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动儿童观察与分析(一)一般来说,除了生理上的疾病所造成的多动外,许多孩子都会出现好动现象,但是随着年龄增长,问题会慢慢减少。但是有 5%-10%的孩子,好动和行为问题比一般人严重,这些孩子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我们要花更多的事件、精力、耐心和爱心来教养。一、 可能因素:1、 生理因素:1) 孩子是触觉型的学习者(需要感官的综合训练)2) 孩子注意力不集中加多动症(需要医学和教育方面的综合鉴定)3) 环境、遗传等(出生时状况、食物添加剂、铅含量、药物的副作用、家长教养方式和生活工作习惯、节奏)2、 天赋聪颖:3、 疏于照顾:多见于农村孩子、家长工作繁忙、家庭教育观念、等4、 其他情况:二、 观察记
2、录:家长观察记录表(1)使用方式:1、 家长朋友:请利用一周到两周时间,好好观察孩子的行为问题。2、 根据表中列举的现象,相同出打对勾,并写上相应日期。3、 如果没有列举出来的现象,请自行列举在下面空白处。4、 每天都要观察,记录日期要连续(哪一天发现没有问题行为时可不记录) ,表格不够用时再添加。5、 记录越详细,就会有越精确的了解和分析,为下一步的解决方案的制定做准备。观察日期孩子一天中最爱动的时间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一天中无特定时间2、早上刚起床的时候3、用餐时间4、准备上幼儿园的时候5、周末在家午睡时候6、刚从幼儿园
3、回家时候7、傍晚用餐前8、家长忙着做自己事情的时候9、家长看电视、娱乐的时候10、洗澡前的时间11、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12、全家外出在公共场所时候13、周末打乱生活规律的时候其它时间:老师观察记录表(1)1、 班级老师:请利用一周到两周时间,好好观察孩子的行为问题。2、 根据表中列举的现象,相同出打对勾,并写上相应日期。如没有列举出来的现象,请自行列举在下面空白处。3、 每天都要观察,记录日期要连续(哪一天发现没有问题行为时可不记录) ,表格不够用时再添加。4、 记录越详细,就会有越精确的了解和分析,为下一步的解决方案的制定做准备。孩子一天中最爱动的时间 观察日期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一天中无特定时间2、早上刚到幼儿园的时候3、用餐时间4、团体活动的时候5、单独活动时候6、户外活动的时候7、区域活动的时候8、老师忙着做自己事情的时候9、老师上课该安静听讲的时候10、中午休息时间11、下午离园前12、日常活动、清洁的时候13、上某个特定课程的时候其它时间:家长观察记录表(2)观察日期孩子能专心从事的活动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玩电动玩具2、看电视动画片3、吃饭4、帮忙做家务5、洗澡6、自己独自游玩7、与家人相聚玩耍8、练习弹奏乐器9、绘画、唱歌等10、
5、玩积木、拼图11、看书或者听故事12、与其他小朋友相处、游戏其它:教师观察记录表(2)观察日期孩子能专心从事的活动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老师单独授课2、集体授课3、蒙氏教具操作4、小组讨论5、科学课程6、语言课程7、动手制作8、团体竞赛活动9、户外自由活动10、吃饭11、帮忙做值日12、日常盥洗13、区域活动14、与小朋友一起玩耍15、弹奏乐器16、绘画、唱歌等17、玩积木、拼图18、看书或者听故事其它活动:教师观察记录表(3)观察日期孩子没办法静坐、专心从事活动时的行为表现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6、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孩子不停的在座位上扭来扭去2、孩子不停的玩弄文具、教具、玩具,翻动书本、开关抽屉等3、不停的找借口,如喝水、入厕、拿东西、走来走去4、上课时找坐在附近的小朋友说话5、孩子在教室随意走动,毫无目的6、孩子不管上课的情景,随意搞笑、恶作剧,引起班上其他人的注意7、不听老师的指示、自顾自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8、看到其他有趣的活动会立即被吸引而跑过去9、任何有趣的事情被吸引时就会不停的讲话其它情况:教师和家长观察记录表(4)观察日期孩子呈现好动行为时,大人会采取的行为模式与孩子的反应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7、月 