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要求(一)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答辩。答辩前各院(系)或研究所(学科组)须对学生进行答辩前的资格审查。(二)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 35 名为宜,成员应由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三)答辩工作开始前, 答辩小组应组织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 (设计)、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和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 (设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评阅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四)答辩小组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易程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答辩时间:一般为25 分钟,学生介绍陈述约 15 分钟,提问和回答问题约 10 分钟。(五)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撰写书面评语、给出总体成绩并签字。答辩小组负责人与指导教师为同一人时,要分开写评语且不能同一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