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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doc

上传人:dcs1276 文档编号:6416280 上传时间:2019-04-12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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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012 届 ) 题 目: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 以金华市为例 学 院: 法政学院 专 业: 社会工作 学生姓名: 赵 英 学号: 08080226 指导教师: 李伟梁 职称: 副教授 合作导师: 职称: 完成时间: 2012 年 3 月 18 日 成 绩: 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以金华市为例法政学院 社会工作专业 赵英 (08080226)指导老师:李伟梁(副教授)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变革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趋成熟,社区矫正效果的评估也越来越显得重要。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不仅对青少年犯是否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做出科学的评估外,还对提高工作者的工作效率

2、有巨大的借鉴意义。本文以金华市社区矫正为例,从目前的评估标准,矫正对象与工作者对目前评估标准的评价等方面来探讨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的现实与困境。调查发现,目前的社区矫正效果评估还存在受监狱的评估模式的影响比较大;本身评估体系不科学;缺乏进行专业评估的矫正社会工作者等诸多问题,由此,笔者通过分析指出可以通过完善评估体系,注入社工理念;提高工作者素质;整合社会资源等手段使得社区矫正效果评估走出困境。关键词: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矫正效果评估;困境;对策Teenagers community corrections effect evaluation: In the Case of Jin Hua

3、ZHAO Ying Director: LI Wei liang(College of Law and Political Science,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rapid change in the matur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the effect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evaluation also appear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4、. Teenagers make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not only for young people to be able smoothly into society is committed to make a scientific evaluation outside, but also to improve the working efficiency of the workers has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within 24 hours of community correcti

5、on, for example, from the current evaluation standard, correction of the object and the workers of the evaluation of the evaluation standards to discuss young people make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of reality and trouble. Survey found there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by p

6、rison there of a great impact evaluation pattern; No scientific evaluation system itself;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 evaluation for the correction social workers, and many other problems, therefore,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can through the perfect evaluation system, into social work idea; Improve th

7、e quality of workers; Integrate social resources means that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out of trouble.Key Words: Teenagers community correction; Effect evaluation; Dilemma; Countermeasures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变革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趋成熟,当前青少年犯的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与以往相比也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重视。当前,我国对社区矫正的评估主要集中在对矫正对象的风险性评估上,对矫正效果的评估还

8、缺乏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但是,矫正效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犯的再社会化和是否能顺利回归社会,因此建立对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又显得十分迫切。本文以金华市社区矫正为例,对该地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方法和实际取得的成绩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当前的现状,发现影响矫正效果的原因,进而探讨从哪些方面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尝试提出对策,以完善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保证矫正效果的取得和促进青少年犯的再社会化和健康成长。二、概念界定和研究方法(一) 、青少年犯概念界定在对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进行研究之前,首先需要对相关的几个概念进行明确。我国法律规定,18 周岁以上 25 周岁以下的人通称为青年中

9、国青少年犯锥年崔 ,1987 年卷,春秋出版社 1998 年 8 月版,第 41 页。 ,因此,青少年一般指年龄介于 14 周岁与 25 周岁之间的人。也就是说,青少年包括一部分的成年人和一部分的未成年人。而“犯罪青少年”的年龄界定为已满 14 周岁、未满25 周岁的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处于青春期,在心智上和人格上的可塑性都很强。因此,本文中的青少年犯是指已满 14 周岁,未满 25 周岁的青少年犯罪人。(二) 、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定义社区矫正最早起源于 19 世纪英美法系国家,当时的社区矫正还只是“社区治疗” ,意即将罪犯看作是人格、精神有病的人,将罪犯置于社区,让其像病人一样得到

10、一个全身心的治疗过程。至于社区矫正的概念,由于 2002 年,社区矫正才在我国开始使用,因此,学者对此持不同的看法。国外对此概念亦有不同的理解。从国际上的观点来看:英国的学者麦卡锡(Belinda Rogers Mccarthy1991)认为,社区矫正是指“对罪犯实行的不同类型的非机构型的矫正计划。 ”台湾学者李增禄认为“社区矫正也称为社区处遇。是相对于机构内矫正而言的,将犯罪者不纳入监狱等拘禁场所,而让其准予在自由社会中生活接受专业工作人员的辅导与训练,直至其完全适应社会规范为止 ”毋李增禄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强调社区矫正的功能之一;对犯罪者的再社会化美国学者福克斯(Fox)则认为“社区矫正是指

11、发生在社区,运用社区资源并具有补充、协助和支持传统犯罪矫正功能的各种措掩。 ”福克斯主要强调社区矫正对传统矫正方式的补充功能。我国,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回适用对象主要包括 5 种犯罪,即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时予以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概念,有学者定义为:将符合法定条件的青少年犯置于社区,由国家司法机关在相关社

