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目的:规范 pH 值测定检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的质量。范围:适用于本厂用 pH 值测定法检查的物料及产品。责任: 质量控制室人员。内容: 1 定义:稀溶液中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称之为 PH 值,它是表示溶液酸碱度大小的一种方法。2 原理:当一对电极(参比电极和指示电极)同浸在不同 PH 溶液中时,由于参比电极的电位保持恒定,而指示电极的电位则随溶液的 PH 值而变,因此,两电极间由于溶液的 PH值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电位差,再用酸度计测定这对电极的电位差,便可得到溶液的 PH 值。3 溶液的 pH 值使用酸度计测定。水溶液的 pH 值通常以玻璃电极为指示电极、饱和甘汞电极为参比电极进行测
2、定。酸度计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测定前,应采用下列标准缓冲液校正仪器,也可用国家标准物质管理部门发放的标示 pH 值准确至0.01pH 单位的各种标准缓冲液校正仪器。3.1 玻璃电极(指示电极):新的或久放未用的玻璃电极应在蒸馏水中浸泡一昼夜,一般用完后,仍将其浸在蒸馏水中,直到下次使用。3.2 甘汞电极(参比电极) 电极中充以饱和氯化钾溶液,溶液中应保留少量结晶,并不得有气泡将溶液隔断,防止断路。使用时将橡皮塞和加液器的塞子取下。4 仪器校正用的标准缓冲液4.1 草酸盐标准缓冲液:精密称取在 543干燥 45 小时的草酸三氢钾 12.71g,加水使溶解并稀释至 1000ml
3、。4.2 苯二甲酸盐标准缓冲液:精密称取在 1155干燥 23 小时的邻苯二甲酸氢钾10.21g,加水使溶解并稀释至 1000ml。4.3 磷酸盐标准缓冲液:精密称取在 1155干燥 23 小时的无水磷酸氢二钠3.55g 与磷酸二氢钾 3.40g,加水使溶解并稀释至 1000ml。4.4 硼砂标准缓冲液:精密称取硼砂 3.81g(注意避免风化),加水使溶解并稀释至1000ml,置聚乙烯塑料瓶中,密塞,避免空气中二氧化碳进入。文件名称 pH 值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SOP-QC-01003 版本状态 00 页数 3 页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批 准
4、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颁发部门 质量部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分发单位 质量部、质量控制室第 2 页4.5 氢氧化钙标准缓冲液:于 25,用无二氧化碳的水和过量氢氧化钙经充分振摇制成饱和溶液,取上清液使用。因本缓冲液是 25时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所以临用前需核对溶液的温度是否在 25,否则需调温至 25再经溶解平衡后,方可取上清液使用存放时应防止空气中二氧化碳进入。一旦出现浑浊,应弃去重配。4.6 上述标准缓冲溶液必须用 pH 值基准试剂配制。不同温度时各种标准缓冲液的 pH 值如下表温度/草酸盐标准缓冲液苯二甲酸盐标准缓冲液磷酸盐标准缓冲液硼砂标准缓冲液氢氧化钙标准缓冲液(25饱和溶液)0
5、1.67 4.01 6.98 9.64 13.435 1.67 4.00 6.95 9.40 13.2110 1.67 4.00 6.92 9.33 13.0015 1.67 4.00 6.90 9.28 12.8120 1.68 4.00 6.88 9.23 12.6325 1.68 4.01 6.86 9.18 12.4530 1.68 4.02 6.85 9.14 12.2935 1.69 4.02 6.84 9.10 12.1340 1.69 4.04 6.84 9.07 11.9845 1.70 4.05 6.83 9.04 11.8450 1.71 4.06 6.83 9.01 1
6、1.7155 1.72 4.08 6.83 8.99 11.5760 1.72 4.09 6.84 8.96 11.455 注意事项:测定 pH 值时,应严格按仪器的使用说明书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5.1 测定前,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选择两种 pH 值约相差 3 个 pH 单位的标准缓冲液,并使供试品溶液的 pH 值处于两者之间。5.2 取与供试品溶液 pH 值较接近的第一种标准缓冲液对仪器进行校正(定位),使仪器示值与表列数值一致。5.3 仪器定位后,再用第二种标准缓冲液核对仪器示值,误差应不大于0. 02pH 单位。若大于此偏差,则应小心调节斜率,使示值与第二种标准缓冲液的表列数值相符。重
7、复上述定位与斜率调节操作,至仪器示值与标准缓冲液的规定数值相差不大于 0.02pH 单位。否则,需检查仪器或更换电极后,再行校正至符合要求。5.4 每次更换标准缓冲液或供试品溶液前,应用纯化水充分洗涤电极,然后将水吸尽,也可用所换的标准缓冲液或供试品溶液洗涤。5.5 在测定高 pH 值的供试品和标准缓冲液时,应注意碱误差的问题,必要时选用适当第 3 页的玻璃电极测定。5.6 对弱缓冲液或无缓冲作用溶液的 pH 值测定,除另有规定外,先用苯二甲酸盐标准缓冲液校正仪器后测定供试品溶液,并重取供试品溶液再测,直至 pH 值的读数在 1 分钟内改变不超过0.05 止;然后再用硼砂标准缓冲液校正仪器,再如上法测定;两次 pH 值的读数相差应不超过 0.1,取两次读数的平均值为其 pH 值。5.7 配制标准缓冲液与溶解供试品的水,应是新沸过并放冷的纯化水,其 pH 值应为5.57.0。5.8 标准缓冲液一般可保存 23 个月,但发现有浑浊、发霉或沉淀等现象时,不能继续使用。6 相关培训:培训部门:质量部培训对象:质量控制室人员。培训时间:0.5 小时7 变更历史版本号 变更依据00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