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 粮油机械 环形浸出器Grain and oil machinery Loop Type Extractor(征求意见稿)-发布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ICS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20121494-T-4492013I前 言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湖北鄂州市华天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国锋、龚任、何全社、吴伟中、方雪华、
2、蒋守业。GB/T 20120617-T-44920131粮油机械 环形浸出器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日处理植物油料(以直接浸出大豆膨化料为准)2000 吨以下规模的环形浸出器(以下简称浸出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油料的预榨浸出与直接浸出所用环形浸出器的设计制造及质量检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3、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GB/T 5512 粮油检验 粮食中粗脂肪含量测定GB/T 8873 粮油名词术语 油脂工业GB/T 13306 标牌GB 16629 植物油抽提溶剂GB/T 24854 粮油机械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24855 粮油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GB/T 24856 粮油机械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24857 粮油机械 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25218 粮油机械 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4、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JBJ 6-1996 机械工厂电力设计规范JB 2880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SBJ 04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LS/T 3543 植物油脂浸出成套设备验收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 887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直接浸出 direct extraction油料经预处理后直接进行浸出取油的工艺。3.2 预榨浸出 pre-pressing extraction油料经预榨取出部分油脂后,再将含油较高的饼进行浸出的工艺。3.3 环形浸出器 loop type extractor外形为环状,料坯在框式拖链输送带的拖动下进行连
5、续浸出的浸出器。GB/T 20120617-T-449201323.4 喷淋管 sprayer,spray nozzle将溶剂或混合油喷洒在料坯上的管子。3.5 预榨饼 pre-pressed cake从预榨机排出的、仍有较高含油量的饼。3.6 生坯 flakes油料经轧坯后所得到的料坯。3.7 坯厚 flake thickness经轧坯后,所得坯片的厚度。3.8 溶剂 solvent能够以任何比例,充分和迅速的溶解油脂的有机物质。(6号溶剂油、丙酮等)3.9 溶剂比 solvent ratio单位时间内所用溶剂的质量与被浸物料质量的比值。3.10 混合油 miscella从浸出器中出来的溶剂
6、和植物油脂的混合液。3.11 湿粕 wet meal浸出后含有溶剂的粕。3.12 湿粕含溶量 solvent content in wet meal从浸出器出来的湿粕中溶剂占湿粕的质量分数。3.13 粕中残油量 oil content in meal粕中油脂含量占粕(干基)的质量分数。3.14 混合油浓度 miscella concentration油脂占混合油总量的质量分数。3.15 粉末度 fines content物料中粉末占总量的重量百分比。4 型号及基本参数4.1 型号编制见附录 A。4.2 基本参数基本参数项目包括型号规格、不同原料的生产能力、电机功率、转速和外形尺寸等。在使用说明
7、书等技术文件中应明确标明。5 技术要求GB/T 20120617-T-449201335.1 一般要求5.1.1 环形浸出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符合有关现行标准规定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1.2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须附有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5.1.3 浸出器的冷作成型及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 JB 2880 第 23 章的要求。5.1.4 板件、板型钢构件按 GB/T 24857(粮油机械 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5.1.5 铸件应按 GB/T 24856(粮油机械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执行。5.1.6 装配应按 GB/T 24855(粮油机
8、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执行。5.1.7 产品涂装按 GB/T 25218(粮油机械 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5.1.8 产品安装和验收按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规定执行。5.2 机械性能5.2.1 运转应平稳、灵活,无异常振动、撞击和摩擦声。5.2.2 运转时噪声应小于 70 dB(A)。5.2.3 浸出器与辅助设备和管道连接应封闭良好,管道畅通,机械传动灵活。5.2.4 全部密封处应无泄漏。5.2.5 浸出器喷淋管应保证溶剂喷淋时连续均匀,间隙大,喷淋的启、闭应灵活。5.2.6 正常工作 4h 后,轴承温升不得超过 35。5.3 工艺性能5.3.1 当进入浸出器的原料符合表 1 的规定、溶
9、剂符合 GB 16629 的规定、浸出器工作温度和溶剂与料粕体积比符合表 1 规定时,出浸出器的湿粕和混合油浓度应分别符合表 2 和表 3 的规定。表 1 进入浸出器原料的技术指标原 料 溶 剂名称 温度水分%含油%粉末度%温度溶剂与料粕溶剂比米糠膨化料 78 含粞0.5菜籽等预榨饼 46 16 10大豆膨化料5558810 20 125060 0.81.25.3.2 出浸出器的湿粕技术指标见表 2。表 2 出浸出器湿粕的技术指标名 称 粕中残油量(%) 湿粕含溶量(%)米糠膨化料 1.0菜籽等预榨饼 1.2大豆膨化料 1.025-305.3.3 出浸出器的混合油浓度见表 3。表 3 出浸出器
10、的混合油浓度入浸出器原料含油率(%) 混合油浓度(% )1820 271215 23912 1979 13GB/T 20120617-T-449201345.4 安全要求5.4.1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 GBZ 158 规定。5.4.2 受压容器、管道和阀门等按 GB 150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5.4.3 浸出器的操作应符合 SBJ 04 的要求。浸出器配用的电气设备应按 JBJ 6-1996 中第 18 章的规定选用,所有转动设备的旋转部件均应有防护罩,并应有安全、调节及润滑等各种标志。5.4.4 浸出器上安装的流量计和压力表等应反应灵敏,显示准确,应由计量部门校验合格,精度要求采用 1.
