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所需材料清单.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368248 上传时间:2018-12-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所需材料清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所需材料清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所需材料清单(2018 年 5 月版)请仔细阅读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公积金个人贷款所有业务都需要本人持材料原件办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均以 A4 纸复印,且清晰易辨,不得彩印。请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字填写相关表格,字迹清晰易辨,不得随意涂改。二、若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包括贷款或信用卡还款等) ,必须提前告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请注意核对结婚证、户口本、备案证明、不动产权证等各项材料中个人身份信息是否相符,如有错漏请及时到相关部门更正。四、所购房屋所在楼盘属初次在我中心办理贷款的,需由该楼盘开发企业提供“五证” 。五、贷

2、款申请人必须提前选定承办银行,并提供相应的储蓄卡还款账户,承办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所需材料名称 纯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注意事项1 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表 2 份 2 份表格请勿复写、复印。 “担保人意见”一栏,需有售房单位愿意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意见,如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则无需提供阶段性担保;“申请人声明”一栏,需提供售房单位的资金监管账户信息资料;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均需到现场面谈、签字、按手印。2 二代身份证 原件 原件 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每人均需提供3 户口本复印件 2 份 3 份 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每人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均需复印4 结婚证复印件 2 份 3

3、 份 已婚产权人提供、未婚无需提供;离异、丧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 经济收入证明原件 2 份 3 份在我中心缴存的职工不需开具经济收入证明;如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在外地或区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及贷款情况证明;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经济收入证明并提供近半年以上银行工资流水。6 商品房购房合同 原件 2 份 原件 2 份复印件 1 份 合同附有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并提供。7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 备案证明复印件 3 份 4 份 如所购房为现售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如所购房屋有多本不动产权证,则需每本复印。8

4、首期付款凭证 复印件 3 份 4 份提供收款收据及 POS 刷卡回单或正式售房发票,收据与 POS 单金额需对应。 (首付金额不含物业维修基金、契税、车位款、精装款等非购房款的其他支出)9 其他商业贷款合同、 还款明细等材料原件 1 份 2 份 如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其他商业贷款、信用贷款、担保等情况的,需提供。10 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1 份 1 份1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 1 份 1 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在南宁市城区购房的请到贷款服务部办理贷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 18 号中天世纪花园 A 区商铺 贷款服务部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5、:9:0012:00 下午:13:0017:00在南宁市六县购房的请到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办理贷款联系电话:12329贷款条件1、连续 12 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备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5、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 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

6、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 50%。贷款程序1、提出申请。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我中心准予贷款后,银行接收贷款材料,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放款条件1.借款人仍须正常缴存公积金。2.借款人所购住房主体结构必须封顶。贷款种类1、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旧房改住房、二手房、自建住房等普通自住住房。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贷款额度、期限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 80%,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 60 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 45 万元。2、贷款期限为 1-30 年。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分两档: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1.1 倍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财会 > 商品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