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查厂的原因分析一般而言, 外商在大陆投资, 不管是三资企业也好,来料加工厂也罢,最怕面临海关查厂.不论企业经营的体制再健全, 内部控制再完善, 总有些达不到的目标, 尤其在相关配套法令的框架下动作, 无法完全符合其高标准的规范, 此种情况下 ,除非海关不查厂,若要严格按其规定去查核,肯定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 轻者视为违规而罚款了事;重者违法并涉及刑事责任,除了判刑外,还有罚金的产生.壹海关查厂的主要原因从 1999 年起, 在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企业,面临海关查厂的动作就趋于频繁,然而分析探讨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因素:一海关例行性的访查.海关会对三资企业或三来一补企业在进出口业务方面,以计算
2、机抽样的方式随机进行查厂,尤其是企业成立已有数年的时间,被抽中的机率会较高.这种例行性的查厂通常严重性不大, 主要是属于例行性无特定目标,以走马观花似的看看工厂动作是否正常,虽说是走马观花, 但仍应该配合提供相关的数据来解释生产库存的情况.二因原材料进出的生产合同异常所造成的查厂.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种:1.经常无法依合同手册的期限核销,且经常性的延期;2.结余数量过大, 随即又申请新合同;3.经常性的以同一种原料结转;4.结转数量过大;5.核销数量大于原料进口数量;6.原料设定单耗比例不正常;以实务上来看,因为生产合同的原物料进出, 必须达成平衡后才能核销. 若合同的操作上有些异常情形,包括:
3、原料只进不出, 而又再申请新的合同进料;或者进口额度与出口额度有超出的情况;或者超过规定的期限而未核销;或者原物料的进出产生不平衡或负数的情况等,这都是属于核销情况发生异常的结果,因此也会导致海关的查厂.在这种情况下, 会针对特定的合同资料比对查核, 以了解是否有违法的事实发生.三向海关举报违法操作擅自盗卖保税货物所造成的查厂.就海关立场来讲,有人检举或者举报, 通常要有证据才能受理或立案. 因此,举报的人不管是外界人士或企业内部的员工, 一般来说都会掌握相当程度的证据之后,海关才会进行查厂. 此时因已产生违法的嫌疑,故查核时不会事先通知, 并且会翻箱倒柜的清查, 以图找出确实违法的证据. 一
4、般情况下 ,不查出违法事实 ,不会罢手.四进出口货柜因申报不实所造成的查厂.企业在申报进出口货物时,海关会针对申报的文件单据核对实体的货物,若有发现差异或不相符的情况时, 会了解是否出于故意或无心, 因此会导致海关查厂.五敏感性商品之监管.针对列入敏感性的商品来说,不外乎是因为内外销价格的差异极大有走私的诱因大陆境内产量不足或过剩等因素. 至于海关对于这些商品在进出口方面的作业而言,会以行政的措施进行管制以达到总体经济平衡的一种手段.尤其是内外销价格差异大的货物,海关的管制会较为严格, 以防止走私行为的发生 ,扰乱了市场的价格.因此 ,对于敏感性商品的监管,会比其它一般性的货物来得重要, 当然
5、查厂的机会也就显得更高.六上下游间的转厂交易异常而循线追查.这种原因是属于上游供货商或下游客户之间,因转厂问题而造成查厂.在此种情况下, 只要交易双方的其中一方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时,通常会循线追到上游或下游的工厂,以核对双方的资料是否确实, 并会针对特定的资料详细查核及核对,以澄清交易双方的事实, 这也是造成查厂的主因之一.贰台商面临海关查厂因素分析台商目前在大陆经营产生的违法行为,导致海关查厂,因而造成违法违规而触犯刑事责任的一些因素,分析如下:一废料回收的问题.所谓废料是针对登记手册里的保税原物料,其单耗及损耗量所计算出来废料的数量,至于生产的废料应如何处理?按规定应由海关指定的回收单位将