日1、大人不理会孩子的行为,孩子过一会儿就自动改善动来动去的行为2、大人提醒孩子的行为后,孩子会改善动来动去、或者不断讲话的行为3、大人提醒孩子的行为后,孩子会尽力克制改动来动去、或者不断讲话的行为,但是过后又固态复萌4、大人提醒孩子的行为后,孩子依然我行我素5、大人严厉制止,孩子会尽力克制自己的行为6、大人严厉制止,孩子会尽力克制改动来动去、或者不断讲话的行为,但是过后又固态复萌7、大人严厉制止后,孩子依然我行我素8、大人耐心说服,孩子会尽力克制自己的行为9、大人耐心说服,孩子会尽力克制改动来动去、或者不断讲话的行为,但是过后又固态复萌10、大人耐心说服,孩子依然我行我素11、大人给予孩
8、子自由活动、走动的机会,孩子上课爱动、干扰他人的情形获得大幅改善12、大人给予孩子自由活动、走动的机会,孩子上课爱动、干扰他人的情形没有获得改善其它情况:教师观察记录表(5)孩子在幼儿园中最爱讲话的时间 观察日期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一天中无特定时间2、早上刚到幼儿园的时候3、用餐时间4、团体活动的时候5、单独活动时候6、户外活动的时候7、区域活动的时候8、老师忙着做自己事情的时候9、老师上课该安静听讲的时候10、中午休息时间11、下午离园前12、日常活动、清洁的时候13、上某个特定课程的时候其它时间:教师观察记录表(6)观察
9、日期引发孩子上课讲话的可能性情景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当大家都安静的听课的时候2、当大家都很活跃的时候3、当老师正在教授一个新的内容的时候4、当老师在说明、指定该做的事情的时候5、当其他孩子在台上表演、展示的时候6、小组活动的时候7、与特定的孩子小组活动的时候8、参加音乐会、故事会的时候9、参加小组讨论的时候10、进行某一项特色活动的时候11、上某一个特定老师课程的时候其它情况:教师观察记录表(7)观察日期孩子上课讲话时的行为表现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1、孩子会
10、注意观察老师是否正注意他2、孩子会注意观察老师对他上课讲话行为的反应3、孩子没有注意到他自己的行为,更不关心他人的反应4、在老师提醒下,孩子会马上停止讲话的行为5、在老师提醒下,孩子会马上停止讲话,但一会儿又故态复萌6、在老师提醒下,孩子不当回事,仍然继续讲话7、在老师提醒下,孩子很自责8、在老师提醒下,孩子很高兴9、在老师提醒下,更引发孩子找其他小朋友说话的兴趣其它情况:三、 解决问题方案:1、 根据一段时间的定向和定期观察(上述第二部分) ,确定具体数据。2、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再确定检测内容,例如:专注力、智能、感官能力等。3、 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各种训练、专业指导、教养方式方法
11、的改进) ,后续跟进。4、 家庭和幼儿园实践,根据情况的发展再制定各种计划和实施的手段。简单说明:希望家长和老师根据不同的孩子、不同的情况进行修改和设计出更多的观察内容,然后一起分析,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再观察记录,查看其行为发生的地点、时间、频率等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再实施或者改变相应的方法。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不同的行为和心理、生理的变化,多动和不专注行为只是孩子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个特定阶段的一些表现,其形成原因有很多种,我们应该给予理解、帮助,还有更多的爱。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一个过程,希望我们成年人能够耐心!另附:注意力欠缺过动症是 一 儿 童 精 神 疾 病