11、5 级。仪表防爆等级为 DBT4。5.4.5 浸出器的使用环境应符合 LS/T 3543 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试验条件与要求6.1.1 试验场地和样机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试验设备须配有相应的起动和过载保护装置,并能满足试验要求。6.1.2 试验用仪器、仪表和量具应按有关规定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6.1.3 试验样机和电机均应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6.1.4 试验电压为 380 V,偏差不大于10%。6.1.5 在同一次试验过程中的机器操作和检测,均应由固定的熟练操作人员进行。6.1.6 空运转试验时间应不少于 120 min。6.2 机械性能的测试6
12、.2.1 气密性试验:浸出器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测对象是混合油、溶剂以及溶剂气体的所有密封系统;试验方法:将试验系统所有接口密封,从任意接口通入压缩空气,试验压力同设计压力,保压 10 min,检查所有接口与焊缝,不得泄露。6.2.2 煤油渗漏试验:浸出器的焊缝用煤油渗透法检查,焊缝外涂白垩粉浆,晾干后内刷煤油,经过半小时后检查,无煤油渗漏斑点为合格。6.2.3 喷淋均匀性检验:浸出器安装完成后,人工注入水,开启浸出器循环泵并调整阀门到设计流量,目测喷淋管前后左右喷淋是否均匀。6.2.4 噪声:按 GB/T 3768 执行。6.2.5 轴承温升测定:采用测温计在试验前和正常工作 4h 以后测定各
13、轴承外壳的表面温度,并计算温升。6.3 工艺性能试验6.3.1 性能试验条件和要求6.3.1.1 应在设备制造安装验收合格后的生产现场进行。6.3.1.2 试验条件和要求除了应符合 6.1 的规定外,还应进行投料调试。试验用物料和溶剂应符合5.3.1 的规定。6.3.1.3 当投料调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设备运转正常,工作温度、溶剂比符合 5.3.1 的要求时,再开始进行工艺性能测试。每次测试时间不少于 8h;生产能力试验时间不少于 72 h。6.3.2 取样6.3.2.1 取样次数每种试样在试验过程中,取样不少于 3 次,取样间隔时间应均匀,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 1.5 h。6.3.2.2 取样
14、方法6.3.2.2.1 混合油:用磨口瓶从出浸出器混合油取样口取样,每次取样 100 mL,取样后迅速将瓶口盖紧备用。6.3.2.2.2 湿粕:用磨口瓶从浸出器出湿粕取样口取样,每次取样 500 g,取样后迅速将瓶口盖紧,测湿粕含溶和粕中残油用。GB/T 20120617-T-449201356.3.2.2.3 大豆坯片:从轧坯机中、左、右三处分别取样 200 g,置于取样盒,待测完坯片厚度后再混合备用。6.3.2.2.4 预榨饼:从预榨机出饼口取预榨饼 500 g,置于取样盒备用。膨化米糠饼同。6.3.2.3 样品处理将三次取的样品混合均匀后,按测试需要量分取试样。6.3.3 进、出浸出器物
15、料的检测与计算6.3.3.1 原料和溶剂的温度用温度计检测。6.3.3.2 原料含油量检验:按 GB/T 5512 执行。6.3.3.3 原料含水分检验:按 GB/T 5497 执行。6.3.3.4 原料坯厚检验:任取坯片 5 片,叠为 1 组,用千分尺测量厚度,共测 3 组。按式(1)计算:(1)NPdn式中:Pn 坯厚,单位为毫米(mm);Pd 3 组坯片总厚,单位为毫米(mm);N 坯片总数。6.3.3.5 粉末度检验:大豆生坯,预榨饼,以 1.2 mm 筛孔网筛取;米糠含栖以 0.5 mm 筛孔网筛取。分别称量筛上物和筛下物,按式(2)计算:(2)%1021dSF式中:Fd 粉末度(质
16、量分数),%;S1 筛下物质量,单位为克(g);S2 筛上物质量,单位为克(g)。6.3.3.6 溶剂比检验:记录一个单位时间内,液体流量计的溶剂计量和原料计量,按式(3)计算:(3)LRbQ式中:R b 溶剂比(质量分数);Q L 单位时间内油料投料量,单位为千克 (kg);Q R 单位时间内溶剂用量,单位为千克(kg)。6.3.3.7 粕中残油检验:试样为在水浴锅中加热脱溶、引爆合格后的干粕(脱溶粕),按 GB/T 5512 执行。6.3.3.8 湿粕含溶检验:试样带瓶称量后,打开瓶盖,在水浴锅中加热脱溶,引爆合格后,盖上瓶盖,再带瓶称量。按式(4)计算:(4)%10123mB式中:B 湿
17、粕含溶(质量分数),%;m1 干粕连瓶质量,单位为克 (g);m2 净瓶质量,单位为克 (g);m3 湿粕连瓶质量,单位为克 (g)。GB/T 20120617-T-449201366.3.3.9 混合油浓度检验:试样带瓶用天平测量,水浴锅加热脱溶引爆合格后,放于 100105烘箱烘至恒质。按式(5)计算:(5)%10254dmN式中:N d 混合油浓度(质量分数 ),%;m2 净瓶质量,单位为克 (g);m4 烘后油连瓶质量,单位为克 (g);m5 试样连瓶质量,单位为克 (g)。6.3.3.10 生产能力测定:按设计的生产能力最少经过 72 h 连续生产,在此期间每 24 h 内至少做 3