6、废料回收后才能核销.因废料回收的价差是一块非常有利的大饼,牵涉到利益的分配问题,所以相当多的单位(如:镇政府管理区村委等)会因为废料的回收而争得头破血流,但也因此造成合同核销时的困扰.若废料不妥善处理, 随意出售的情况下, 会被认定为假废料之名而行内销之事实, 这是属于违法内销的走私行为.二无法转厂的问题.买卖双方在当初交易已谈好了付款条件,可以转厂才送货或者出货,但后来由于种种因素造成无法转厂.因为有了送货的事实但无法办理转厂手续的情况下,就造成违法内销的状况, 虽说这是属于走私行为的一种原因,但就程度上而言, 并非故意或蓄意走私, 因此其严重性并不算太大.三会计做错帐的问题.企业的会计或财
7、务人员对于现金的收入银行存款的增加等会计科目,在不了解真实交易的情况下, 所造成的错误入帐凭证, 导致在登帐记载时以走私的销售行为来记录, 既然会计作业上已登录了这些不明不白的收入资料,那么海关人员在查厂时,也会针对这些记载来质疑企业,除非企业能够提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将会认定为走私内销行为而牵涉到刑事责任.四盗卖合同的情形.是指生产合同内的进出口额度,以相当的代价卖给其它企业.所谓卖给其它企业意味这些原物料或制成品,是以企业自己的生产合同报关进口或出口, 但是原物料根本没进到自己工厂, 而制成品也非自己的工厂出货, 只是在单据方面做进口出口而已, 当然实际的货物是假籍企业的名义进行流转,而这是
8、很明显盗卖合同的走私行为. 尤其在企业主管对于报关业务不太熟悉的情况下,任由报关员操纵这些违法的行为.除了不知情的情况下会产生上述这些原因,当然也有明知故犯的例子.在企业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认为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将原物料私自转卖,这种情况属于故意犯罪, 当然也是一种走私行为. 因为走私行为的认定主要牵涉到将保税原物料违法内销的事实,如果真有内销订单要做内销, 以三来一补企业而言, 要冒的风险性相对而言较三资企业来得高, 当然若要以合法的方式来做内销, 也是有管道的 ,只不过就成本的角度来考虑是负担比较重的, 相对而言利润也不见得是那么优厚. 但为了企业长久永续的经营, 必须认真的考虑违法产生的刑
9、事责任与利润的高低, 究竟孰轻孰重的结果.参海关查厂实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海关在进行稽查作业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前 3 日, 必须以书面通知被稽查企业或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海关的关长批准,海关人员才可以不事先通知的情形下,而进行稽查动作.目前就东莞太平深圳黄埔各海关而言,在实务上的查厂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核销科因企业的生产合同在核销时有异常而查厂.二备案科因企业生产合同备案时有异常而查厂.三结转科因企业生产合同结转时有异常而查厂.四调查科因企业有人举报或因企业进出口货柜有异常而查厂.五稽查科因有人举报或例行性的查厂.注:有些海关因业务关系将相关的科室合并成综合业务
10、科.经核销科备案科及结转科查核后,认定企业或单位有违规的嫌疑或事实,可依法转送调查科或稽查科立案调查.于调查科或稽查科调查后, 发现企业确有走私行为时, 经主管海关的关长批.准, 转送走私犯罪侦查局(2003 年 1 月 1 日已改名为缉私局 )立案处理.反之, 假如企业并无走私行为, 仅属于一般违规行为的话, 也应该于海关关长批准后, 作出处罚通知加以补税或罚款.若案件转送走私犯罪侦查局(缉私局) 时,会依案件种类 大小的不同,经局长批示后转交稽查科处理. 而稽查科会调查取证企业的走私犯罪行为,由承办科长依企业实际的情况, 要求企业的法定代理人或行为人(即走私犯罪嫌疑人) 协助调查 ,并开立
11、传唤通知书询问走私犯罪嫌疑人.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如果认为有走私犯罪的事实且认定走私犯罪嫌疑人有脱逃的可能时,即可对当事人做出刑事拘留并开立刑拘家属通知单或扣留其护照台胞证或旅行证件.当侦察完毕时, 再将其结果转送法制科作为判断报告, 并会政治科会办后做出处罚条件, 经关长局长复审后, 转交回海关调查科作出处罚结果.若案件情节较为重大,触犯刑法的规定, 则会将案件转送检察院, 并由检察院正式下达逮捕令, 对走私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随后对企业的法定代理人行为人进行起诉, 最终由人民法院对所收集的罪证做出判决;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此时检察院会行使批驳权,退回走私犯罪侦查局(缉私局)继续取证
