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事诉讼程序制度,日本刑事诉讼程序,第一节 日本刑事诉讼历史演进与诉讼文化 一、日本刑事诉讼程序的演进 二、“二战”后日本刑事司法的特色 三、现行日本刑事诉讼的特点 第二节 日本现行刑事诉讼制度 一、侦查原则 二、侦查行为 三、刑事公诉程序 四、日本刑事证据制度 五、日本刑事审判制度,第一节 日
刑事诉讼设计Tag内容描述:
1、日本刑事诉讼程序制度,日本刑事诉讼程序,第一节 日本刑事诉讼历史演进与诉讼文化 一、日本刑事诉讼程序的演进 二、“二战”后日本刑事司法的特色 三、现行日本刑事诉讼的特点 第二节 日本现行刑事诉讼制度 一、侦查原则 二、侦查行为 三、刑事公诉程序 四、日本刑事证据制度 五、日本刑事审判制度,第一节 日本刑事诉讼历史演进与诉讼文化,一、日本刑事诉讼程序的演进 1、在德川幕府以前,日本实行纠问式的、职权主义“白州裁判”(江户时期的法庭),“罗生门”式的刑事诉讼与我国古代刑事诉讼相似。 2、1880年,日本颁了由巴黎大学阿索纳。
2、刑事诉讼重要考点一、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法20 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 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1、被害人是外国人的,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法定范围03年多选 57: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张某玩忽职守案 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 C.钱某故意杀人 D.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2、有关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的问题(两种情况)(1)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3、美国刑事诉讼简介在法律传统上,美国源自英国普通法系,实行判例制度,没有系统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自 1945 年起,美国酝酿、制订了一个联邦刑事诉讼规则 ,后又进行了多次修改。1975 年 8 月 15日修改后的规则共 60 条,此后这一体系一直维持至今。但其中第19 条已于 1966 年 2 月 28 日被废除,第 37 条和第 39 条也于 1967年 12 月 4 日被废除,空余条目而无内容。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为联邦地区法院制订,多系原则性的规定,而且调整的范围仅限于狭义的诉讼,即始于控告,终于判决。不象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那样系统、完整和严。
4、二、简答1、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答: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特点:(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
5、特別程序,第一節 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未成年人案件的訴訟原則,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第二百六十六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二、法庭審理不公開原則 “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
6、1,第六章 刑事诉讼证据,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的分类 诉讼证明 证据规则 案例,2,刑事证据是指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 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认定的,用以确定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 重或免于刑事处分的一切实体事实和相应 的程序事实。即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其基本特征有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刑事证据的概念,3,证据是审查案件事实的唯一合法手段证据是正确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基础证据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重要武器证据有助于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证据有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教育任务,。
7、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函 第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 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辩护人。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息如下:律所名称: 电话: 传真: 邮编: 邮箱: 地址: 律师姓名: 电话: 邮箱:(律师事务所章)年 月 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本函用于辩护律师确认委托关系后告知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函 第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
8、第八章 刑事诉讼程序,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 邓虹副教授,第一节 立 案,立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一、立案概念,立 案,立案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起始阶段,对立案材料的发现和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审理和处理 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立案监督,立案决定,立案程序的一种处理结果,二、立案的材料来源,立案的材料来源:指案件线索和有关案件证据材料的出处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或者不。
9、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关于时的效力范围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关于人的效力范围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关于地的效力范围,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关于时的效力范围,一、刑事诉讼法生效与废止的方式。二、适用新法还是旧法的三种解决方式。,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关于人的效力范围,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人的效力的含义。二、“属人主义”原则在我国的适用。,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关于地的效力范围,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地的效力的含义。二、“属地主义”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思考题,1在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依据新。
10、刑事诉讼构造,一、刑事诉讼构造的历史起源欧洲学者在19 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已将刑事诉讼制度区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一是控诉式制度, 二是纠问式制度, 三是混合式制度。20 世纪50 年代, 美国的卡尔卢威林就提出了内部者结构模式与外部者结构模式。1964 年, 美国刑法学家赫伯特帕卡在宾西法尼亚法学杂志发表了“刑事程序的两个模式”的文章, 提出了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1975 年, 达马斯卡在耶鲁法学杂志上发表了“权力的结构与比较刑事程序”一文中, 提出了阶层模式和同位模式。,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1、刑事诉讼构造的释义:刑事诉讼。
