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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的法律教学计划.doc

上传人:春华秋实 文档编号:2788517 上传时间:2018-09-27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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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灵武市职业教育中心20122013 第二学期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计划灵武市职业教育中心基础教育部 吴忠 赵燕茹专业名称:职业道德与法律 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 学制;三年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课。课时数为 36 学时。一、专业分析(明确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工具性和人文性)职 业 道 德 与 法 律 是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必 修 的 一 门 德 育 课 程 。本 课 程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 深 入 贯 彻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 对 学 生 进 行

2、道 德 教 育 和 法 制 教 育 。 其 任 务 是 提高 学 生 的 职 业 道 德 素 质 和 法 律 素 质 , 引 导 学 生 树 立 社 会 主 义 荣 辱观 , 增 强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意 识 。(二)课程理念(服务于就业导向和职业能力的形成)1自主性学习理念关注学生道德与法律学习的需要和兴趣,鼓励其自主学习,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教师要给学生的学习创造必要的空间和条件,起到组织、引导的促进作用。2个性化学习理念承认学生个体差异的客观性,培养学生的个性品质和创新精神。.有意识地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展现自己的机会,使每个学生都能分享到探求的艰辛和成功的喜悦。3人文性体验学

3、习理念充分发挥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德育功能及法律特点,提高学生的德育意识和法律能力。重视学生个体对客观世界的体验、感悟,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人生,关心祖国的前途和人类的命运。4服务于就业导向和职业能力形成的理念紧紧围绕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安排和调整教学内容,开设多样化的教学课程或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与未来所从事职业相适应的德育能力,为实习就业服务。5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理念通过适量必需的德育法律基础知识积累与训练,学生能选择合理方法,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为学生以后的工作、生活及终身学习打好基础。(三) 设计思路(整合教材,服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目前

4、以学校选用的中等职业学校专用教材为主,根据专业的特点有选择性的教授有价值的内容。教学过程主要依照统编教材内容,搭建基础平台,完成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在授课过程中穿插学生较为感兴趣的具体案例读或时政要闻的讨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课程目标、内容与要求、评价意见,以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的整体提高为核心,按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来设计。二、课程目标(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总目标(提高德育法治意识,形成健全人格)帮 助 学 生 了 解 文 明 礼 仪 的 基 本 要 求 、 职 业 道 德 的 作 用 和 基 本规 范 , 陶 冶 道 德 情 操 , 增 强 职

5、业 道 德 意 识 , 养 成 职 业 道 德 行 为 习惯 ; 指 导 学 生 掌 握 与 日 常 生 活 和 职 业 活 动 密 切 相 关 的 法 律 常 识 ,树 立 法 治 观 念 ,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 成 为 懂 法 、 守 法 、 用 法 的 公 民 。 分目标(完善基础知识)( 一 ) 习 礼 仪 , 讲 文 明 。 教 学 目 标 使 学 生 了 解 个 人 礼 仪 、 交 往 礼 仪 、 职 业 礼 仪 的 基 本 要 求 , 理解 礼 仪 蕴 含 的 道 德 意 义 , 提 高 礼 仪 素 养 , 养 成 文 明 礼 仪 习 惯 。 教 学 要 求 认 知 :

6、了 解 礼 仪 的 基 本 要 求 , 理 解 礼 仪 的 意 义 。 情 感 态 度 观 念 : 尊 重 自 己 和 他 人 , 平 等 待 人 、 真 诚 礼 貌 ; 以讲 礼 仪 为 荣 , 以 不 讲 礼 仪 为 耻 ; 追 求 高 尚 人 格 , 维 护 自 己 的 文 明形 象 。 运 用 : 自 觉 践 行 礼 仪 规 范 , 做 讲 文 明 、 有 礼 仪 的 人 。 教 学 内 容 1 塑 造 自 己 的 良 好 形 象 .( 1) 懂 得 自 己 是 人 生 的 主 人 , 是 践 行 道 德 和 遵 守 法 律 的 主 体 ,理 解 珍 惜 人 格 、 严 守 规 矩 的

