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及税收筹划,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与特点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一部分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其目的是为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特点: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税负具有转嫁性,二、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委托方为纳税人,受托方为代收代缴人;对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进口人或代理人为纳税人。,三、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目、税率 -从2006年4月1日执行 1、过渡消费对人体健康、社会生态环境有危害的特殊消费品。
2、 烟: 卷烟(甲类56%加0.003元/支、乙类36%加0.003元/支、批发环节5%)雪茄烟36% 烟丝30%,酒及酒精: 白酒-20%加0.5元/500克黄酒-240元/吨啤酒-甲类250元/吨,乙类220元/吨其他酒10%酒精5% 鞭炮、焰火:15%,2、非生活必需品(即奢侈品)。如: 化妆品 :30% 金银首饰及钻石饰品:5% 珠宝玉石及其他贵重首饰:10%,3、高能耗及高挡消费品。如 小汽车:排气量 1.0升 -1%1.0 排气量1.5升-3%1.5排气量2.0升-5%2.0 排气量2.5升-9%2.5 排气量3.0升-12%3.0排气量4.0升-25%排气量4 .0升-40% 中轻
3、型商用客车:5% 摩托车:3%-10%:,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 成品油: 含铅汽油1.4元/升 无铅汽油1元/升 柴油-0.8元/升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1元/升 航空煤油、燃料油- 0.8元/升 汽车轮胎:3%,2006年新增应税消费品: 高档手表:20% 游艇:10% 高尔夫球消费:10% 实木地板:5% 一次性筷子:5%,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混合计算等三种办法。 1、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适用于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应交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某啤酒厂本月外销啤酒20吨,含税单价为
4、4680元/吨,当月作为福利发给职工10升/人,共有职工988人。啤酒适用税率250元/吨,1吨啤酒=988升。计算该啤酒厂当月的应交消费税,自用啤酒数量9880/988=10吨 (20+10)*250=7500,2、从价定率计税方法,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它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注意: 销售额中不包括应缴的增值税。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口径一致。 应交消费税=应纳消费税品的销售额*税率,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年,另开出普通发票运费117元;向某
5、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列明金额4.68万元。计算该化妆品企业10月份应交消费税。,应税销+售额=300000+117/1.17+46800/1.17=340100 应交消费税=340100*30%=102030 应交增值税=340100*17%=57871,3、复合计税方法,应交消费税=应税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份对外销售卷烟30箱,含税售价为2340元/箱,当月赠送给关系户卷烟10条,卷烟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每箱250条,每箱50000支,计算应交消费税,10条换算成箱=10/250=0.04 应交
6、消费税=(30+0.04)*150+(30+0.04)*2340/1.17*56%=38150.8 应交增值税=+(30+0.04)*2340/1.17*17%=10213.6,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应交消费税的计算如果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提回的)已税消费品生产同类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已交消费税税额。,某卷烟厂2012年10月用外购烟丝生产卷烟,烟丝价款120000元,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50000元,月末库存20000元。烟丝的消费税率为30%。所生产的卷烟每条60元, 20标准箱共计300000元。已知每标准箱150元税额,比例
7、税率56%,问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1)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消费品已纳税款=(50000+120000-20000)30%=45000元 应纳消费税=300000 56%+20 150-45000 =153000元,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和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销售额的确定:同类产品平均售价;同类产品上月或最近月份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从价定率计税办法) =(成本+利润)/(1-消
8、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复合计税办法) =(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某汽车制造厂将自用小汽车一辆自用,转为固定资产,该种小汽车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格为18万元,生产成本为15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5%,行业成本利润率为8%。计算其应交消费税。,(1)有同类售价 应交消费税=180000*5%=9000元 (2)没有同类售价 应交消费税 =150000*(1+8%)/(1-5%)*5%=8526元,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注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
9、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若无同类消费和销售价格,则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税率),甲公司受托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为10,000元,双方协议加工费为2,000元,该产品无同类产品,消费税税率为10,则甲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组成计税价格 =(10,000+2000)/(1-10)=13,333 应纳消费税13,333101,333,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应税消费品,以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是指到岸价。 应
10、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例:某公司进口化妆品一批,到岸价为400,000元,关税税率为0,消费税税率为0,则该公司应纳多少消费税?,计税价格(400,000400,00040)/(1-30)800,000 应纳消费税800,00030240,000 应纳增值税800,00017136,000,如果是复合计征,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定额消费税)(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某外贸公司从国外进口卷烟100箱,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150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定额税率为150元/箱,增值税为17%,消费税税率为56%,计算进口环节的应交消费税和增值税。,解:应交关税=1
