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考勤制度第一条 考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员工考勤由班长负责,考勤册不得随意涂改。第二条 班长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考勤,考勤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监督。第三条 每月月底由班长汇总本班员工的当月出勤天数,上报至区队综合办。由综合办汇总各班组当月出勤天数,最后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考勤记录上报公司。第四条 员工轮休由班长安排,保证正常生产和员工轮休天数平衡。第五条 有事必须提前写请假条请假,员工向班长请假,班长向区队请假,准假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第六条 凡被停工进行学习、思想教育者,停工期间必须参加班前会。否则,停工期间按旷工论处。第七条 班长对考勤工作必须严格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 50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