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附件:环 境 统 计 季 报 制 度(一)说明一、制表目的为及时了解环境形势,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增强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订本报表制度。二、统计范围本报表制度为定期报表制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国控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物、主要环境信访、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管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污收费情况等。具体为:1、环境信访的统计范围为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以下称省级环保局)受理、办结的各类环境信访。2、国控重点工业企业的统计范围为排污量占全国工业排污量 65%以上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单位,其名单由国家环保总局商各省级环保局确定并下发
2、。3、环境质量的统计范围为全国重要水域的国控监测断面水质、113 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4、建设项目管理的统计范围为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级环保局受理、审 批、否决以及“ 三同时”验收的建设项目。5、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统计范围为全国重大以上(含重大)环 4 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6、排污收费的统计范围为全国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情况。三、调查方法1、国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季报的调查方法为,每季度对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单位逐个进行废水、废气的监测,并对其当季的生产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以掌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整体情况。按照污染源属地管理原则,
3、将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分解到市环保局,由市环境监测站对其按季度(或按月)进行监督性监测。由市环保局监察、污控、统计和监测部门共同组成污染源数据核定小组,根据监察等部门调查和掌握的企业生产、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参考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监测情况和企业自测数据,对监测站提供的污染源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当季(或月)的排污总量进行核定。环保局核定后的企业排污总量数据作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的基础数据。国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季报表以此为基础填报。被调查企业配合环保局进行季报统计,并提交排污口自测报告(数据)、生产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等台帐资料作为参考。2、环境质量情况季报的调查方
4、法按照现行的环境监测系统相关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执行。其中,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数据暂定为双季报。 5 3、环境信访、建设项目管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污收费等季报由环保局根据环境管理业务分工,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四、资料来源、报送内容及方式1、国控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统计资料来源于“工业企业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季 报表(环季 规基 1 表)” 和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季度监测情况表(环季规基 2 表)”的数据,由省级环保局汇总上报。省级环保局报送的季报资料,应包括季报汇总数据的打印表、季报说明等文本材料和数据库。文本材料用邮寄的方式、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基础数据库(环季规基
5、 1 表和环季规基 2 表)和汇总数据库(环季规综表)通过网络传送的方式,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由监测总站负责汇总。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审核把关。2、环境质量情况的统计资料来源于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汇总“环境质量季 报表(环季科综表)”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负责审核把关。3、环境信访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情况、排污收费情况季报统计资料来源于省级环保局相关的业务主管处室,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完成“环 境信访季报表(环季办综表)”、“建设项目管理季报表(环季评综 1 表)” 、“审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季报表(环季评综 2 表)” 、“三同
6、时情况季报表(环季评综 3 表)”、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季报表(环季监综 1 表)” ,并负责将汇总数据的打印表、季报说明等文本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国家环保总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环境统计机构,数据库通过网络分别传报国家环 6 保总局各业务主管部门。由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信访办负责环季办综表的汇总、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环季评综 1 表、综 2 表和综 3 表的汇总,环境监察局负责环季监综 1 表的汇总。“排污收费 季报表(环 季监综 2 表)” 季报统计资 料来源于环境监察工作季报制度,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负责。季报说明为简要统计分析,说明本季度与上季度及去年同期相比的变化趋势、原因及对策建议
7、。五、报告期及报送时间报告期为季报,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4 月 1 日至 6月 30 日、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排污收费季报表每季度终了后 30 日内,其它报表每季度终了后15 日内,各负责单位将上季度统计汇总及统计分析送至规划与财务司。六、填报要求1、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各填报单位和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贯彻执行。省级环保局可根据需要在本表式中增加少量指标,但不得打乱原指标的排序和改变统一编码。各填报单位在报送统计报表时,应附有填报说明。填报说明的编写要求见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2、调查表必须用
8、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表中不得留有空格。数据如为 0 时要以“0”表示;没有数据的指 7 标划“”表示;如数字小于 规定单位,以“.” 表示。3、在填写调查表中的属性标志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个“”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4、调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不得擅自更改。除浓度外,以“ 万元” 和“ ”为计量单位的数字保留 1 位小数,其它一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5、各报表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报出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七、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环保总局
