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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细则(送审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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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深圳市标准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深圳地区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application in Shenzhen area of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hot summer and warm winter zone and Design 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shenzhen (送审稿) 2005年11月 目 次 1 总则.1 2 术

2、语.2 3 室内热环境和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7 4 小区规划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8 4.1 建筑布局与朝向设计.8 4.2 自然通风设计.8 4.3 围护结构性能设计. 10 4.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步骤 13 5 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 15 5.1 对比评定法. 15 5.2 绝对指标法. 16 6 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 18 6.1 空调节能设计. 18 6.2 通风节能设计. 20 7 其它建筑设备的节能设计 21 8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 22 9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25 9.1 按照规定性指标进行节能设计审查. 25 9.2 按照性能性指标进行节能设计审查. 25 附录A 围护结

3、构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27 附录B 夏季建筑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方法 28 附录C 常用外窗热工性能参数 30 附录 D 建筑外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保温性、隔声性、采光性能分级标准 32 附录E 建筑物空调年耗电指数的简化计算方法. 34 附录F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 36 附录G 建筑热工设计常用计算参数. 37 附录H 常用围护结构构造和热工性能 38 附录I 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的简化验算方法. 42 本细则用词说明. 43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深圳市居住建筑热环境,提高居住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利用

4、效率,依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和深圳市标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10-2003,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融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和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10-2003 而制定的,制定原则是本细则必须满足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此基础上采纳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部分条文要求。 1.0.2 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建筑划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又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集体宿舍、公

5、寓、招待所、普通旅馆、疗养院、养老院客房、住院部病房等。 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高级旅馆、星级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含托幼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当一栋建筑内既有居住建筑,又有公共建筑时,其居住建筑部分应按照本细则进行节能设计,其公共建筑部分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进行节能设计。 1.0.3 深圳市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应从规划、建筑、热工、空调、照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舒

6、适的前提下,将使用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0.4 深圳市的居住小区宜通过采用生态设计、自然通风设计等改善小区热环境与空气品质;居住建筑应通过采用增强建筑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和提高空调设备能效比等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质量和卫生换气指标的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空调能耗应节约50%。 1.0.5 深圳市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2 术语 2.0.1 建筑物耗冷量指标(qc) index of coolloss of building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要由

7、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单位为W/m2。 2.0.2 空调年耗电量(EC)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单位为kWh/m2。 2.0.3 空调年耗电指数(ECFC)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factor 实施对比评定法时需要计算的一个空调能耗无量纲指数,其值与空调年耗电量相对应。 2.0.4 室内热环境indoor thermal environment 影响人体热感受的室内环境因素的总称。由室内干球温度、空

8、气湿度、风速和平均辐射温度综合表征。 2.0.5 换气次数air exchange rate 指1小时内通过房间的空气体积量与房间体积的比值。单位为次/小时。 2.0. 6 窗墙面积比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窗户洞口面积与其所在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的比值。 2.0.7 平均窗墙面积比(CM)mean ratio of window area to wall area 整栋建筑外墙面上的窗面积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总面积与整栋建筑的外墙面的面积(包括其上的窗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之比。 2.0.8 体形系数 shape coef

9、ficient of building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直接接触的外表面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 3 2.0.9 对比评定法custom budget method 将所要评定的设计建筑的空调能耗与相应参照建筑的空调能耗作对比,根据对比结果来判定所设计的建筑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方法。 2.0.10 参照建筑reference building 采用对比评定法时作为比较对象的一栋符合节能要求的假想建筑。 2.0.11 绝对指标法 absolute data limitation method 将所要评定的设计建筑的空调能耗与给定的空调能耗限值作对比,根据对比结果来判定所设计的建筑是否符合节能要

10、求的方法。 2.0.12 导热系数( l ) thermal conductivity 在稳态传热条件下,1m 厚的材料板,两侧表面温差为 1时,单位时间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为W/(mK)。 2.0.13 热阻(R)thermal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材料厚度与导热系数的比值,单位为m2K/W。 单层材料围护结构: ld /=R ,式中为材料层的厚度;多层材料围护结构: = ld /R 。 2.0.14 蓄热系数(S) heat store coefficient 当某一足够厚度单一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表面温度将按同一

