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 重 要 目 标 基 本 情 况 单 位 的 简 介 ( 略 )二 、 贯 彻 落 实 标 准 工 作 方 案( 一 ) 、 成 立 反 恐 工 作 组 织 领 导 小 组 并 及 时 召 集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进 行 动 员 布 置 , 安 排工 作 , 明 确 工 作 任 务 、 职 责 、 要 求 。为 加 强 酒 店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 确 保 客 人 和 员 工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保 证 反 恐 怖防 范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 我 店 成 立 了 “ 反 恐 怖 防 范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 , 坚 持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
2、预 防 为 主 , 分 级 负 责 , 团 结 协 作 , 坚 决 维 护 酒 店 安 全 秩 序 、 正 常 营 业 的 需 求 , 保 护客 人 、 员 工 的 人 身 和 财 产 的 安 全 。 打 击 犯 罪 活 动 。 由 酒 店 总 经 理 任 总 指 挥 , 安 全 保障 组 长 为 副 总 指 挥 、 保 安 部 经 理 为 执 行 组 长 , 各 部 门 经 理 为 组 员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领 导 小 组 , 具 体 指 导 和 协 调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的 日 常 运 作 , 明 确 了 各 级 人 员 安 全 职 责 ,落 实 了 管 理 机 构
3、, 组 建 应 急 队 伍 , 将 责 任 明 确 到 人 , 做 到 层 层 有 人 管 , 处 处 有 人 抓 ,形 成 一 个 由 上 而 下 的 监 督 管 理 体 系 , 从 而 大 大 提 高 员 工 安 全 意 识 。 落 实 内 部 安 全 保卫 人 员 : 安 保 人 员 需 经 培 训 机 构 正 规 培 训 , 取 得 保 安 人 员 培 训 合 格 证 和 保 安人 员 上 岗 证 ; 保 安 人 员 上 岗 执 勤 时 , 穿 着 整 齐 , 佩 戴 酒 店 标 志 ; 加 强 值 班 巡 逻 力 量 ,门 卫 及 消 控 室 、 员 工 通 道 值 班 人 员 应
4、确 保 24小 时 在 岗 在 位 。 在 何 厝 派 出 所 的 统 一 协调 下 , 与 社 区 警 务 室 组 成 安 全 联 动 机 构 , 加 强 群 防 群 治 力 量 。( 二 ) 、 制 定 反 恐 工 作 预 案 , 明 确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重 点 和 工 作 目 标 。酒 店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重 点 是 对 治 安 、 消 防 、 监 控 、 食 品 卫 生 和 特 种 设 备 进 行检 查 。 及 对 大 型 会 议 宴 会 活 动 , 容 易 发 生 火 灾 、 食 物 中 毒 等 重 点 部 位 进 行 检 查 。工 作 目 标 : 防 止
5、 对 大 堂 、 前 台 、 客 房 、 宴 会 厅 、 财 务 室 、 监 控 中 心 、 配 电 间 、电 梯 机 房 、 发 电 机 房 、 出 入 口 、 疏 散 通 道 、 停 车 场 ( 地 下 室 车 库 ) 、 泵 房 、 新 风 口 、清 水 箱 、 燃 气 总 管 、 锅 炉 房 、 仓 库 、 洗 衣 房 、 宴 会 厅 、 游 泳 池 、 各 餐 厅 等 重 点 部 位的 恐 怖 袭 击 。 反 恐 怖 防 范 和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坚 持 “ 主 动 预 防 、 突 出 重 点 ” , “ 分 级 响 应 、高 效 处 置 ” 的 工 作 原 则 。 同 时 建
6、 立 科 学 有 效 的 群 防 群 治 措 施 , 避 免 发 生 恐 怖 事 件 。( 三 ) 、 落 实 培 训 教 育 工 作根 据 预 案 和 反 恐 要 求 , 进 行 每 月 至 少 两 次 反 恐 应 急 演 练 , 同 时 , 按 部 门 组 织 全 体员 工 , 根 据 不 同 反 恐 防 范 要 求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教 育 , 达 到 提 高 反 恐 安 全 意 识 的 要 求和 能 力 , 同 时 与 会 议 海 峡 中 心 进 行 4次 反 恐 协 助 应 急 演 练 , 达 到 协 调 作 战 的 应 急 能力 。 提 高 反 恐 防 范 等 级 。(
