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协产品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一、 目的:确保外协产品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二、 范围:所有外协产品,包括现有外协厂的常规产品以及临时订单的外协工程产品。三、 职责:1、产品研发部:外协产品的技术资料及设计要求的提供,产品检验规范的会审2、品质部:负责对外协生产成品的制程控制要求的编写及成品检验规范的编写,对制程及成品进行检验与判断,另外对外协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及质量稽核3、采购部负责过程的沟通及外协厂的评审工作四、 内容、1、外协产品的质量检验1.1、生产前由产品研发部提供产品的全套技术资料及设计要求或封样给外协厂驻厂专员,由驻厂专员根据上述资料进行编写该产品的质量控制计划及产品检验规范,最终由总厂品
2、质工程师对文件进行审核1.2、若产品完全由外协厂设计、生产前则需要由品质专员收集该产品设计资料及相关产品质量信息,报总部审核,协助外协厂的制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及编写,依据产品检验规范进行产品的终检1.3 、对于检验完的成品应进行封样,送总部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可以进行批量生产,不符合要求的由总部开具不合格项给外协厂进行改善,改善效果由外协厂专员确认1.4、驻厂专员应在该产品生产前,组织工厂相关生产及品控人员对新产品的质量控制点及控制项目进行宣导,使外协生产厂的相关人员对产品有初步认识及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有具体了解1.5、正常生产时,由驻厂专员按产品检验规范 、 过程的监视和控制程序及成品的监视和控
3、制程序等程序进行检验1.6、对于检验合格产品,由品质专员进行判定,将不合格报告及时提报总部;对于让步批次,需将进行让步的原因明确提出,或以图片的形式报总部进行审核确认,判定是否最终进行让步接受,对于合格的产品2、外协产品质量控制手段2.1、采购部在与外协生产厂签订合同中,应对产品的整体质量、主要原材料以及重要的过程参数,在协议中规定明确2.2、新的外协产品须经过品质部的检测合格后进行封样,封样作为检验的原始依据;若受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封样的产品,需由品质专员将成品的状态以照片的方式发回总部进行确认2.3、驻厂专员按产品检验规范和封样的要求对原材料进行监督、产品首件确认、制程确认并对成品进行检验;
4、2.4、外协厂不够检验条件的某些特性如防火阻燃、球压耐热等,按产品检验规范要求定期送回公司检测或由外协厂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报告,确保该物料的质量;2.5、对于不合格品一般进行退货处理,少数的让步接受必须由总厂品质部经理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对于大的原材料更改、工艺改动需征得品质部经理的同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2.6、对于外协质量事故,按照有关条款以及相关的质量协议进行处理。3、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重点对于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主要依靠外协厂的力量,同时对其检验方法及效果进行确认,对于关键的原材料(灯座、线材、接线端子等)还需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检验记录需要保存。3.1、户外产品3.1.1、压铸铝的材质、尺寸、重量与设计要求一致; 3.1.2、反光罩、玻璃的材质、尺寸、性能与设计要求一致;3.1.3、电线的材质,线径大小,认证情况;3.1.4、压铸的时间以及温度控制与产品规范的要求一致;3.1.5、IP 等级符合标称要求;3.1.6、卡通箱的材质。3.1.7、接地电阻、耐压、绝缘电阻依据程序:过程的监视和控制程序成品的监视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投光灯检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