11、周期波动,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其值越大,材料的热稳定性越好。单位为W/(m2K)。 2.0.15 传热系数(K)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为W/(m2K)。 多层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为: ( )121/ ieKRRRR=+L 4 式中:Ri 内表面换热阻,取0.11 m2K/W; Re 外表面换热阻,取0.05 m2K/W; iiidRl= 式中:di单层材料的厚度; i单层材料的导热系数。 单层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为: 1/(0.16)KR=+ 式中: ldR

12、 = d单层材料的厚度; 单层材料的导热系数。 2.0.16 热惰性指标(D)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对温度波衰减快慢程度的无量纲指标。D值越大,温度波在其中的衰减越快,围护结构的热稳定性越好。 单层材料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 RSD = 多层材料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 = RSD 式中:R围护结构材料层热阻; S围护结构材料层蓄热系数。 2.0.17 平均传热系数(Km)average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整栋建筑不同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按各自围护结构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 2.0.18 平均热惰性指标(Dm)averag

13、e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整栋建筑不同外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按各自围护结构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 2.0.19 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 outside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5 在直射阳光照射的时间段内,窗口有建筑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与没有建筑外遮阳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热量的比值。 水平遮阳、垂直遮阳、挡板遮阳三种基本遮阳方式的SD计算依据本细则附录B。 2.0.20 外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在直射阳光照射的时间段内,透过外窗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与透

14、过窗口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的比值。可以近似地取为窗玻璃的遮蔽系数 Se 乘以窗玻璃面积A 玻除以整窗面积A 窗,即SC=SeA 玻/A 窗。 2.0.21 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 ov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考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本身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即SwSCSD=。 某个朝向平均综合遮阳系数:是该朝向各个窗口的综合遮阳系数按各自窗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即: =iiiiWiW ASAS,式中:Ai单个窗的面积; SW,i单个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整栋建筑平均综合遮阳

15、系数:是建筑各个朝向平均综合遮阳系数按各个朝向窗面积和朝向的权重系数加权平均的数值。各个朝向的权重系数分别为南、北朝向取0.9,东西朝向取1.25。即: 1.25,0.9,1.25,0.9,1.250.91.250.9EWESWSWW NWNWESWNASA ASASSAAAA+=+ 式中:AE、AS、AW、AN东、南、西、北朝向的窗面积; SW,E、SW,S、SW,W、SW,N东、南、西、北朝向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 2.0.22 穿堂通风 cross ventilation 在风压作用下,室外空气从建筑物一侧进入,穿过内部,从另一侧流出的自然通风。 2.0.23 单侧通风 one-side

16、 ventilation 6 依靠同一面墙上开启的外门窗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的通风方式。 2.0.24 空气动力系数 air-dynamical coefficient 建筑物表面某一点上由风造成的压力与风(未受建筑物干扰)的动压之比值。 2.0.25 太阳辐射solar radiation 太阳表面以电磁波的方式向宇宙空间发射出的热能。 2.0.26 短波辐射short-wavelength radiation 物体发射的波长不大于3m的电磁波辐射。由于太阳发射的电磁波长很短,主要在0.33m范围内,所以太阳辐射是短波辐射。 2.0.27 长波辐射long-wavelength radiati

17、on 物体发射的波长大于3m的电磁波辐射。地面、建筑外表面及大气的温度都远低于太阳表面温度,它们发射的电磁波的波长大于3m,属于长波辐射。 2.0.28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absorptance coefficient of solar radiation 表面吸收的太阳辐射热与其所接受到的太阳辐射热之比。 2.0.29 典型气象年(TMY)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3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接近30年平均值的各月组成一年,作为典型气象年。由于选取的各月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尚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2.0.30 热环境综合评价指标(

18、PMV) Predicted Mean Vote 表征人体热反应(冷热感)的评价指标,代表了同一环境中大多数人的冷热感觉的平均。 2.0.31 空调设备能效比(EER)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同一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能效比不同,涉及能效比数值时,必须指定工况。 7 3 室内热环境和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0.1 深圳市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应考虑夏季空调,可不考虑冬季采暖。 3.0.2 夏季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指标与卫生换气次数应符合表3.0.2的规定:在采用空调时,应达到舒适水平;在通风时应达可居住水平。 表3.0

