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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下主材价格 调整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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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下主材价格调整研究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下文简称 56 号令)是目前国内应用最广泛的合同文本,它于 2007 年 11 月 1 日由国家发改委令第 56 号发布,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相较过去的合同范本,56号令更加注重价款的动态管理以及风险的合理分摊,在结构编排以及内容上都很大程度地借鉴了 FIDIC 新红皮书,以使我国的建 设工程管理能够更加规范化,与国际接轨。通过对其研究,有利于我国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调价问题的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本文在研究 56 号令工程变更及价款调整问题的基础上,了解 FI

2、DIC 合同条件下变更与价款调整的具体操作方法与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调价问题处理有所裨益。对于 56 号令条件下材料调价问题的研究,是在利用文献中提到的各种不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法的基础上,并结合现有合同文本对于材料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分析单 价合同的可调整性、风险分担幅度的界定、公式法的各系数确定等问题。主要是运用了文献总结法,算例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流程图和鱼刺图等方法得出了 56 号令条件下材料价款调整的基本方法。对 56 号令条件下材料价款调整的问题的分析,本文利用文献分析法研究调价公式的因子的确定及调价公式的具体应用问题,目的在于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发 生变更或其他

3、问题时能按照 56 号令条件下的处理方法及流程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解决,保障工程的按照预期的投资目标进行并顺利完成。关键词: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单价合同 物价异常波动 风险分担幅度 公式法 材料价格调整Research on Material Costs Adjustment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2007 versions Standard Tender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ABSTRACT2007 versions Standard Tender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is the most widely

4、used domestic contract nowadays, it was released by the 56th NDRC order in Nov 11th, 2007, and the trial started within the governmental investment projects on May 1st, 2008. Compared with past contract models, 2007 versions Standard Tender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pays more attention on the dynam

5、ic management on price and reasonability of risk share. It takes the FIDIC new red data book as an example on the structural layout and content to a great extent, so that it can make our 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more standardized and more international. Throughout the study, it is helpful for our

6、 countrys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the change of price, in order to make sure it works out smoothly.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engineering change and adjustment of price, it gets a basic understanding of the specific operation methods and problems of the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under the change and

7、adjustment of price.According to the study of price adjustment in different materials under 2007 versions Standard Tender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it is based on the adjustment method of different material price in the historical document. At the same time it comes out with the problems of the ex

8、isting contract for material price adjustment on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the analysis on the adjustability of unit price; definition of risk sharing the amplitude;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coefficient formula method. It mainly uses literature summary method, the numerical example method, the compar

9、ative research, flow chart and stabbed diagram method to obtain the basic method of material price adjustment under the 2007 versions Standard Tender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The analysis of problems on the material price adjustment under 2007 versions Standard Tender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t

10、his paper is using literature analysis method to study the determination of factors of pricing formula and the specific application. The purpose is that it can be solved in time under the method of 2007 versions Standard Tender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when the problems happen in the process of th

11、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So that it can ensure the whole project works under the investment target and completes successfully.目 录第一章 绪论 11.1 研究背景以及问题的提出 11.1.1 研究背景 1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21.1.3 研究对象的确定 31.1.4 问题的提出 41.2 文献综述 61.2.1 物价异常波动引起单价合同材料价格调整的文献综述 61.2.2 物价异常波动幅度的文献综述 81.2.3 材

12、料价格调整方法的文献综述 91.3 研究方法及思路 .131.3.1 研究方法 .131.3.2 研究思路 .131.4 文章内容 .141.4.1 研究内容 .141.4.2 研究框架 .15第二章 单价合同特点及可调性的研究 162.1 单价合同的研究 .162.1.1 单价合同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162.1.2 单价合同的优缺点分析 .162.1.3 单价合同与其他合同类型的比较 .172.1.4 单价合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82.2 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 .192.3 单价合同的可调整性研究 .212.3.1 单价合同调整的法律依据 .212.3.2 情势变更原则概述 .22第三章 物

13、价异常波动的幅度研究 263.1 物价波动的原因分析 .263.2 合同中材料价款风险分担幅度的研究 .273.2.1 实际判例对于材料价格波动幅度的确定 .273.2.2 相关文献对物价异常波动幅度的界定 .293.2.3 造价文件对物价异常波动幅度的界定 .30第四章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的研究 334.1 材料价格的组成和确定方法 .334.1.1 材料价格的构成和分类 .334.1.2 材料价格的编制依据和确定方法 .334.1.3 影响材料价格变动的因素 .344.2 材料价格调整的要素 .354.2.1 价格调整的材料范围 .354.2.2 材料价格标准 .354.2.3 调差时间 .

