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阆中市金城乡中心学校网络舆情安全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特别是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师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一、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网络监控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网络舆情搜集、监评、上报、 处理和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等工作。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 由学校副校长担任,成员有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团支部 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电教网管员、各班主任。二、内容与范围网络舆情中所发布内容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应予以高度关
2、注:(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校园秩序;(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 杀、恐怖等;(六)损害学校、教师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七)访问淫秽、色情、暴力、凶 杀、恐怖等不良网址造成学校局域网网络中断或网速滞缓;(八)在学校工作 QQ 群(群号 27013733)中发布不良文字、图片、反动言论以及不具正能量等相关违法、违规信息。违反以上规定的,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网
3、络舆情关注范围为外网、内网(学校局域网)各大网站,及其论坛、 贴吧和微博,或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网址。三、程序与方法(一)实时监测网络监控工作小组成员须不定时不定期监测网络舆情动向,根据相关信息的围观度(跟发帖)、信息发送目标地址、访问网址的情况实时通报、监 控。(二)做好舆情备案网络管理员必须根据监控小组提供的学校内外网的网络舆情情况通报,做好 网络舆情安全日志记录和备案(附相关截图),并根据以上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组长,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附(健康网址链接):百度:https:/ 新浪:http:/ 阆中教科:http:/ 校门户网:http:/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执行,由阆中市金城乡中心学校校行政负责解释。阆中市金城乡中心学校二 0 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