19、.2 夏季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与卫生换气次数 指 标 名 称 舒适水平 可居住水平 综合性指标(PMV) 0.7 主要指标(干球温度) 2428 日均值29 卫生换气次数 1.5次/小时 1.5次/小时 空气相对湿度 70 3.0.3 夏季空调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卧室、起居室室内干球温度26; 2 计算换气次数1.5次/小时; 3 卧室、起居室室内空气相对湿度70。 3.0.4 夏季通风夜间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卧室室内干球温度30。 8 4 小区规划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 建筑布局与朝向设计 4.1.1 小区的建筑规划布局,宜采用有利于建筑群体间夏季

20、自然通风的布置形式。 1 宜采用错列式、斜列式、结合地形特点的自由式等排列方式。 2 宜采用南低北高的设计原则。 4.1.2 宜采用中心绿地与组团绿地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小区原有的地形、地貌及一切其它可利用条件进行综合绿化。 宜规划充分的树林、绿地和适当的水域面积,小区内不宜设置大面积不透水的硬地面,硬地面尽可能采取锁扣砖一类的透水性构造。 4.1.3 居住建筑的朝向宜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但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 1 建筑平面布置时,不宜将主要卧室、起居室设置在正东和正西、西北方向。 2 不宜在建筑的正东、正西和西西北、东东北方向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 3

21、 当建筑采用最佳朝向(正南向)时,与最差朝向(正西向)相比,可以贡献5%10%的节能率。 4.2 自然通风设计 4.2.1 居住区的总体规划和居住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避免小区内出现滞流区。用地面积在15万m2以上的居住小区应进行气流模拟设计。 1 气流模拟设计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模拟软件进行。方法是先对小区规划的初步设计进行自然通风模拟,然后根据模拟结果对小区的规划布局进行调整,使居住小区的规划布局有利于自然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模拟时,应注意气候边界条件的选取,气候边界条件选取的原则是:夏季有效利用自然通风,冬季有效避免冷空气的渗透。 2 在确定建筑物的相对位置时,应使建筑物

22、处于周围建筑物的气流旋涡区之外。 3 宜使小区各建筑的主立面迎向夏季主导风向,或将夏季主导风引向建筑的主立面。目的是在有效利用自然通风时,使建筑物前后形成一定的风压差,为建9 筑室内形成良好的自然通风创造条件。 4.2.2 建筑的单体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自然通风设计应以夏季为主,重点考虑夜间自然通风。 1 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模拟软件对建筑的户型进行自然通风模拟,重点是对夏季夜间的自然通风进行模拟。然后根据自然通风模拟结果对户型的开窗位置、开窗大小、户内布局进行调整,使建筑户内有利于自然通风。 2 单体的自然通风模拟,应是在建筑小区进行完自然通风模拟后的基础上进行,并将建筑小区建筑物前后的压差或

23、风速作为边界条件输入。 4.2.3 宜采用穿堂通风,避免单侧通风。 1 采用穿堂通风时,应使进风窗迎向主导风向,排风窗背向主导风向。 2 当由两个和两个以上房间共同组成穿堂通风时,房间的气流流通面积应大于进排风窗面积。 3 由一套住房共同组成穿堂通风时,卧室、起居室宜为进风房间,厨房、卫生间宜为排风房间。 4 采用单侧通风时,通风窗所在外墙与主导风向间的夹角宜为4065。应通过窗口及窗户设计,在同一窗口上形成面积相近的下部进风区和上部排风区,并宜通过增加窗口高度以增大进、排风区的空气动力系数差值。 5 采用单侧通风时,窗户设计应使进风气流深入房间。 6 采用单侧通风时,窗口设计应防止其它房间的