12、 , 自 1854 年德 国 医 师 霍 夫 曼创 用 过 动 症 候 群 一 词 , 医 学 界 陆 续 关 注 并 确 认 有 些 病 人 , 会 出 现 不 专 注 、 易 冲 动 和 静 不 下 来 的 问 题 。 一 、 诊 断 标 准 : 包 括 下 列 五 大 项 标 准 A: 有 不 专 注 或 过 动 冲 动 的 症 状 至 少 六 项 , 且 持 续 六 个 月 以 上 , 此 问 题 造 成 个 体 的 不 适 应 , 且 和 他 ( 她 ) 的 发 展 成 熟 度 不 一 致 。标 准 B : 在 七 岁 以 前 开 始 出 现 症 状 。 标 准 C : 症 状 必
13、须 出 现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情 境 ( 在 学 校 、 工 作 或 家 庭 )标 准 D: 症 状 会 造 成 临 床 上 显 着 功 能 损 伤 , 可 能 妨 害 个 人 在 社 会 、 学 业 、 或 职 业 上 的 功 能 。 标 准 E: 排 除 普 遍 性 发 展 迟 缓 、 精 神 分 裂 、 或 其 他 精 神 疾 病 、 情 感 性 疾 患 、 焦 虑 疾 患 、 分 离 性 疾 患 、 或 人 格 异 常 。 二 、 亚 型 : 大 部 份 患 者 都 会 有 不 专 注 与 过 动 冲 动 症 状 , 但 是 某 些 患 者 可 能 在 单 一 症 状
14、 上 较 为 明 显 , 而 以 此 分 为 下 列 三 种 亚 型 : 3 14. 01 注 意 力 缺 陷 / 过 动 症 , 综 合 型 3 14. 00 注 意 力 缺 陷 / 过 动 症 , 不 专 注 型 3 14. 01 注 意 力 缺 陷 / 过 动 症 , 过 动 冲 动 型三 、 发 生 率 : 在 学 龄 儿 童的 发 生 率 估 计 为 3%5 % 。四 、 区 分 性 的 诊 断 : 对 幼 年 期 的 儿 童 而 言 , 不 易 区 辨 其 与 同 年 龄 的 好 动 儿 童比 较 , 是 否 有 ADHD 的 症 状 ; 低 智 商 的 儿 童 如 果 放 置 于
15、 学 习 环 境 , 会 出 现 不 专 注 现 象 , 其 原 因 是 智 力 因 素 所 造 成 , 必 须 与 ADHD 有 所 区 辨 ; 智 能 不 足 如 果 要 合 并 诊 断 为 ADHD , 只 有 在 其 不 专 注 或 过 动 症 状 超 过 该 智 能 不 足 儿 童 的 心 智 年 龄 的 情 形 下 , 才 能 作 ADHD 的 诊 断 ; 高 智 商 儿 童 放 置 于 刺 激 不 足的 环 境 中 , 也 可 能 出 现 不 专 注 现 象 ; 儿 童 如 有 对 立 反 抗 行 为 会 出 现 逃 避 课 业 、 工 作 现 象 , 也 必 须 与 ADHD
16、有 所 区 辨 ; 如 果 有 其 他 更 符 合 的 精 神 疾 病 症 状 ( 例 如 普 遍 性 发 展 迟 缓 、 精 神 分 裂 、 情 感 性 疾 患 、 焦 虑 疾 患 、 分 离 性 疾 患 、 人 格 异 常 ), 应 优 先 诊 断 为 该 种 疾 病 。 表 一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的 诊 断 标 准 A (1 ) 或 (2) 任 何 一 项 ( 1 ) 出 现 下 列 不 专 注 的 症 状 至 少 六 项 , 且 持 续 六 个 月 以 上 ,不 专 注 ( a ) 经 常 无 法 注 意 细 节 、 或 在 学 校 功 课 、 工 作 的 活 动 上 经
17、 常 因 粗 心 而 犯 错 。( b ) 经 常 无 法 在 功 课 、 一 件 事 或 游 戏 上 专 注 太 久 。( c ) 经 常 表 现 出 好 像 不 注 意 听 别 人 对 他 说 话 的 样 子 。 ( d ) 经 常 在 非 故 意 反 抗 或 听 不 懂 指 示 的 情 况 下 , 仍 无 法 完 成 学 校 功 课 或 其 他 指 定 的 工 作 。 ( e ) 经 常 无 法 把 事 情 或 活 动 作 的 有 条 理 。( f ) 经 常 会 逃 避 或 讨 厌 需 要 持 续 花 心 力 的 活 动 。 ( g ) 经 常 遗 失 ( 或 忘 掉 ) 一 些 重
18、要 的 东 西 ( 如 作 业 、 铅 笔 、 书 本 )( h ) 经 常 容 易 为 外 界 的 刺 激 所 干 扰 而 分 心 。 ( i ) 经 常 忘 记 自 己 要 做 的 事 。 ( 2 ) 出 现 下 列 过 动 - 冲 动 的 症 状 至 少 六 项 , 且 持 续 六 个 月 以 上 , 此 问 题 造 成 个 体 的 不 适 应 , 且 和 他 ( 她 ) 的 发 展 成 熟 度 不 一 致 : 过 动 ( a ) 经 常 手 或 脚 动 个 不 停 , 或 在 椅 子 上 坐 不 住 ( 身 体 蠕 动 不 停 ) 。( b ) 在 教 室 或 其 他 被 要 求 坐
