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及规定的通知为加强公司对内部费用报销的管理,便于公司成本的核算,保持工作的规律和连贯性,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特对报销流程作如下规定:一 报销条件1. 报销条件:报销条件是指公司日常运作产生的后勤福利、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用的耗材(如打印纸、传真纸、墨盒、硒鼓、磁盘等) 、办公文具、办公场所的零星维修费用和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杂费等。2. 需要购买物品的部门,必须填写请购单报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指定的员工购买,票据报销时须附请购单 ,如有变更,及时通知财务部备案。办公用品报销必须附物品清单。二 备用金管理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中可预先向公司暂领备用金
2、,暂领额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填写借款单或领款申请单 ,由总裁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暂领手续。2. 备用金暂领后应及时冲账,备用金占用时间,应在业务结束后不超过 5 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账,可书面申请延缓,经公司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延期。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结算者,每逾期一天,扣除报销总额的 5%的金额,由该员工个人承担。3. 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员工,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进行扣减,直到冲销完成,在此之前不允许再暂领备用金。三 出差管理1 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做好相关行程路线安排,可预先向公司暂领备用金(备用金暂领规定请按照第二条备用金管理进行实施) 。如在出差过程中备用金不够时,必须通过
3、电话向总裁或总裁办申请,待总裁审批通过告知财务部后,由财务部进行转帐汇款,财务部在未接到总裁的汇款指示前有权拒绝汇款。2 出差员工不得向公司所属所有场馆、站点及综合中心借营业款用以任何用途,违规者必须全额退回借款金额,并由财务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所借金额的 50%作为处罚。公司所属所有场馆、站点及综合中心的任何一名员工,若擅自将营业额以任何名义借款给公司出差员工,将予以开除。3 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出纳应及时提醒、督促报销,5 天内必须完成报销工作。4 如遇有关请客送礼需预先报请总裁确认签字方能实施。四 请购管理公司实行总裁盖章审批,违反规定财务有权拒绝请购,所有请购单必须符合公司要求,请购单必
4、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总裁审批,然后在财务部进行领款。具体细则如下:1 请购单必须填写请购日期,请购物品清单,请购金额和请购人姓名,缺一不可。2 凡请购金额小于等于 300 元人民币的请购单,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之后方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领款。3 凡请购金额大于 300 元人民币的请购单,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 ,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请购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付款。4 IT 部门请购电脑时,必须将请购单(已完整填写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
5、批签字后即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领款,但凡一次性请购电脑的数量超过 3 台时,请购单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必须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 ,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请购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付款。5 IT 部门请购除电脑外的其他所有物品时,必须按照请购管理中的第 2,3 条规定执行请购流程,如违反规定,财务部将不予以付款。五 报销管理公司实行总裁盖章审批,违反规定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所有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公司要求,员工在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不予报销。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总裁审批,然后在财务部进行报销。具体细则如下:1 所有粘贴在报销单后的发票
6、及票据,每一张背面必须写清该票据发生的具体信息(包含:日期时间,参与人员,地点,发生原因) ,如果未写,财务部有权拒绝该单据的报销。2 凡报销金额小于等于 300 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之后方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报销。凡报销金额大于 300 元人民币并小于等于 1000 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于总裁办审批签字,之后方可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报销。凡报销金额大于 1000 元人民币的报销单,必须将报销单(已完整填写,并粘贴票据的)交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待部门领导审批
7、签字后交于总裁审批盖章(总裁外出不在公司时,交于总裁办) ,未经总裁(或总裁办)盖章的报销单,财务部将一律拒绝报销。3 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报销单(未经会计确认审核签字,未经部门领导确认审核签字,未经总裁或总裁办审核签字) ,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4 公司实行统一时间上报审批报销单和报销金额,上报审批报销单(即财务部接收报销单)统一时间为:每星期二和每星期三下午 13:00 以后;报销金额统一报销时间:每周四全天。六 处罚条例为了更好的贯彻报销规定的实施,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使报销人能自觉的遵守,特制定本规定。报销人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 50%至 100%但不低于 100 元的处罚。七 本规定全体员工确认知晓并签字,从 2012 年 1 月 30 日起实施,望公司全体员工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