12、补充侦查.走私犯罪侦查局(缉私局)可以依法在执行调查的过程中,对于有关的犯罪场所物品及人身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检查, 如果走私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 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可以依照规定查询或冻结走私犯罪嫌疑人涉案单位在金融机构与犯罪有关的存款汇款. 冻结期限为六个月, 有特殊理由需要继续冻结的, 可以申请延长,但每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至于详细的内容,可参照书中的章节中, 关于走私犯罪侦察机关执行走私案件的流程之说明.如何因应海关查厂对在大陆经营的外商而言,最怕遇到海关查厂, 除了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之外, 最重要的是企业运作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违法违规的行为,有些情况下,甚至误触法网
13、而不自知. 本章节即针对海关来查厂时应提供何种数据?该如何应对?企业先做一自我诊断之后,才能在面临海关查厂时, 轻松应对 .壹建立报关流程内部稽核要点中国大陆对于企业生产运作之加工贸易的生产合同,不论是来料加工合同也好,进料加工合同, 都是属于海关保税监管 ,因此企业有义务针对原材料的进出做好管理, 否则会产生账本与实物对不上的情形, 因而被认定有走私的嫌疑. 尤其是海关的报关流程对于企业的运作来说, 与库存材料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结合的,因此有必要先建立报关的基本流程后,再稽核是否有按照其规.定执行,并对于关键的步骤加以掌控, 以避免出轨.主要内容如下:一检查相关的单证是否齐全海关是否已备案.企
14、业在设立的过程中,需要办理许多档, 例如: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财政登记证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等等.具备上述这些证件之后, 还必须到主管海关或异地海关备案之后,才算整个设立过程完毕. 若其中有某些事项办理了变更,也必须将相关的证件一并变更过来, 才算是完成了变更的手续.二稽核生产合同之运作情况.生产合同的操作,是整个报关流程的主轴, 其运作的良否, 关系到是否会产生违规或违法的行为. 关键内容为:1.生产合同的原料成品名称及单价计量单位等是否与实际相符或接近.2.单耗及损耗是否与实际相符或接近.3.合同中的进口部份与出口部份配合进口报关单及出口报关单逐一核对
15、是否有出入.4 已核销的生产合同及进出口报关单影印留存.5 无超出合同进口或出口的情况发生.6 合同是否有定期核销或产生不断延期的异常情况.三检查内部单据是否依照生产的工序流程设立,中间具流水编号有无中断,并检查有无违法单据. 其单据为:1 材料入库单.2 原材料领料单.3 成品入库单.4 成品出库单.5 送货单出货单.6 进出口发票或 INVOICE.7 购销合同.8 进出口报关单.9 出口收汇核销单.四建立合同平衡表,定期稽核料帐平衡情况, 视其有无改善或恶化情况.所谓的合同平衡表,主要的内涵是将生产合同的余料与仓库实际的数量做一调节,将差异的原因以合法的理由来解释,避免被认定有走私的嫌疑