14、364.2.4 调差数量确定 .364.3 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 .364.3.1 公式法相较于其他调价方法的优点 .364.3.2 56 号令和 FIDIC 合同中对材料价格调整方法的比较 374.3.3 公式法各参数的确定 .38第五章 案例分析 415.1 案例背景 415.2 乙公司采用不平衡报价对于材料单价的调整 .415.3 利用公式法对主材价格进行调整 .425.4 利用造价信息法对主材价格进行调整 .445.5 案例分析 .44结论与展望 .46参考文献 .47致 谢 49外文资料 .50中文译文 .59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1第一章 绪论1.1 研究背景以及问题

15、的提出1.1.1 研究背景1.07 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颁布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市场经济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渐成趋势,逐渐纳入建筑市场管理的范畴。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下文简称 56 号令) ,并于2007 年 11 月 1 日由国家发改委令第 56 号发布,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相较过去的合同范本,56 号令更加注重价款的动态管理以及风险的合理分摊,在结构编排以及内容上都很大程度地借鉴了 FIDIC 新红皮书,以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

16、能够更加规范化,与国际接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顺应市场经济的产物,实行工程量清单充分体现了市场竞争机制,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使公平、公正、公开性得到充分体现。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招标相比,工程量清单招标具有较为明显的优点:通过量价分离、自主报价的招标形式,引导企业进行价格竞争;风险合理分担,有利于双方创造一个公平合作的环境;缩短招标周期、提高社会效益等。2.材料价格调整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国际造价管理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市场自主定价模式逐渐主导了市场。建筑工程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的 60%70%,金属结构工程所占的比重更大,是直接工程费的主要部分。因此合理地确定

17、材料价格构成和正确计算工程材料价格,实行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十分重要。计划经济时期主要建筑材料由国家统一定价销售,其他材料由有关部门主导经营,工程建设有统一的计价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计划经济的内在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它实际上是对工程造价进行行政指令管理,遏制了竞争,抑制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材料价格放开,当市场供大于求时价格就会下降,反之价格就会上升,从而影响材料价格的涨落,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开始显现出来。建筑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其生产周期长、规模大、造价高,而且是“先销售后生产” ,即在产品未生产出来以前就要投标报

18、价确定价格。在施工期间,建材价格波动幅度会直接致使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原有合同价款无法满足实际工程建设的需要,这就产生了承包商申请调整材料价款的现实需要。为了更好地研究与反映此次物价波动情况,本文以建设工程项目中经常使用的钢材、水泥和混凝土为例,并选取天津市为研究地点。以 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2 月期间的四种主要建材价格作为研究对象。各种常用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具体情况如图 1.1 和图 1.2 所示。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22007年 至 2011年 常 用 钢 材 的 价 格 波 动020004000600080002007年 2月2007年 5月2007年 8

19、月2007年 11月2008年 2月2008年 5月2008年 8月2008年 11月2009年 2月2009年 5月2009年 8月2009年 11月2010年 2月2010年 5月2010年 8月2010年 11月2011年 2月月 份单位:元D25圆 钢 D25螺 纹 钢图 1.1 2007 年至 2011 年常用钢材的价格波动Fig.1.1Price fluctuations of steel in 2007-2011资料来源:中国建材在线(http:/ 至 2011年 混 凝 土 及 矿 渣 水 泥 的 价 格 波 动01002003004005002007年 2月2007年 5月2

