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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收入、费用和利润分配.doc

上传人:春华秋实 文档编号:3291663 上传时间:2018-10-10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4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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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页眉.页脚附件一 保险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分配第一节 保险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一、 保险公司的收入(一)保险公司收入概述1、收入的概念保险公司的收入是指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商品、提供与之相关的各种服务以及进行保险投资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2、收入的特点(1)收入从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例如保险公司出售保险商品,提供代理服务的收入等。有些交易或事项也能为保险公司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其经济利益流入是利得,而不是收入。例如保险公司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不作为收入核算。(2)收入体现为保险公司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

2、或两者兼有之。例如保险公司出售保险产品得到的保费收入,体现为现金、银行存款等资产项目的增加。如果客户采取的是预付保费方式,到期保费的确认就体现为保险公司负债的减少。如果是部分预付,那么到期保费的确认既体现为资产增加,又体现为负债减少。(3)收入最终导致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式,可见收入本身会导致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额则既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4)收入只包括保险公司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例如,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非传统型险种都设置有“独立帐户账户” ,独立帐户账户中的资金运作虽然由

3、保险公司负责进行,但其投资收益由客户所有,因此,独立帐户账户资金运用的收益不作为保险公司的收入核算。(二)保险公司的各类收入1、保费收入保险费是保险人为履行一定的保险责任向投保人收取的实际金额。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了保费收入确认的三个条件: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寿险合同一般是收款生效,即收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时,保险公司即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未收到保费则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寿险公司一般应于收到保费时确认保费收入。对于保单生效日前投保人先行交付的保险费,因为寿险公司尚未承担保险责任,不论依据法律或制度规定,此时

4、不能确认为保费收入。这时收到的保费应作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处理,即预收保费,待保单生效时再确认为保费收入。非寿险合同一般是签单生效,即保险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且由于非寿险合同期限一般较短,收取保费的可能性较大,保费金额也可确定。因此,实务中一般是签单时确认保费收入。但是在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签单日与承担保险责任日并不一致,此时签单取得的保费收入应作为预收款处理,在承担保险责任时才可确认为保费收入。此外,若收到保费的可能性小于不能收到保费的可能性,保险公司则应于实际收到保费时再确认收入。2、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5、,它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根据我国目前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可利用的投资方式主要有:短期债券投资、短期基金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同业拆借、证券回购以及保单质押贷款等。此外,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保险公司也存在保险法颁布以前从事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股权投资、经国务院特批从事的股权投资以及保险法颁布前发放的目前仍未收回的除保单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投资收益按以上不同投资方式分别确认。(1)短期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页眉.页脚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在收到时并不确认为投资收益,而是冲减该项投资的成本,待债券出售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实际成本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2)短期基金投资现金股利的

6、确认短期基金投资收益的确认与短期债券投资一样,在收到现金股利时并不确认投资收益,而是冲减投资成本,待基金出售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实际成本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3)长期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并不于收到时确认,而是在年末及付息日(不一定为同一日)确认应计利息时,在扣除相关费用及溢折价摊销(溢价则扣除,折价则增加)后将其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4)拆出资金利息收入的确认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不必按期确认,而是在实际收到拆出资金利息时确认。(5)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的确认买入返售证券的收入在返售日由买入与返售的差价确认。(6)保单质押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保单质押贷款的利息收入于保险公司实际收

7、到利息时确认。3、其他收入保险公司除保费收入、投资收益外的其他收入有分保费收入、追偿款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1)分保费收入分保费是指分保接受人取得的由分保分出人根据分保业务计算的保费。再保险业务分保费收入一般可以在收到分保业务帐单时确认。因为此时分保业务接受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且分保业务帐单标明了保费金额,同时分保业务接受人收到分保费收入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不必等到实际收到分保费时再确认收入。(2)追偿款收入追偿款收入是指在信用险等某些特殊保险业务中,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事先按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支付赔款而从投保人处取得对标的价款的追偿权利而追回的款项。从理论上讲,追偿款是赔款支出的抵减而不是收入

