政的分水岭,而当今社会形态表明,行政权从实体控制到程序控制是行政法治的必然趋势,所以城管行政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也要严格遵守程序法
30、,将城管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城管主体资格法定化,城管权利明确化以及城管执法程序合法化。以此来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效率,兼顾社会公平,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有所保障,实现效率和公平,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众有所保障,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将城管执法水平推上新台阶。(七)加强城管执法保障与监督一要加强自我监督,即城管执法部门实行内部监督。城管执法部门自身要加强对队员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部门内部的自我监督机制,正确实施对执法人员的评价,赏罚分明,逐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塑造城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二要强化外部约束。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
31、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原因,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执法相对人的更大认同。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任意罚款、滥用职权等现象。另外,通过社会舆论、媒体曝光、上级监督、公众投诉等途径,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使城管执法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真正做到“阳光执法” ,使城管执法更加公开、透明,从而进一步避免因怀疑和猜忌导致的执法冲突。城管执法部门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要自觉地接受外部的监督和约束,并通过外部的正确监督,及时自查自纠,逐步实施自我完善,不断提高依法
32、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平安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城管执法的乱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城管执法人员本身的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创新模式的改革等一系列的法律治理,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来加强城管执法的保障与监督,只有这样城管执法将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支持和信任,也将在未来的城市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四、结束语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城管执法的乱象必须分析其原因、其危害性,才能对其进行法律治理,上述这篇论城管执法的乱象及其法律治理,只是从我自己的日常工作经验及其在勤览各类有关城管方面的理论书籍和文章,点出了我国城管执法的乱象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我相信,随着
33、执法理念的转变,人员素质的提高,创新模式的改变等一系列法律治理,城管执法必将有美好的明天。参考文献1、赵荣福:试论城管执法工作的基本原理 , 城市管理 ,2005 年第四期;2、封挥:粗暴执法行为的诱因和对策 , 城市管理 ,2009 年第二期; 3、黄祝山:城管执法的严格公正与文明 , 城市管理2009 年第四期; 4、王雁红:服务型政府与城管行政执法改革 , 科学决策2006 年第四期;5、杨建顺:论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的作用 , 法学家2006 年第二期;6、周兴福:关于城管执法形象地思考 , 中国建设信息 ,2009 第八期;7、邱晓研:创新争优,做现代、幸福、和谐的城管人 ,201
34、3 年第四期;8、唐家利:城管与小贩的冲突何时休? , 城市管理2003 年第 7 期;9、王大云:把思想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是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关键 , 城建监察2013 年第九期;10、魏明日: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解决出路何在 , 城建监察2013 年第九期。11、胡宁:“暂扣”为何易引发城管执法冲突 , 城市管理2013 年第十期;12、邓海迪:扬子晚报惟愿天下小贩与城管都安好 ,载http:/opinion.people. com. cn/n/2013/0926/c1003-23043279.html,2013-10-18 访问;13、周建宁:建设“诚信城管”提升执法效率和执法形象 , 城市管理2013 年第八期;14、李斌:人民网评城管的“拳头执法”打不出文明城市 ,载 http:/ tom. opinion. 访问;15:李丹丹:南宁日报“透视”城市管理乱象 解读城市顽疾治理良方 ,载.http:/ 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