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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职业道德及法律知识.ppt

上传人:tkhy51908 文档编号:8358011 上传时间:2019-06-22 格式:PPT 页数:56 大小:28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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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咨询师职业伦理道德 及有关的法律知识,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 李国瑞,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标准,职业守则 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职业道德,(一) 不因任何因素歧视求助者。(二) 应当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的工作性质、特点、局限性以及他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三) 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职业道德,(四) 与求助者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不得利用求助者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五)须有正当和合适的理由并做出明确的说明,本

2、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适时转介。,职业道德,(六) 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如下:1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的限度。2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3咨询中的信息和资料,均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4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5对于心理咨

3、询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照会或医嘱,应指定适当场所及人员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6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7应将开业执照、收费标准及其职业资格证书,悬挂于心理咨询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 8应保持心理咨询场所的整洁、卫生、秩序和安宁,并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及安全。9收取咨询费用时,应向求助者出具收费明细表和合法的收费凭证。 10心理咨询师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业务。,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

4、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

5、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6、(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

7、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

8、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

9、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

10、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第八,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第十,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答: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1、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第十一,问: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答: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

13、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

14、教育。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

15、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休、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选),第六单元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 学校应

16、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做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

17、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

18、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

19、的方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滂,不

20、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21、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

22、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以预

23、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咨询和心理治疗的道德准则,咨询和心理治疗是与人打交道的实践,而且具有非常个人化的性质。因此在咨询和治疗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道德问题。治疗家对本专业道德准则的关心,要超出其它行业的从业者。在咨询和心理治疗发展较早的国家,大多制订了咨询人员道德规范。例

24、如在美国,就有由各专业组织制订的一系列有关咨询和治疗的道德标准或原则。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由于起步晚,目前制订道德规范的工作还正在进行。已经颁布的准则有心理测验工作者的道德准则(1992)和卫生系统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者条例(1992)。,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涉及的道德问题有许多方面,本节仅就与咨询实践有密切关系的当事人的利益、专业能力和保密原则三个问题作一些讨论。另外还有两个问题,对来访者的价值影响问题和心理测验的使用问题,则放到后几章讨论。,当事人的利益,对当事人负责,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是咨询和治疗者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咨询中遇到某些利益冲突时,咨询者应按这一原则行事。,根据这个原则

25、,咨询者应该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来访者的利益之后。例如,咨询者在安排会谈时间时,应首先考虑来访者的便利;咨询者应对那些无力支付服务费用的求助者给予同样热情、认真的咨询,咨询者不能收取超过自己劳动价值的报酬,等等。在咨询领域有一个传统规则,咨询者应当避免对亲近的朋友、家人或其他关系密切者进行咨询或治疗。因为这种关系可能妨碍咨询者对问题判断的客观性及处理问题的公正性。另外,咨询者利用咨询关系与来访者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也是不道德的。,咨询中有时会碰上第三方出面请求对某当事人提供服务的情况。例如学校、工作单位、家人或亲友出面请求对某个人给予咨询或治疗。这个第三方与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保护或从属关系。由于这种关

26、系,第三方往往觉得有权知道当事人的种种情况,甚至要求作出某种不利于当事人的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咨询者首先要了解第三方与当事人的关系,并以优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处理相关问题。当咨询者判断这种委托关系对当事人可能造成潜在损害时,应拒绝给予咨询。,在学校或雇用单位工作的咨询者有时会面临一种进退维谷的情境。学校或雇用单位的主管人会把咨询者及其工作视为管理的辅助工具,而要求提供学生或雇员的心理信息,甚至要求作有损当事人利益的诊断或建议。此时,咨询者的道德准则要求他优先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如果无法通过说明、解释取得谅解,咨询者宁愿接受自己的利益受损害的结果。,专业能力,在公众心目中,咨询这个专业的服务范

27、围是有些模糊的,因此,咨询中会碰上求助者的要求超过了咨询的职能范围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无法克服的个人局限性,咨询者和治疗者也几乎不可能对本专业内的所有问题都能胜任。这正如牙科医生无法解决心脏外科的问题一样。这就要求咨询和治疗者对本专业的职能范围有清楚的界定,对自己的能力局限有清醒的自我意识。,在实践上,咨询和治疗者要遵循两个原则。 第一,如实地向当事人介绍本专业的职能范围;第二,不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领域工作。当来访者的困难属于咨询和治疗的帮助范围,但咨询者本人不具备解决这一困难的经验和技能时,妥善的做法是将来访者转介给另一位有此能力的咨询者。在转介时,咨询者有义务说明转介的理由,并对所转介

28、的咨询者向来访者作如实介绍。下述情况经常在门诊咨询中发生,咨询工作者在初步会谈后发现来访者有精神科的障碍,此时就应根据上述原则把来访者转介到精神科的治疗者那里,而不应根据自己的一知半解勉强治疗。咨询者要切记一条警告:错误的治疗不如不治疗。,保密,咨询和心理治疗中来访者要袒露大量的个人信息,并通过诊断和测量产生许多有关来访者的新信息。很自然地,来访者会非常关心咨询和治疗者会怎样对待和使用这些信息。因此,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保密,不仅是咨询者的道德原则,也牵涉到来访者对咨询者的信任,进而影响咨询的成效。,保密,然而,对来访者资料保密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学科发展,为了其他人的

29、利益,或为了来访者的最大利益,允许咨询者公开来访者的资料,甚至是要求咨询者违背保密诺言。所以,咨询者在遵守保密原则的总前提下,对上述特殊情况应根据道德准则认可的方式予以处理。,保密,咨询者向第三方公开来访者信息的情况之一,是在进行本专业的科学研究、教学中使用(包括演讲和发表)来访者的资料。在这样做时,必须确认交流是在纯专业情景下进行;并且“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通行的做法是隐去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具体隶属机构。,保密,公开来访者资料的第二种情况,是为了来访者的利益,需要向其他咨询者、教师,有时也包括父母和配偶交换意见,其中涉及到来访者的有关信息。例如与另一位同行讨论诊断和治疗问题,目的是吸收同行的智慧更好地帮助来访者。又如向教师提出个别辅导的建议,或要求父母或配偶采取一些配合治疗的措施。在这样做时,咨询者的行动原则是,先确认这样做是为了当事人的最大利益,然后向来访者说明这样做的理由,以及将怎样与第三方交流,并得到来访者的同意和信任。,Xiexie 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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