8、,但由于发生赔款支出与收到追偿款往往要跨越几个会计期间,若将其作为收入抵减当期赔款支出则不利于反映当期的实际赔款支出情况,因此将追偿款作为收入处理。追偿款收入在实际收到追偿款时确认。(3)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保险公司从事除保险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提供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代理服务等业务而取得的收入。劳务收入劳务收入包括保险公司代其他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以及保险公司在其他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发生保险事故时受托代为现场勘查取得的代查勘收入等,这些收入都在实际取得时确认。管理费收入管理费收入是指在一些非传统寿险产品(如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中,保险公司为客户单独设置独立帐户账

9、户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而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形成的收入。管理费包含在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中,数额也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其确认一般与保费收入的确认同步。二、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一)保险公司成本费用概述1、成本费用概念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商品、提供与之相关的各种服务等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及虽不具有劳动耗费性质,但与开展保险业务密切相关的各项必要开支。2、成本费用的特点(1)最终会导致保险公司资源的减少费用主要以三种形式发生:货币资金的流出,如保险公司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支付保险赔款等;非货币性资产的耗费,如固定资产折旧等;负债承诺,如预提费用等。所有.页眉.页脚这些费用

10、都可以看作是现有资源和未来资源的流出,最终导致保险公司资源的减少。(2)最终会减少保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费用通常是保险公司为取得某项收入而发生的耗费,这些耗费可以表现为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最终导致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例如,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即表现为一项资产(银行存款)的减少,或一项负债(应付赔款)的增加。然而,保险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应归入费用。利润分配虽然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但其属性不是经营活动的成果,因此不作为费用处理。3、费用与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关系(1)费用和收入的关系保险公司广义上的费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而发生的所有耗费,是保险公司为营业收入而付出的努力,狭义

11、上的费用仅指与本期营业收入相配比的那部分耗费。因此,保险公司费用的确认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进行。(2)费用和支出的关系支出一般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获得另一项资产或清偿债务而发生的资源减少,如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等。一般情况下,不是为获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支出均不作为费用处理,如罚款支出。保险公司一定时期内发生的支出按其效用期限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的效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支出时不可能全部当作费用,只有当期收益的部分才构成当期的费用,典型的如固定资产购置及折旧处理。收益性支出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发生的支出,其未来的经济利益已在一个年度内消耗,可在费用发生时全部作为当期的费

12、用处理。4、成本费用的内容寿险公司的成本包括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退保金、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长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非寿险公司的成本包括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长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等。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职工工资、差旅费、会议费等。需要提取贷款呆帐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的保险公司,还包括提取的这些准备金。(二)保险公司的各类成本费用1、赔付成本(1)寿险公司的保险金给付成本寿险业务

13、保险金的给付是寿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在保险期中支付的保险金。按照寿险业务的性质可将寿险保险金的给付分为满期给付、死伤医疗给付和年金给付。给付保险金是寿险公司业务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最主要的成本支出。保险金给付成本时点的确认一般来说有两种,即理赔时确认和给付时确认。第一种方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可以随时反映损益,不过也存在“应付给付”帐户账户销帐的麻烦。第二种方法是现金收付制原则的应用,虽然没有“应付给付”销帐的麻烦,但其无法及时反映损益。目前保险公司实务中多采取并用方式,即平时并不注意损益的反映,除了赔案频繁的险种采用第一种方法外,多采用第二种方法。(2)非寿险公司的保险赔偿

14、成本非寿险业务保险金的赔偿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时按保险合同规定赔偿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根据保险理赔程序,在调查后保险双方达成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有关保险金赔偿额的协议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才正式成立,也就是说,应在此时确认保险赔偿成本。因此,保险公司在处理各种理赔案件过程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赔款在支付时不能确认为成本,而是作为预付赔款,待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正式成立后再转为赔款支出。非寿险的保险金计量与人寿保险不同。财产保险虽然也有保险金额的约定,但须以保险价值为限。因此,保险公司应确定所得财产的损失额,并根据保险金额计算出赔偿额,据此支付保险赔款。此外,确定保险