7、 意 义 , 增 强 主 体 意 识 和 规 则 意 识 。 ( 2) 懂 得 珍 惜 自 己 的 人 格 和 尊 严 需 要 塑 造 良 好 的 形 象 。 了 解个 人 礼 仪 的 基 本 要 求 , 理 解 个 人 礼 仪 的 作 用 和 蕴 含 的 道 德 意 义 ,养 成 遵 守 个 人 礼 仪 的 习 惯 。 ( 3) 了 解 交 往 礼 仪 的 基 本 要 求 , 理 解 交 往 礼 仪 蕴 含 的 道 德 意义 , 体 会 交 往 礼 仪 的 亲 和 作 用 , 养 成 遵 守 交 往 礼 仪 的 习 惯 。 2 展 示 自 己 的 职 业 风 采 ( 1) 了 解 职 业 礼

8、 仪 的 基 本 要 求 , 理 解 职 业 礼 仪 蕴 含 的 道 德 意义 , 提 高 遵 守 职 业 礼 仪 的 自 觉 性 。 ( 2) 理 解 职 业 礼 仪 的 作 用 , 践 行 职 业 礼 仪 , 展 示 职 业 风 采 。 ( 二 ) 知 荣 辱 , 有 道 德 。 教 学 目 标 使 学 生 懂 得 道 德 对 于 完 善 人 格 、 成 就 事 业 、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发展 的 意 义 , 了 解 公 民 道 德 和 职 业 道 德 基 本 规 范 , 增 强 敬 业 爱 岗 精神 和 诚 信 、 公 道 、 服 务 、 奉 献 等 职 业 道 德 意 识 , 逐

9、 步 养 成 良 好 的职 业 行 为 习 惯 。 教 学 要 求 认 知 : 了 解 道 德 的 特 点 和 作 用 、 公 民 道 德 和 职 业 道 德 基 本 规范 , 理 解 遵 守 道 德 特 别 是 职 业 道 德 的 意 义 。 .情 感 态 度 观 念 : 认 同 公 民 道 德 和 职 业 道 德 基 本 规 范 , 以 遵 守道 德 为 荣 、 以 违 背 道 德 为 耻 , 崇 尚 职 业 道 德 榜 样 , 追 求 高 尚 的 道德 人 格 。 运 用 : 自 觉 践 行 公 民 道 德 和 职 业 道 德 基 本 规 范 , 做 有 道 德 的人 。 教 学 内 容

10、 1.道 德 是 人 生 发 展 、 社 会 和 谐 的 重 要 条 件 ( 1) 了 解 道 德 的 特 点 和 分 类 , 理 解 公 民 基 本 道 德 规 范 以 及 家庭 美 德 、 社 会 公 德 的 主 要 内 容 。 ( 2) 理 解 道 德 的 作 用 , 感 受 道 德 的 力 量 , 懂 得 加 强 个 人 品 德修 养 是 人 生 的 必 修 课 , 良 好 道 德 是 人 生 发 展 、 社 会 和 谐 的 重 要 条件 。 2.职 业 道 德 是 职 业 成 功 的 必 要 保 证 ( 1) 了 解 职 业 道 德 的 特 点 , 理 解 职 业 道 德 的 作 用

11、 , 增 强 遵 守职 业 道 德 的 情 感 。 ( 2) 懂 得 爱 岗 敬 业 的 意 义 , 理 解 乐 业 、 勤 业 、 精 业 的 具 体 要求 , 树 立 干 一 行 爱 一 行 、 专 一 行 的 理 念 。 ( 3) 了 解 诚 实 守 信 、 办 事 公 道 的 基 本 要 求 , 理 解 诚 信 和 公 道的 意 义 , 培 养 诚 实 、 守 信 、 公 道 的 品 质 。 ( 4) 了 解 服 务 群 众 、 奉 献 社 会 的 基 本 要 求 , 懂 得 服 务 、 奉 献的 意 义 , 增 强 热 情 服 务 、 无 私 奉 献 的 意 识 ; 理 解 职 业