24、排气进入本房间窗口。 4.2.4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10。 1 应计算各种不同户型中的卧室、起居室等居住房间的外窗可开启面积总和与房间净地面面积的比值。 2 计算出的最小值不应小于10。 4.2.5 进行居住小区和居住建筑的自然通风模拟设计时,宜使居住建筑居住空间的换气次数不低于20次/小时,即居住空间的室内平均空气龄不宜超过3分钟。 1 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单体进行良好的自然通风设计,可以贡献20%的节能率。 2 评价居住小区内自然通风的节能贡献率的简化方法: 20小区内所有住宅室内平均空气龄不超过3分钟的总面积居住小区自然通风的节能贡献率 小

25、区内所有住宅室内总建筑面积3 同样,评价一栋建筑内自然通风的节能贡献率的简化方法为: 20建筑内所有室内平均空气龄不超过3分钟的总面积整栋建筑自然通风的节能贡献率 建筑室内总建筑面积10 4 室内平均空气龄可以通过自然通风模拟软件计算得到,方法是先对小区进行自然通风模拟,然后将模拟出的建筑前后压差或风速作为输入边界条件进行户内的自然通风模拟。 4.3 围护结构性能设计 4.3.1 居住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应大于0.45;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南向不应大于0.50。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或

26、耗电量)。 1 立面朝向的规定: 北向:北偏西30北偏东45; 南向:南偏西30南偏东45; 西向:西偏北60西偏南60(包括西偏北60和西偏南60); 东向:东偏北45东偏南45(包括东偏北45和东偏南45)。 2 凸凹立面墙体朝向的规定:按各凸凹面的实际朝向计算与处理。 3 厨房、卫生间、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和外窗应参与计算。 4 外凸窗侧墙的规定:外凸窗的侧墙应按外墙面积计算,其朝向按实际朝向计算与处理;外凸窗的上部非透光部分按屋顶处理;外凸窗的下部非透光部分按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处理。 5 外窗透光部位的规定:1)外墙上的外窗,窗面积是窗洞口面积,朝向同外墙。2)外墙上的凸窗,当凸窗

27、侧面为不透光构造时,窗面积取窗洞口面积,朝向同外墙;当凸窗侧面也为透光窗时,外凸窗的透光侧面按实际面积和实际朝向计算与处理;外凸窗的上部透光面按天窗计算与处理,外凸窗的下部透光面以实际面积按外立面窗朝向计算与处理。 6 坡屋顶的规定:当坡屋顶的坡度(坡屋顶所在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等于 75时,坡屋顶以实际面积按平屋顶计算与处理,同时坡屋顶上同坡度的天窗也按水平天窗计算与处理。当坡度超过 75时,坡屋顶按对应朝向的立面外墙计算与处理,同时坡屋顶上的天窗也按立面外窗计算与处理。 4.3.2 居住建筑的天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传热系数不应大于4.0 W/(m2K),本身的遮阳系数不应大于

28、0.5。当设计建筑的天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11 4.3.3 居住建筑屋顶、外墙、分户墙、楼板、架空楼板和户门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 4.3.3 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屋顶、外墙、分户墙、楼板、架空楼板和户门不符合表 4.3.3 的规定时,其空调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表 4.3.3 屋顶、外墙、分户墙、楼板、架空楼板和户门的 传热系数K W/(m2.K)和热惰性指标D 屋顶 外墙 分户墙和楼板 底部自然通风 的架空楼板 户门 K1.0,D2.5或K0.5 K1.5,D

29、3.0或K1.0,D2.5或K0.7 K2.0 K1.5 K3.0 注:1 D2.5 的轻质屋顶和外墙,还应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5.1.1条的隔热要求,或按附录I的验算公式进行隔热验算。 2 当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K值符合节能标准,但热惰性指标D值不符合节能标准时,应按附录I的验算公式进行隔热验算。 1 当外墙、屋顶采用不同类型的构造时,外墙、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应分别按照各种类型构造所占的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iiiiiAKAK 2 当选用的建筑材料热工性能不明确时,应以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数据作为设计选择依据,或在设计文件中对选用的建筑材料的热工性能予以