19、在 椅 子 上 的 时 候 , 仍 会 离 开 座 椅 。 ( c ) 经 常 在 不 允 许 乱 跑 的 情 况 下 , 仍 会 乱 跑 乱 跳 的 。 ( 静 不 下 来 )( d ) 经 常 无 法 安 静 的 参 与 一 项 游 戏 或 休 闲 活 动 。 ( e ) 经 常 说 话 很 多 ( f ) 经 常 表 现 出 像 装 了 马 达 驱 动 似 的 , 无 法 静 下 来 。 冲 动 ( g ) 经 常 在 问 题 还 未 被 说 完 , 就 把 答 案 冲 口 而 出 。 ( h ) 经 常 无 法 排 队 等 待 、 或 在 一 项 活 动 或 游 戏 和 人 轮 流 等
20、 自 己 的 机 会 。 ( i ) 经 常 干 扰 或 打 断 别 人 的 谈 话 或 活 动 。B 在 七 岁 以 前 开 始 出 现 症 状 。 C 症 状 必 须 出 现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情 境 ( 在 学 校 、 工 作 或 家 庭 )D 症 状 会 造 成 临 床 上 显 着 功 能 损 伤 , 可 能 妨 害 个 人 在 社 会 、 学 业 、 或 职 业 上 的 功 能 。 E 排 除 普 遍 性 发 展 迟 缓 、 精 神 分 裂 、 或 其 他 精 神 疾 病 、 情 感 性 疾 患 、 焦 虑 疾 患 、 分 离 性 疾 患 、 或 人 格 异 常 。
21、二、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的 成 因 有 关 ADHD 成 因 的 研 究 , 遗 传 因 素 与 神 经 化 学 因 素 , 受 到 较 多 的 重 视 , 这 些 因 素 被 认 为 较 有 可 能 是 造 成 ADHD 的 直 接 因 素 ; 另 外 有 关 环 境 的 因 素 , 例 如 营 养 、 铅 暴 露 、 食 物 添 加 物 、 母 亲 怀 孕 期 间 的 抽 烟 、 喝 酒 及 低 体 重 出 生 婴 儿 与 ADHD 的 相 关 研 究 , 虽 然 能 证 实 上 述 环 境 因 素 与 ADHD 有 相 关 性 存 在 , 但 是 指 称 这 些 环 境 因
22、 素 直 接 造 成 ADHD 的 机 率 是 很 小 的简 列 如 下 : 1 、 ADHD 是 多 基 因 的 异 常 , 加 上 父 母 的 教 养 及 环 境 因 素 合 并 发 生 所 造 成 的 结 果 。 2、 家 族 遗 传 。 3、 脑 部 化 学 ( 神 经 传 导 ) 物 质 分 泌 不 足 。 脑 部 额 叶 区 功 能 的 障 碍 。 4 、 环 境 的 毒 害 例 如 铅 暴 露 。 5 、 食 物 中 的 色 素 、 人 工 添 加 物 及 糖 的 不 当 摄 取 。 6、 药 物 如 癫 痫 及 气 喘 药 物 的 副 作 用 。 7 、 环 境 和 社 会 心
23、 理 因 素 如 父 母 教 养 态 度 、 文 化 、 生 活 步 调 太 快 等 。 三 、 医 疗 体 系 的 临 床 诊 断 与 治 疗 诊 断 过 程 内 容 包 括 : 一 、 了 解 家 族 史 与 发 展 史 : ADHD 有 遗 传 的 可 能 性 , 因 此 必 须 了 解 父 母 双 方 家 族 是 否 有 ADHD 的 病 史 ; 了 解 儿 童 的 出 生 史 包 括 母 亲 怀 孕 状 况 及 出 生 时 的 状 况 ; 了 解 儿 童 的 医 疗 史 , 是 否 曾 有 铅 中 毒 、 感 染 或 发 高 烧 等 医 疗 记 录 , 及 现 在 是 否 有 气 喘
24、 、 轻 微 脑 伤 、 或 癫 痫 等 疾 病 。 二 、 行 为 观 察 行 为 观 察 包 括 三 组 的 观 察第 一 组 的 观 察 是 通 常 是 父 母 主 诉 ADHD 儿童 的 困 扰 问 题 及 与 一 般 儿 童 的 相 异 点 , 第 二 组 的 观 察 则 是 在 同 一 时 期 内 , 教 师 对 ADHD 儿 童 所 作 的 描 述 , 上 述 二 者 的 观 察 可 以 使 用 有 常 模 参 照 的 评 量 表( rati ng scale ),提 供 父 母 或 教 师 填 写 使 用 。 第 三 组 的 观 察 则 来 自 医 院 的 心 理 评 量 人