12、活 动 中 的 各种 腐 败 现 象 的 严 重 危 害 性 和 反 腐 倡 廉 的 意 义 , 增 强 廉 洁 意 识 。 .3.遵 守 行 业 道 德 规 范 了 解 相 关 行 业 特 有 的 道 德 要 求 , 理 解 行 业 道 德 规 范 的 作 用 和意 义 , 自 觉 践 行 行 业 道 德 规 范 。 ( 具 体 教 学 内 容 由 各 校 根 据 相 关行 业 特 点 自 行 确 定 。 ) 4.养 成 良 好 的 职 业 行 为 习 惯 ( 1) 了 解 职 业 道 德 养 成 的 作 用 , 理 解 慎 独 在 职 业 道 德 养 成 中的 意 义 , 运 用 内 省

13、的 方 法 , 提 升 职 业 道 德 境 界 。 ( 2) 学 习 职 业 道 德 榜 样 , 从 小 事 做 起 涵 养 职 业 道 德 , 在 实 践中 逐 步 养 成 良 好 的 职 业 行 为 习 惯 。 ( 三 )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 当 好 国 家 公 民 。 教 学 目 标 使 学 生 理 解 依 法 治 国 方 略 , 崇 尚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 维 护 宪法 和 法 律 权 威 , 学 会 用 法 定 程 序 维 护 自 己 的 权 益 。 教 学 要 求 认 知 : 了 解 实 体 法 和 程 序 法 的 作 用 , 理 解 依 法 治 国 的 基

14、 本 要求 、 尊 重 和 保 障 人 权 的 意 义 。 情 感 态 度 观 念 : 拥 护 依 法 治 国 方 略 , 增 强 法 治 意 识 、 权 利 义务 观 念 , 崇 尚 民 主 、 公 正 、 平 等 。 运 用 : 维 护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尊 严 , 履 行 保 障 宪 法 和 法 律 实 施 的公 民 职 责 , 依 法 维 护 自 己 的 权 益 。 教 学 内 容 1.弘 扬 法 治 精 神 , 建 设 法 治 国 家 .( 1) 了 解 法 律 的 特 点 、 法 律 与 纪 律 的 关 系 , 理 解 法 律 、 纪 律的 作 用 以 及 违 反 法 律 、

15、 纪 律 的 危 害 , 增 强 遵 纪 守 法 意 识 。 ( 2) 明 确 依 法 治 国 的 基 本 要 求 , 增 强 民 主 法 制 、 公 平 正 义 、平 等 观 念 , 维 护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的 尊 严 。 2.维 护 宪 法 权 威 , 当 好 国 家 公 民 ( 1) 了 解 增 强 公 民 意 识 的 重 要 性 , 理 解 我 国 宪 法 的 人 民 主 权原 则 和 保 障 人 权 原 则 , 涵 养 爱 国 情 感 , 增 强 权 利 意 识 、 义 务 观 念 。( 2) 理 解 维 护 宪 法 尊 严 的 意 义 , 履 行 保 障 宪 法 实 施 的

16、 公 民 职责 。 3.崇 尚 程 序 正 义 , 依 法 维 护 权 益 ( 1) 理 解 法 律 程 序 维 护 公 平 正 义 的 作 用 , 增 强 程 序 正 义 观 念 。( 2) 了 解 民 事 诉 讼 、 刑 事 诉 讼 、 行 政 诉 讼 的 基 本 程 序 , 增 强证 据 意 识 , 学 会 依 法 维 护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益 。 ( 四 ) 自 觉 依 法 律 己 , 避 免 违 法 犯 罪 。 教 学 目 标 使 学 生 了 解 有 关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 犯 罪 和 刑 罚 等 方 面 的 法 律 常识 , 增 强 守 法 意 识 , 提 高 与 违