15、赔款时还需考虑其他一些因素: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页眉.页脚施救费用的赔偿应以保险金额为限,在保险标的损失外另行计算。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则施救费用也应按相同的比例进行赔偿。残值处理残值是指保险财产受损后尚有残留的部分经济价值。残值经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所有,保险公司可在扣除残值后支付赔款。重复保险的处理受损财产若存在重复保险情况,保险公司应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所有重复保险保险金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代位追偿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2、责任准备金的提转差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了承担

16、因承保保险业务而引起的将来负债或已有负债而提存的基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负债,其产生是基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公司一般先收取保险费,待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事项后再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因此,保险公司要设置一定的储备基金以应付未来的保险责任。这说明了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与保险责任的期限不一致的情况。此外,由于还存在均衡保费、储蓄保费、趸缴保费等因素,保险公司必须提取责任准备金以按照权责发生制正确核算损益。保险公司一般在期末提存责任准备金,提存数根据一定方法计算得出,同时转回上期提存的责任准备金,两者之间的差额,即责任准备金的提转差构成保险公司的一项成本支出。寿险公司根据保险业务的期限将准备金

17、分为长期险责任准备金和短期险责任准备金,其中长期险责任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短期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因此构成寿险公司成本支出的准备金提转差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以及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非寿险公司提存的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长期责任准备金。因此构成非寿险公司成本支出的准备金提转差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以及长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3、其他成本保险赔付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成本支出,除了保险赔付和责任准备金提转差外,保险公司的其他成本还包括退保金、

18、手续费和佣金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等。(1)退保金退保金多发生在人寿保险中,人寿保险业务是长期险业务,由于各种原因,会出现退保的情况。在被保险人退保时,保险公司向其支付的款项就是退保金。一般来说,退保金应等于所缴保险费减去保险成本以及处理保单发生的所有费用后的余额,即保险公司对申请退保的被保险人按合同约定退还的保单的现金价值。(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是指保险公司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手续费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实收保费的 8%。由于收取保费的方式不同,手续费的支付方式也是不同的。即存在一次

19、性支付手续费和分期.页眉.页脚支付手续费的情况。 佣金支出佣金支出是指保险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个人营销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佣金。已支付佣金的营销业务不得再支付代理手续费。根据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佣金支出比例不得超过实收保费的 5%,根据收取保费的方式不同,佣金的支付方式也不同。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佣金与保险法中的佣金涵义有所不同。 保险法规定向保险代理人支付的费用为手续费,向保险经纪人支付的费用为佣金。(3)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按规定要缴纳营业税,并在缴纳营业税的基础上,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保险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应纳税保费收入营业税税率保险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保险公司应交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税额教育费附加计征率。(4)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公司依法提取并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基金。保险保障基金主要当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经营不善,发生财务及经营困难,以及保险公司因失去偿付能力而进行破产清算或遭受巨灾风险致使多家保险公司发生巨额赔款而危及保险公司生存、保险行业信誉和全社会稳定时动用,其设立相当于为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发展开办了“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除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以外,对于其他险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 1%提

21、取保险保障基金,当该项基金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 6%时,停止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单独开户存储于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第二节 保险公司的利润形成一、保险公司利润概述保险公司的利润是指保险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是保险公司的收入减去有关成本和费用后的差额。利润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一)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两部分,用公式表示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是保险公司的主要来源,是指保险公司在整个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它包括承保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以及保险资金

22、运用实现的投资收益等。营业利润用公式表示为:营业利润= 承保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保险资金运用实现的利润汇兑损益。其中:(1)承保利润承保利润是指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取得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页眉.页脚承保利润=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准备金提转差。(2)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是指保险公司除保险业务以及保险资金运用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其他业务利润=其他收入其他支出。(3)保险资金运用实现的利润保险资金运用实现的利润是指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用于银行存款、资金拆借、贷款、债券等投资取得的收益。用公式表示为:保险资金运用实现的利润=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利息支出卖出

23、回购证券支出。(4)汇兑损益汇兑损益是指保险公司因货币兑换、汇率变动等原因而实现的汇兑收益减去汇兑损失后的差额。2、营业外收支差额营业外收入是指保险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接受捐赠的现金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转入等。营业外支出是指保险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二)净利润净利润是保险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以后的余额,即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用公式表示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三)分险种确认利润分险

