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津贴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交通津贴审批、发放的工作流程,细化交通津贴核算规则,特制定此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基地正式员工。2.享受条件2.1 集团公司、生产基地 G4 岗级及以上员工。2.2 符合 2.1 所述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交通津贴:2.2.1 公司配备公务车的高层领导;2.2.2 公司提供了双职工宿舍的员工;2.2.3 通辽基地享受免费通勤车的员工。3.津贴标准3.1 G4-G6 岗级员工,300 元/月。3.2 G7 岗级及以上员工,500 元/月。4.核算规则4.1 初始享受核算规则4.1.1 新入职 G4 及以上
2、员工 15 日前(含 15 日)转正的,转正当月即可享受对应标准的交通津贴;15 日后转正的,转正下月起开始享受对应标准的交通津贴;4.1.2 晋级至 G4 及以上员工有考核期的,考核期满后即可享受对应标准的交通津贴;4.1.3 晋级至 G4 及以上员工无考核期的,自晋级当月起即可享受对应标准的交通津贴。4.2 日常核算规则4.2.1 当月欠勤超过 10 天的,当月享受金额根据其出勤天数折算。4.2.2 当月欠勤 10 天以下(含 10 天)的全额发放。4.3 资格取消核算规则员工由于职级下降或出现 2.2 所述情况变动,取消交通津贴的,若 15 日前(含 15日)变动,自变动当月起开始取消交
3、通津贴;若 15 日后变动,自变动的下月起开始取消。5.审批流程编号:ZD 03GD0010080401普 通- 2 -5.1 申请流程交通津贴的享受与取消实行申请制,每月 1 日由薪资岗根据目前情况拟定交通津贴增减名单,提请审批。5.2 审批权限5.2.1 交通津贴例常申请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基地人力资源处处长负责审批。5.2.2 交通津贴例外申请由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复核,集团总经理或基地总经理负责审批。5.3 结果通知每月 5 日前薪资岗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本人。6.附则6.1 本细则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6.2 本细则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开始执行,原办法关于实行交通补贴的决定自行失效。二一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