30、注明。 4.3.4 居住建筑的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传热系数不应大于4.7 W/(m2K);采用不同平均窗墙面积比时,其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应符合表4.3.4-1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1 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SCSD ,SC为外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D为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无建筑外遮阳时SD1,SWSC。 2 0.80.7ASCSeSeA=玻窗(),Se 为窗玻璃的遮蔽系数,A玻为窗玻璃的面积,A窗为窗洞口面积,计算时铝合金窗取 0.8AA玻窗 ,塑钢窗取 0.7AA玻窗 。常用外窗的遮

31、阳系数SC参考本细则附录表C.0.2,或核查企业的产品资料。 3 建筑外遮阳系数SD可采用本细则附录B的方法计算,典型形式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可按表4.3.4-2取值。 12 4 位于窗口或阳台门上方的上一楼层的阳台或外廊等也可作为遮阳板考虑。 5 凹槽内的外窗,其建筑立面凹槽遮挡也可作为遮阳板考虑。 6 计算平均窗墙面积比时,外窗面积、外墙面积的计算规则同本细则条文4.3.1。 7 厨房、卫生间、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和外窗应参与窗墙面积比的计算,但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窗在选型时可以不考虑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的限制。 表4.3.4-1 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 外 墙 (0.

32、8) 平均窗墙面积比 CM0.25 平均窗墙面积比 0.25CM0.3 平均窗墙面积比 0.3CM0.35 平均窗墙面积比 0.35CM0.4 平均窗墙面积比 0.4CM0.45 K1.5,D3.0 0.8 0.7 0.6 0.5 0.4 K1.0,D2.5 或K0.7 0.9 0.8 0.7 0.6 0.5 注:1 本条文所指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 2 是外墙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表4.3.4-2 典型形式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 遮阳形式 SD 可完全遮挡直射阳光的固定百叶、固定挡板、遮阳板 0.5 可基本遮挡直射阳光的固定百叶、固定挡板、遮阳板 0.7 较密的花格 0.7 非透明活

33、动百叶或卷帘 0.6 4.3.5 居住建筑的外窗,尤其是东、西朝向的外窗宜采用活动或固定的建筑外遮阳设施。 1 活动外遮阳设施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应能承受夏季晴天时的风力,使遮阳保持设定位置;并必须保证暴风雨时,外遮阳设施结构安全。 2 建筑外窗的遮阳设施不应阻碍自然通风,并应避免遮阳设施吸收的太阳辐射热被进风气流带入室内;不应阻碍房间夜间的长波辐射散热和房间获得冬季太阳辐射热。 3 建筑外窗的遮阳设施应与建筑的外立面造型相协调。 4.3.6 居住建筑 1 至 6 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规定的3级(在10Pa

34、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2.5m3,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13 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7.5 m 3); 7 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 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4级(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5m3,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大于4.5 m3)。 门窗的气密性能,应以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为依据进行设计选择。 4.3.7 居住建筑的屋顶和外墙宜采用下列节能措施: 1 浅色光滑饰面(如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 2 屋顶内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 3 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层; 4 屋面蓄水; 5 屋面遮阳; 6 屋面有土或无

35、土种植; 7 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构件或爬藤植物遮阳。 计算屋顶和外墙总热阻时,上述各项节能措施的当量热阻附加值,可按表4.3.7取值。 表4.3. 7 隔热措施的当量附加热阻 采取节能措施的屋顶或外墙 当量热阻附加值(m2K/W) 浅色外饰面(0.6) 0.2 内部有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的屋顶 0.5 用含水多孔材料做面层的屋面 0.45 屋面蓄水 0.4 屋面遮阳 0.3 屋面有土或无土种植 0.5 东、西外遮阳墙体 0.3 注:为屋顶或外墙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4.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步骤 4.4.1 对用地面积在15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和建筑单体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自然通风设计,

36、对用地面积在15万m2以上的居住小区和建筑单体进行定量的气流模拟设计。 4.4.2 计算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天窗的面积和热工性能,检查是否符合第4.3.1和4.3.2 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调整设计参数直至符合规定或用第 5 章的方法进行节能综合评价。 14 4.4.3 计算设计的屋顶、外墙、分户墙、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户门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其中外墙应计算平均传热系数Km和平均热惰性指标Dm,检查是否符合第4.3.3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调整热工性能参数直至符合规定或用第5章的方法进行节能综合评价。 4.4.4 计算平均窗墙面积比 CM,根据平均窗墙面积比 CM及外墙 K