18、次测试。按式(6)进行计算:Q= q/T (6)式中:Q 处理量,单位为吨每天 (t/d);q 投料量,单位为吨(t);T 处理投料实际时间,单位为天(d)。6.4 其他要求和参数的检测5.1、5.2、5.4 中其他要求和相关参数,给定标准的按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检测,其他采用常规方法和感官进行检测。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7.2 出厂检验7.2.1 每台产品出厂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2.2 需到现场组装的部件出厂前制造厂检验部门应检验合格。7.2.3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按 5.1、5.2、5.4 的规定检验。7.3 型式检验7.3.1 按第 5 章
19、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投产时;产品正式生产后,在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连续生产三年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 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抽样数为 5%,但不少于两台。7.3.3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7.3.3.1 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第 5 章的规定。7.3.3.2 对任一项检验不合格,允许修复一次后加倍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不符合规定,则判定为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8.1 标志GB/T 20120617-T-449201378.1.1 在明显
20、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内容按 GB/T 13306 执行。8.1.2 外包装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 执行。8.2 包装8.2.1 按 GB/T 24854 执行。8.2.2 环形浸出器可分段制造,到现场组装;浸出器主体件采用裸装,附件采用箱装。8.2.3 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装好,固定在附件箱内。8.2.4 随机文件和工具应包括: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用户意见表;工具和附件。8.3 运输8.3.1 运输方式可按供需双方商定或商业惯例办理。8.3.2 裸装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遮盖。8.3.3 运输过程中的吊卸、装载应按照外包装的图示标志进行。8.4 储存8.4.1 室内存放时
21、,通风良好,防潮。8.4.2 在有防雨淋、防积水、防风、防日晒的措施时允许露天存放,但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8.4.3 储存时各接管法兰、开口处均应有封闭措施,外表面应有防生锈措施。GB/T 20120617-T-44920138GB/T 20120617-T-44920139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型号的编制方法A.1 型号编制方法环形浸出器的型号编制按专业代号、品种代号、型式代号及产品规格数字的顺序编制。Y JC H 25075主要规格:浸出箱宽度料层高度,单位为厘米(cm);型式代号:表示环形;品种代号:表示浸出器;专业代号:表示制油机械设备。A.2 示例YJCH 25075 表示浸出箱宽度为250cm、料层高度为75cm的环形浸出器。A.3 基本参数环形浸出器的基本参数见表 A.1。表 A.1 环形浸出器的基本参数处理量,t/d 100 200 300 500 800 1000 1500 2000浸出箱宽度,cm 120 180 220 250 280 300 300 350料层高度,cm 65 75 75 75 75 80 80 90电机功率, kW 2.2 3 4 5.5 11 15 18.5 22注:规格参照此表,但不仅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