12、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巍巍)笔者认同上述定义,并且还认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与社会工作的统一,在实行的过程中,既要体现刑法的威慑力,约束力,还要体现社会工作助人自助,挖掘其潜力,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的理念。因此,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区矫正是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去做,不仅仅是监督和管理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更重要的是矫正服务过程。 (许芸)(三) 、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的定义有学者指出,社区矫正效果评估是指根据社区矫正需要评估,对矫正对象采取的管理、矫正措施产生的实际效果所作的

13、评价。矫正效果其实就是矫正能力满足矫正需要的结果。矫正效果评估既涉及对具体矫正措施有效性的评价, 又涉及矫正对象改善状况的评估, 还涉及对矫正机构及矫正工作人员工作成效的评价。既可以是阶段性的效果评估,也可以是对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总的矫正效果的评估。 1狄小华.社区矫正评估研究J政法学刊,2007, (6).笔者认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主要从具体措施有效性和矫正对象改善状况这两方面出发,主要从矫正对象的个人层面、环境层面、矫正对象个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层面等方面(伪娘)来评价实际效果。当前,社区矫正效果评估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在国内主要进行的是风险评估,对专门性的效果评估还未深入研究

14、,但是随着社区矫正体制的发展,这方面的空白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发展需求,因此,建立科学的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是当前的迫切目标。(四) 、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和访谈法收集与文章主题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其中文献研究法主要运用于背景分析和概念界定中,通过对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总结,使本文主要的几个概念有较为明确的界定,并且使文章背景有一个清晰的脉络,使论文主题不至于偏离大方向。同时,笔者通过实地考察,准备访谈提纲,四处走访,搜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达到对研究主题现状、困境和对策的归纳与分析。按研究设计和理论框架的要求,本文以文献法、访谈法和实地观察为获取资料的方法。在正式到实地考

15、察前,先进行了文献梳理,查看了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所要了解的信息作了归类和整理。在实地调查过程中,笔者走访了负责金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并跟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获得他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些实际经验和做法。同时,与处长进行了访谈,了解了目前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现状以及实施的办法和政策,同时获得了调查各处司法所的介绍信。为了了解金华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情况,笔者走访了多处基层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调查和访谈,比较全面地了解第一线的工作情况,与十几位社区矫正对象和几位社区居民进行了访谈。通过与矫正工作者的接触和访谈,笔者获得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资料,包括矫正工作者自己的感受、具体方法的运用情

16、况:通过与矫正对象的接触,感受到了他们的内心的想法和期望:通过与社区居民的访谈,了解到了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看法和想法等等。这些都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灵感和最原始的素材。三、金华市现行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的调研(一) 、目前金华市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的基本情况目前,在金华市,由金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统领,各地下至街道、乡镇均设有司法所,由一名所长和几位矫正人员组成,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考察和监督工作。其中,在此次调查中发现,在金华市,共有165 个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人员共各地的所长主要是从监狱、劳教所、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抽调而来, 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社区矫正的专业训练, 没有

17、全面的矫正知识和技能, 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其能力相对缺乏。矫正人员中,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所占比例不到 5%,总体队伍的素质不高。同时,由于矫正人员相对短缺,对青少年犯矫正对象所能付诸的心力较少,只能把他们和成年犯一同对待,一起参加学习。金华市社区矫正者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包括通过风险评估,把青少年犯分为三级五等,与监狱犯的划分相仿,每月收取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汇报、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按时报到、按指纹、执行请、销假制度等;组织教育学习,包括集中学习、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技能培训、辅助教育、心理辅导,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帮困解,包括政策咨询、解决就业困难、调和

18、家庭矛盾,解决社会保险等。但在现实情况下,一般只能做到每个月组织一次学习,三次报到并按指纹,同时,偶尔抽查几个青少年犯进行交流。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则进行调解和问题处理。例如青少年犯的就学问题,矫正人员会与学校、家庭等各方面进行沟通,确保维护好矫正对象的权益,保障其能正常上学。 社区工作者对矫正对象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日常管理奖惩,并向公安机关提请司法奖惩。日常管理中的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评为矫正积极分子。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对社区矫正对象提请日常管理奖惩,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工作者集体讨论,并听取志愿者意见,后由区、市矫正办批准。提请司法奖惩指对符合条件的缓刑和假释人员,可以提请