7、四 ) 、 严 把 关 键 环 节 , 狠 抓 检 查 管 理 工 作 和 落 实 隐 患 整 改 力 度在 市 反 恐 办 的 直 接 指 导 下 , 严 格 按 照 评 审 验 收 表 、 旅 游 业 三 防 检 查 验 收 表 的 规范 要 求 , 根 据 工 作 方 案 中 的 时 间 安 排 和 工 作 步 骤 , 狠 抓 各 项 工 作 落 实 。 结 合 日 常 的安 全 工 作 , 积 极 推 动 反 恐 工 作 的 深 入 开 展 。 同 时 做 好 日 常 的 反 恐 安 全 检 查 和 周 、 月的 “ 三 级 ”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 在 省 部 级 接 待 时
8、, 做 好 前 期 的 安 全 检 查 工 作 , 落 实 服 务人 员 的 审 核 制 度 , 发 现 反 恐 安 全 隐 患 及 时 整 改 , 落 实 “ 三 不 放 过 ” 措 施 , 对 不 符 合要 求 的 服 务 人 员 坚 决 不 参 与 服 务 工 作 , 在 接 待 过 程 中 配 齐 配 足 安 保 力 量 , 确 保 接 待活 动 期 间 的 安 全 顺 利 。( 五 ) 、 以 物 防 技 防 为 重 点 , 夯 实 防 范 基 础 。在 整 改 阶 段 对 重 要 部 位 如 监 控 室 门 窗 加 固 和 装 防 护 栏 ; 仓 库 、 配 电 房 、 蓄 水 池
9、实 行 双 锁 管 理 ; 食 品 原 材 料 进 货 时 加 强 索 票 、 索 证 检 查 及 做 好 台 帐 管 理 ; 结 合 酒 店尚 龙 会 所 的 装 修 对 消 防 设 施 进 行 全 面 检 测 , 确 保 设 备 能 正 常 运 行 。 以 技 防 为 依 托 ,在 酒 店 店 出 入 口 装 置 高 清 晰 的 摄 像 头 , 在 店 内 重 点 部 位 安 装 摄 像 头 , 并 将 电 脑 主 机配 置 提 高 。 监 控 设 施 探 头 检 测 , 不 清 晰 、 安 装 位 置 不 合 理 、 视 觉 窄 给 予 调 整 、 更 换 ;做 到 收 集 信 息 多
10、、 全 。 确 保 硬 件 安 全 可 靠 , 提 高 自 我 防 范 能 力 和 水 平 。( 六 ) 、 酒 店 经 营 中 安 全 风 险 管 理 。酒 店 存 在 的 风 险 主 要 是 : 火 灾 、 食 物 中 毒 、 爆 炸 、 极 端 人 员 的 危 险 行 为 。 敏 感时 期 : 春 节 、 国 庆 节 假 日 、 婚 庆 宴 会 、 大 型 宴 会 会 议 活 动 及 大 型 会 议 、 VIP 接 待 ,会 出 现 大 量 客 流 量 , 存 在 一 些 不 安 全 因 素 。 酒 店 特 制 定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结合 ( VIP) 接 待
11、服 务 程 序 。 认 真 做 好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整 改 工 作 。 并 与 派 出 所 、 公 安 保 卫大 队 及 市 各 大 医 院 、 防 疫 检 疫 中 心 建 立 联 络 机 制 。 按 照 部 署 , 加 强 安 检 , 采 取 最 严格 的 管 理 , 最 严 密 的 安 保 措 施 , 确 保 客 人 接 待 安 全 。 坚 持 安 全 巡 逻 检 查 , 每 月 安 全检 查 、 大 型 活 动 和 节 假 日 由 总 指 挥 带 队 检 查 , 做 好 食 、 宿 客 人 车 辆 登 记 管 理 。 做 好来 客 登 记 制 度 , 强 化 酒 店 投 诉 快
12、速 处 理 机 制 和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 加 强 投 诉 处 理 , 确 保所 有 投 诉 第 一 时 间 、 第 一 地 点 得 到 有 效 解 决 。 有 效 减 少 和 妥 善 处 理 客 人 投 诉 , 消 除化 解 一 些 不 安 全 因 素 。通 过 上 述 的 一 些 工 作 , 夯 实 了 防 范 基 础 , 但 还 有 一 些 薄 弱 的 环 节 。 酒 店 自 成 立以 来 近 二 年 来 , 一 些 设 备 需 进 一 步 调 整 和 完 善 。 由 于 行 业 的 特 性 , 出 入 酒 店 客 人 来自 社 会 上 的 各 个 阶 层 。 举 办 大 型 宴
13、 会 、 会 议 出 入 的 人 数 较 多 , 存 在 一 些 隐 患 。 因 此酒 店 应 加 大 人 力 的 投 入 , 在 今 后 工 作 中 需 “ 组 织 领 导 、 门 卫 控 制 、 值 班 备 勤 、 安 全防 范 、 应 急 措 施 、 场 地 检 查 管 理 ” 等 五 方 面 进 行 了 检 查 。 要 求 各 部 门 的 安 全 保 卫 措施 细 化 到 位 , 加 大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的 力 度 。 同 时 严 格 把 关 食 品 质 量 , 注 意 食 品 卫 生 情况 。 对 内 及 时 掌 握 员 工 思 想 动 态 , 防 微 杜 渐 。 对 外 密