9、统一布置,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规划与财务司归口管理。八、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解释。 8 (二)环境统计季报表目录表 号 表 名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负责单位 报送日期 页码环季办综表 环境信访季报表 辖区内环境信访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环保局(厅) 国家环保总局 办公厅 同上季后 15 日内 13环季规基 1 表 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季报表 国控重点工业企业 市环保局 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 各省级环保局按 有关要求自定 9环季规基 2 表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季度监测情况表 国控重点工业企业 市环境监测站 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 各省级环保局按 有关要求自定 1
10、0环季规综表 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季报表 辖区内国控重点工业企业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环保局(厅) 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 季后 15 日内 11环季科综表 环境质量季报表 按照现行的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范围 各级环境监测站 国家环保总局 科技标准司 同上 12环季评综 1 表 建设项目管理季报表 辖 区 内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建 设 项 目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环保局(厅)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 同上 14环季评综 2 表 审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季报表 辖 区 内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建 设 项 目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环保局(厅)
11、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 同上 15环季评综 3 表 “三同时”情况季报表 辖区内执行“三同时”验收的项目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环保局(厅)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 同上 16环季监综 1 表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季报表 辖区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环保局(厅) 国家环保总局 环境监察局 同上 17环季监综 2 表 排污收费季报表 辖区内排污收费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环保局(厅) 国家环保总局 环境监察局 季后 30 日内 18 9 (三)环境统计季报表式环 境 信 访 季 报 表表 号:环季办综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机关:国 家 统
12、计 局备案文号:国统制200622 号填报单位: 200 年 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 日来 信 来 访 来 信 来 访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去年同期本年累计 本季度去年同期本年累计 本季度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去年同期本年累计 本季度去年同期本年累计 本季度一、总计 封/批 1 (9)农药 、 化肥污染 件 12来访人次 人 2 (10)畜牧 、 养殖污染 件 13二、总计中: (11)其他污染 件 141.环境污染 件 3 2.建设项目类 件 15(1)水污染 件 4 3.行业作风类 件 16(2)大气污染 件 5 4.发明建议类 件 17(3)固
13、体废物污染 件 6 5.环境监测类 件 18(4)噪声污染 件 7 6.咨询类 件 19(5)危险化学品污染 件 8 7.其它 件 20(6)放射性污染 件 9 三、处理办结情况 (7)电磁辐射污染 件 10 1.已处理数量 件 21 (8)三产污染 件 11 2.已办结数量 件 22指标间关系:13+15+16+17+18+19+20,3=4+5+6+7+8+9+10+11+12+13+14,121,12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10 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季报表年 季度5 法人及联系人 6 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 7 登记注册类型 8 行业类别
14、9 企业规模 10 开 业 时 间 11排 水 去向 类 型 12受 纳 水 体 名 称 13排 入 的 污 水处 理 厂 名 称法人代表姓名: 环保联系人姓名: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行政区划代码110 国有企业 170 私营企业120 集体企业 190 其他企业130 股份合作企业 200 港、澳、台商140 联营企业 投资企业150 有限责任公司 300 外商投资企业160 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名称:1 特大型2 大一型3 大二型4 中一型5 中二型6 小型 年代 码 指标名称 计 量 单 位 本年实际 代码 指标名称 计 量 单 位 本 年 实 际 代 码 指标名称 计 量 单 位 本
15、 年 实际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1 1.本季正常生产时间 小时 8 4.燃料煤平均硫份 14 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千克2 2.工业用水量 吨 5.主要产品生产情况 15 9.氨氮排放量 千克3 其中:新鲜用水量 吨 9 (1) 16 10.二氧化硫排放量 千克4 重复用水量 吨 10 (2) 17 1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吨5 3.工业煤炭消费量 吨 11 (3) 18 12.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量 吨6 其中:燃料煤消费量 吨 12 6.工业废水排放量 吨 19 其 中 : 综 合 利 用 往 年 贮 存 量 吨7 原料煤消费量 吨 13 7.
1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 吨 20指标间关系: 23+4,56+7,1213,1819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 年 月 日表 号:环季规基 1 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 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日4 企业地理位置:中心经度 中心纬度 3.曾用名:1 企业法人代码:-( ):2 填报单位详细名称(公章): 11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季度监测情况表年 月污染物(毫克/升)序号监测日期(月、日) 排污水口名称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 1 2 3 4 5 合计: 名称 浓度 名称 浓度 名称 浓度 名称 浓度
17、 名称 浓度123污染物(毫克/标立方米)序号监测日期(月、日) 排气监测点名称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1 2 3 4 5 合计: 名称 浓度 名称 浓度 名称 浓度 名称 浓度 名称 浓度123监测记录说明: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同一企业不同监测时间的同一污染物在表中的位置应保持一致。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 年 月 表 号:环季规基 2 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 日企业法人代码:-( )填报单位详细名称(公章): 12 日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季报表