20、007年 8月2007年 11月2008年 2月2008年 5月2008年 8月2008年 11月2009年 2月2009年 5月2009年 8月2009年 11月2010年 2月2010年 5月2010年 8月2010年 11月2011年 2月月 份单位:元C30普 通 混 凝 土 矿 渣 水 泥图 1.2 2007 年至 2011 年混凝土及矿渣水泥的价格波动Fig.1.2Price fluctuations of concrete and slag cement in 2007-2011资料来源:中国建材在线(http:/ 年至 2008 年间,我国建筑市场主要材料价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上

21、涨。特别是在 2008 年的下半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更加明显。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与当时全国迎奥运大兴工程建设有关。由于大量的工程需要建设,导致工程建设材料的供不应求,从而引发建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2008 年之后,我国建筑市场主要材料的价格逐渐恢复了正常波动。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1.研究目的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3现阶段,我国建设施工合同较常采用的是单价合同。因该类合同能够很好地协助发包方转移风险和实现“量价分离”的清单计价模式。然而,当使用单价合同中的固定单价合同时,发包方为了将风险尽可能多的转移给承包商,往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物价波动一律不予调整”的内容。而当我国建

22、筑市场发生物价的异常波动时,大量的价款纠纷事件就产生了。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本文通过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下物价异常波动引起的主材价款调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剖析在怎样的物价波动幅度下进行材料价格调整、以及当合同对没有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该怎样解决材料价格调整纠纷的问题。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能够很好地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单价合同条件下,物价异常波动引起的工程材料价款调整问题,从而促进建筑市场的和谐发展。2.研究意义本文对物价异常波动引起的单价合同材料价格调整问题进行研究,将有助于指导工程建设实践中承发包双方对此类事件的及时处理与解决。使承发包双方深刻认识到合理

23、分担风险的重要性,有利于指导今后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保证从根本上避免今后同类事件的发生,同时给主材价格的调整提供了具体可行的办法和参考依据。1.1.3 研究对象的确定1.单价合同概念的界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07 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固定价格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可调价格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99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 23.2 条规定:固定价格合同指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4、。可调价格合同指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单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两类。其中固定单价合同主要是指合同单价在物价波动下一律不调整。可调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实施期内,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合同单价可调。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其中,固定单价合同与可调单价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对物价风险是否可调,但是固定合同对于物价风险也不是绝对不可调,可调合同也不可能全部材料

25、价格都调整。在实践操作中,具体可调整范围,合同双方应在相应的专用条款内说明。例如对于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规定:对于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明列的材料,当经工程师确认的采购单价超过或低于投标报价单价20%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对于可调合同也可规定:物价风险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由承包商承担 5%。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4综上所述,单价合同价款可调与否、以及发承包双方风险承担的内容,重点在于风险幅度和风险范围的确定,因此本文重点研究当物价异常波动时单价合同的材料价款调整问题。2. 物价异常波动的概念界定物价异常波动,也称为物价的大幅度波动,是指物价在较短的一段时间内发生了较大幅度的涨跌,并且该涨

26、跌幅度超过了人们的普遍预期。目前,由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在实际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物价波动的情况较多地表现为物价的上涨。而当物价上涨时,承发包双方中遭受损失的一方主要是承包商。而且现阶段,承包商处于合同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其合理、正当权益往往难以顺利实现。因此,本文将从承包商的视角去分析研究物价上涨情况的处理措施,以为承包商维护自身的合理利益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与指导。同时,这也有利于承发包方及时解决物价异常波动事件引起的价款纠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7.6 条款中指出: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

27、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基于单价合同的特点,本文主要研究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物价异常波动,且这种变化的幅度是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难以预料的,变化幅度超出了其中一方可单独承担的范围,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3.工程建设主要材料的确定目前,在国内工程行业的造价管理工作中,按照各类材料使用性质的不容,将其划分为: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周转性材料与辅助材料等类别,其中主要材料是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总体造价的关键部分 1。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是施工过程中用量很大或者用量虽小但价格却很高的一些材料。对于不同的工程而言,所用的主要材料就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的工程中

28、使用的主要材料都包括钢筋、水泥、砂和碎石等。王万秀认为,一般而言,材料费用超过建安费的2%即可视为主要材料, 但如果以价格影响的高相关性合并分类的话,则这个比例确定在5%比较合适。他通过对几条公路建设项目的分析, 可视为主要材料的有钢材(包括I级钢筋、II级钢筋、钢绞线)、水泥、沥青(包括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 、燃油( 包括汽油和柴油)、碎石等 17。鞠鲜艳、杨秀鹏、沈杰认为,主材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建筑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该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将主材的种类在合同中明确列举。主材的确定可参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