16、.在每个月库存盘点过后, 或虽无每月盘点, 但至少定期将合同平衡表做出来, 查看看库存的差异有无改善, 至少不要再恶化,以达到管理的功能.五稽核报关费用的合理性.报关费用的高低,与报关程序运作的好坏有着显著的关系,如何控制报关费用的合理性, 避免虚报浮报费用,对于企业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毕竟经由海关备案审价格商检费监管费等等一系列的流程,不论每项费用金额是大或小,都会有一个收费的计算标准, 只要不是差异太离谱, 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去稽核到一分钱都不差;但若是差异达数倍之多,就会产生异常的结果, 此时若不再加以调查了解, 等到将来某一天问题爆发出来的时候, 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贰建立库存
17、材料与合同余料间的平衡表在海关查厂之时,最重要的是掌握当时的库存数量,包括:原材料辅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以及废料等,并与生产合同的未核销数量做比对,以了解其差异的数量大小. 至于其步骤为:一建立料号对照表及换算比例.因为企业内部的原物料种类相当繁杂,有的甚至达到数千种之多,但是海关的生产合同仅有数十种原物料, 如何将其对应关系找出来, 是第一步必须完成的课题. 其次将不同单位换算的比例找出来, 由于生产合同的单位多为仟克(公斤),但企业内部的计量单位可能为个数公尺码平方公分等等, 于是有必要将其换算为仟克之后,才具有可比较性. 主要内容是:1 料号归类;2 称重得出换算比例;3 建立计算机档案;
18、4 每月盘点库存(原料半成品成品废料) ;5 汇总统计库存总数.二将报关单登记手册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目前正在运作的生产合同是海关查厂时的重点,登记手册中的余料数量除了海关的计算机里可以查到之外, 企业内部也应该建立保税原物料进出的计算机系统,统计当天的生产合同已进口数量已出口数量未核销数量等等的信息,除了可提出供海关查核的目的之外,最重要的是达到内部稽核控管之目的. 主要内容是:1 有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登记手册核销单据等资料影印归档;2 按日期先后输入进口出口报关单等单据进入计算机系统,计算余料数量;3 定期印列出合同运作情况之相关报表,并作追踪.三统计转厂进出货资料及内购原物料数量.由于
19、目前海关的运作方面存在着送货数量与转厂数量的时间上差异,造成某些原物料是先进货后转厂有些是先转厂后进货;对于某些成品则是先出货后转厂有些是先转厂后出货的情形, 因为这些是造成库存差异的主要原因, 因此有必要对于转厂进出货数据进行统计, 以了解其差异.其次是内购取得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原物料是不属于海关监管的,因此有必要将其统计出来, 并与生产合同的保税原物料进行区隔.主要内容是:1 对进货的厂商(或出货的客户) 及按照不同的商品,统计出已交货及已转厂之差异数量;2 按商品别针对内购取得发票之数量作统计;3 建立转厂之总帐及明细帐.四建立合同平衡表.前面已经说过当海关查厂时,最重要
20、的是提供库存的平衡资料,以确定是否有违法或违规的情形出现, 因此提供合同平衡表就显得相当重要. 至于其逻辑关系及其平衡等式如下所示:生产合同余料+已进货未转厂-已转厂未进货-已出货未转厂+已转厂未出货+内购原物料=库存.材料+ 库存成品及半成品+库存发料主要内容是:1 建立等式的平衡关系;2 将出货的成品换算为原物料;3 为差异数找出合理原因.4 先针对主要的原料(即价格较高所占的比重较大)进行管理;5 逐步扩展到相关辅料,包装材料等;6 将保税原材料及内购取得发票的原材料分别管理.五针对生产合同数据及进出口报关单建立账册及单据.上述针对总体的库存平衡数据明了之后,必须提供账本以及凭证,以左证
21、平衡表中的相关数据, 并非凭空杜撰而来. 其主要的内容为:1 至少需建立原材料进出仓帐成品进出仓帐转厂明细帐;2 采用正推法或倒推法建立账本;3 将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进仓单及生产日报表等单据补齐并加以完善.肆提供海关要求的帐簿及凭证在海关查厂之时,除了必须提供上述的库存平衡表原材料进出仓帐成品进出仓帐转厂明细帐之外, 仍需要配合海关对于帐簿的规定, 提供其它转助性的账本及报表. 至于海关的规定如下所示:一应设置及编制的会计帐簿包括:1 总帐;2 明细帐(主要有往来明细帐产品销售明细帐原材料明细帐成本费用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等);3 银行存款明细帐;4 现金日记帐;5 会计凭证;至于来料加工企事