17、 法 犯 罪 作 斗 争 的 自 觉 性 。 教 学 要 求 认 知 : 了 解 有 关 违 法 行 为 的 危 害 和 违 法 要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犯罪 的 危 害 以 及 对 犯 罪 的 惩 罚 , 理 解 守 法 的 意 义 。 .情 感 态 度 观 念 : 认 同 法 律 、 自 觉 守 法 , 以 守 法 为 荣 、 以 违 法为 耻 。 运 用 : 自 觉 依 法 律 己 , 同 各 种 违 法 犯 罪 作 斗 争 。 教 学 内 容 1.预 防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 1) 了 解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的 种 类 , 认 识 扰 乱 公 共 秩 序 、 妨 害

18、 公共 安 全 、 妨 害 社 会 管 理 等 违 法 行 为 的 危 害 , 懂 得 违 反 治 安 管 理 的行 为 要 受 法 律 处 罚 , 自 觉 依 法 规 范 自 己 的 行 为 。 ( 2) 懂 得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中 规 定 的 传 播 淫 秽 音 像 制 品 、吸 食 注 射 毒 品 、 参 与 赌 博 等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的 危 害 , 自 我 防 范 , 杜绝 不 良 行 为 。 2.避 免 误 入 犯 罪 歧 途 ( 1) 了 解 犯 罪 的 主 要 特 征 , 理 解 刑 法 打 击 犯 罪 的 意 义 。 ( 2) 了 解 导 致 犯

19、罪 的 主 观 原 因 , 自 觉 预 防 犯 罪 ; 培 养 见 义 勇为 、 见 义 智 为 的 品 质 , 与 侵 犯 人 身 权 利 、 财 产 权 利 、 公 共 利 益 及贪 污 腐 败 行 为 犯 罪 作 斗 争 。 ( 3) 懂 得 职 业 活 动 中 的 各 种 腐 败 现 象 可 能 构 成 犯 罪 , 树 立 自觉 防 范 的 意 识 。 依 法 从 事 民 事 经 济 活 动 , 维 护 公 平 正 义 。 教 学 目 标 .使 学 生 了 解 与 自 己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的 民 事 的 、 经 济 的 法 律 常 识 ,树 立 依 法 从 事 民 事 活 动

20、和 经 济 活 动 的 信 念 , 提 高 依 法 从 事 民 事 活动 、 经 济 活 动 的 能 力 。 教 学 要 求 认 知 : 了 解 相 关 的 民 事 、 经 济 法 律 常 识 , 理 解 其 意 义 和 作 用 。情 感 态 度 观 念 : 尊 重 法 律 规 则 , 履 行 法 律 义 务 , 崇 尚 公 平 正义 。 运 用 : 在 民 事 和 经 济 活 动 中 按 照 法 律 规 范 做 事 , 依 法 维 护 权益 、 履 行 义 务 、 承 担 责 任 。 教 学 内 容 1.公 正 处 理 民 事 关 系 ( 1) 了 解 民 法 调 整 的 法 律 关 系 ,

21、 理 解 民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 明 确民 事 主 体 的 资 格 , 增 强 依 法 处 理 民 事 关 系 的 意 识 。 ( 2) 了 解 民 法 通 则 有 关 保 护 人 身 权 的 规 定 , 懂 得 侵 害 人 身 权要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维 护 自 己 的 人 身 权 , 尊 重 他 人 的 人 身 权 。 ( 3) 了 解 法 律 保 护 财 产 权 的 有 关 规 定 , 懂 得 侵 害 财 产 权 要 承担 法 律 责 任 , 依 法 保 护 自 己 的 财 产 权 , 尊 重 他 人 的 合 法 财 产 权 。 ( 4) 了 解 合 同 订 立 的 程