25、员 , 在 施 测 过 程 程 中 , 所 观 察 到 的 行 为 , 因 为 在 施 测 过 程 中 , 会 有 认 知 活 动 的 进 行 , 有 教 室 缩 影 ( m i croclassroom ) 的 效 果 , 施 测 时 观 察 的 行 为 , 也 有 助 于 解 释 心 理 测 验 的 结 果 。 三 、 心 理 神 经 心 理 评 估 ADHD 是 并 不 是 很 单 纯 的 疾 病 , 有 相 当 的 变 异 性 , 有 时 必 须 与 其 他 类 的 儿 童 精 神 疾 病 作 区 辨 , 有 时 也 会 与 其 他 类 的 儿 童 精 神 疾 病 出 现 合 并 症
26、状 , 因 此 医 师 必 须 就 每 位 ADHD 儿 童 的 情 况 , 选 择 有 需 要 并 适 当 的 评 估 工 具 , 予 以 评 估 各 项 能 力 , 以 作 为 诊 断 之 依 据 。 评 估 的 项 目 包 括 : (1 ) 能 力 (2) 成 就 (3) 脑 额 叶 执 行 功 能 (4) 视 动 技 巧 (5 ) 动 作 技 巧 (6) 记 忆 力 (7 ) 注 意 力 (8) 自 我 概 念 (9 ) 社 会 技 巧 (10)智能技巧 (1 1) 语 言 技 巧 (12) 行 为 与 情 绪 的 评 估 。 四 、 诊 断 并 提 出 适 当 的 治 疗 计 画 在
27、 上 述 过 程 中 , 透 过会 谈 、 行 为 观 察 及 施 测 所 搜 集 的 资 料 , 必 须 注 意 不 同 来 源 的 资 料 , 有 时 会 呈 现 不 同 的 描 述 与 不 同 的 结 果 , 必 须 再 加 以 深 入 了 解 , 采 用 可 信 度 高 的 资 料 , 以 作 正 确 的 研 判 。 根 据 诊 断 的 结 果 , 了 解 ADHD 儿 童 的 优 势 与 劣 势 能 力 , 及 行 为 问 题 的 本 质 及 严 重 性 , 提 出 适 当 的 治 疗 计 画 , 例 如 , 药 物 治 疗 通 常 是 很 有 帮 助 的 , 但 是 对 于 合 并
28、 有 ODD 疾 患 或 CD 疾 患 , 有 攻 击 性 行 为 的 儿 童 , 则 效 果 不 佳 ; 此 外 , 药 物 治 疗 在 处 理 学 习 问 题 上 , 效 果 也 不 太 好 。 目 前 在 国 内 , 通 常 医 师 会 综 合 父 母 及 老 师 的 报 告 、 和 个 案 的 会 谈 , 以 及 观 察 他 的 行 为 , 而 下 诊 断 。 医 师 除 了 父 母 会 谈 外 , 也 会 使 用 儿 童 活 动 量 表 ,提 供 父 母 及 家 长 填 写 , 以 搜 集 瞭 解 父 母 及 老 师 对 儿 童 行 为 的 观 察 资 料 , 中 文 版 父 母 用
29、 及 教 师 用 儿 童 活 动 量 表 , 已 广 泛 运 用 于 临 床 作 为 辅 助 诊 断 ADHD 之 测 量 工 具 , 根 据 周 文 君 等 人分 析 两 种 量 表 的 效 度 , 结 果 显 示 : 用 于 临 床 辅 助 筛 选 ADH D, 父 母 填 量 表 之 临 床 预 测 效 度 , 以 P85 为 划 分 点 , 敏 感 度 为 86% , 特 定 度 为 77% , 较 为 理 想 ; 教 师 填 量 表 之 临 床 预 测 效 度 , 以 P7 0 为 划 分 点 , 敏 感 度 为 64% , 特 定 度 为 91% , 并 不 很 理 想 。 目 前
30、 诊 断 是 根 据 行 为 特 征 , 而 且 并 无 生 物 学 上 的 检 验 可 以 协 助 诊 断 , 但 已 有 足 够 的 证 据 显 示 , ADHD 有 脑 部 执 行 功 能 异 常 , 而 这 些 异 常 表 现 在 自 我 的 调 节 、 专 心 度 、 工 作 记 忆 和 冲 动 性 等 ( 高 淑 芬 , 无 日 期 b )。 根 据 实 务 上 访 谈 家 长 的 就 医 经 验 , 国 内 ADHD 儿 童 就 医 时 , 较 常 见 的 评 估 包 括 有 实 施 智 力 测 验 、 感 觉 统 合 能 力 评 估 , 少 数 个 案 会 作 脑 断 层 摄
31、影 检 查 、 神 经 功 能 检 查 , 视 知 觉 或 听 知 觉 的 评 估 , 上 述 的 检 查 , 有 时 是 为 了 确 认 是 否 有 其 他 功 能 的 障 碍 , 并 不 一 定 是 诊 断 ADHD 的 必 要 检 查 项 目 。 医 师 诊 断 为 ADHD 之 后 , 视 个 案 的 状 况 及 医 院 的 医 疗 资 源 , 给 予 不 同 的 治 疗 , 常 见 的 治 疗 方 式 包 括 : 药 物 治 疗 、 行 为 治 疗 、 感 觉 统 合 治 疗 、 食 物 疗 法 、 家 族 治 疗 、 亲 职 谘 询 等 。 四、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在