22、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帐,但基本应包括 13 及 4 项.二进出口货物的进口储存加工使用出口销售转厂发外加工等情况应完整记录,并与境内购买的料件成品半成品等的购入储存加工销售分别记帐.三应分别设立独立的仓库存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记录货物进出管理的帐簿及单证.含以下几种:1 原材料进出仓帐;2 成品进出仓帐;3 边角废料残次品进出仓帐;4 委外加工发外加工帐(需办理委外加工申请) ;5 出入仓单;6 送货单;.7 领料单;8 生产情况(日)登记表;9 生产通知单(制单订单) ;至于内购的料件产品存放及记帐应与进口(或转厂)的料件成品分开.四建议设置之账本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
23、)1 合同备案明细表;2 进口料件明细帐;3 出口成品明细帐;4 进口料件完成明细表;5 出口成品完成明细表;6 进口集中报关汇总表(集中报关者需要) ;7 出口集中报关汇总表(集中报关者需要) ;8 进口料件待核销量明细表;9 进口料件已核销数量明细表;10.料件转厂作业差异明细表;11.成品转厂作业差异明细表;12.出口收汇核销明细表;五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发票合同手册复印件等,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税货物自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管三年.六减免税进口货物有关单证(包括:报关单发票协议手册核销表等),须保管至企业办结终止手续为止.伍如何在海关查厂时,以最短时间做出应
24、变方式当海关下厂查核时,不论是预先通知或是突击检查,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全力配合海关下厂时所有的稽查动作,包括提供相关的数据配合答询相关的问题等.一当海关通知各企业或当地的加工办外经办需查厂时,企业应该配合将所有现行正在运作中的生产合同(即登记手册) 的进出情况进行整理.包括: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原材料进出仓帐成品进出仓帐以及所有相关的会计账册备齐.二配合利用相关的会计数据合同数据库存数量等,作出库存平衡表并与核销情况做出对应及比较.三企业的负责人或主要干部,应让海关人员了解工厂的报关运作情况,并作出营运报告等, 必要时应解释库存的差异情况.四企业若无法立即解释库存的差异,或海关发现有重大的违法
25、行为时,会将所有的相关数据加以封存装箱带走,包括帐簿凭证报表计算机系统等相关证据,进行较深入的调查取证,此时所代表的意义是案情并不单纯,为了配合调查而所需花费的成本(人力时间等)会变得相当高.所以,如何在短暂的时间内, 配合海关所有查厂作业的情况下, 提供所需的相关数据,对于所.提供的报表帐簿凭证等,都能够显示前后勾稽并无异常,这就有赖于企业平时就要做好海关流程的内部稽核工作,完善所有的报表单证单据资料等,才不至于在海关人员到企业查核时,手忙脚乱乱成一团, 无法配合海关作业,或者因时间紧迫而将数据统计错误,造成企业产生违法的问题.要求:1、建立工厂内部原料、成品对应合同料件、成品关系对应表2、建立内部原料、成品内部数量与合同数量之换算率表3、规范内部 BOM(物料清单 Bill of Material)制作4、规范新合同申请作业流程,提列较为实际之数据5、规范合同运作流程,进行如实申报6、相关资料之制作与保存7、建立并完善内部稽核制度8、加强相关训练,全面提高认识及协作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