19、减刑:对监外执行期间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可以提请假释。但在现实情况中,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二)目前对青少年犯矫正效果评估的现状1. 目前对效果进行评估的标准目前,在基层司法所里,从事矫正的人员配备是一名所长和一至两名的矫正工作者,但是他们所要管辖的矫正对象多达二三十个,无疑压力很大。而且由于各个年龄层次的矫正对象都有,因此,青少年犯矫正对象虽然是比较特殊,但是由于人力物力不足,一般和成年犯一样对待。由于评估体系不完善,专业知识的缺乏,目前的评估标准主要是风险性评估,这种类似于监狱的三级五等,根据风险大小来划分其矫正的层次,是严管还是普管。另一方面,在效果评估方面,主要是沿袭监

20、狱的那套奖惩制度,通过加减分,以此来判断青少年犯的矫正效果。具体的包括:再犯罪情况,请、销假问题,按时报到、学习问题,手机定位有没有超出范围,有没有参加社区劳动等。由于工作者与青少年犯不是固定在一起的,所以,只是靠这些相对可以进行量化的标准来评估其矫正效果。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违规,情节不严重则处以警告和扣分,如果严重,则直接收监,并且之前的服刑期全部作废,重新计算。2. 青少年犯自身对矫正效果的评估目前,在金华市接受矫正的青少年犯绝大数已经工作,就学的比例非常低。同时,在访谈的过程中,普遍的心态是不敢再犯事,刑法的威慑力非常大。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和正常人一样,就是每月的报到让他们不得不请假,

21、影响他们的生活,同时,他们也表示,矫正工作者,会不定期的发短信或者电话沟通一下,询问一下最近的表现等。在保密方面,矫正工作者真正本着保护好青少年犯的立场,对其所在单位,学校均进行保密。当问及自身在矫正过程中的成长时,大多表示主要是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感觉自己被判了刑,今后就不敢再这么做了。但个人在心理层面的矫正空白,在行为层面的矫正,主要是依靠社区矫正的考核指标,因为如果扣分过多,会被重新收监,而这点正是青少年犯最害怕的事情。众所周知,青少年犯这一群体是出现心理危机的高危群体,但目前的社区矫正显然无法做到处理好青少年犯心理问题的要求。青少年犯自身 矫正效果的评估主要体现在对刑罚的敬畏,表示在这

22、次判刑之后不敢在做触犯法律的事情,但是自己在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及认知上面的问题,均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可以这样说,青少年犯的社区矫正效果,主要体现在刑罚的威神力上,但在青少年犯的心理层面、认知层面、行为层面的效果并不明显。3. 工作人员对现行评估制度的评价在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普遍感觉工作压力很大。一方面,人员不足,另一方面,矫正对象层次多,明知道需要区别对待,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针对青少年犯这一群体也是如此。在访谈过程中,工作人员对目前的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乃至整个制度都有些想法,他们指出,我国的社区矫正属于提前发展,无论是法律体系还是经济保障,社会的文明程度等,都不适宜立刻大范围开展社区矫

23、正。目前的评估,也只是局限于监狱的那套奖惩制度,以及工作者根据自己对矫正对象的了解和观察,以此来判断其矫正的效果如何,缺乏相对科学的评估指标,实际的矫正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青少年犯进行社区矫正而不是收监,是一项非常符合现实的做法,但由于各方面的条件和准备都不足,导致社区矫正的效果大打折扣,评估的指标也不够科学合理。四、金华市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折射出的矫正效果评估困境(一)法律的威慑力大,对青少年犯的矫正效果评估有干扰在此次的实地考察中,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目前,在社区进行矫正的青少年犯大多数的犯罪情节比较轻,但是,他们对于法律的宣判感觉到很重,对社区工作者也表现出敬畏。他们在日常的矫正中,最害怕

24、的是被扣分,因为分数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被收监。这个因素成为他们服从社区矫正最重要的原因。有的青少年犯在与社区工作人员接触时,表现得很沉默。不愿意过多的表现自己,甚至遇到心理问题也没有地方解决。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的社区矫正效果还有待提高,矫正仅仅靠法律的威慑力是远远不够的。社区矫正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在社区对其行为,认知等方面的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如果仅仅依靠法律的威慑力,可能在评估的过程中因为矫正对象没有明显的不良记录而认为其矫正效果比较好,但等到解矫时,如果青少年犯在其他方面均没有得到很好的矫正,那么,再犯罪概率就比较高。因此,由于法律的威慑力比较大,导致青少年犯在矫正过程中习惯于掩饰

