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件工资计薪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调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挖掘生产潜力,平衡工资结构,使本公司之计薪方法合理化、科学化,特定本办法。第二条原则:按劳计酬,多劳多得,注重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第三条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计件员工。第四条权责: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计件员工。1、管理部统计单位为薪资记录,统计单位计算工资。2、各相关单位负责提报工资记录,统计单位计算工资。3、管理部主管负责工资汇总表的审核。第五条 具体作业程序1、 由管理部负责编制计件工资方案, 报管理部主管审核, 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 各相关单位班组长, 将当天的生产记录表于次日 9: 00 点前送至统计员计算工资,不良扣法可延后一天。
2、3、统计员将计算好的工资报表,报统计主管审核,汇总。4、 如发生变更, 则由各相关单位以内部联络单提出申请, 由管理部统计进行核定后,报管理部主管或其指定代理人核准。5、计件工资为:新员工(不满三个月 )7 元/产;一般员工 (满三个月不满一年)为 8 元/产;老员工(一年以上工龄)为 9元/产。6、计时工资之计算:( 1)新员工及转岗员工 3-7 天为计时,计时工资为 1.5 元/ 小时,以实际出勤时数为准, 最长不超过12 小时, 要求达到最低产量, 所做产品不给予其它人员计薪。 ( 厂部安排的除外)( 2) 老员工计时以 2 元/ 小时计算, 做新产品之计时, 则补 0.5 元/ 小时的
3、技术性补助。( 3 )计时须有部门单位主管审核,统计部门同意方可计时。( 4 ) 一般厂部统一安排之有薪活动临时性安排或新产品未定产前的作业皆可计时。( 5)老员工单独带两个新员工,新员工同时计件可给0.5 元/ 小时的带工费,任何一个新员工转旧员工,则不予补给。但时间为 1 个月,补足5 元/ 天为止。7、转岗计件老旧员工转岗50%计产10 天, 7 元/产计算;75%计产20天, 8 元/产,第二个月满产,恢复原来工资。8、 调整定产原则:A、 产品成熟程序B 、 工资流程变动C、 技术要求变动 D、整体熟练程度提升E 、不合理工序之调整。第六条具体计产及不良扣法( 见计件工资定产标准)以前未做过之产品之不同工艺,可以75%计产一个月。第七条计算工式1、生产工资=生产数量/生产定产*单价2、应发工资=生产工资-不良扣款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款4、扣除项=伙食费+住宿费。第八条 品质扣款中, 如员工每天工资扣到不足6 元的, 以扣至 6 元, 以保 留其基本生活费第九条 品质扣款中有重复项目时,以较重的点扣计,不可重复扣款。第十条 各统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并监督各单位的执行情况。第十一条本办法经副总经理核准后执行。第十二条未经管理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更改本办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