11、刑事诉讼基本理念、原则,参考书目 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陈光中等: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樊崇义主编: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原理导读,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宋英辉:刑事诉讼目的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魏晓娜:刑事正当程序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李文健:诉讼效率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1、刑事诉。
12、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三、控审分离、控辩对抗和审判中立 四、诉讼效率,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一)惩罚犯罪的根据与实现手段根据:1.国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2.程序法定主义的必然结果。实现手段:1.给予侦查、起诉机关以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2.在保证公正前提下赋予强制措施等权利。3.规定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法则和便利条件。,(二)保障人权的根据与实现手段,理论根据:1.建立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论基础之上的个人自由主义。
13、第二章 刑事诉讼主体,第一节 司法机关 一、人民法院(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审判机关,(二)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三)人民法院的工作方式:上级监督下级(二审;死刑复 核;审判监督;日常监督)(四)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审判权(证据开示;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宣判;死刑复核;二审;再审),NEXT,BACK,二、人民检察院(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法律监督机关(二)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三)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方式:上级领导下级(四)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检察权,NEXT,BACK,。
14、一、立案、侦查、起诉 二、庭前准备 三、第一审程序 四、第二审程序 五、死刑复核、执行,立案,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始阶段 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方面的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存在和应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的材料来源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单位和个人-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犯罪人自首,立案的条件: 有犯罪事实 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犯罪事实必。
15、 真题难度 叶某涉嫌盗窃罪 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甲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甲市检察院后 该检察院认为应该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根据以上案情 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区检察院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B 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C 对于公诉人。
16、刑事诉讼模式,主讲人:汪海燕,参考书目:,李玉娜:刑事诉讼法二个对立模式之研究,政治大法研所硕士论文,一九八五年。 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张建伟:司法竞技主义英美诉讼传统与中国庭审方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A.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Trans. By John Simpson),West Publishing Co.,1913. John H. Langbein, The origins of Adversary Criminal Tria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2003. 陈光。
17、9.1 刑事诉讼证据概述 9.2 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9.3 证据规则 9.4 刑事诉讼证明,第九章 刑事诉讼证据,9.1.1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9.1.2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9.1.3刑事诉讼证据的作用9.1.4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9.1刑事诉讼证据概述,从汉语的字词结构来理解: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没有真假善恶的价值取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的理解刑事诉讼证据就是司法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代理人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定义) “证据”与“定案根据”,9.1.1 刑事诉讼证据。
18、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一、犯罪阶段直接故意犯罪行为在其发展过程中所经过的具有明显的先后次序的若干段落或时期。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犯意产生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行阶段;犯罪实行后阶段。,二、犯罪形态,犯罪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而出现停顿的行为状态。犯罪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四种,其中前三种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最后一种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一、犯罪既遂的标准刑法学界有不同观点: (1)目的达到说。 (2)结果发生说。 (。
19、第四讲:刑事诉讼主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诉讼主体及其理论的实践意义,主体权利主体所依以发生者,称为主体;被其支配者,称为客体。康德关于人的宣示:人及其存在的尊严是一种最高的善和价值。,人本主义对于诉讼活动的要求:尊重个人的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将人以人相待,承认其主体地位和诉讼权利,给与其作为人应有的礼遇。权力主体和权利主体,培根的劝诫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以公平为念而毋忘慈悲;应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虽得其情,矜哀而毋喜(曾子)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
20、13.2 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职能【学习目标】 通过本节的学习,了解刑事诉讼主体的概念、范围和条件,以及确立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意义;刑事诉讼职能的分类,各职能的概念、承担的主体及各职能的作用等。本节知识点:3.2.1 刑事诉讼主体3.2.2 刑事诉讼职能3.2.3 刑事诉讼主体与职能承担【阅读案例】陈某故意伤害案某年 3 月下午,陈某驾一小货车沿人民路自北向南行驶,恰遇胡某驾一摩托车同向行驶。陈述驾车追上胡某,然后减速贴着胡的摩托车行使。当行使到某一路段时,陈某突然向右偏驶,导致胡某的摩托车前轮撞到小货车厢尾部倾倒,胡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