22、 序 , 学 会 辨 别 合 同 是 否 有 效 , 理 解 履行 合 同 的 原 则 , 提 高 利 用 合 同 参 与 民 事 活 动 的 能 力 。 .( 5) 了 解 婚 姻 法 规 定 的 结 婚 的 法 定 条 件 和 程 序 , 理 解 自 己 在家 庭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增 强 热 爱 家 庭 的 情 感 , 承 担 对 家 庭 、 对 家人 的 责 任 。 2.依 法 生 产 经 营 , 保 护 环 境 ( 1) 学 会 依 法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增 强 劳 动 者 权 利 和 义 务 意 识 ,提 高 依 法 维 护 劳 动 者 权 益 的 能 力

23、。 ( 2) 了 解 设 立 企 业 的 有 关 条 件 , 理 解 企 业 应 该 合 法 经 营 、 公平 竞 争 , 树 立 依 法 经 营 的 观 念 , 追 求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高 质 量 。 ( 3) 了 解 保 护 资 源 和 环 境 的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理 解 节 约 资 源 和保 护 环 境 的 基 本 国 策 , 依 法 节 约 资 源 和 保 护 环 境 。 3.遵 守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了 解 规 范 相 关 行 业 的 主 要 法 律 , 树 立 遵 守 相 关 行 业 法 律 法 规的 观 念 , 提 高 依 法 从 事 职 业 活 动 的

24、 能 力 。 三 、 教 学 原 则 和 方 式 方 法1.教 学 原 则( 1) 坚 持 正 确 的 价 值 导 向 。 以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为 指 导 ,增 强 教 育 的 时 代 感 , 坚 持 教 育 的 社 会 主 义 方 向 , 确 保 思 想 理 论 观点 和 价 值 取 向 的 正 确 性 。 ( 2) 贴 近 学 生 、 贴 近 职 业 、 贴 近 社 会 。 以 学 生 的 发 展 为 本 ,关 注 学 生 的 需 求 , 引 发 学 生 的 兴 趣 , 服 务 于 学 生 的 终 身 发 展 , 加强 教 育 的 针 对 性 、 主 动 性 , 提

25、 高 教 育 的 实 效 。 .( 3) 坚 持 知 、 信 、 行 相 统 一 。 淡 化 传 统 的 学 科 体 系 , 精 选 教学 内 容 , 教 授 必 要 的 知 识 ; 帮 助 学 生 认 同 道 德 规 范 特 别 是 职 业 道德 和 法 律 规 范 , 逐 步 内 化 为 自 己 的 信 念 ; 引 导 学 生 践 行 职 业 道 德和 法 律 规 范 , 并 且 付 诸 实 际 行 动 。 做 到 理 论 与 实 际 相 结 合 , 知 、信 、 行 相 统 一 。 ( 4) 加 强 实 践 环 节 。 转 变 单 向 传 授 的 教 学 方 式 , 给 学 生 参 与

26、、体 验 、 感 悟 和 内 化 的 机 会 。 充 分 发 挥 学 生 的 主 体 作 用 , 注 重 引 导学 生 合 作 探 究 、 在 实 践 中 学 习 。 2.教 学 方 法 。 ( 1) 教 学 方 法 的 选 择 。 要 根 据 学 生 的 知 识 水 平 、 年 龄 特 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状 况 、 所 学 专 业 特 点 、 具 体 教 学 内 容 , 遵 循 学 生 的认 知 规 律 和 思 想 品 德 形 成 发 展 的 规 律 , 选 择 适 当 的 教 学 方 法 。 ( 2) 教 学 方 法 的 运 用 。 要 综 合 采 用 学 生 主 体 参 与

27、的 启 发 式 、讨 论 式 、 合 作 探 究 式 等 多 种 教 学 方 法 。 尽 量 采 用 案 例 教 学 的 方 法 ,注 重 运 用 “在 做 中 学 ”的 实 践 方 法 。 鼓 励 教 学 方 法 的 创 新 , 积 极利 用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手 段 进 行 教 学 。 3.活 动 建 议 。 结 合 教 学 内 容 , 利 用 校 内 外 的 德 育 资 源 , 用 课 堂 教 学 时 间 或综 合 实 践 活 动 时 间 ,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学 生 开 展 参 观 访 问 、 社 会 调 查 、志 愿 服 务 、 旁 听 审 判 、 模 拟 法 庭 等 实