37、、D,通过查表4.3.4-1,查出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进一步计算出外窗本身遮阳系数SC。检查外窗的遮阳系数SC和传热系数K是否符合第4.3.4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调整设计参数直至符合规定或用第5章的方法进行节能综合评价。 4.4.5 检查外窗的可开启面积是否符合第4.2.4条规定,如不符合,则应调整设计参数直至符合规定。 4.4.6 根据建筑图纸上外窗所处的位置及第4.3.6条要求,选用合适窗型,并在设计总说明中注明对外窗的气密性要求。 15 5 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 5.0.1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可采用“对比评定法” ,也可采用“绝对指标法”进行综合评价。 5.1 对比评定法 5.

38、1.1 采用“对比评定法”进行综合评价时,综合评价指标可以采用空调年耗电指数,也可直接采用空调年耗电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空调年耗电指数作为综合评价指标时,所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不得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即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refCC ECFECF (5.1.1-1) 式中 ECFC 所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 ECFCref 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 2 当采用空调年耗电量作为综合评价指标时,在相同的计算条件下,用相同的计算方法,所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不得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即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refCC EE (5.1.1-2) 式中 EC 所设计

39、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kWh/m2); ECref 参照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kWh/m2)。 3 对节能设计进行综合评价的建筑,其天窗的遮阳系数和传热系数、屋顶的传热系数,以及热惰性指标小于 2.5 的外墙的传热系数仍应满足本细则第 4.3.2和4.3.3条的要求。 5.1.2 参照建筑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 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和朝向均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2 参照建筑各朝向和屋顶的开窗面积应与所设计建筑相同,但当所设计建筑某个朝向的窗(包括屋顶的天窗)面积超过本细则第4.3.1、4.3.2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该朝向(或屋顶)的窗面积应减小到符合本细则第4.3.1、4.3.2条的规定;

40、 3 参照建筑围护结构的各项性能指标应为本细则第4.3.2、4.3.3和4.3.4条规16 定的限值。其中外墙、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 0.7;当所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大于2.5时,外墙传热系数应取1.5W/(m2K),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1.0 W/(m2K);当所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外墙传热系数应取0.7 W/(m2K),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0.5 W/(m2K)。 5.1.3 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的方法计算;建筑的空调年耗电指数应采用本细则附录E的方法计算。 计算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时,计算软件可采用美国的 DOE-2 软件作为计算工具,或可以采

41、用以 DOE-2 为计算核心,通过国家认证的其它输入输出程序作为计算工具。 5.1.4 “对比评定法”综合评价指标的计算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计算气象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 2 空调居室室内计算温度取26; 3 换气次数取1.5次/小时; 4 空调额定能效比取2.7; 5 室内不考虑照明得热和其它内部得热; 6 建筑面积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体积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建筑外表面积按外墙面面积、屋顶面积的总和计算,下表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不计入外表面积。 5.2 绝对指标法 5.2.1 采用“绝对指标法”进行综合评价时,综合评价指标可以采用空调年

42、耗电量,也可采用最热月平均耗冷量指标。所设计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和最热月平均耗冷量指标不应超过表5.2.1规定的限值。 表5.2.1 居住建筑的节能综合指标限值 空调年耗电量EC (kWh/m2) 26.5 最热月平均耗冷量指标qc (W/m2) 27.5 5.2.2 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和最热月平均耗冷量指标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的方法计算。 计算软件可采用美国的DOE-2软件作为计算工具,或可以采用以DOE-2为17 计算核心,通过国家认证的其它输入输出程序作为计算工具。 5.2.3 “绝对指标法”综合评价指标的计算条件同5.1.4条。 18 6 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 6.1空调节能设计 6.1.1

43、 居住建筑空调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优先考虑能源利用效率,经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评价综合考虑后确定。 6.1.2 采用集中式空调方式的居住建筑,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量计量设施。 1 集中空调系统的制冷机组,其能效比(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值,并优先选用能效比较高的产品。 2 名义制冷量大于 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EER)不应低于表6.1.21的规定。 表6.1.21 单元式机组的能效比 类型 能效比(W/W) 不接风管 2.60 风冷式 接风管 2.30 不接风管 3.

