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260X 9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粮油机械 砂辊碾米机Grain and oil machinery Emery Roll Whitening Machine(征求意见稿)-发布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I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辉、刘化。GB/T 1粮油机械 砂辊碾米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砂辊碾米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工作原理、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
2、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加工糙米的砂辊碾米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GB 1354-2009 大米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 5226.1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339 碾米砂辊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502 粮食
3、、油料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GB/T 5503 粮食、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GB/T 9239.1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 第 1 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T 9239.2-2006 机械振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 第 2 部分:平衡误差GB/T 12620 长圆孔、长方孔和圆孔筛板GB/T 13306 标牌GB/T 18810 糙米GB/T 24854-2010 粮油机械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24855-2010 粮油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GB/T 24856-2010 粮油机械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24857-2010 粮油机械 板件板型钢构
4、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25218-2010 粮油机械 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25231-2010 粮油机械 喷风碾米机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砂辊碾米机 emery roll whitening machine 碾辊由金钢砂制成的碾米机的统称。 3.2GB/T 2卧式碾米机 horizontal rice whitening machine主轴水平安装的碾米机。3.3立式碾米机 vertical rice whitening machine主轴垂直安装的碾米机。3.4碾辊 whitening cylinde
5、r米机中用于碾磨白米的圆柱形或截锥形辊筒。3.5砂辊 emery roll 用金钢砂烧结,或在铁芯上浇结制成的碾辊。3.6白口深度 the depth of white cast iron铸铁白口组织与其它组织的交界线位置与端面的距离。3.7米筛 screen装置在米机碾辊下方或四周,用于排糠的筛板。3.8米刀 steal break在碾白室内壁轴向设置的可调节的短形扁铁、长形扁铁或硬胶板,其主要作用是使机内产生局部阻力,同时固定米筛。3.9螺旋推进器 screw iron roll装在米机碾辊前端,用于推进米粒的螺旋输送装置。3.10一机碾白 whitening through single
6、 passage糙米经过一道米机碾成一定精度白米的工艺。3.11增碎率 broken rice increment in milled rice排出碾米机的白米的碎米率较进机米碎米率的增加值。3.12糙白不均率 rate of kernels with uneven whiteness在白米或成品米试样中,比标准米样精度上下差一级的米粒占试样米粒的粒数百分率。3.13糙出白率 white rice yield out of husked rice出机白米占进米机(头道)糙米的质量百分数率。4 工作原理糙米由进料装置进入碾米机的碾白室,依靠高速旋转的金钢砂辊轴表面密集的坚硬锐利金刚砂的砂刃,对糙
7、米皮层不断地施加碾削作用,使皮层破裂、脱落,从而将糙米碾制成一定精度的白米。碾白后的米粒由出料口排出机外,碾下的米糠粉经米筛排出。5 分类根据主轴的安装方向的不同,分为卧式砂辊碾米机和立式砂辊碾米机。GB/T 36 型号及基本参数6.1 型号的编制方法按附录 A 执行。6.2 基本参数项目基本参数项目包括型号规格、生产能力、电机功率、转速、外形尺寸、风机的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在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标明。7 技术要求7.1 一般要求7.1.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7.1.2 所有零部件需经检验合格,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应附有合格证,经
8、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7.1.3 板件板型钢构件应符合 GB/T 24857粮油机械 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7.1.4 铸件应符合 GB/T 24856粮油机械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7.1.5 装配应符合 GB/T 24855粮油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7.1.6 产品涂装应符合 GB/T 25218粮油机械 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7.1.7 风机轴、进风管、风机叶轮应符合 GB/T 25231粮油机械 喷风碾米机的规定。7.1.8 碾辊主轴应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 GB/T 699 规定的 45 号钢制造,并经调质处理。7.1.9 螺旋推进器应采用冷硬铸铁制造,白口深度
9、应大于 3 mm,表面硬度为 HRC 4555。7.1.10 米筛应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 GB/T 699 规定的 08 F 薄钢板制造,表面硬度为 HV 450650。7.2 机械性能7.2.1 砂辊材质、几何精度、物理特性均应符合GB 5339规定。7.2.2 米筛应符合 GB/T 12620的规定。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冲点米筛的凸点高低排列均匀、无漏冲或冲破缺陷。7.2.3 米刀、压筛条需经渗碳淬火,渗碳层厚度 0.20 mm0.50 mm 。7.2.4 零部件装配应准确可靠,紧固件连接牢固、无松动现象,各运动件应运转自如,无异常轴向窜动或卡滞现象。7.2.5 进料门、出料门压砣或弹性压力
10、门、米刀装置等机构均应定位可靠、调节灵活。7.2.6 贮糙斗与进料斗座、出料门与出米口、米筛与箱体结合处应紧密,无明显缝隙;米筛与米筛拼接严密,无台阶缺陷。7.2.7 进风管与碾辊主轴的连接既要装拆方便,又要紧密可靠,无漏风现象。7.2.8 螺旋推进器与碾辊应装配准确、牢固,二者的连接允许沿螺旋槽顺向错位,错位最大间距不得大于 10mm。7.2.9 碾辊及螺旋推进器装配后应经静平衡校验,其精度应不低于 GB/T 9239.2-2006 规定的 G16 级。7.2.10 砂辊碾米机运转应正常、平稳,不应有异常声响和振动。7.2.11 空载噪声不应大于 80 dB(A)。7.2.12 在正常工作条
11、件下,轴承温升(工作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应不大于 40 ,最高温度应不大于 75 。7.3 工艺性能在加工符合 GB/T 18810 规定的糙米时,一机碾白工艺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GB/T 4表 1 砂辊碾米机工艺性能指标序号 项 目 早 籼 晚 粳1 加工精度 符合 GB 1354-2009 中规定的三级2 糙白不均率/ % 7.0 7.03 糙出白率/ % 89.5 914 含糠粉率/ % 0.2 0.155 增碎率 / % 25.0 15.06 含谷粒,粒/kg 12 157 大米温升/ 15207.4 安全要求7.4.1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 GBZ 158 的规定。7.4.