14、 切 注 意 个 人 的 极 端 行 为 , 平 时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建 立 联 络 机 制 。 常 抓 不 懈 。 做 到 思 想 上 高 度 重 视 , 制 度 上 切 实 落 实 ,警 钟 长 鸣 , 把 安 全 工 作 推 上 一 个 新 台 阶 。三 、 组 织 机 构 、 安 全 领 导 小 组 及 职 责( 一 ) 、 安 全 管 理 领 导 小 组1、 组 长 : 总 经 理2、 副 组 长 : 保 障 总 监3、 成 员 : 安 保 经 理 、 工 程 经 理( 二 ) 、 酒 店 安 全 小 组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1、 建 立 、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15、责 任 制 度酒 店 将 各 单 位 、 部 门 不 同 的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分 解 落 实 到 各 部 门 主 要 的 责 任 人 以 及每 个 岗 位 上 人 员 身 上 , 是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方 针 的 具 体 表 现 。 只 有 明 确 安 全责 任 , 分 工 负 责 , 才 能 形 成 比 较 完 整 有 效 的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激 发 全 员 的 安 全 责 任 感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防 止 和 减 少 事 故 , 为 安 全 生 产 创 造 良好 的 环 境 。2、
16、 组 织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是 搞 好 安 全 管 理 , 保 证 酒 店 正 常 运 转 的 重 要 手 段 , 规 章 制 度不 健 全 , 事 故 频 繁 发 生 , 经 济 损 失 巨 大 , 效 益 就 不 好 , 在 市 场 上 也 就 不 能 生 存 。 安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关 系 到 酒 店 的 生 存 和 发 展 。 只 有 建 立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规 程 , 才 能 建 立 和 规 范 安 全 管 理 程 序 , 才 能 有 效 的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
17、3、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的 有 效 实 施根 据 实 际 状 况 , 设 立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的 帐 户 , 实 行 专 款 专 用 , 不 得 随 意 挪 用 安 全生 产 资 金 。4、 督 促 、 检 查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及 时 消 除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每 月 定 期 召 开 安 全 管 理 会 议 , 听 取 相 关 部 门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汇 报 , 对 反 映 的 安全 问 题 或 存 在 的 事 故 隐 患 , 认 真 研 究 ,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安 全 措 施 , 并 限 期 解 决 。
18、5、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制 定 了 相 应 的 “ 重 特 大 事 故 处 理 预 案 ” 、 “ 消 防 预 案 ” 、 “ 防 台 防 汛 预 案 ” 等 , 并进 行 了 全 员 的 培 训 , 事 故 一 旦 发 生 , 相 关 人 员 就 能 按 照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中 确 定 的救 援 方 案 开 展 工 作 , 避 免 事 故 救 援 的 盲 目 性 。 及 时 、 有 效 、 正 确 的 实 施 现 场 抢 救 和其 他 各 种 救 援 措 施 ,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
