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人民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管理办法医 院 职 能 部 门 是 在 院 长 的 领 导 下 行 使 行 政 管 理 职 能 ,直 接 参 与 医院 各 项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和 管 理 的 专 门 机 构 ,为 了 医 院 各 项 计 划 目 标 的实 现 ,各 职 能 科 室 之 间 必 须 密 切 配 合 ,相 互 协 调 ,依 据 正 确 的 政 策 、原则 和 工 作 计 划 ,运 用 恰 当 的 方 式 方 法 ,及 时 排 除 各 种 障 碍 ,理 顺 各 方 面关 系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促 进 医 院 正 常 运 转 和 工 作 全 面 发 展 ,结 合 医
2、 院 实际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协 调 工 作 的 重 要 性协 调 职 能 是 现 代 管 理 的 重 要 职 能 。在 医 院 管 理 过 程 中 ,由 于 管 理 体制 不 顺 ,权 责 划 分 不 清 ,政 出 多 门 ,工 作 互 相 不 协 调 ,甚 至 不 团 结 ,有 时一 项 工 作 按 职 责 应 由 两 个 或 以 上 部 门 来 共 同 完 成 的 ,同 时 ,在 工 作 运 转过 程 中 出 现 的 新 任 务 、新 项 目 ,而 现 有 职 能 又 不 能 完 全 涵 盖 等 现 象 经 常发 生 ,往 往 导 致 工 作 相 互 推 诿 、扯 皮 ,影 响
3、 工 作 任 务 的 顺 利 完 成 ,如 果不 及 时 排 除 这 些 矛 盾 和 理 顺 各 方 面 的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的 协 调 运 转 和 计划 目 标 的 实 现 就 不 可 能 ,医 院 的 发 展 将 会 受 到 严 重 影 响 。因 此 ,建 立 职能 部 门 长 效 的 协 调 机 制 十 分 重 要 。这 时 就 需 要 领 导 和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协调 工 作 ,才 能 顺 利 完 成 任 务 。医 院 领 导 和 各 职 能 科 室 必 须 充 分 认 识 到 做好 协 调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和 必 要 性 ,在 认 真 履 行 好 职 能 的
4、 同 时 ,要 做 到 相 互协 调 ,密 切 配 合 ,构 建 一 种 和 谐 的 工 作 环 境 。2、 协 调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为 了 加 强 对 协 调 机 制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成 立 医 院 协 调 机 制 领 导 小组 。由 院 长 任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副 院 级 领 导 任 副 组 长 ,各 职 能 科 室 的 主 要负 责 人 任 成 员 。办 事 机 构 :院 办 公 室 。领 导 小 组 的 职 能 职 责 是 :1.负 责 对 职 能 科 室 之 间 内 部 工 作 的 协 调 和 医 院 与 外 部 之 间 关 系 的协 调 。2.负
5、责 院 级 领 导 、职 能 科 室 、业 务 科 室 之 间 的 工 作 协 调 ,做 到 统 一认 识 、统 一 口 径 、统 一 目 标 、统 一 行 动 。3.负 责 各 项 工 作 的 领 导 与 协 调 ,督 促 监 督 检 查 ,严 格 落 实 奖 惩 制 度 ,确 保 医 院 实 现 和 全 面 完 成 计 划 目 标 任 务 。三 、协 调 的 范 围 和 内 容在 医 院 工 作 运 行 过 程 出 现 的 各 种 矛 盾 和 冲 突 ,都 在 协 调 范 围 之 内 。这 些 矛 盾 和 冲 突 按 与 医 院 组 织 的 关 系 ,分 为 内 部 与 外 部 两 大 类
6、 :对 医 院内 部 特 别 是 各 职 能 科 室 的 各 种 矛 盾 和 冲 突 的 协 调 ,属 于 内 部 协 调 ;医 院与 其 它 组 织 、个 人 的 矛 盾 与 冲 突 ,属 于 外 部 协 调 。在 内 部 与 外 部 的 协 调工 作 中 ,主 要 协 调 好 三 个 方 面 的 关 系 :第 一 ,上 下 级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包 括 职 能 科 室 与 院 级 领 导 ,临 床 与医 技 各 科 室 、与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第 二 、同 级 之 间 的 关 系 ,包 括 职 能 科 室 与 各 职 能 科 室 之 间 、临
7、 床 科室 与 医 技 科 室 之 间 、职 工 个 人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第 三 、区 域 公 众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包 括 医 院 相 邻 的 单 位 、部 门 、个人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外 部 业 务 往 来 与 医 院 部 门 科 室 和 职 工 人 人 之 间 的关 系 。协 调 的 内 容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协 调 思 想 认 识 ,协 调 奋 斗 目 标 ,协 调 工 作 计 划 ,协 调 职 权 关 系 ,协 调 政 策 措 施 ,协 调 人 际 关 系 ,协 调 责任 奖 惩 等 等 。只 有 把 医 院 内 部 和 外