25、自己,不敢过于坦露自己,和工作者保持距离或者故意掩饰自己,这都不利于社区工作者对青少年犯的效果评估。(二)缺乏科学的评估体系,实际效果有限 目前,在青少年犯社区矫正过程中,主要采用的是沿袭监狱管理的那套奖惩制度,但又有所区别,主要量化了几个指标,比如:要保证监控手机 24 小时开机,未请假不得擅自超出监控范围区域;每个月要按时报到按指纹;每个月要来参加学习,教思想汇报等。这些指标如果没做到,就会相应的警告、扣分,此外,如果青少年犯在社区矫正期间又犯事,则会立刻收监,之前的刑期全部作废,重新算起。但这些量化的指标只是局限于行为上,并且,很多都是形式上的,并且,由于这套奖惩制度对于社区服刑的青少年

26、犯而言,很少有奖励的机会,一般情况下都只有扣分的标准,以此才评估青少年犯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表现和效果显然是不科学的。此外,这套评估体制,没有真正涉及青少年犯在心理层面、认知层面、行为层面的矫正。另一方面,针对矫正效果评估,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体系,所谓的效果评估也就是根据青少年犯在社区矫正中的表现,有没有违反相关的纪律,有没有触犯法律等,主要借鉴的都是这些比较形式化的指标,但是,真正涉及到矫正对象自身比较深入方面的指标还是一片空白。由于很多的青少年犯的罪行情节一般,罪大恶极的案例少之又少,但是,其可塑性很强,如果能保证矫正效果,那么,对青少年犯的成长将很有利。目前,由于缺乏科学的效果评估体系,导致

27、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不犯事,不犯规,就能正常解矫。(三)缺乏专职社工,影响矫正和评估西方国家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是相当完备的。美国社区矫正执行人员也是由专业人员和志愿人员组成。美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平均学历高于监狱工作者的平均水平。美国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前要具备大学的学士学位,大学的学习应以刑事司法作为主修或以此相关的专业。加拿大假释官应具备的条件是:具有大学文科类,心理类,犯罪类等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我们矫正工作者显然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目前,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大多数人员,要是从监狱、劳教所、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抽调而来, 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社区矫正的专业训练, 没有全面的

28、矫正知识和技能, 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其能力相对缺乏,但是在日常管理中更多的还是矫正工作者直接对服刑人员的评估。由于其素质的限制,又不能很好的开展较为科学的矫正工作和效果评估工作,这都会影响到社区矫正的效果和最终的评估结果。(四)社会资源匮乏,效果评估面狭隘社区矫正是一项利用社会资源改造罪犯的活动,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社会环境是社区矫正得以正常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基础,脱离了社会资源的滋养,社区矫正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来说,有没有充足的社会资源为其开展矫正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援,是其工作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但显然,为社区矫正提供的社会资源还非常匮乏,光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个人的

29、社会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问题,往往需要社工去挖掘社会资源,依靠矫正工作人员个人的人际关系去解决问题,这实在是强人所难,使矫正工作人员产生疲于奔命、有心无力的无奈感,从而影响矫正效果和社工队伍的建设以及社工职业的发展。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固然需要社工及社工组织发挥创造性和积极性,动脑筋,想点子,挖掘可利用社会资源;更要求政府为此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有力的后盾和倾向性的支持。五、完善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对策分析(一)完善目前的评估标准,注入更多的社工理念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评估, 离不开相关理论的指导和牵引 , 因而, 必须重视和加强矫正评估理论的研究。在理论

30、研究过程中, 社区矫正主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 特别是在当前社区矫正要全面推广和铺开的形势下, 更需要行政部门的大力引导和支持。主管部门应搞好理论研究的总体规划和设计, 从宏观上把握矫正评估理论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借助相关科研院所、学会、专家以及广大理论工作者, 以课题研究为主要形式, 开展多种方式的座谈、研讨、交流, 对社区矫正的重难点问题, 而其中特别是某些指标的量化和以数学模型为基础的定量分析, 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尽快形成指导性强的社区矫正理论体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要充分考虑到青少年犯的特殊性,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效果评估也要立足于其的特殊性。目前,在研究社区矫正效果方面,有学

31、者指出,应该从这些指标出发:1.再社会化倾向。2.受惩罚的效力。3.情感的转变。4.意识的转变。5.能力。6.不良社会行为的改变。7.矫正效益。8.环境适应性。 (桑险峻)这些指标所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但仔细分类可分为:矫正对象自身在心理、行为方面的转变以及周围的社会资源的改善。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社会工作评估的理论架构,即 TIE 架构,这是以系统理论和生态理论的整合为基础,是专门用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评估的模式(Allen2Meares,1995) 。针对本文论述对象的特殊性,在 TIE 架构中的“个体”,我们专指青少年犯, “行为”是指个体在面对外部情境时通过意志控制所呈现的行为, T I

