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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毕业论文 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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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毕业论文 精品论文 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关键词:宪法 民法 宪法权利 民法权利 民事效力摘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

2、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

3、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

4、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

5、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

6、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正文内容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

7、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

8、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

9、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

10、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

11、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

12、。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

13、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

14、,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

15、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

16、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

17、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

18、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

19、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

20、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

21、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

22、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

23、,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

24、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

25、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

26、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

27、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

28、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

29、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

30、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

31、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

32、,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

33、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

34、,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

35、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

36、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

37、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

38、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

39、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

40、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

41、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

42、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

43、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

44、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

45、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权利较之普通的法律权利不同,它具有抽象性、集合性、广泛性的特点。传统立宪主义理

46、论认为,宪法权利是用来对抗国家权力行为,而不是用来约束私人行为的。然而,随着国家职能、政府角色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状况渐次发生改变,改变的结果是:不管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对这一传统理论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正,把宪法权利的效力扩展至私人活动中去。一方面强化对强势私人主体的限制;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行为积极介入市民社会,为公民实现宪法上的社会经济权利提供物质支持。这些修正的理论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可统称之为“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但社会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螺旋上升发展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各国学者又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其主张是重归传统理论,限制宪法权利私法

47、效力的扩展。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理论似乎大有式微之势。然笔者坚信,随着实践这棵常青树的长盛不衰,该理论一定还有生长的土壤,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即使这样,本文论及的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并不局限于“私法效力”的范畴。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即重点不在于论证私人之间是否也会产生违宪侵权的可能性,从而去解决宪法权利是否具有私人效力的问题,而是去论证宪法权利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民事行为中的影响力问题,重点在于展示宪法效力在民事领域实现其效力的路径问题,并由此产生的必须关注的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问题。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比分析域外各国理论的演化概况,为论证我国宪法

48、权利具有民事效力提供理论佐证;运用跨部门法综合研究的方法,来观察宪法与民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证明本文的观点提供法理基础。 论文题目为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研究。正文分引言、四章、结语来论述。 引言,介绍了该理论基本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宪法权利的公法效力与民事效力不应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而应是一种互动关系,为落实宪法权利,提供一种自洽的理论。 第一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概述。首先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内涵及其实现的路径,接着分析了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中的具体效力形式。 第二章,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理论依据。首先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社会基础;然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

49、的价值基础:最后介绍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的法律基础。这些论证构成了支撑本文观点的基本理论。 第三章,西方国家宪法权利民事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分别介绍了宪法权利民事效力理论在英国、美国、德国等各国的演化。这些理论为构建我国的民事效力理论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第四章,我国宪法权利的民事效力问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学界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分歧,进而提出了本文的主张,肯定宪法权利在民事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以及寻找法律依据上的支持。宪法权利是宪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研究宪法权利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研究的是宪法权利对什么人、什么行为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宪法是法,应具有法的一般规律。法的效力理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律,它包括法的效力等级理论以及法的效力范围理论。宪法权利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宪法的效力主要是由宪法权利的效力来展现的。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这点已无需证明,因此宪法权利的效力理论其实就是研究宪法权利效力范围的理论。研究宪法权利的效力问题之根本目的就在于上文所提及的“保障和发展公民的宪法权利,落实宪法的价值与功能” ,为宪政制度的构建奠定根基。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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