19、6、 及 时 、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事 故 一 旦 发 生 , 现 场 人 员 应 当 立 即 报 告 有 关 责 任 人 , 有 关 责 任 人 立 即 向 酒 店 主要 负 责 人 报 告 。 主 要 负 责 人 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 迅 速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 组 织 抢 救 , 防止 事 故 扩 大 ,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 同 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及 时 、如 实 地 向 集 团 及 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 不 得 隐 瞒 、 不 报 、 谎 报
20、 或 拖 延 不 报 ,不 得 故 意 破 坏 事 故 现 场 、 毁 灭 有 关 证 据 。( 三 ) 、 酒 店 安 全 小 组 组 长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1 负 责 将 安 全 工 作 纳 入 酒 店 发 展 的 总 体 规 划 , 领 导 、 组 织 好 酒 店 安 全 工 作 ;2 负 责 将 安 全 工 作 纳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 定 期 对 安 全 形 势 进 行 分 析 和 对 安 全 工 作 中 的重 大 问 题 及 时 进 行 研 究 , 按 照 安 全 工 作 方 针 、 政 策 和 法 津 法 规 作 出 决 策 ;3 负 责 健 全 安 全 监 督
21、 管 理 机 构 、 确 保 安 全 工 作 制 度 、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安 全管 理 人 员 、 安 全 经 费 、 安 全 设 施 设 备 等 工 作 条 件 的 落 实 ;4 负 责 对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予 以 及 时 协 调 、 解 决 ;5 负 责 执 行 安 全 工 作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和 要 求 ;6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后 负 责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及 时 报 告 、 及 时 采 取 处 置 措 施 , 积 极 开 展 事 故应 急 救 援 。四 、 安 保 机 构 及 人 员 配 备 表
22、( 一 ) 、 安 保 机 构 及 应 急 求 援 装 备( 二 ) 、 反 恐 应 急 救 援 队 员 名 册所 在 部 门 姓 名 性 别 入 店 日 期 文 化 程 度 应 急 职 务会 展 安 保 部 张 三 男 1999-12-1 大 专 执 行 组 长会 展 安 保 部 李 四 男 1987-10-1 高 中 应 急 队 员会 展 安 保 部 李 五 男 1987-10-1 高 中 应 急 队 员会 展 安 保 部 李 六 男 1987-10-1 高 中 应 急 队 员会 展 安 保 部 李 起 男 1987-10-1 高 中 应 急 队 员备 : 此 为 表 格 样 式 , 实
23、际 队 员 共 有 65 人 。( 三 ) 、 安 保 部 各 岗 位 工 作 职 责1、 门 岗1) 、 维 护 大 门 、 停 车 场 及 周 边 ( 治 安 、 消 防 、 交 通 等 ) 的 安 全 , 维 护 酒 店 正 常 秩 序与 形 象 。2) 、 负 责 门 前 停 车 场 的 管 理 , 引 导 车 辆 按 车 位 有 序 停 放 、 指 挥 车 辆 有 序 离 开 车 场 ;负 责 车 场 车 辆 的 检 查 与 等 记 , 发 现 车 辆 的 非 安 因 素 , 立 即 按 程 序 处 理 。3) 、 负 责 大 门 口 人 员 、 车 辆 的 疏 导 , 引 导 车
24、辆 按 交 通 标 志 行 驶 , 劝 导 逆 向 行 驶 的 车辆 ; 引 导 滞 留 门 口 的 车 辆 停 放 指 定 的 车 场 或 车 位 ; 关 注 门 前 道 路 交 通 状 态 , 确 保 道路 交 通 畅 通 。4) 、 掌 控 进 出 酒 店 人 员 的 动 态 , 劝 阻 衣 冠 不 整 者 或 行 为 不 正 常 者 、 闲 杂 人 员 等 进 入酒 店 内 ; 严 禁 上 班 员 工 、 大 件 、 大 宗 货 物 从 大 门 进 入 。5) 、 劝 阻 危 险 品 或 易 燃 、 易 爆 、 放 射 品 、 有 毒 物 品 等 物 品 进 入 店 内 ; 劝 阻 客