12、2 电气设备应符合 GB 5226.1 的规定。7.4.3 砂辊碾米机与电机配套销售的,运转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7.4.4 砂辊碾米机不配电机销售的,应说明如何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并在机体上留有安装孔。8 试验方法8.1 试验条件和要求8.1.1 试验场地和样机的安装应能满足性能试验各项测定的需要。8.1.2 试验用仪器、仪表和量具应按有关规定校验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8.1.3 试验电压为 380 V,偏差不大于10 。8.1.4 试验过程中的机器操作和检验均由固定的熟练操作人员进行操作。8.1.5 每台产品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 30 min。8.2 机械性能测定8.2.1 螺旋推进器表面白口
13、深度测定:采用随机抽取 1 个工件(或同批产品的试棒)用钢直尺直接测量其截面积上的白口深度。8.2.2 螺旋推进器与砂辊的顺向错位用钢卷尺直接测量。8.2.3 砂辊组件静平衡精度测定:采用平行导轨式静平衡架按 GB/T 9239.1 的检验方法进行。8.2.4 噪声的测定:按 GB/T 3768 中规定方法进行。8.2.5 轴承温升的检测:用测温计在设备运行开始前和结束后测定轴承外壳的表面温度并计算温差。8.3 工艺性能试验方法8.3.1 取样方法及样品处理样机正常工作后,在出米口粮流中横断接取样品三次。第一次在试验开始20 min左右,以后每隔10 min取样一次。每次连续取样两份。每份样品
14、不少于1 kg,一份作原始样,一份作平行样。三份原始样均匀混合后即为该次的检测样品,但三次平行样不应混合,应分开保管备查。待试验结束,核实无误后方可处理。8.3.2 加工精度的检验:按GB/T 5502执行。8.3.3 增碎率的检验:按GB/T 5503执行。GB/T 58.3.4 含糠粉率()的检验:从检测样中按GB 5491的分样法分取试样500 g左右,分三次放入1.0 mm圆孔筛内进行筛选,每次筛毕倒出试样后再轻拍筛子,使糠粉掉入筛底,以免堵塞筛眼。全部试样筛完后,刷下粘附在筛层上的糠粉,合并称量。含糠粉率按(1)式计算:(1)Qk式中: 含糠粉率,%;Qk糠粉质量,单位为千克(kg)
15、 ;Q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8.3.5 糙出白率(%)的检验: 糙出白率(% )=白米质量(1含糠粉率)/ 净糙质量 100%。8.3.6 糙白不均率()的检验:从原始样中不加挑选地取出整米100粒,逐粒凭感官鉴定(如有争论也可以用品红染色法对比),比标准米样精度上下差一级者,为糙白不均的米粒,数其粒数,计算数量百分数。8.3.7 大米温升的检验:在待加工的糙米中,用温度计测定其温度,同时记录试验场所室温()。在米机运转半小时后,用温度计测量米机出口接料容器中的白米温度()(以温度计度数不再上升为准),计算加工前后的温差。8.4 其他要求和参数测定7.1、7.2、7.3中给定标准要
16、求的按其标准规定测定方法检验,其他项目的测量按常规方法和感官方法进行检验。9 检验规则9.1 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9.2 出厂检验9.2.1 每台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9.2.2 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 7.1、7.2、7.4 规定检验。9.3 型式检验9.3.1 按本标准第7章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b)产品投产后,在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连续生产三年;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9.3.2 采取随机抽样,抽样数为 5 %,但不少
17、于 2 台。9.4 判定规则9.4.1 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 7 章的规定。9.4.2 对任一台或任一项检验不合格,允许修复一次后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不符合规定,则判定为不合格。GB/T 610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10.1 标志10.1.1 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内容按 GB/T 13306 执行。10.1.2 外包装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 执行。10.2 包装10.2.1 按 GB/T 24854粮油机械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执行。10.2.2 随机文件和备件: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装箱单;工具和附件。 10.3 运输10.3.1 裸装产品在运
18、输途中应遮盖。10.3.2 运输过程中的吊卸、装载应按照外包装的图示标志进行。10.4 储存10.4.1 室内存放时,应通风良好,防潮、不应接近热源。10.4.2 露天存放时,应防潮、防雨、防晒、防风。GB/T 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型号编制方法A.1 型号编制方法型号由专业代号、品种代号、型式代号以及产品的主要规格等四个部分组成。M NM 主要规格:碾辊直径(cm); 型式:S,表示卧式砂辊碾米机;LS,表示立式砂辊碾米机;品种:NM,表示碾米机;专业:M,表示碾米设备。A.2 示例MNMS 30:碾辊直径为 30 cm 的卧式砂辊碾米机。MNMLS 18:碾辊直径为 18 cm 的立式砂辊碾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