8、 部 的 这 些 方 面 的 关 系 都 协 调 好 了 ,才能 创 造 良 好 工 作 环 境 ,保 证 计 划 、决 策 的 顺 利 推 行 和 组 织 目 标 的 最 终 实现 。四 、协 调 的 方 式 方 法1、进 一 步 明 确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工 作 制 度 和 职 责 范 围 ,各 职 能 部 门 要明 确 内 部 人 员 的 岗 位 职 责 ,做 到 有 岗 有 职 、权 责 分 明 。2、在 内 部 的 协 调 工 作 中 ,各 职 能 科 室 负 责 搞 好 科 室 工 作 人 员 的 协调 ,按 照 职 能 职 责 办 事 ,不 得 互 相 推 诿 或 者 拖
9、而 不 办 ;也 不 得 大 包 大 揽 ,越 职 挣 办 。3、当 职 能 出 现 交 叉 与 重 叠 时 ,或 某 项 事 情 需 要 多 个 职 能 部 门 负 责时 ,或 出 现 的 新 任 务 、新 项 目 现 有 职 能 涵 盖 不 了 时 ,为 首 的 职 能 部 门 应牵 头 与 其 它 部 门 共 同 协 办 ,必 要 时 由 综 合 职 能 部 门 的 院 办 公 室 或 党 支部 办 公 室 负 责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的 协 调 。4、在 协 调 出 现 困 难 时 ,由 分 管 领 导 出 面 协 调 ,必 要 时 通 过 协 调 领 导小 组 研 究 解 决 。
10、5、在 外 部 的 协 调 工 作 中 ,重 要 的 是 建 立 起 畅 通 的 信 息 沟 通 渠 道 ,互通 情 况 ,加 强 联 系 ,遇 到 困 难 时 应 及 时 地 向 综 合 职 能 部 门 或 院 领 导 通 报情 况 。五 、协 调 工 作 职 责 基 本 分 工1、院 办 、党 办 为 医 院 的 综 合 协 调 部 门 ,负 责 与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院 领导 与 职 能 科 室 、院 领 导 与 职 工 、职 能 科 室 与 职 能 科 室 、院 外 医 疗 单 位 与本 院 和 外 来 单 位 或 个 人 等 之 间 工 作 关 系 协 调 。2、医 务 科
11、、护 理 部 负 责 医 疗 护 理 工 作 关 系 的 协 调 ,科 室 之 间 工 作 关系 的 协 调 ,医 务 人 员 之 间 工 作 协 调 ,医 患 的 协 调 ,医 疗 纠 纷 的 协 调 ,以及 外 部 业 务 关 系 的 工 作 协 调 。3、总 务 科 负 责 与 医 院 各 部 门 、各 科 室 之 间 的 后 勤 保 障 服 务 工 作 的协 调 ,与 各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工 作 关 系 的 协 调 ,后 勤 工 作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协调 ,与 外 单 位 的 业 务 往 来 工 作 协 调 。4、其 他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与 本 部 门 有
12、工 作 关 系 的 协 调 ,包 括 医 院 内 部 、外 部 单 位 或 个 人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协 调 。六 、协 调 工 作 纪 律 要 求 与 奖 惩1、按 照 工 作 协 调 基 本 职 责 分 工 ,认 真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视 力 大 局 意 识 、整 体 观 念 ,通 力 牵 头 、全 力 配 合 、相 互 支 持 ,各 负 其 责 、各 司 其 责 ,不 推诿 、不 懈 怠 ,高 效 率 、高 质 量 完 成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2、在 工 作 过 程 中 ,如 遇 难 以 协 调 完 成 的 工 作 任 务 ,必 须 及 时 向 院 长或 分 管
13、领 导 汇 报 与 沟 通 。不 得 坐 视 不 管 ,推 诿 扯 皮 。3、如 工 作 不 协 调 ,影 响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的 完 成 ,依 据 影 响 医 院 工 作 的严 重 程 度 给 予 相 应 处 罚 。(1)对 政 出 多 门 ,互 相 扯 皮 ,不 认 真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拒 不 接 受 新 任务 的 职 能 部 门 和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协 调 和 批 评 教 育 仍 不 改 的 ,扣 罚 当 月 绩效 工 资 50200 元 ,取 消 年 终 评 优 资 格 。(2)对 因 扯 皮 推 诿 、拒 不 办 理 而 造 成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或 严 重 影 响 医院 整 体 计 划 目 标 实 现 ,或 严 重 影 响 医 院 形 象 的 ,撤 消 该 科 室 负 责 人 的 职务 ,调 整 当 事 人 的 工 作 岗 位 ,扣 罚 10002000 元 的 绩 效 工 资 ,取 消 当年 评 优 资 格 。遇 有 违 法 行 为 的 ,按 司 法 程 序 处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