44、00 水冷式 接风管 2.70 3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6.1.22的规定。 表6.1.22 冷水(热泵)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 类型 额定制冷量(kW) 性能系数(W/W) 活塞式/ 涡旋式 528 5281163 1163 3.80 4.00 4.20 螺杆式 528 5281163 1163 4.10 4.30 4.60 水冷 离心式 528 5281163 1163 4.40 4.70 5.10 活塞式/ 涡旋式 50 50 2.40 2.60 风冷或蒸发冷却 螺杆式 50 50 2.60 2.80 19

45、4 系统较小或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宜采用一次泵系统;在经过包括设备的适应性、控制系统方案等技术论证后,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且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和经济性的前提下,一次泵可采用变速调节方式。 5 采用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空调系统时,应着重分析比较部分负荷下的能效比。 6.1.3 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的居住建筑,空调设备能效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04中第6条“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表6.1.3 房间空气调节器节能评价值 能效比(W/W) 类型 额定制冷量(W) 1级 2级 整体式 3.10 2.90 4500 3.40 3.

46、20 45007100 3.30 3.10 分体式 710014000 3.20 3.00 6.1.4 居住建筑在平面和立面设计时,应考虑空调设备的安放位置,安放位置应有利于空调设备排热,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机组。 1 应统一设计分体式房间空调器的安放位置和搁板构造; 2 设计安放位置时应避免多台相邻室外机吹出气流相互干扰以及高层建筑烟囱效应对高区室外机换热效率的影响; 3 应考虑凝结水的排放; 4 应考虑减少对相邻住户的热污染和噪声污染; 5 设计搁板构造时应有利于室外机的吸入和排出气流通畅; 6 设计安装整体式(窗式)房间空调器的建筑应预留其安放位置。 6.1.5 居住建筑空调可向空气、水

47、体、大地排热。应通过能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分析确定空调排热体。 1 当具备地面水资源(如江河、海水等),或有适合的废水等水源条件时,空调冷源可向水体排热。在向水体排热时,必须确保水资源不被破坏,并不被污染。 2 对室外环境要求较高的居住建筑,如别墅、别墅小区、高级住宅区等,或不具备向空气、水体排热的条件时,空调宜采用埋管式岩土换热器向大地排热。 6.1.6 当选择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水源20 热泵系统应用的水资源必须确保不被破坏,并不被污染。 当需抽取地下水作为空调冷源的冷却用水时,应报请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抽取的地下水必须能有效回灌。 6.1.

48、7 有条件时,居住区宜采用集中供冷技术。有条件时,在居住建筑中宜采用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空调技术。 6.2 通风节能设计 6.2.1 居住建筑的通风设计应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 6.2.2 当室外空气温度不高于 28时,应首先采用通风降温措施改善室内热环境。在夏季高温时,应避免热风大量侵入室内。 1 通风设计应首先考虑采用自然通风。当夏季夜间自然通风不能满足20次/小时换气次数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通风。 2 机械通风装置的设置,应使居室气压高于厨房、卫生间气压。厨房、卫生间应安装机械排风装置。 6.2.3 采用集中空调或户式中央空调的建筑,可在新风系统与排风系统之间设冷

49、、热量回收装置。没有排风系统的,可利用排风减少窗户的冷、热耗量。空调房间的排风宜经厨房、卫生间等非空调房间排出,充分利用排风中的冷量。 6.2.4 建筑外窗等通风设施宜有方便灵活的开关调节装置,以满足不同天气条件下的不同通风要求。 6.2.5 在进行居住建筑通风设计时,通风机械设备宜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节能型设备及产品。 排风机应选用符合标准(GB10080,ZBJ-72046,ZBJ-72047,ZBJ72048等)的产品,并应优先选用高效节能低噪音风机。 21 7 其它建筑设备的节能设计 7.0.1 居住建筑室内的照明功率密度、照度和显色指数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表7.0.1 居住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照度和显色指数 照明功率密度(W/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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