25、 人 把 宠物 带 入 酒 店 。6) 、 劝 阻 客 人 、 往 来 人 员 在 门 前 一 带 玩 、 闹 、 睡 觉 等 不 当 行 为 ; 劝 离 小 摊 小 贩 , 严厉 打 击 色 情 传 单 和 强 买 强 卖 的 不 良 行 为 。7) 、 掌 控 门 前 一 带 的 安 全 动 态 , 发 现 可 疑 人 员 要 礼 貌 的 询 问 , 发 现 可 疑 事 要 及 时 地处 理 , 并 向 上 级 报 告 。8) 、 引 导 侯 客 出 租 车 按 指 定 车 位 有 序 停 放 , 发 现 出 租 车 司 机 打 牌 、 随 地 扔 垃 圾 等 的安 保 机 构 人 数 主
26、 要 装 备警 卫 组 22 防 毒 面 罩 、 对 讲 机 、 毛 巾 、 灭 火 器 、 警 戒 线 、 救 援 器 材 ( 包含 相 应 药 品 ) 、 交 通 路 障 、 运 输 车消 控 组 6 防 毒 面 罩 、 对 讲 机 、 毛 巾 、 灭 火 器 、 救 援 器 材 ( 包 含 相 应药 品 )不 当 行 为 要 及 时 劝 阻 , 制 止 出 租 车 司 机 违 规 拒 载 的 不 良 行 为 。9) 、 负 责 门 前 两 侧 外 场 所 物 资 和 设 施 设 备 的 看 管 和 防 护 , 发 现 客 人 在 客 房 阳 台 外 沿不 当 行 为 时 要 礼 貌 地
27、劝 阻 , 负 责 门 前 绿 化 带 的 监 护 , 劝 阻 有 可 能 对 绿 化 带 造 成 损 坏的 行 为 不 当 者 。10) 、 负 责 夜 间 来 访 人 员 的 检 查 登 记 工 作 , 负 责 登 记 夜 间 ( 23: 00-7: 00) 做 好 夜 间对 客 服 务 工 作 。11) 、 按 程 序 处 理 一 般 的 纠 纷 与 ( 治 安 、 消 防 、 交 通 ) 事 件 、 事 故 ; 重 大 或 突 发 事 件 、事 故 , 应 保 护 现 场 , 及 时 向 上 级 报 告 , 等 待 处 理 。12) 、 协 助 前 厅 部 礼 宾 岗 的 服 务 工
28、作 。13) 、 劝 阻 未 经 酒 店 允 许 的 商 业 摄 影 、 摄 像 。14) 、 完 成 其 他 交 办 的 工 作 任 务 , 写 好 当 班 日 志 。2、 员 工 通 道 岗1) 、 负 责 打 卡 机 和 员 工 打 卡 的 监 督 、 管 理 , 制 止 违 规 打 卡 和 蓄 意 破 坏 打 卡 机 的 不 当行 为 。2) 、 注 意 观 察 进 出 员 工 通 道 的 人 员 , 做 好 外 来 、 送 货 、 外 请 、 施 工 等 人 员 的 接 待 、登 记 和 收 发 放 牌 证 ; 出 员 工 通 道 的 外 来 无 牌 证 者 人 员 ( 非 住 店
29、或 消 费 客 人 ) 要 进 行询 问 、 检 查 、 重 新 登 记 。3) 、 严 格 按 规 范 做 好 进 出 酒 店 物 资 的 检 查 、 核 对 、 登 记 , 防 止 易 燃 、 易 爆 和 危 险 品带 入 酒 店 , 同 时 做 好 下 班 员 工 验 包 工 作 , 阻 止 酒 店 物 资 和 客 人 遗 留 物 品 被 私 自 带 出酒 店 。4) 、 负 责 进 出 地 下 室 车 辆 的 检 查 登 记 , 收 发 停 车 卡 片 , 指 引 停 车 场 方 位 , 禁 止 除 来酒 店 消 费 和 住 店 客 人 及 送 货 车 辆 外 的 外 来 车 辆 进
30、入 地 下 室 , 严 禁 高 度 超 出 1.8米 以上 的 车 辆 进 入 地 下 室 , 非 特 殊 情 况 “ 的 士 ” 、 “ 摩 的 ” 不 得 进 入 地 下 室 。5) 、 对 骑 自 行 车 员 工 进 出 地 下 室 斜 坡 未 按 规 定 牵 行 者 要 礼 貌 地 纠 正 进 出 。6) 、 负 责 运 动 器 材 的 保 管 和 活 动 场 所 的 管 理 。7) 、 负 责 报 刊 、 杂 志 等 刊 物 、 信 件 以 及 邮 件 、 包 裹 、 挂 号 信 件 等 的 接 收 、 保 管 和 转发 工 作 。8) 、 负 责 倒 班 宿 舍 、 会 议 室 、
31、 食 堂 、 倒 班 宿 舍 、 仓 库 、 更 衣 室 等 场 所 的 巡 查 。9) 、 做 好 岗 位 范 围 内 各 种 非 安 因 素 的 处 置 工 作 , 发 现 可 疑 人 员 要 礼 貌 询 问 , 发 现 可疑 情 况 要 及 时 查 处 , 并 向 上 级 汇 报 。10) 、 按 程 序 处 理 一 般 性 的 纠 纷 和 事 故 ; 如 发 生 重 大 或 突 发 事 件 、 事 故 , 应 保 护 现 场 ,并 立 即 向 上 级 报 告 。11) 、 保 管 好 各 类 寄 存 物 质 和 部 门 物 质 , 防 止 物 质 丢 失 。12) 、 做 好 岗 位