11、50000020%=300000元 消费税定额税=100150=15000元 计税价格=(1500000+300000+15000)/(1-56%)=4125000元 应交消费税=412500056%+15000=2325000 应交增值税=412500017%=701250元,5.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计算,1.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2.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实行先征后退办法,可先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再计算退税金额。应退消费税=出口数额*税率,第四节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缴
12、纳的消费税是不同的,如烟丝为30%,甲类卷烟为56%;白酒的消费税率为20%,而其它酒(如药酒)为10%,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并购等行为改变消费税纳税人身份,从而降低税负。另外,企业并购会使原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购销行为转变为企业内部的行为,而企业内部的行为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这就延迟了消费税的纳税时间。,例:东北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甲和乙,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甲企业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乙企业以甲企业生产的白酒为原料,生产药酒。甲企业每年要向乙企业提供价值2亿元,即5000万公斤的白酒。乙企业的年营业额为2.5亿元。但是,2008年乙企业由于资金和人才的缺乏,
13、无法经营下去。此时,乙企业共欠甲企业5000万的贷款。经评估,乙企业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甲企业经过研究决定并购乙企业。,分析:该并购行为 属于“以承担被兼并 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的吸收合并,不用缴纳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营业税。,并购前: 甲企业应缴消费税=2000020%+500020.5=9000万 乙企业应缴消费税=2500010%=2500万 合计纳税=9000+2500=11500万 并购后: 乙企业不存在, 甲企业应缴消费税=2500010%=2500万 并购后节约税负9000万。,二、降低售价进行筹划,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般为生产
14、、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也就是说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或最终消费环节。在从价定率的方式下,纳税人如能降低生产环节的销售额,就能达到节税的目的。所以,,在关联企业中,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或批发零售企业,则可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增值税,可使关联企业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卷烟厂案例,某卷烟厂生产卷烟市场每标准箱725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每标准箱50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并知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56%。,分析:转移定价前应纳消
15、费税=100150+7250 100 56%=421000 转移定价后应纳消费税=100150+5000 100 56%=295000 转移定价后使卷烟厂减少消费税126000元。,三、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委托 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是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而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是产品的对外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以成本计算)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因此,纳税人可以选择加工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案例:,丰收卷烟实业公司是一家大型国哟卷烟生产企业。2009年1月8日接到一笔7000
16、万的甲类卷烟的订单(4000箱)。但是,2008年底公司烤烟叶的生产线正在维修,无法进行烟叶的生产。如何生产这批产品呢?公司总经理和销售总监、财务总监产生严重分歧。,总经理认为:暂停烟业生产线的大修理,尽快恢复生产,从而提高本企业的生产业绩。 销售总监认为:公司与外单位合作,请其他企业将烟叶加工成烟丝,收回后再由本企业加工成卷烟。 财务总监认为:应该委托正兴卷烟厂直接生产成品卷烟,收回后直接销售出去。 究竟用哪种方式呢?,总经理方案:丰收卷烟实业公司将购入的1000万烟叶自行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和费用共计1700万,售价7000万(4000箱) 。卷烟税率56%加每箱150元,则,,应缴消
17、费税=700056%+0.4150=3980万 税后利润=(7000-1000-1700-3980)(1-25%)=240万,销售总监方案:委托正兴卷烟厂将价值1000万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的加工费为680万,加工的烟丝收回后,丰收卷烟实业公司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费用为1020万,该批卷烟售价7000万(4000箱) 。卷烟税率56%加每箱150元,烟丝税率30%。,(1)丰收卷烟实业公司向正兴卷烟厂支付加工费时,向其支付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680)/(1-30%)30%=720 (2)丰收卷烟实业公司销售卷烟后应缴消费税=700056%+0.4150-720=32
18、60万 (3)丰收卷烟实业公司的税后利润=(7000-1000-680-1020-720-3260) (1-25%)=240万,财务总监方案:丰收卷烟实业公司委托正兴卷烟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加工费用为1700万。加工完毕,卷烟运回再对外销售,售价为7000万。,(1)向正兴卷烟厂支付加工费时,向对方支付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000+1700+0.4 * 150)/(1-56%)*56%+0.4 * 150 =3572.73万 (2)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则税后利润=(7000-1000-1700-3572.73) *(1-25%)=181.8
19、2,四、带包装物销售的税收筹划,按规定实现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五、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纳税人应尽量分开核算,且尽量避免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产品销售,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案例: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扶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00元、一瓶指甲油50元、一支口红5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70元、一瓶摩丝20元、一块香皂10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20元、塑料包装盒10元。化妆品消费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请问如何做才能节税?,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工业企业将“先包装,后销售”的习惯改为“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即将产品分类别销售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包装后再对外销售,这样只是换了一个包装地点。 如,批量购进香水后,然后分装小瓶销售。,筹划前应交税: (100+50+50+70+20+10+20+10)*30%=99元 筹划后应交税: (100+50+50)*3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