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启动 2018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根据河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校字201768 号)及河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检查办法,经研究,即日起启动 2018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校、院、系三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培训工作对指导教师,结合以往经常出现的问题,认真阅读新修订的河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新编印的毕业设计(论文)手册2017 年版,对指导教师职责、各环节指导工作要求等规定进行重点培训;对学生,建议各学院举行以“如何做好本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
2、文)”为主题的讲座活动,邀请本专业有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主讲,同时结合往届同学经常出现的问题,对校、院、系三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一些细节要求进行强调,还应强调如何对参考文献进行规范引用,以及图、表、公式的编辑排版要求等,提高学生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的撰写能力。二、认真做好选题工作,强化对“真题真做”和设计(论文)份量的要求1选题要基于训练学生的专业能力进行,要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避免与本专业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选题。2选题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3题目名称要适宜,切忌假、大、空的选题,完成课题的工作量及难易度要适当,
3、既要符合学生的现有程度,又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特别要对学生设计(论文)的篇幅提出明确要求,杜绝学生设计(论文)篇幅过小、难度过低的问题。4.提倡校外选题,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丰富经验的指导教师和校内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同时要严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5.大力推动“真题真做”,提倡结合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其它科技创新活动进行选题。6.工科专业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加大“设计”类型的比重,强化学生工程意识的培养。7.各学院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学生选题。选题时原则上每生一题,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作课题的,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并且每个学生完成
4、的任务要有足够份量和难度。8、为确保指导力量,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宜太多,原则上不超过 7 人。三、做好选题阶段工作自查与材料上传工作1.各学院要依据河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手册2017 年版中的相关要求,做好选题及选题自查工作。2.2018 届本一、本二毕业生在实践教学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的毕业设计智能管理模块完成选题。3.各学院请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前完成本单位归档数据的备份,包括论文及过程文档的下载。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人员一览表 (见附件 1) ,教务处将对系统数据进行清理,统一重新授权;提交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节点截止时间一览
5、表 (见附件 2) ,教务处将按照各专业的要求在系统启用前设定各专业的时间节点。4. 各学院请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前提交新增及变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将制定的本单位毕业设计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提交。5. 各学院请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前完成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审核。6. 各学院请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的签署,完成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一览表的提交。7其他时间请按教务处 2018 届毕业生毕业环节时间安排 (见附件 3)执行。附件 1:学院毕业设计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 2:学院各
6、专业毕业设计节点截止时间一览表附件 3:教务处 2018 届毕业生毕业环节时间安排教务处2017 年 12 月 18 日附件 1学院毕业设计管理人员一览表学院 姓名 工号 职务 授权范围( 专业)院长教学院长教学秘书系主任附件 1、附件 2 传邮箱:附件 2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节点截止时间一览表专业 节点 截止时间 负责人指导教师下发任务书学生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或学生提交中期检查表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前稿)附件 3:教务处 2018 届毕业生毕业环节时间安排完成时间 工作程序及要求 主要负责单位2017 年 12 月 21 日前完成本单位归档数据的备份,包括论文及过程文档的下载。学院提交附件
7、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 2: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节点截止时间一览表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2017 年 12 月 29 日前学院提交新增及变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将制定的本单位毕业设计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各学院2018 年 3 月 9 日前 学院完成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审核。 各学院3 月 15 日前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的签署。提交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一览表。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7 日前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并提交结果及待检测论文电子版。各学院提交答辩具体安排。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18-22 日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22 日 提交缓答辩学生名单及安排,17 点前网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教务处实践办、教务处信息中心6 月 29 日前提交评优推荐表纸介及电子版。提交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评优申报表、专业(系)工作总结、课题分类汇总表及课题情况统计表(所有成绩录完后)纸介版留档。提交核对后优秀摘要电子版(不再重复核对)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