28、 践 活 动 。 开 展 实 践 活 动 要 从实 际 出 发 、 量 力 而 行 , 要 精 心 设 计 、 精 心 准 备 、 精 心 组 织 、 追 求实 效 、 确 保 安 全 。 活 动 要 体 现 学 生 的 主 体 作 用 , 教 师 要 对 学 生 活.动 的 全 过 程 给 予 认 真 、 及 时 的 指 导 。 要 通 过 撰 写 调 查 报 告 、 小 论文 、 活 动 总 结 等 方 式 , 整 理 学 生 的 收 获 , 交 流 学 生 的 体 会 , 展 示学 生 的 学 习 成 果 。 在 顶 岗 实 习 阶 段 , 要 注 重 引 导 学 生 将 职 业 道 德

29、和 法 律 的 知 识 运 用 于 实 践 、 指 导 自 己 的 行 为 。 4.教 学 资 源 。 ( 1) 教 学 用 具 。 教 师 应 充 分 利 用 教 材 和 教 学 参 考 书 所 提 供 的资 源 开 展 教 学 活 动 , 并 恰 当 使 用 挂 图 、 投 影 、 录 音 、 录 像 、 多 媒体 教 学 软 件 及 校 园 网 等 辅 助 教 学 , 尤 其 重 视 运 用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段 辅 助 教 学 。 ( 2) 教 学 资 源 的 开 发 。 教 学 资 源 包 括 教 学 参 考 书 、 教 学 挂 图( 投 影 片 ) 、 音 像 资 料 、

30、多 媒 体 教 学 资 料 、 案 例 选 编 等 文 本 教 学资 源 , 包 括 道 德 楷 模 、 法 律 专 家 和 德 育 基 地 等 社 会 德 育 资 源 。 各 地 职 业 教 育 研 究 部 门 、 学 校 、 教 师 和 出 版 单 位 , 要 积 极 开发 与 本 课 程 相 关 、 为 教 师 的 “教 ”和 学 生 的 “学 ”服 务 的 多 种 教学 资 源 。 文 本 教 学 资 源 的 开 发 要 重 质 量 , 做 到 科 学 准 确 、 生 动 实用 ; 社 会 德 育 资 源 的 开 发 要 从 实 际 出 发 , 精 心 选 择 , 有 效 利 用 。

31、5.课 时 计 划 及 分 配 建 议 。 本 课 程 总 学 时 为 32-36 学 时 , 每 周 2 学 时 。 教 学 时 间 为 32学 时 , 复 习 考 试 2 学 时 , 机 动 2 学 时 。 课 程 介 绍 1 ( 一 ) 习 礼 仪 , 讲 文 明 5 ( 二 ) 知 荣 辱 , 有 道 德 8 .( 三 ) 弘 扬 法 治 精 神 , 当 好 国 家 公 民 6 ( 四 ) 自 觉 依 法 律 己 , 避 免 违 法 犯 罪 4 ( 五 ) 依 法 从 事 民 事 经 济 活 动 , 维 护 公 平 正 义 8 复 习 考 试 2 机 动 2 合 计 36 四、当前中职

32、学生的道德与法律能力的分析处于中学阶段的中职生已经具备一定的道德水平和具有一定的判断是非曲直的能力,具备学习本课程的基础。但是中职生在学习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文科兴趣不大,常常表现出在课堂上打瞌睡、集中不了精神等。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来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五、实施教学(紧紧围绕“三重原则”即人文性、基础性、实用性开展语文教学)本教材主要分为两大框架的内容:职业道德和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教学的宗旨是指导学生内化这两大内容,真正在行动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依法办事。为达此目的,就要在教学上创造更多的机会给学生去体验践行,而不仅仅是传统教学上的说教。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