32、 特 殊 教 育 中 的 定 位 近 年 来 ,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 以 下 简 称 ADHD ) 受 到 教 育 界 的 关 注 , 开 始 于 学 者 的 引 介 及 家 长 团 体 的 呼 吁 : 这 些 ADHD 的 学 生 因 为 其 不 专 注 、 过 动 冲 动 的 行 为 特 征 , 而 附 带 产 生 许 多 学 习 与 人 际 互 动 的 问 题 , 是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求 的 学 生 , 故 应 纳 入 为 特 殊 教 育 的 对 象 。 民 国 八 十 六 年 特 殊 教 育 法 修 正 公 布 , 将 原 特 殊 教 育 法 ( 民 73 )
33、第 十 五 条 第 七 、 八 项 所 列 性 格 异 常 与 行 为 异 常 二 类 , 合 并 并 改 称 并 列 入 新 法 第 三 条 第 二 项 第 七 款 的 严 重 情 绪 障 碍 类 , 民 国 八 十 六 年 、 九 十 一 年 依 据 特 殊 教 育 法 订 定 发 布 之 身 心 障 碍 及 资 赋 优 异 学 生 鉴 定 标 准 第 九 款 , 将 严 重 情 绪 障 碍 定 义 如 下 : 本 法 第 三 条 第 二 项 第 七 款 所 称 严 重 情 绪 障 碍 , 指 长 期 情 绪 或 行 为 反 应 显 着 异 常 , 严 重 影 响 生 活 适 应 者 ,
34、其 障 碍 并 非 智 能 、 感 官 或 健 康 等 因 素 直 接 造 成 的 结 果 。情 绪 障 碍 之 症 状 包 括 精 神 性 疾 患 、 情 感 性 疾 患 、 畏 惧 性 疾 患 、 焦 虑 性 疾 患 、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 或 有 其 他 持 续 性 之 情 绪 或 行 为 问 题 者 。 严 重 情 绪 障 碍 之 鉴 定 标 准 如 下 : 一 、 行 为 或 情 绪 显 着 异 于 同 年 龄 或 社 会 文 化 之 常 态 者 , 得 参 考 精 神 科 医 师 之 诊 断 认 定。二 、 除 学 校 外 , 至 少 在 其 他 一 个 情 境 显
35、 现 适 应 困 难 者 。 三 、 在 学 业 、 社 会 、 人 际 、 生 活 等 适 应 有 显 着 困 难 且 经 评 估 后 , 确 定 一 般 教 育 所 提 供 之 辅 导 无 显 着 成 效 者 。上 述 定 义 将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明 列 于 条 文 中 , 相 当明 确 地 表 示 , 经 精 神 科 医 师 诊 断 为 ADHD 的 学 生 , 如 符 合 鉴 定 标 准 的 三 项 规 定 , 即 可 经 由 特 殊 教 育 鉴 定 为 严 重 情 绪 障 碍 类 的 学 生 , 通 常 简 称 为 情 障 学 生 , 有 时 为 便 于 辨 识 其
36、行 为 特 征 , 也 会 直 接 称 为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或 ADHD 学 生 。五 、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的 筛 检 特 殊 教 育 的 严 重 情 绪 障 碍 与 学 习 障 碍 类 , 常 被 称 为 隐 性 障 碍 , 亦 即 其 外 观 或 外 在 行 为 表 现 的 障 碍 特 征 并 不 明 显 , 与 正 常 儿 童 比 较 , 常 被 误 指 为 不 用 功 或 不 听 话 、 不 乖 的 学 生 , 即 使 父 母 也 常 如 此 认 为 。 有 一 部 分 行 为 特 征 明 显 , 且 让 父 母 、 教 师 在 教 导 上 发 生 困
