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Facebook 文档编号:4735442 上传时间:2019-01-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 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我县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阜南,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省民政厅、财政厅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五保供养对象的确定范围: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对持有我县农村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1、无劳动能力的;2、无生活来源的;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可享受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第三条 实施

2、农村五保供养,必须 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二)省 级财 政专项补助与地方财政配套相结合的原则。(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第二章 保障范围和标准第四条 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省政府 2007 年皖政 20073 号和 2008 年皖政2008 3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 1200 元,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 1500 元。除省级财政年人均补助850 元外,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纳入预算。第五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承包的土地收益只能作为政府 给予供养 标准以外的收入,不能冲抵政

3、府给予的供养费用。第三章 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第六条 个人申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或户主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 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 请,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家庭收入状况 证明等材料。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一)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在 5 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 实际生活情况的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阜南县农 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表。(二)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社区)公开栏 公示 5 天以上,无异 议的,在阜南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 审

4、批表上签署意 见,连同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 证明、民主评议及公示情况报乡镇人民政府 审 核;对经评议 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 报材料后,应对村(居)委会上 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调查、核实 ,在 22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 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干部在阜南 县农 村五保供养 对象审核审批表签署意见。乡镇人民政府 审 核后,应将有关 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批。对审 核不符合条件的,要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第九条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 22 个工作日内完成

5、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和审 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村委会在公开栏公示 5 天。对无异议 的,在 阜南县农 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予以批准,并发给 农村五保供养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 请人,并告知原因。第四章 保障对象管理、资金发放第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 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对各地新增的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五保 对象,各地要采取一切措施 应保尽保。对现有五保供养对象 严格 审核,对其中孤儿超 龄和五保户的自然减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及时 核销,及时增补。供养资金不足部分县级财政要列入专项经费 予以解决,确保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对暂

6、时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但生活困难的人员,应优 先纳 入农村低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年都要进行抽样审 核、审批,健全档案;按审批程序对五保供养对 象实行随机复核、适时调整。第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 乡 一柜,一村一档; 县民政局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 础信息数据库 ,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第十二条 农村五保供养所需经费实行以财政供给为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 供给为辅助的方式落实,县财政在财政预算中将五保供养 经费列入预算,对五保供养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五保供养 经费专款专用,按时按额发放,保证五保 对象的日常生活开支。第十三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实行“一卡制”发放。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工作力量,落实专职 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第十五条 本实施意见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