33、通过模拟场景、模拟法庭、观看德育影片等形式,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达到理想的学教效果1.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实施教学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中职道德与法律教学要适应培养目标要求,帮助学生形成适应就业需要、职业生涯需要的德育,法律应用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公民意识和职业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塑造健全的人格。2.根据语文学科特点和规律实施教学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应树立符合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特点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将学习知识、培养能力与情感、态

34、度、价值观的教育融为一体。应该使学生通过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逐步提高德育能力能力和法治意识,提高学生的个人修养。3.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教师要关爱学生,与学生平等交流,营造宽松和谐氛围,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要摒弃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课堂教学中通过组织辩论、知识竞赛、词语竞猜、享受朗读、互动表演、模拟表演、人生剧场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当前收视率高、受学生欢迎的电视节目中迁移学生喜闻乐见的方法,引入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教学之中,增强课堂的趣味性,让学生在游戏中

35、学习,快乐中学习,实践中学习,变“苦学“为“乐学“。4.扩大学习领域,从实际出发,强化应用能力训练.结合德育法制能力训练要求,选择大家感兴趣的案例在课堂上展开讨论。基础较差的同学,可以发表一句话观点;基础较好的同学可以针对所读内容,具体发表自己的看法,说说对与错、赞成不赞成的理由;能力较强的同学可以要求形成一篇口头的或书面的评论文章。在这个过程中,允许相同意见的同学补充和说明,也允许不同看法的人争论和反驳。还可以结合当前热映的电影、电视作品或社会上的热点话题,结合训练要求,在课堂上组织讨论。5.教师要和职业德与法律课程同步发展教师应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研究自己的教学对象,把握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

36、革的方向和要求,从本课程的目标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发,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在教学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和其他有关资料。在与学生平等对话的合作互动中,加强对学生的点拨和指导,实现教学相长。6.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优势。教师要尽可能学会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辅助教学,要指导学生运用媒体、网络等现代技术收集、处理和运用信息,扩大视野,丰富思想,并在学习过程中进行合作交流,使现代信息技术成为课堂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7.创建教室实训室工厂“一体化教学模式”即情景化、工厂化的教学,结合企业岗位工作中典型工作案例的特征教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

37、性教学,工厂岗位应用性教学。最终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直接对接,使学生综合素质符合企业要求的合格毕业生。六、考核评价(以大纲为基础,融合企业对员工的标准制定本专业学生的学业评价标准)1 评 价 目 的 。 通 过 教 学 评 价 , 了 解 教 学 目 标 是 否 达 到 、 教 学 方 法 是 否 有 效 。让 学 生 了 解 自 己 的 学 习 水 平 , 反 思 学 习 方 法 是 否 科 学 有 效 , 以 便发 扬 成 绩 、 找 到 差 距 、 明 确 方 向 ; 让 学 生 看 到 自 己 的 进 步 , 由 此产 生 成 就 感 , 激 励 自 己 更 好 地 学 习 、

38、更 快 地 进 步 。 使 教 师 透 过 教学 效 果 反 思 自 己 的 教 , 以 便 发 扬 成 绩 , 改 正 不 足 , 及 时 调 整 和 改进 教 学 。 2 评 价 原 则 。 教 学 评 价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客 观 、 公 正 ; 激 励 学 生 进 步 和 教学 方 法 的 创 新 ; 形 成 性 评 价 与 终 结 性 评 价 相 结 合 ; 全 面 评 价 。 其 中 的 全 面 评 价 , 要 求 对 学 生 从 知 、 信 、 行 三 个 维 度 予 以 评价 , 尤 其 重 视 评 价 学 生 运 用 知 识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 日