32、卫 生 的 清 洁 , 保 持 良 好 工 作 环 境 , 协 助 做 好 倒 班 宿 舍 的 卫 生 整 理 。13) 、 C班 ( 0: 30-6: 30) , 负 责 外 围 岗 的 安 全 工 作 。14) 、 认 真 做 好 值 班 日 志 。3、 带 班 岗1) 、 提 前 10分 钟 到 岗 做 好 岗 位 安 排 工 作 , 召 开 班 前 会 检 查 , 本 班 次 上 岗 人 员 的 仪 容仪 表 和 精 神 状 态 ; 与 上 一 班 进 行 工 作 交 接 , 移 交 上 一 班 未 尽 事 宜 。2) 、 做 好 本 班 次 所 属 范 围 内 的 安 全 工 作 ,
33、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各 种 非 安 因 素 , 防 范 可 能发 生 的 各 类 事 故 和 突 发 事 件 。3) 、 掌 控 酒 店 及 周 围 的 人 员 动 态 , 保 障 本 班 次 的 安 全 有 序 , 劝 阻 闲 杂 人 员 、 行 为 不当 者 , 掌 控 嫌 疑 人 员 , 及 时 处 置 不 法 行 为 。4) 、 阻 止 携 带 危 险 品 、 易 燃 、 易 爆 物 品 的 人 员 靠 近 酒 店 , 认 真 做 好 “ 五 防 ” 。5) 、 发 生 安 全 事 件 及 事 故 , 立 即 按 程 序 处 理 , 职 责 内 无 法 处 理 的 纠 纷 或
34、 事 故 , 应 控制 现 场 秩 序 并 逐 级 报 告 , 并 协 助 处 理 ; 遇 到 突 发 事 件 事 故 , 应 保 护 好 现 场 , 并 立 即向 上 级 报 告 。6) 、 检 查 和 督 导 本 班 次 值 班 员 的 工 作 、 精 神 状 态 以 及 责 任 心 , 发 现 值 班 员 岗 位 执 行不 到 位 及 行 为 不 当 者 要 及 时 纠 正 和 引 导 ; 并 做 好 岗 位 业 务 现 场 培 训 。7) 、 做 好 与 酒 店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的 沟 通 , 了 解 酒 店 当 日 的 客 情 宴 会 及 会 议 的 基 本 信 息 ,并 及
35、 时 传 达 给 当 值 安 保 员 。8) 、 搞 好 “ 三 班 ” 工 作 检 查 布 置 , 确 保 工 作 有 条 有 序 。9) 、 负 责 门 锁 钥 匙 的 保 管 , 各 个 门 的 开 启 和 关 闭 ; 执 勤 用 品 的 管 理 及 分 配 , 岗 位 安排 。10) 、 完 成 其 他 交 办 的 工 作 任 务 , 写 好 当 班 日 志 。11) 、 认 真 做 好 本 班 次 的 工 作 小 结 和 班 后 会 工 作 。4、 室 外 巡 逻 岗1) 、 负 责 酒 店 室 外 和 周 边 的 安 全 巡 查 , 维 护 酒 店 室 外 的 安 全 秩 序 和
36、形 象 。2) 、 积 极 做 好 “ 五 防 ” 工 作 , 制 止 发 生 在 酒 店 外 围 的 一 切 治 安 案 件 和 刑 事 案 件 以 及交 通 事 故 , 确 保 酒 店 财 产 安 全 , 发 现 重 大 安 全 案 件 要 保 护 现 场 并 报 警 处 理 。3) 、 熟 悉 酒 店 的 地 形 地 貌 , 经 常 性 地 对 室 外 各 场 所 进 行 巡 逻 与 检 查 , 及 时 发 现 处 理安 全 隐 患 。 协 助 周 边 单 位 共 同 做 好 安 保 工 作 , 防 打 盗 窃 、 抢 夺 、 抢 劫 、 拧 包 等 现 行不 法 活 动 , 及 时 发
37、 现 处 置 火 灾 隐 患 , 制 止 一 切 蓄 意 破 坏 、 滋 事 的 行 为 , 确 保 一 方 平安 。4) 、 掌 控 嫌 疑 人 员 、 闲 杂 人 员 , 礼 貌 的 询 问 , 发 现 嫌 疑 情 况 要 及 时 监 控 , 向 上 级 汇报 ; 发 现 行 为 不 正 常 者 或 有 损 酒 店 形 象 者 , 要 及 时 劝 离 。5) 、 做 好 门 窗 、 设 施 设 备 的 检 查 , 发 现 非 安 因 素 要 及 时 整 改 反 馈 、 登 记 , 非 员 工 或送 出 货 人 员 通 道 , 禁 止 人 员 出 入 , 嫌 疑 人 员 要 严 格 查 问
38、。6) 、 巡 逻 中 发 现 一 般 性 的 纠 纷 和 事 故 , 立 即 按 程 序 处 置 ; 遇 到 突 发 事 件 或 重 大 事 故 ,应 保 护 现 场 , 向 上 级 报 告 , 协 助 调 查 。7) 、 发 现 商 业 性 的 摄 影 摄 像 , 要 主 动 询 问 , 未 经 酒 店 允 许 , 不 得 从 事 摄 影 摄 像 。8) 、 做 好 巡 逻 登 记 。5、 室 内 巡 逻 岗1) 、 负 责 室 内 各 区 域 ( 场 所 ) 、 楼 层 ( 阳 台 ) 的 安 全 巡 逻 , 排 除 非 安 因 素 , 维 护 公共 区 域 ( 场 所 ) 及 楼 层
