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车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洗车点秩序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洗车点管理规定一、洗车点必须有专职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悬挂在洗车点的出入口明显位置。二、洗车点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环卫处定期检查,由洗车点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使用。三、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洗车点管理规定。四、不损坏洗车点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五、禁止在洗车点内练车、无故逗留。六、洗车场地严禁闲杂人随意出入,禁止携带火种,洗车点内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第三章工作人员职责和纪律一、仪容整洁
2、。二、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 四、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五、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六、必须严格注明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早退、旷工。七、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八、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引导其洗车。九、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十、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十一、清洗车辆前,应让车辆停在指定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辆清洗区域,清洗时不准检修设
3、备。 十二、洗车点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所有的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十三、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十四、工作人员对每天的洗车记录做好详细台账。十五、 洗车场工作人员不得私自离岗、换岗,有换岗要求的应说明原因,获批准后方可。十六、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穿拖鞋上班,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 十七、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十八、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玩手机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洗车点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
4、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十九、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得饮酒。二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下承接单位、个人洗车业务。第四章工作人员交接班制度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 10 分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二、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本班应注意事项。三、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台账。四、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第五章进入洗车点车辆的管理规定一、车辆和司机要保持洗车点内清洁,禁止在洗车点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二、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洗车点。三、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参照长寿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如有未涉及处,请参照长寿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长寿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