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20X 26 DB 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23/T XXXX2018老山芹馅料调理加工技术规程2018- XX - XX 发布 2018- XX - XX 实施黑 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 23/T XXXX2018I前 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的编写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秀玲、高宁、刘旭、王韵仪、李凤凤、许瑞如、吴国美、范丽莉、程岩。
2、DB 23/T XXXX20181老山芹馅料调理加工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老山芹馅料调理加工各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老山芹馅料的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标准汇编 GB/T 5009 系列(2003 版)3 原辅料要求3.1 老山芹叶茎长度为
3、15cm25cm 为宜,新鲜无机械损伤、水分充足、无褪色或褐斑、无腐烂、无霉变、无杂质为宜。3.2 猪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猪肉宜采用猪前夹肉,肥瘦比宜为 2:8。3.3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5 酱油应符合 GB 2717 的规定3.6 食用盐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3.7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4 原辅料配比主料:老山芹,猪肉,二者比例 3:2 为宜。DB 23/T XXXX20182调料:葱 7 份9 份
4、,姜 2 份4 份,盐 1 份3 份,植物油 6 份10 份,香辛料 0.2 份0.6 份,酱油2.5 份3.5 份。(以上均以菜加肉重百分数计)5 制作工艺5.1 制备原辅料将筛选后的老山芹放入洗菜机内清洗干净,同时将肥瘦比为 2:8 的猪前夹肉用绞馅机绞成肉馅备用。5.2 漂烫将老山芹置于漂烫溶液中烫漂 3min5min,烫漂温度为 85100。5.3 冷却将漂烫后的老山芹捞出放在凉水中浸凉后取出,在冷却槽内沥干水分。5.4 调制馅料将老山芹绞成菜馅后与猪肉馅放在拌馅机内搅拌,搅拌均匀后放入植物油和调味料,继续搅拌直至揉合均匀,制成馅料。6 卫生指标检验6.1 酸价、过氧化值按 GB/T 5009.37 规定的方法测定6.2 砷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3 铅按 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6.4 铜按 GB/T 5009.13 规定的方法测定6.5 黄曲霉毒素 B1按 GB/T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