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冈市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讨论稿)第一条 为规范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黄冈市市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区依法应 当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第三条 评标活动应 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四条 市区工程招 标评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应当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
2、应当接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依法进行的评标活动。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按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必须载明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对评标内容、标准和方法作出明确规定。第六条 评标工作由招 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 1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市区工程评标专家一般应在开标前 2 小时抽取,特殊情况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可提前抽取。第七条 有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进入评标委员会:(一)与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三)与该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评标专家应当相互独立完成评审工作。第九条 评标应当严 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内容、标准和方法进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的评标内容、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 员
4、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前,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第十一条 市区工程 评标办法分为合理低价抽取法和合理定价抽取法,一般应采用合理低价抽取法。第十二条 合理低价抽取法 由形式评审、响 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 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组成。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为合格条件。评标得分由商务标评审和综合标评审得出。合理低价抽取法评标得分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见附件。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评审,不再进行资格评审。但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提
5、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若其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涉及到资格预审条件的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其通过资格预审的条件,若达不到相应的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第十三条 形式评审 内容一般有: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协议、报价唯一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形式评审不合格:(一)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三)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
6、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四)联合体投标人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者虽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但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的;(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通过形式评审的情况的。第十四条 投标人响 应性评审内容一般有: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和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价格、分包计划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性评审不合格:(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工期、质量目标(合格)、投标有效期的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二)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三)明
7、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四)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情况的。第十五条 资格评审 内容一般有: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 资格、业绩 、施工能力、 财务能力、信誉等。投标文件不能提供以下有效条件的,资格评审不合格:(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诚信登记表原件;(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
8、产考核证书及社保关系证明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七)联合体投标必须符合黄冈市市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评审条件。第十六条 技术标评审 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含以下内容:(一)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二)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四)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五)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六)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七)资源配备计划(八)其他市区工程技术标评审标准分合格与不合格,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
9、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第十七条 商务标评审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由投标报价得分和报价错误扣分组成。第十八条 投标人商 务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商务标直接评零分,不得参与商务标评审:(一)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二)投标人的电子标书正盘和备份盘均出现问题的(不得另行送、补电子标书);(三)对规费、税金、其他项目和材料暂估价等不可竞争的费用未按有关规定计算,出现部分项目未计或作下浮处理的; (四)对分部分项清单、措施费用出现漏项或擅自更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第十九条 综合标一般 评审项目部配备、 质量目标、施工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业绩等因素,项目部配备含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
10、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第二十条 合理低价抽取法 评标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评标准备;(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三)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评审;(四)澄清、说明或补正;(五)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并提交评标报告。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只有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评审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 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
11、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第二十二条 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对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只有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行商务标和综合标评审。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对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和综合标进行评审,计算、汇总各投标人得分,并根据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次序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第二十四条 在评标过 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发
12、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字语句或工程量清单报价数据出自同一软件或同一台微机的(必须经评委会成员共同认定),将被视为串通投标,投标书无效。第二十五条 在评标过 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数量超 过 7 家时,可先对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次序进行排名,取前 7 名进行评审,如 评审有不合格的,则按商务标得分排名从高到低补足7 家投标人进行评审。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 员会根据
13、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排序情况,取前三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出现最终得分相同情况,可现场抽签确定排序。第二十八条 合理定价抽取法 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制,评标一般由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商务标评审组成。形式条件、响应性条件、商务标为合格条件,中标候选人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二十九条 合理定价抽取法 评标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评标准备;(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商务标评审;(三)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四)确认随机抽取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并提交评标报告。第三十条 合理定价抽取法的形式 评审、响 应性评审参照本办法第十三
14、条、第十四条规定。商务标评审: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设立期望的合理低价( 已标 价工程量清 单) ,各投标人按招 标人期望的合理低价承诺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人商务标出现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况的,其商务标评审不合格。中标候选人:只有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具备参加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一轮由各投标人代表按提交投标文件顺序随机抽取其编号,第二轮由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三名投标人代表,第三轮由三名投标人代表依次抽取中标候选人。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 员会评审各投标人的形式条件、响应性条件和商务标承昨,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开标现
15、场随机抽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产生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随机抽取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 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三十三条 评标结 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开标记录;(四)评标内容、标准、方法;(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六)废标情况;(七)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
16、序;(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十)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第三十四条 评标结 束后,招标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三十五条 评标活 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一)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内容、标准和方法的;(二)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如 认为评标过程中其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书面形式依法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
17、七部委 11 号令)、 湖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 鄂招投标 管委会20087 号)等 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七条 评标活 动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第三十八条 按照建 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 拥有- 经营(BOO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工程建设的,招标评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招 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附件黄冈市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评分标准一、黄冈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实
18、行百分制,评标得分由商务标和综合标组成,其中商务标 90 分,综合标 10 分。二、商务标得分 90 分,由投标报价得分和报价错误扣分组成。(一)投标报价得分满分 90 分。市区工程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最低限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主要材料单价、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将作为主要的评标基数,对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最高限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得出,投标最低限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和浮动竞价系数(浮动竞价系数由开标现场抽取)计算得出,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1、若至少有一家有效投标人报价高于(含等于)投标最低限价,
19、则 高于(含等于)投标最低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不参与商务标评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 价得分扣 10 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2、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低于最低限价,则按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少于 4 个人,则直接取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价得分扣 10 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二)投标错误扣分因素一般应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单价,计算
20、,填写等等。投标错误扣分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每处扣 0.5 分;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符,不符的每处扣 0.5 分;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按单位工程中单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费用的比重,在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从高到低各抽取不少于 15 项(清单项目少于 15 项时全部抽取),与评标基数进行比较,高于+5% 或低于-20%时,每超过1%扣 1 分,对未抽取进行评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括
21、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5%低于-20%的,每处扣 0.5 分;4、按单位工程占全部人工、材料、机械的比重,在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中从高到低各抽取不少于 10 项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与评标基数进行评审,高于+5%或低于 -20%时,每超过1%扣1 分,除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中被抽取的主要材料以外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的投标单价,当高于评价基数+5% 或低于评标基数-20%的,每处扣 0.5 分;5、各项措施项目单价高于评标基数+5%或低于 评标基数-20% 的,每处扣 0.5 分。三、综合标得分 10 分,具体标准如下:(一)质量目标得分 1 分.其中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
22、目标得0.5 分,在质量目标不为零的情况下,有与所报工程质量目标相对应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得 0.5 分:(二)施工工期得分 1 分,其中投标人满足或不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得 0.5 分,在施工工期不为零的情况下,有承诺违约经济处罚的得 0.5 分:(三)项目部配备得分 8 分,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 2 分、技术负责人 1 分、施工员 1 分、材料员 1 分、质检员 1 分、安全员 1 分、造价员 1 分。以上第(三)款项目经理(建造师) 资质证书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证书须投标人提供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造价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被 视同其项目经理(建造师) 和造价 员缺证,在综合标得分中分别扣除 2 分和 1 分。投标文件必须正确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未标明者在综合标得分中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