39、( 阳 台 ) 的 安 全 秩 序 。2) 、 善 于 发 现 事 故 苗 头 ,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 掌 控 嫌 疑 人 员 , 勇 于 制 止 发 生 在 室 内 的 犯罪 和 危 机 客 人 、 员 工 人 身 财 产 与 酒 店 财 产 安 全 的 行 为 , 认 真 及 时 处 理 火 警 隐 患 。3) 、 按 规 定 的 线 路 认 真 检 查 室 内 各 区 域 ( 场 所 ) 、 楼 层 ( 阳 台 ) , 房 门 或 窗 户 ( 阳 台门 ) 没 关 , 要 及 时 处 置 并 报 告 。4) 、 坚 持 “ 安 全 第 一 , 服 务 至 上 ” 的 原 则 ,
40、热 情 、 礼 貌 、 随 时 为 客 人 提 供 服 务 , 礼貌 劝 阻 不 当 行 为 和 闲 杂 人 员 。5) 、 检 查 电 器 设 备 、 消 防 设 备 是 否 存 在 隐 患 、 消 防 通 道 防 火 墙 下 是 否 有 被 堵 、 有 障碍 物 , 用 火 用 电 是 否 符 合 安 全 规 范 , 如 果 有 以 上 现 象 者 要 及 时 报 告 并 请 相 关 部 门 整改 。6) 、 遇 到 一 般 的 纠 纷 或 事 故 , 立 即 按 程 序 处 理7) 、 遇 到 突 发 事 件 , 紧 急 情 况 应 迅 速 保 护 现 场 , 看 守 人 员 采 取 有
41、 效 的 措 施 控 制 事 态并 报 告 。 遇 到 火 警 时 应 按 火 灾 应 急 预 案 处 理 。8) 、 熟 悉 酒 店 的 地 形 地 貌 , 巡 逻 时 应 心 细 全 面 , 注 意 死 角 。 方 法 可 以 采 取 定 时 与 不定 时 的 方 式 。9) 、 巡 逻 员 要 有 高 度 责 任 心 和 良 好 的 服 务 意 识 , 巡 逻 中 遇 到 客 人 要 主 动 让 道 问 好 。做 好 巡 逻 记 录 。( 三 ) 、 各 项 安 全 检 查 制 度1、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酒 店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 领 导 负 责 , 分 级
42、管 理 , 各 负 其 责 ” 的 原 则 , 按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 的 原 则 , 各 部 门 责 任 人 是 该 部 门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人 。1、 酒 店 总 经 理 兼 任 治 安 保 卫 委 员 会 和 消 防 委 员 会 的 主 任 , 全 面 负 责 酒 店 的 安 全 管 理工 作 。2、 前 厅 区 域 、 商 场 区 域 的 治 安 、 消 防 管 理 工 作 由 前 厅 部 责 任 人 负 责 ;3、 客 房 区 域 、 海 风 健 康 会 所 、 洗 衣 房 、 园 艺 的 治 安 、 消 防 管 理 工 作 由 客 房 部 责 任 人负 责 ;
43、4、 餐 厅 区 域 、 厨 房 的 治 安 、 消 防 管 理 工 作 由 宴 会 、 会 议 部 部 责 任 人 负 责 ;5、 厨 房 区 域 的 安 全 和 消 防 管 理 工 作 由 宴 会 、 会 议 部 部 责 任 人 负 责 ;6、 酒 店 内 的 各 种 设 备 、 设 施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由 工 程 部 责 任 人 负 责 ;7、 酒 店 车 辆 以 及 员 工 食 堂 、 人 力 资 源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责 任 人 负 责 ;8、 酒 店 治 安 、 内 保 及 消 防 监 控 室 内 的 消 防 、 报 警 系 统 和 闭 路 电
44、 视 监 控 室 的 安 全 监 控系 统 由 安 保 部 责 任 人 负 责 ;9、 全 体 职 工 的 安 全 消 防 培 训 和 考 核 工 作 由 安 保 部 和 人 力 培 训 部 及 所 属 部 门 经 理 共 同负 责 ;10、 义 务 消 防 队 员 的 培 训 和 管 理 工 作 由 安 保 部 和 人 力 培 训 部 经 理 负 责 ;11、 各 部 门 的 办 公 区 及 所 属 区 域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由 各 主 管 部 门 责 任 人 负 责 ;12、 员 工 入 店 安 全 与 消 防 培 训 由 安 保 部 和 人 力 资 源 部 责 任 人 负 责