29、比来划分。例如,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 2%以下的各类材料划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 2%以上、10%以下的各类材料划为第 1 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 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 2 类主要建筑材料 36。本文主要研究物价异常波动情况下施工合同对于主材价格的调整。1.1.4 问题的提出合同价格的调整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对发承包商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合理进行调价是业主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部分,同时又是承包商保护自身利益,合理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5创收的一个重要手段。08 清单规范以及 56 号令等规范都对价款的调整做了相应规定,但规范中的条款只

30、是在原则上进行约定,实际工程调价工作的展开还存在较多争议和矛盾。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建材价格大幅的上涨,这期间大批正在建设施工的工程中产生了大量的价款纠纷事件发生。承发包双方在价款纠纷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因此,如何很好地处理此类纠纷事件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就是:(1)在物价波动的情况下,单价合同中发承包商如何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担。本文旨在研究单价合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如何界定物价异常波动,针对物价异常波动应如何进行主材价格调整。(2)材料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研究,重点研究公式法的调整方法。其中包括可以调价的材料种类研究、各种系数的确定、材料价格标准

31、、调差时间、调差数量的确定。如下图1.3 所示:案例研究 文献研究现实问题 :当前尚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如何合理分担物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可研究问题 :在物价异常波动条件下如何对单价合同进行材料费的调整现象 :实行单价合同时 , 当物价异常波动会超出承发包一方单独承担风险的能力关键问题 1 :单 价 合 同 是 否 可调拟解决的问题 :材料价格怎么调整关键问题 2 :风 险 分 担 的 幅度界定关键问题 3 :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是否调整 如何调整图 1.3 问题提出思路图Fig. 1.3The research idea map资料来源:自行绘制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

32、论文61.2 文献综述1.2.1 物价异常波动引起单价合同材料价格调整的文献综述1.单价合同内涵的研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07 号部令)第十四条【合同的计价方式】写到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以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形式,约定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的合同形式。目前,已有众多的学者对单价合同的相关概念及内容进行了较深入地研究界定。以下对各学者的观点进行初步梳理,如表 1.1 所示。表 1.1 单价合同内涵研究Table 1.1The research of univalent contract 作者 概念 关于风险分担的规定史阿玲 2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不变。即在整个

33、合同期内一般都执行单一的合同单价。而工程量通常是按实调整,所以,单价合同也被称之为“量变价不变合同”在单价合同中,工程承包人只需承担工程单价等方面的风险,工程量方面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合同实施中的风险在工程承发包双方之间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分担严艳林,姜亮 3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 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杨立慧,周海龙,杨红军,李志强,白金 4目前, 有许多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意见,综合各地情况, 建议将价格变动达到10%作为价格异动的标准比较适宜, 可以考虑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 10%以内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由发

34、包方和施工承包商合理分担损失, 体现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合同执行的公平性崔卫锋 5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对特定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包干,通常情况下即为我们国家现普遍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后确定的合同价款模式,合同价款施行了量价分离,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确立单价的工程量按实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仅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主要材料的涨跌是无法准确预料的,通常采用的方法仍是双方约定物价波动由承包人承担的范围,超出范围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或共同承担,相应波动的范围、物价取定的方式、承担的比例等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万欣,秦旋 6单价合同的最大特点是业主按承包商实际完

35、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业主对工程量变化负责, 承包商对价格变动负责。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使得这类合同对业主监控的依赖程度较高潘克辉 7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可调单价合同是指工程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可随构成价格因素的变化调单价合同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所承担风险彼此相当,风险主要来自于市场材料价格的波动、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对于工期长特别是跨年度的工程项目,市场材料价格的涨落幅度大,会造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7整合同单价 成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大续表 1.1作者 概念 关于风险分担的规定罗秋

