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一、各班老师一定要抓好各班的安全工作,上、下课时老师要随时随 地的注意幼儿的活动,以免幼儿走失。 二、早操或洗手之后,老师要马上将自班的幼儿安排在座位上,立即 清点人数,以免有幼儿走失。 三、老师对幼儿要有亲切感,不得有粗暴的行为,严禁体罚学生。 四、房屋、用具、游戏设施、玩具、电器等具有安全性。 五、药品及消毒物品由保健人员管理,不得放在班内。 六、到大操场上活动时,必须关好大铁门,以免幼儿走失。 七、如有幼儿摔倒,造成轻微伤,要及时处理。 八、幼儿园要备有常用的外用药,如红花油、酒精、红药水等 十、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幼儿独自回家,要有幼儿家长亲自接送。十一、老师必须熟悉每位家长,不能让陌生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 十二、为了确保幼儿安全,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十六周岁以下的小孩子将幼儿接走。 十三、各班老师平时通过故事、儿歌、游戏的形式让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