45、;13、 各 岗 位 的 安 全 消 防 培 训 工 作 由 各 岗 位 的 领 班 和 主 管 负 责 ;14、 施 工 场 地 、 车 场 及 动 火 场 地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由 安 保 部 负 责 。2、 危 机 事 件 的 处 理 制 度1、 酒 店 安 全 责 任 四 原 则1) 、 谁 在 场 谁 负 责 。 每 一 岗 位 每 一 位 员 工 到 岗 前 , 必 须 接 受 酒 店 安 全 培 训 。2)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 各 岗 位 责 任 人 是 岗 位 安 全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各 部 门 经 理 是 部 门 安全 管 理 第 一 责 任
46、 人 。3) 、 谁 使 用 谁 负 责 。 使 用 者 应 严 格 严 格 操 作 规 范 和 流 程 。4) 、 安 保 部 是 酒 店 安 全 管 理 的 责 任 部 门 , 对 安 全 工 作 有 一 票 否 决 权 , 各 部 门 经 理 应无 条 件 服 从 。2、 应 立 即 报 告 的 安 全 事 故酒 店 各 部 门 必 须 在 以 下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的 第 一 时 间 报 告 安 保 部 及 酒 店 安 全 运 营 小 组 ,有 关 安 全 事 故 情 况 必 须 由 酒 店 安 全 运 营 小 组 组 长 和 酒 店 各 部 门 责 任 人 同 时 报 告 酒
47、店总 经 理 , 如 需 向 外 逐 级 报 告 应 由 酒 店 总 经 理 决 定 。 安 全 事 故 处 理 结 果 由 安 保 部 在 24小 时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酒 店 安 全 运 营 小 组 和 总 办 汇 报 , 具 体 为 :1) 、 发 生 火 灾 ( 按 会 议 会 展 酒 店 灭 火 疏 散 预 案 执 行 ) 或 水 灾 、 风 灾 、 地 震 等 事 故 ;2) 、 发 生 宾 客 或 员 工 的 伤 残 及 死 亡 等 应 急 事 故 ;3) 、 涉 及 企 业 或 宾 客 、 在 岗 员 工 财 产 被 劫 、 被 盗 、 诈 骗 等 事 件 ;4) 、
48、 发 生 3人 以 上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5) 、 发 生 国 家 重 点 防 范 的 传 染 性 疾 病 事 件 ;6) 、 酒 店 因 供 电 、 空 调 、 供 水 、 锅 炉 、 电 视 信 号 、 网 络 电 话 交 换 机 、 消 控 设 备 事 故造 成 影 响 对 客 服 务 的 情 况 ;7) 、 酒 店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8) 、 发 生 员 工 越 级 上 访 或 集 体 罢 工 事 件 ;9) 、 酒 店 员 工 被 治 安 拘 留 或 刑 事 案 件 ;10) 、 酒 店 遭 遇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勒 令 整 顿 或 酒 店 收 到 各
49、种 法 律 诉 讼 、 索 赔 等 公 函 ;11) 、 发 生 爆 炸 恐 怖 事 件 或 以 各 种 方 式 恐 吓 酒 店 的 事 件 ;12) 、 酒 店 室 内 、 外 泳 池 发 生 人 员 溺 水 事 件 ;13) 、 酒 店 各 岗 位 发 生 虽 未 造 成 员 工 伤 亡 , 但 可 能 再 次 发 生 并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的 安 全 隐患 和 事 故 ;14) 、 其 他 可 能 造 成 酒 店 重 大 损 失 或 重 大 社 会 影 响 和 不 稳 定 事 件 。3、 预 防 与 应 急 准 备1) 、 按 照 应 急 法 , 结 合 酒 店 的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各 种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2) 、 根 据 各 项 应 急 预 案 实 际 需 要 和 情 势 变 化 , 适 时 修 订 应 急 预 案 ;3) 、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定 期 检 查 各 部 门 的 各 项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 及时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4) 、 根 据 酒 店 实 际 情 况 , 做 好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 设 施 的 储 备 , 保 证 应 急 救 援 的 需 要 ;5) 、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的 培 训 和 应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