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保函编号: 致: 鉴于 (以下简称“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已与你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 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 ) ;又鉴于该合同规定,你方将支付申请人一笔金额为 的预付款(以下称“预付款” ) ,而申请人须向你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兑现的预付款保函。我行(以下简称“保证人” ) , ,法定注册地址: ,受该申请人委托,为该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规定的义务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保证人在收到你方提出要求收回上述预付款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的书面索赔通知时,无须你方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将于 7 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和不可改变地向你方支付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RMB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并放弃任何向你方提出异议和追索的权利。保证人特此确认并同意:保证人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解除、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和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本保函自 起生效,至 失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保证人特此确认并同意,在上述失效日期前,只要收到你方发出要求延长本保函有效期的书面通知,保证人将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按你方的书面要求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银行地址: 担保银行: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电 话: 联 系 人: (签字或签章) 传 真: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