24、种确认利润就是指将各项收入和费用按险种进行分摊以分别核算各个险种的损益情况。1、分险种确认利润的必要性保险公司应对各个险种分别进行损益核算,这既是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1)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很多,各个险种之间的差异(费率、保险责任、保险赔付等的差异)也很大,将所有险种汇总考察其损益,只能从整体把握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若在此基础上再分险种进行损益核算,则可以更清楚地掌握收入与支出的来源或构成,找到利润上升和下降的原因,从而确保经营决策的正确性。(2)保险公司经营有分红保险和非分红保险,这两个险种的差异不仅体现在费率、保险责任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分红保险的保单持

25、有者除了可以获得保险金给付外,还可以获得保单红利。对分红保险和非分红保险分别进行损益核算是保证保险人之间的公平以及合理确认可分配红利的重要保证。(3)分险种进行损益核算是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保险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能反映其实际经营状况的信息,分险种损益核算资料是对“三张表”的有益补充,必不可少。2、分险种确认利润的方法保费收入、保险赔付以及手续费支出等项目通常直接按险种计算,不需另外对其按险种分配。而投资收益、营业费用等项目往往并非直接与具体险种挂钩,对这部分收支必须以尽可能合理的方式按险种分配。(1)按险种对投资收益的分配投资收益中除了保单的贷款利息收入等少数与具体险种直接挂钩外,大多数

26、都与具体险.页眉.页脚种没有直接联系,这些投资收益应采用特殊方法进行分配。实务中一般有三种分配法:保单准备金法、平均资金余额法和投资年度法。保单准备金法这种方法按各险种的保单准备金在总保单准备金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投资收益的分配,这是最简单、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平均资金余额法平均资金余额法是以各险种的保单准备金和平均累积盈余所构成的平均资金余额为基础,按各险种的平均资金余额占总的平均资金余额的比例进行投资收益的分配。投资年度法这种方法每年将记录的各险种的现金流量与当年新增投资直接挂钩以确定各年度的险种投资结构,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应年度的投资收益率分别计算各险种该年度产生的投资收益。(2)按险种对费用

27、的分摊有些可以辨别归属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险种的支出,对于无法辨别归属的费用则必须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进行分摊。分配标准主要有:按工资支出金额比例分摊、按员工人数比率分摊、按业务量的比率分摊、按场所使用面积比率分摊、按耗费时间分摊等等。一般来说,大多数公司将费用根据职能部门或成本中心进行细分,在此基础上,再将费用按一定方法分配到各险种中去。例如,对理赔费用,在确定总额之后,按赔案数或赔付金额的比例或综合考虑赔案数与赔付金额,在各险种中进行分配;对员工工资的分配,通常是使用时间表,即定期考察耗费在各险种的时间,按时间多少来分配;对租金、差旅费、邮资费等,都是按工资的分配比例来进行险种间的分配。二、

28、 寿险公司利润来源的分析人寿保险公司利润来源的分析,也即通常所说的利源分析,是对形成人寿保险业务损益结果进行的分析。从理论上看,人寿保险公司保险业务遵循收支相抵原则,即保费收入的现值等于未来给付的现值,因此没有类似其他行业销售利润之类的利润。但实际上寿险公司在收支相抵后往往能够形成利润。其原因在于,保费计算的三个前提假设,即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和预定费用率,与实际结果之间往往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就是人寿保险业务的利源,即通常所说的“三差损益” 。(一) “三差损益”的内涵1、死差益(损)及其计算死差益是由于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有差异,保险公司按照预定死亡率收取的纯保险费支付实际死亡保险成本后尚

29、有盈余而产生的利益。对于生存保险,当实际死亡率高于(低于)预定死亡率时,将会产生死差益(损) ;死亡保险的情况则正好相反。死差益(损)的计算公式为:死差益(损)=(预定死亡率实际死亡率)危险保额危险保费总额实际支付的危险保险金。2、利差益(损)及其计算如果寿险业资金运用的实际收益率(或投资回报率)高于预期利率,由上年末转回的责任准备金加上本年度的储蓄保险费合计生息后,就会超过年末所需的责任准备金,超过部分就是利差益;反之为利差损。利差益(损)的计算公式为:利差益(损)=(实际收益率预定利率)责任准备金总额=实际收益总额预计收益总额。3、费差益(损)及其计算年度内保费收入中的附加保费大于实际支出