32、E 架构主要考察生存行为、社交行为和发展行为。生存行为是指个体获取并使用某些资源,以维持自身生存和活动的行为;社交行为是指与情境中的其他人及机构建立社会联系的行为;发展行为是个体增强自身各方面权能的行为。 “情境”泛指个体可以直接接触到的环境。在 TIE 架构中聚焦于对环境品质的分析,即分析环境向个体提供支持的程度,具体包括资源、期待、法律和政策几个重要方面(陈钟林,吴伟东,2006) 。在 TIE 架构中,对青少年犯在矫正方面的评估显得更全面也更科学。简单来讲,我们可以将青少年犯的矫正效果评估从其生存行为、社交行为、发展行为以及情境变化这四方面来作为评估的指标。笔者认为,可以将上述指标量化为

33、以下几个方面,如图 1 所示:图 1当然,在上述框架之外,还应考虑到青少年犯的再犯罪率、心理健康矫正程度等,但应当注意的是,对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的评估时,虽然指标并不强调具体措施的效果,但在日常的总结工作中,要时刻总结,争取提高工作效率,即时转变工作策略,加强针对性。最后,综合目前使用的评估指标,一起得出结论。(二)加强培训以提高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水平发展行为生活技能的习得职业技能的习得知识、其他能力的习得情境变化家庭环境的变化学校/单位的变化社区环境的变化生存行为心理、认知改善自控、协调能力再社会化倾向社交行为与工作者的关系与家庭、朋友的关系与社区及其他人员的关系在国外,青少年犯社

34、区矫正由公务员、警察、教师及卫生部门的人员组成,其他工作人员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和志愿者组成。由于青少年犯的特点,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因此,在我国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还要掌握一定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知识、教育知识、生理知识等;其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要有较高的人格素养,对被矫正者不歧视,能够助人自助,帮助被矫正者重新融入社会;最后,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了解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并且能够对社区矫正效果进行专业的评估。因此,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专业化,矫正效果评估更科学、更规范,更具效果,我国应在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35、的选拔上制定较高的准入门槛,具有规范的程序。(三)加大财政支持,拓宽资金渠道,合理利用社会资源目前,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正处于发展阶段,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财政的支持力度也不大。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可以通过政府对司法系统的一般性拨款保证社区矫正官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还可以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由民间组织或个人投资社区矫正,以此来缓解资金紧缺问题。此外,目前的社区矫正本着保密性的原则,并没有很好的利用起身边的社会资源。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矫正工作者在保护好青少年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的利用社会资源,比如招募一些专业的志愿者来参与评估工作,或者通过渠道利用社区的公共资源,也可以和一些比较有影响

36、力的人进行沟通和合作,以此拓宽青少年犯的就业或者就学渠道,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青少年社区矫正不是单靠矫正机构或者工作者的小股力量就可以解决的,它需要社会的广泛的帮助。六、结语青少年社区矫正效果评估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不仅需要科学的评估体系,还需要有一批专业的评估人员。随着目前矫正体系的越来越完善,分工的越来越明确以及青少年犯社区矫正的规模化,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的矫正效果评估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在社区矫正体系当中,矫正社会工作者并不多,因此,加大对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也刻不容缓。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不仅能够对青少年犯的再社会化以及是否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做出科学的评估外,还对提高工

37、作者的工作效率有巨大的借鉴意义。能否科学合理的做好矫正效果的评估工作,直接关系到对正工作成败的评价,意义重大。当前的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还处于一个比较粗糙的阶段,受监狱的评估模式的影响比较大,缺乏对青少年犯自身特点的关注,存在刑法色彩浓厚,干扰评估的负面影响;本身评估体系不科学,没有层次性的量化指标,当前的评估不够深入和全面;还缺乏进行专业评估的矫正社会工作者等诸多问题,因此,完善青少年犯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仍将是一条漫长且艰辛的道路,如何通过注入社会工作的理念来完善评估体系,如何通过提高矫正工作者的素质,使评估更具科学性和全面性,将是一个值得探讨与分析的问题。参考文献1许芸.我国未成

38、年人违法犯罪的社区矫正模式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5.2邓蓉.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的介入J. 云南社会科学 , 2007,(6):86-88.3翟中东.矫正有效的原则当代西方的研究J. 中国监狱学刊 ,2009,(1):158-164.4李伟梁.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过程分析J. 社会工作, 2007, (8):32-34.5张利兆.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及其法律监督J. 人民检察, 2004,(437): 43-46.6王顺安,甄宏.试论我国青少年犯社区矫正项目体系之构建 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1):36-42.7刘强.社区矫正的定位及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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