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担保银行地址:受益人(业主单位)地址:鉴于 湖南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 217号 (承包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下称“承包人” )已保证按 合同的规定实施 中德财政合作湖南扶贫项目凤凰县水利工程(第一标段)工程(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合同” );又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提到,承包人必须按规定金额 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证函,作为履约担保,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本银行同意作为保证人,并代表承包人以支付合同价款所用的货币种类和比例,向你方担保总额为(大写)的保证金。银行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即在上述担保的金额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2、(保证金数额)。你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提出要求的理由。本保证函自预付款拨付至承包商账户之时起生效。若在本保证函下所发生的任何索赔,其索赔资金将拨付至德国复兴银行(法兰克福 am Main(银行识别码:KFWIDEFF,BLZ 500 204 00)),账号 38 000 000 00(国 际银行帐号:DE53 5002 0400 3800 0000 00)的账户 (业主单位/项目执行机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德扶贫凤凰项目水利工程第一标段-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湖南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本保证函在 前完全有效。截止上述日期,我方必须确保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接到索赔书。你方将在保函期满或者索赔总款项支付完毕后,将银行保函归还我方。本保证函受中国相关(法律)约束。日期,地点 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