30、费用的差额,称为费差益;反之为费差损。.页眉.页脚费差益(损)的计算公式为:费差益(损)=(预定附加费率实际营业费用率)保险费总额附加保费总额实际营业费用总额。除了以上三种主要的盈余来源之外,退保损益也是盈余来源之一。退保损益是指在发生退保时,保险公司按保单现金价值支付一定的退保金与该保单退保时的责任准备金之间的差额。计算退保损益,首先要由业务部门根据退保合同单独统计出退保合同责任准备金,再与实际的退保金进行比较,即退保损益=退保合同责任准备金退保金。由于一般对保单是否退保很难预料,若在投保后第一年发生退保一般会出现退保损失,因此通常退保损益不作为寿险公司的主要利源。以上四种损益都来自保险合同

31、本身。另外还有一些利源,如运用责任准备金以外的资金所获得的盈余、由于资产的变卖或重估价差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等等。可见, “三差损益”的基础是保险业务自身的特点,它构成寿险公司承保利润的主要方面。除此之外,寿险公司还有其他利润来源渠道。值得说明的是,分红保险红利的主要来源也是三差收益。分红保险与不分红保险都存在“三差收益” 。三差收益的产生与保单是否分红并无关系。但是,由于分红保险采取相对保守的精算假设(即预定较高的死亡率和费用率,较低的利率) ,保费相对较高,从而能产生比不分红保险更多的三差收益,其实质是保险公司将多收取的客户的保费以分配红利的形式返还给客户。此外,红利中还包括了寿险公司将收到的

32、保费进行投资所得的部分收益。(二)寿险公司利源分析实例例:35 岁投保 5 年期定期死亡保险 10000 元,年缴纯保费 388 元(预定利率 6) 。表81 列示的是该险种的基本情况表,表 82 是假定实际利率为 7时该险种的利差益分析,表 83 是在实际死亡人数与预计死亡人数不一致的情况下该险种的死差损益分析。表 84是寿险公司的综合利源分析表,其中不仅列示了“三差损益” ,还有解约损益、再保损益等内容。表 81 5 年期定期死亡保险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平准保费 年初人数 保费收入 上年度末基金死亡人数 保险给付 本年度末基金年龄(1) (2) (3)(1)*(2)(4) (5) (6)

33、(5)*10000(7)【(3)(4) 】*1.06(6)35 388 100 38800 0 2 20000 2112836 388 98 38024 21128 3 30000 3270137 388 95 36860 32701 4 40000 3373538 388 91 35308 33735 5 50000 2318639 388 86 33368 23186 6 60000 0表 82 5 年期定期死亡保险利差损益分析表(实际利率 7) 单位:元年龄 平准保费年初人数保费收入上年度末基金死亡人数保险给付本年度末基金基金总额当前利差损益.页眉.页脚(1) (2) (3)(1)*(2

34、)(4) (5) (6)(5)*10000(7)【(3)(4) 】*1.06(6)(8)【(3)(4) 】*1.07(6)35 388 100 38800 0 2 20000 21128 21516 38836 388 98 38024 21128 3 30000 32701 33293 59237 388 95 36860 32701 4 40000 33735 34430 69538 388 91 35308 33735 5 50000 23186 23876 69039 388 86 33368 23186 6 60000 0 513 513表 83 5 年期定期死亡保险死差损益分析表

35、单位:元平准保费年初人数保费收入上年度末基金死亡人数保险给付本年度末基金实际基金总额当前死差损益年龄(1) (2) (3)(1)*(2)(4) (5) (6)(5)*10000按预定基础测算(7)【(3)(4) 】*1.06(6)35 388 100 38800 0 1 10000 21128 31128 1000036 388 99 38412 21128 4 40000 32701 23112 958937 388 95 36860 32701 3 30000 33735 43735 1000038 388 92 35696 33735 6 60000 23186 13597 958939