37、扰 的 ADHD 儿 童 , 父 母 在 其 幼 年 期 已 自 行 求 医 , 得 到 正 确 的 诊 断 。 另 外 有 一 部 分 ADHD 儿 童 则 可 能 在 学 龄 阶 段 , 才 由 教 师 发 现 。 为 协 助 教 师 及 早 发 现 ADHD 学 生 , 教 育 部 委 托 洪 俪 瑜 教 授 主 持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学 生 与 安 置 辅 导 工 作 之 研 究 , 此 研 究 利 用 问 题 行 为 筛 选 量 表 来 筛 选 出 疑 似 ADHD 学 生 。 其 研 究 发 现 : 利 用 问 题 行 为 筛 选 量 表 进 行 筛 检 , 发 现
38、约 有 15% 的 学 生 在 不 专 注 或 冲 动 过 动 症 状 符 合 筛 选 的 标 准 , 在 这 群 有 明 显 症 状 的 学 生 中 , 仅 约 有 三 分 之 一 的 学 生 在 最 后 被 诊 断 为 真 正 的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 另 外 约 有 一 半 的 学 生 是 正 常 的 , 其 筛 选 量 表 结 果 符 合 症 状 的 原 因 , 不 外 是 评 量 者 评 分 的 误 差 、 受 评 学 生 的 年 纪 、 或 暂 时 性 的 因 素 等 , 另 约 有 20% 的 疑 似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的 学 生 , 因 为 其 他
39、特 教 需 求 而 出 现 类 似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的 问 题 , 包 括 智 障 、 资 赋 优 异 、 语 言 障 碍 、 学 习 障 碍 、 自 闭 症 或 其 他 情 绪 障 碍 的 学 生 ( 洪 俪 瑜 等 , 民 90 )。六 、 注 意 力 缺 陷 过 动 症 的 特 殊 教 育 鉴 定 就 特殊 教 育 的 基 本 精 神 而 言 ,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是 权 利 , 不 是 义 务 , 宜 视 为 一 种 教 育 选 择 权 , 上 述 报 载 的 内 容 值 得 商 榷 , 此 外 现 行 法 规 也 无 特 殊 教 育 强 制 鉴 定 之 规 定
40、, 因 此 , ADHD 学 生 是 否 要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鉴 定 , 必 须 要 取 得 家 长 同 意 。 有 些 教 师 在 与 家 长 沟 通 过 程 , 遭 遇 一 些 困 难 , 可 能 必 须 以 更 多 的 同 理 心 、 实 际 的 协 助 及 提 供 更 多 的 资 讯 , 取 得 家 长 的 信 任 与 合 作 。 对 于 家 长 在 调 适 期 间 所 作 的 决 定 , 也 应 给 予 适 度 的 尊 重 。 如 果 家 长 愿 意 申 请 鉴 定 , 通 常 应 建 议 家 长 带 孩 子 就 医 , 取 得 医 院 的 ADHD 诊 断 证 明 ; 此
41、外 , 建 议 学 校 仍 然 完 成 家 长 版 与 教 师 版 的 问 题 行 为 筛 选 量 表 , 该 量 表 一 方 面 确 认 其 行 为 是 否 发 生 于 一 个 以 上 ( 家 庭 、 学 校 ) 的 情 境 , 一 方 面 量 表 内 容 仍 具 有 提 供 行 为 问 题 的 特 征 与 严 重 性 的 价 值 ; 在 实 务 上 , 智 障 与 自 闭 症 容 易 误 判 为 ADHD 学 生 , 应 特 别 注 意 区 辨 ; 此 外 , 为 符 合 身 心 障 碍 及 资 赋 优 异 学 生 鉴 定 标 准 第 九 款 的 规 定 , 经 医 师 诊 断 确 认 的
42、 ADHD 学 生 , 仍 必 须 使 用 适 当 评 量 工 具 ( 例 如 适 应 量 表 ), 或 教 师 的 观 察 、 学 校 辅 导 记 录 , 证 明 其 学 业 、 社 会 、 人 际 、 生 活 适 应 有 显 着 困 难 且 经 评 估 后 , 确 定 一 般 教 育 所 提 供 之 辅 导 无 显 着 成 效 者 。 ADHD 学 生 经 鉴 定 为 严 重 情 绪 障 碍 学 生 , 一 般 都 安 置 于 普 通 班 , 并 外 加 资 源 班 课 程 , 资 源 班 的 课 程 有 学 科 ( 补 救 ) 课 程 、 情 绪 教 育 课 程 、 社 交 技 巧 课