39、常 行 为 表 现和 良 好 习 惯 的 养 成 ; 要 求 既 评 价 学 生 的 学 又 评 价 教 师 的 教 。 3 评 价 方 式 。 评 价 的 主 体 包 括 教 师 、 学 生 、 家 长 和 社 会 实 践 单 位 的 相 关 人员 。 评 价 学 生 的 学 , 包 括 教 师 对 学 生 的 评 价 考 核 、 学 生 的 自 评 互评 、 家 庭 和 社 会 的 评 价 。 其 中 , 教 师 对 学 生 的 评 价 考 核 , 包 括 日常 表 现 评 价 、 学 习 成 果 鉴 定 、 纸 笔 测 验 、 学 期 评 语 等 方 式 ; 学 生.的 自 评 互 评

40、, 包 括 学 生 的 自 我 反 思 、 收 获 和 进 步 的 总 结 、 学 生 之间 的 相 互 评 价 等 方 式 。 评 价 教 师 的 教 , 包 括 听 取 学 生 反 映 、 教 师自 我 反 思 、 征 求 其 他 教 师 意 见 、 教 学 督 导 评 估 等 方 式 。 4 评 价 标 准 。 学 习 评 价 分 为 认 知 评 价 、 情 感 态 度 观 念 方 面 的 评 价 、 行 为 表现 评 价 。 认 知 评 价 分 为 “了 解 ”、 “理 解 ”和 “运 用 ”三 个 层 次 。“了 解 ”指 知 道 有 关 的 知 识 和 原 理 , 能 够 再 认

41、或 再 现 ; “理 解 ”指 对 有 关 知 识 和 原 理 能 较 全 面 、 较 深 入 地 把 握 ; “运 用 ”指 在理 解 的 基 础 上 , 能 恰 当 地 举 例 说 明 所 学 的 知 识 和 原 理 , 运 用 知 识对 具 体 问 题 做 出 分 析 和 判 断 ,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分 析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情 感 态 度 观 念 方 面 的 评 价 , 以 与 具 体 情 境 相 适 应 的 正 确 情 感 、态 度 和 观 念 为 标 准 , 评 价 学 生 不 良 情 感 、 态 度 和 观 念 的 变 化 情 况 ,正 确 情 感 观 念 的

42、 体 验 和 内 化 情 况 , 以 引 导 学 生 积 极 进 步 。 行 为 表 现 评 价 分 为 课 内 外 学 习 表 现 和 日 常 生 活 践 行 道 德 和 法律 的 实 际 表 现 。 以 道 德 、 学 校 纪 律 和 法 律 为 标 准 , 实 事 求 是 地 评价 学 生 的 学 习 表 现 和 日 常 行 为 表 现 。 发 现 学 生 的 优 点 并 激 励 其 进步 ; 指 出 存 在 的 问 题 , 使 之 明 确 努 力 方 向 。 教 师 “教 ”的 评 价 , 包 括 教 师 对 课 程 定 位 的 把 握 、 教 学 原 则的 贯 彻 、 教 学 内 容

43、 的 理 解 、 教 学 资 源 的 开 发 、 教 学 方 法 的 选 择 和.运 用 、 教 学 过 程 的 驾 驭 , 以 及 学 生 积 极 性 是 否 调 动 起 来 、 教 学 效果 是 否 良 好 等 。七、教学安全(没有安全不谈教学)1、教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课堂教学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避免课堂安全事故的发生。2、教师上课要以身作则,注意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对学生家长应热情友好,不准对学生家长发脾气,不歧视学生,不谩骂学生,不侮辱学生的人格。3、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早晚自习必须准时到岗到位,不随意离岗。4、教师应经常地做学生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5、关爱每一位学生,课堂上一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其它紧急情况,应先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处理,再及时向学校汇报。6、教师应坚守岗位,不能让学生随意走动,甚至离开校园,坚持上、下课点名制度,教师应耐心向学生讲解相关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注重学生对危险物品的规范操作;7、教师上课必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走进课堂,不能把工作之外的不良情绪带进课堂。.语文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灵武市职业教育中心.20122013 学年第二学期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计划基础教育部吴忠 赵燕茹2013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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