36、梅 8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合同类型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的计算,应结合工期、价格变化、工程特点等因素确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得调整;超出风险范围时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张立宇 9固定单价是指工程的中标单位确定后, 承包人所报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按实际情况结算单价合同形式考虑了风险均摊原则。简单地讲, 单价的风险在承包人这一方, 而工程量的风险则在发包人这一方: 承包人必须承担中标后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实际可能变化, 而合同又规定其不能变化之风险;影响单价的风险主要在

37、于以下几点: 1.非甲方提供部分的人、材、机价格的波动;2.由于政策变化导致的相关税费的变化;3.承包人为中标而降低投标总价或实施相应的投标策略, 导致部分单价偏低;4.发包人招标文件载明的或承包人掌握的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单价偏差; 5.其他原因导致的单价偏差彭飞 10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 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根据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十九条的规定,允许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需要指出的是,是否调整、调整的内容、怎样调整是双方的合同行为,必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加以明确,以防扯皮资料来源:据文献绘制

38、通过对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及各学者的观点综合分析可得: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的单位价格不变,结算工程总价由合同中的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的合同价格。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承包商所报综合单价中已经考虑了自身应承担部分的物价波动风险,当在约定的物价波动幅度内,承包商不能就物价波动原因向发包方提出调整综合单价的要求。可调单价合同是指有些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性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取得实际结算单价。合同单价可调,一般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可

39、做调整。单价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价的风险,而发包方承担了量的风险,这样实现了对风险更加合理的分担。2.关于单价合同的可调整性研究在实际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业主方没能充分意识到物价异常波动的危害,导致在固定单价合同中,业主方往往将全部的物价波动风险都转嫁给承包商。这样就造成了当物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8价发生较大波动时,承包商不愿或不能单独承担过大的物价波动导致的价款损失,产生了许多材料价款调整的纠纷问题。针对当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单价一律不调的固定单价合同时,物价发生了异常波动是否可对原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这一问题,有较多的学者进行了研究。各学者的具体研究观点如表 1.2 所示

40、:表 1.2 各学者关于单价合同可调性研究Table 1.2 The Adjustable research on the univalent contract学者 研究观点 分析杨立慧,周海龙,杨红军,李志强,白金 4从公平原则出发, 施工承包商也可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但施工承包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施工承包商未按期行使撤销权, 则价格异动时不能调整价格异动使得招投标阶段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的市场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属于缔约时公平,而履行后出现不公平。所以适合情事变更原则调整原固定价格潘克辉 7如果发生专用条款所限定的风险因素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需要调整

41、,也应该在专用条款中说明其调整因素和计算方法具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固定价格所含风险因素的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罗秋梅 8固定单价合同往往被很多建设单位理解为单价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绝对不变,各项风险即使超出承包商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但这会导致豆腐渣工程的出现或使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后果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单价并不是绝对不变的,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得调整;超出风险范围时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彭飞 10 一般的施工合同都有对合同价款进行 调整的条款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仍然执行我国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根据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十九条的规定,

42、允许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雷士国,孟山 11合同单价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一般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如果有大幅涨价,可以情势变更为由提出情势变更原则是诚信公平原则的具体运用,是对情势剧变的救济,是防止因发生情势变化仍机械地履行合同给当事人带来显失公平的后果资料来源:自行绘制综合各学者的研究观点来看,当发生物价的异常波动情况时,承发包双方应当对固定单价合同进行调整。这样才能很好地避免由此导致的纠纷事件发生、不影响到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1.2.2 物价异常波动幅度的文献综述一些学者根据行业常用的风险幅度来确定业主和承包商各自承担材料价格涨跌的风险比例。如孙万新、程杰认为“目前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幅度基

43、本上在10%左右。并进一步指出了这种统一的风险幅度的不合理之处” 18 20。一些学者通过分析各省市的造价文件来对物价异常波动的幅度进行研究。如覃华连认为“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需要调整工程价款时,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包人可承担5%” 32 。赵建平、季咏梅认为“钢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5%、除人工、钢材外上述条款所涉及其他材料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8%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要素价格” 33。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9还有一些学者采用问卷调查及公式限定的方法来研究该问题。如费海鑫、何静通过调查问卷以及公式计算的方法对物价异常波动的幅度进行了研究界定,其认