43、程 , 此 外 , 学 校 辅 导 室 也 应 视 其 需 要 , 提 供 认 辅 教 师 , 个 别 辅 导 、 小 团 体 辅 导 、 亲 职 教 育 等 服 务 。 由 于 ADHD 学 生 在 校 园 内 的 学 习 与 适 应 , 需 要 各 科 教 师 的 支 援 与 合 作 , 必 要 时 可 召 开 个 案 研 讨 会 , 集 思 广 义 , 以 ADHD 学 生 的 最 大 利 益 为 前 提 , 拟 定 有 效 的 教 学 与 辅 导 策 略 。 校园内 ADHD 学生的辅导模式-由家长的心声 谈起郭美满注意力缺陷过动症(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
44、ivity Disorder,简称 ADHD)是 一种儿童精神疾病,主要的症状为不专注、过动、冲动,在儿童日常活动中因受 主要症状的影响,而有许多附带症状的出现,如缺乏组织力、学 习困难、人际关 系不佳、情绪容易失控、自我中心、表现不稳定、 、等,而造成家长及教师在 教学与行为管理上的困难。民国八十六年特殊教育法修正公布,依据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第二 条规定函颁之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定原则鉴定基准第九款(民九十一 年修定名称为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定标准),始将 ADHD 明文列举为严 重情绪障碍类的学生。但是经精神医学诊断确定的 ADHD 儿童,必须依据上述鉴 定标准第九款规定,在学业、
45、社会、人 际、生活等适 应有显著困难,且 经正式评 估后,确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辅导无显著成效者,经身心障碍学生鉴定程序,才 能列为特殊教育的严重情绪障碍类学生。目前国内教育体系对 ADHD 学生的筛检与鉴定,分为四阶段流程:第一阶段 由教师或家长转介填写问题行为筛检量表,或由学校定期筛检疑似个案;第二 阶段进行初步评估,进行访谈并实施学生行为评量表,并转介精神科医师诊 断 确认;第三阶段综合分析,实施智力测验、专业访谈与临床观察;第四阶段教育 需求评估,实施学生适应调查表,校园 发现流程图请参阅图ADHD 学生经由校园筛检后, 转介医院精神科或心智科作正式诊断,或完 成鉴定程序,列为严重情绪障
46、碍学生,无论家长的意愿是让孩子接受医疗体系的 后续治疗,或是 让孩子接受教育体系的特殊教育服 务,根据近年来的 辅导实务经 验,国内的 辅导、教育资源明显地不足,无法实质满足 ADHD 学生与家长的需求。第一阶段 症状筛检第二阶段 初步评估第三阶段 综合分析第四阶段教育需求评估教师的特质由于融合教育的特殊教育思潮影响,愈来愈多身心障碍学生安置于普通班, 如果普通班教师不能了解特殊教育的个别化教育的意义,过于强调对所有学生一 视同仁、要公平、维持班级常规,可能对身心障碍学生的学习产生不利的影响。 ADHD 学生虽然在外表上或外显行为上,看不出异于一般学生之处,但他 们确实 有学习、人 际及行为上
47、的困难,普通班教师如果不愿意接受 ADHD 病症的概念, 拒绝采用适应性的教学作法,转而采用严格、无 弹性的训练方式,不 仅 ADHD 学 生的问题无法获得改善,也常对 ADHD 学生与家长造成心理的伤害。因此,常见相关文献提到:为 ADHD 学生选择一位适当的教师是很重要的, 适当的教师即是能友善地(friendly )对待 ADHD 学生的教师。一般而言,适合 教导 ADHD 学生的教师应具有下列特质:1. 了解 ADHD 学生的特质,了解他们容易情绪失控、健忘、社交能力不好, 表现时好时坏。了解他 们有时确实努力了,但还是做不好,是源自有些 非其能力所及之处,例如神 经生理上的问题。2.
48、 处事有弹性的教师,碰到学生的问题会想办法去面对问题、处理问题, 而不是坚守规定、规则。对 ADHD 学生在教学、作业、考试等,愿意 提供适应性的作法。3. 喜欢使用鼓励、善用说理的方式劝导学生,而不是只记得 ADHD 学生的 缺点, 经常数落或羞辱学生。4. 教学或提示规范时,能有组织、 讲解具体清楚,能善用多元教学法帮助 学生学习。5. 有教学热忱、幽默风趣、有创造力、乐于接受挑战,愿意持续地学习有 关 ADHD 的新知,把 ADHD 学生的进步,视为成就与快乐的动力。如果国内的学校行政主管能接受上述概念,对 ADHD 学生的编班,能采取 弹 性的作法,将可减少因 师生适应不良、师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