18、年 季度综合机关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本季实际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本年实际一、企业基本情况 7.氨氮排放量 吨 101.汇总工业企业数 个 1 三、工业废气 二、工业废水 1.煤炭消费总量 万吨 111.工业用水总量 万吨 2 其中:燃料煤消费量 万吨 12其中:新鲜水量 万吨 3 原料煤消费量 万吨 13重复用水量 万吨 4 2.二氧化硫排放量 吨 14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5 四、固体废物 3.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6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吨 15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 万吨 7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吨 16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19、% 8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吨 17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吨 9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8注:此表为国控重点工业企业的汇总结果表 号:环季规综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日 1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14 环 境 质 量 季 报 表年 季度填报单位: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上季度 本季度 首 要 污 染 物一、水环境质量 1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数 其中:达类及以上水质 个 1 达类水质 个 2达类水质 个 3劣类水质 个 42
20、.113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其中:水质达标率达 95%以上的城市 个 5水质达标率在 85%-95%的城市 个 6水质达标率在 85%以下的城市 个 73. 近岸海域好于 II 类水体比率 个 8二、113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1好于二级天数比率达 95%以上的城市 个 92好于二级天数比率在 80%-95%的城市 个 103好于二级天数比率在 65%-80%的城市 个 114好于二级天数比率在 65%以下的城市 个 12注:近岸海域水质情况为双季报。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表 号:环季科综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
21、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日 15 日 16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季 报 表年 季度填报单位: 注:1、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为万千瓦/时或万吨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本季度 按行业类别统计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本年累计 国家级 省级 石油加工 水泥 火力发电 造纸 钢铁 化学原料化学制品 机械电子其它行业一、项目受理情况 - - - - - - - - - - - - - 1.受理的建设项目数 个 12.受理项目总投资 亿元 23.重点行业拟新增生产能力 见注 3二、项目审批情况 - - - -
22、- - - - - - - - -4.审批的建设项目数 个 45.项目投资总额 个 56.重点行业新增生产能力 见注 67.审批项目新增用地 亩 7其中:占用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土地及优化方案减少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面积亩 88.项目环保投资总额 亿元 9三、否决的项目数 个 109.否决项目的总投资 亿元 1110.否决项目的生产能力 见注 12表 号:环季评综 1 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日 17 日审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减季报表年 季度填报单位: 200 年 季度 本季度 按 行 业
23、类 别 统 计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本年累计 国家级 省级 石油加工 水泥 火力发电 造纸 钢铁 化学原料化学制品 机械电子其它行业2.审批项目新增用煤量 万吨 23.审批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 万吨/日 34.审批项目新增废水处理能力 万吨 45.审批项目新增废气处理能力 万标米 3/时 5COD 吨/年 6NH3 吨/年 7石油类 吨/年 8SO2 吨/年 9烟尘 吨/年 10工业粉尘 吨/年 11工业固体废物 吨/年 126.污染物排放增减量其中:危险废物 万吨/年 13注:削减量前加负号“”表示表 号:环季评综 2 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
24、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日 1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三同时”情况季报表年 季度填报单位: 本 季 度 按 行 业 类 别 统 计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本年累计 国家级 省级 石油加工 水泥 火力发电 造纸 钢铁 化学原料化学制品 机械电子其它行业完成验收项目总投资额 亿元 2完成验收项目环保投资 万元 3“三同时”验收合格项目 个 4“三同时” 验收合格率 5实际新增废水处理能力 万吨/日 6实际新增废气处理能力 万 标 米 3/时 7COD 万吨 8NH3 万吨 9SO2烟尘 万
25、吨 10工业粉尘 万吨 1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 万吨 12表 号:环季评综 3 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日 1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季报表年 季度填报单位: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本年累计 本季度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去年同期 本年累计 本季度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固体废物污染(含非法倾倒) 次、万元 91.事故次数与直接经济损失 次、万元 1 噪声与振动危害 次、万元 10(1)按事故程
26、度: 其他 次、万元 11特大事故 次、万元 2 2.伤亡人数 人 12重大事故 次、万元 3 其中:死亡人数 人 13(2)按事故类型 3.农作物受害面积 平方米 14水污染 次、万元 4 4.污染鱼塘面积 平方米 15其中:危险化学品污染 次、万元 5 5.自然保护区受损面积 平方米 16大气污染 次、万元 6 二、污染事故罚款总额 万元 17海洋污染 次、万元 7 三、污染事故赔款总额 万元 18表 号:环季监综 1 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 日 20 其中:溢油及化学品污染 次、万元 8单
27、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排 污 收 费 季 报 表年 季度填报单位: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去 年 同 期 本 年 累 计 本季度实际一、缴纳排污费单位数 个 1二、排污费征收总额 万元 21.污水 万元 32.废气 万元 4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费 万元 53.危险废物 万元 6表 号:环季监综 2 表制表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22 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8 年 8 月 15 日 21 4.噪声 万元 7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22 (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
28、明排放去向 :按排放去向代 码表进行填写,具体如下:A 直接进入海域;B 直接进 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D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E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F 进入其它单位;G 其它;H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K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O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受 纳 水体名称 :指调查单 位直接排入水体的名称(如沟、河、港、 江、塘、市政管网等)。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流域编码填报。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制的,详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的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 标准出版社出版)。排入市政管网的则填最终排入的水体代码。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展至第910位。如无扩编码应在9、10位格内补“ ”。其他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按照环境统计年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