44、为建材成本综合变动幅度在 5%-10%之间时,才能认定为建筑市场出现了物价的异常波动 35。各学者对于合同中风险幅度的规定都不尽相同,目前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幅度基本上在 10%左右。1.2.3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的文献综述有许多文献中都提出了不同的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下表 1.3 通过文献勾选法统计出各学者所关注的方法:表 1.3 学者所研究的材料调价方法Table 1.3Various research on the adjustment method of material costs序号 学者 公式法 票据法 简易指标法 抽样法 系数法 其他调整 方法1 刘莉,闫秋波, 贾永京 12 2

45、 杨宏山 13 3 梁文才 14 4 付崎,车奇星 15 5 田威 16 6 王万秀 177 孙万新 18 8 张秋陵,肖光宏 19 9 程杰 20 10 张松 21 11 苗俭力,薄欣 22 12 卢永国,于志强 23 13 李恒村,罗育球 24 14 张智钧 25 15 徐仕炳 26 16 赵英莉,徐晶 27 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10资料来源:自行绘制通过上表可以发现,公式法受到较多学者的关注,也是本文重点研究的调整方法。下面对以上六种方法进行介绍分析。1.公式法公式法属事后调价,它是将全部合同价格分成若干组,然后将每组按规定获得的物价指数对其进行价格调整。所谓指数,系指

46、某一时期的数值对该数的基数之比。价格指数是用来表达某种价格上涨或下降的一种统计指标,一般由代表官方的权威机构公布。公式法的基本方法是,将合同总价代替总价为1,再确定其价格不变部分所占有的比例( 称为总价不变系数,也称为固定价) 。这部分比例指合同价中一部分不受物价上涨、下调影响的费用,例如利润、税金、装备等,而且管理费也有一部分费用不受物价影响。一般推荐公式中固定价的比例为15%20%。而后找出几种在市场上受物价变化上涨、下调影响较大,占合同费用比重也较大的材料,以分别计算占有总价的比例( 各自所占比例之和加上固定价比例必须是1) ,再乘以指数基值和当期值之比,求出一个系数,并用这个系数来计算

47、调价支付费用。这种方法中的数字均可从现有的合同中获得,影响调价的基本数据物价指数一般来自官方材料。公布指数的时间相对固定,比如我国目前是一年一次,这样调价时间也比较固定。这种方法对业主、承包商来说均易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办理调价时证据充分、可靠、方便。2.票据法票据法属事中调价,是道路建设内部管理施工中推广的材料价差补差方法。一般做法是根据规定的材料等基本价格与现行价格之差来进行调整。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在使用票证法来对材料价格差异调整的时候需要重点注意下列问题:第一,票证的真假需要准确核对。第二,对所进行价格差异调整的材料数量要加强计量工作。第三,需要关注价格差异调整材料的总数量。施工组织的不

48、同必定会造成材料使用数量之间的差异。3.简易指标法简易指标法是指我们通过对价格差异调整的材料确定一个认可的消耗系数, 然后以工程计量的总数为基础确定所需要进行价格差异调整材料的具体数目, 同时依照时间来明确价格差异的调整幅度, 这样就可以确定所要调整的价格差异。这个方法是通过以往的公式法演变而来的, 不但保留了其优点还便于计算, 省去了大量纷繁复杂的工程量计算。4.抽样法(按实调整法)抽样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

49、料价格5.系数法系数法是由业主单位和承包商共同承担由于材料价格变化引起的费用风险。某种材料价格调整值用公式表示为:17 冯钟宁 28 天津理工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11材料价格费用调整= 投标材料价格(Fm-F O) 材料数量 (1.1)Fm当前价格变化系数,Fm= 当期指数/投标时基价指数,价格上涨为正值,下降为负值;F O招标时约定的价格变化指数,价格上涨为正值,下降为负值。6.综合系数调整法采用当地定额管理部门所测算的综合调整系数来调整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公式为:某种材料的价差系数= (1.2)定 额 中 该 种 材 料 价 格定 额 中 该 种 材 料 价 格 )该 种 材 料 当 地 价 格 -(工程综合材料价差系数=(各种材料价差k 1)k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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