36、 388 86 33368 23186 5 50000 0 9947 9947表 84 寿险公司的利源分析表 单位:亿元.页眉.页脚第三节 保险公司的利润分配一、保险公司利润分配的内容和顺序根据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取得的利润应按规定进行分配,可供分配的利润包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的内容和程序如下:1、抵补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利差支出,以及保险监管部门对公司因少交或迟交保证金的加息。2、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保险公司应按本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保险公司提取的法定盈

37、余公积累计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4、提取法定公益金。保险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 5%-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保险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5、提取总准备金。保险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6、分配给投资者。保险公司提取上述内容后,可以按规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保险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 目 总 损 益 费 差 损 益 死 差 损 益 利 差 损 益 解 约 损 益 再 保 损 益 杂 损 益 V损 益

38、 长 期 V 8.90 0.9 3.83 4.98 期 初 短 期 V 0.5 0.5 保 费 收 入 68.98 12.42 0.69 0.69 5.19 利 息 收 入 7.16 3.26 3.91 杂 项 收 入 0.3 0.3 收 入 再 保 摊 还 0.12 0.12 小 计 85.5 12.42 0.74 0.78 3.26 3.83 0.12 0.3 64.07 保 险 给 付 7.39 0.41 0.10 3.64 3.24 利 息 支 出 4.37 4.37 费 用 支 出 1.34 1.34 杂 项 支 出 0.15 0.15 支 出 再 保 支 出 0.31 0.31 长

39、 期 V 60.45 60.45 期 末 短 期 V 0.20 0.20 小 计 84.21 1.34 0.41 0.10 4.37 3.64 0.31 0.15 63.89 总 计 1.34 1.08 0.3 0.68 -1.1 0.19 -0.19 0.18 0.18 .页眉.页脚(3)支付普通股股利。7、保险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保险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上述内容。在提取上述内容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股利政策是关于公司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等方面的方针和策略

40、。(一)股利理论股利政策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同样要考虑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在股利政策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这一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1、股利无关论(MM 理论)股利无关论认为股利分配对公司的市场价值(或股票价格)没有影响。因为公司的价值是由其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决定的,这与公司所在行业和资产风险有关,因此公司的价值与投资政策有关,而与企业怎样分配股利和保留收益无关。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弗朗哥莫迪格里尼(Franco Modigliani)和莫顿米勒(Merton H. Miller) 。这一理论建立的假定条件是:(1)不存在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不存在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费用(即不存在股票筹资

41、费用) ;(3)公司的投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彼此独立(即投资决策不受股利分配的影响) ;(4)如果财务杠杆对公司资本成本有影响,其影响也很少;(5)分配股利和保留收益的方式对公司的股本成本没有影响;(6)公司的投资者和管理当局可相同地获得未来投资机会的信息。上述假设描述的是一种完美无缺的市场,因而股利无关论又被称为完全市场理论。股利无关论认为:(1)投资者并不关心公司股利的分配若公司留存较多的利润用于再投资,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此时,尽管股利较低,但需要现金的投资者可以出售股票换取现金。若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投资者又可以用现金再买入一些股票以扩大投资。也就是说,投资者对股利和资本利得并无偏好,

42、公司的股利政策主要受股东偏好的影响。(2)股利支付率不影响公司的价值既然投资者不关心股利的分配,公司的价值就完全由其投资的获利能力决定,公司的盈余在股利和保留盈余之间的分配并不影响公司的价值。虽然股利无关论所要求的完美市场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但这种理论提供了一种股利政策的决定方式,在放宽一些假定条件后所作的分析对于公司制定股利政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2、股利相关论股利相关论认为股利分配对公司的市场价值并非无关而是相关的。由于公司利润用于分配股利的现金增加将降低投资者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者要求的投资收益率将上升,股价下降。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无关论提出的假设前提,公司的股利分配是在种种制

43、约因素下进行的,公司不可能摆脱这些因素的影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除影响一般公司股利分配的因素外,股利分配后公司能否保持最低偿付能力要求也是制约保险公司股利分配的重要因素。(二)影响股份制保险公司股利政策的因素。.页眉.页脚1、法律因素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股利分配经常有如下限制:(1)资本保全。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2)企业积累。规定公司必须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净利润。规定公司年度净利润必须为正数时才可发放股利,以前年度亏损必须足额弥补。(4)超额累积利润。由于股东接受股利交纳的所得税高于其进行股票交易的

44、资本利得税,所以公司可以通过积累利润使股价上涨来帮助股东避税。于是许多国家规定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保留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额外税额。我国法律对公司累积利润尚未做出限制性规定。除以上限制外,偿付能力也会制约保险公司的股利分配。 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中对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的规定是:保险公司实际具有的偿付能力=股东在保险业所拥有的权益-有关扣除项;股东在保险业所拥有的权益=股东在全公司的权益-(股东在证券、信托及海外控股公司的权益) ;有关扣除项=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10。可见,股利分配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如果在股利分配后保险公司会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

45、情况则不应进行股利分配。2、股东因素股东从自身需要出发,对保险公司的股利分配往往产生以下一些影响:(1)稳定的收入和避税。一些依靠股利维持生活的股东,往往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稳定的股利。若保险公司留存较多的利润,将遭到这部分股东的反对;另一方面,一些高股利收入的股东出于避税的考虑,往往反对保险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2)控制权的稀释。保险公司支付较高的股利,就会导致留存盈余减少,这又意味着将来发行新股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必然稀释保险公司的控制权,这是保险公司原有的持有控制权的股东们所不愿意的。因此,若他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购买新股以满足保险公司的需要,宁可不分配股利而反对募集新股。3、保险公司的因

46、素就保险公司的经营需要来讲,也存在一些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1)盈余的稳定性。保险公司是否能获得长期稳定的盈余是其股利决策的重要基础。盈余相对稳定的保险公司能够较好地把握自己,有可能支付比盈余不稳定的保险公司更高的股利;而盈余不稳定的保险公司一般采取低股利政策。对于盈余不稳定的保险公司来讲,低股利政策可以减少因盈余下降而造成的股利无法支付、股价急剧下降的风险,还可将更多的盈余再投资,以提高保险公司权益资本的比重,减少财务风险。(2)资产的流动性。较多地支付现金股利会减少保险公司的现金持有量,使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而保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是保险公司经营所必要的。(3)资本成本。与发行新股相比,保留盈

47、余不需花费筹资费用,是一种比较经济的筹资渠道。所以,从资本成本考虑,如果保险公司有扩大资金的需要,应当采取低股利政策。(三)保险公司股利政策的类型支付给股东的盈余与留在企业的保留盈余,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股利分配既决定了给股东分配多少红利,也决定了有多少净利留在企业。.页眉.页脚1、剩余股利政策MM 的股利无关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就是与最佳资本结构结合而形成的剩余股利政策理论基础。根据 MM 的观点,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股价或资金成本产生影响。剩余股利政策就是公司在保持其最佳资本结构的前提下,税后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然后再考虑现金股利发放的股利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公司将按如下步骤确

48、定其股利分配额:(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确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在此资本结构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达到最低水平;(2)确定公司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量;(3)确定目标资本结构下投资所需的股东权益数额;(4)将公司利润首先满足公司下一年度的资金增加需求,剩余部分用来发放当年的现金股利。奉行剩余股利政策,意味着公司只将剩余的盈余用于发放股利。这样做的根本理由为了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在这种政策下,公司每年的股份分配额是变化不定的,有时差距会很大。2、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这种股利政策是指公司每年发放的股利总是固定在某一水平上并在较长的时期内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显

49、著地、不可逆转地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采用这种政策的优点在于:(1)稳定的股利额给股票市场和公司股东传递着公司正常的信息。当公司利润下降而现金股利额保持稳定时,人们对公司的信心通常要比现金股利额随利润下降而下降时要强。当然,如果公司的利润下降或亏损状况不能在短期内扭转,公司将缺乏足够的现金维持其稳定的股利政策。(2)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的消费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该股利政策的缺点在于股利的支付与盈余相脱节。当盈余较低时仍要支付固定的股利,这可能导致公司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3、固定支付率的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在这种政策下,各年股利额随公司经营的好坏而上下波动。经营好的年份股利高,经营不好的年份股利低。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可以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原则。但是,由于各年度的股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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