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文 件 编 号 : 版 次 号 : A/0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2 页 共 38 页第 一 章 总 则 .3第 二 章 部 门 职 责 与 权 限 .4第 三 章 分 类 的 目 的 及 原 则 .7第 四 章 分 类 的 核 心 定 义 和 方 法 .9第 五 章 风 险 分 类 标 准 .11第 六 章 分 类 档 案 资 料 .32第 七 章 分 类 流 程 .32第 八 章 分 类 日 常 管 理 .35第 九 章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和 呆 账 核 销 .36第 十
2、章 罚 责 .36第 十 一 章 附 则 .37内 外 部 规 章 制 度 索 引 .38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3 页 共 38 页总 则为真实、及时、全面反映非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规范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与管理,建立风险识别预警和风险抵补机制,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信贷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总行、总行营业部和各支行(以下简称各支行)。本管理办法所称的非信贷资产是指本行资产负债表中除信贷资产以外的各类资产。非信贷资产根据风险和损失程度的不同,划分为安全性和风险性两类。其中:安 全
3、性 非 信 贷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现 金 及 周 转 金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放 联 行 款 项 等 非 信 贷 资 产 项 目 。风 险 性 非 信 贷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专 项 央 行 票 据 、同 业 债 权 、待 处 理 抵 债资 产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投 资 类 资 产 、委 托 及 代 理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递 延 资 产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历 年亏 损 挂 账 等 非 信 贷 资 产 项 目 。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4、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4 页 共 38 页部 门 职 责 与 权 限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由风险管理部牵头,计划财务、会计结算部、审计稽核部、科技信息部、综合部等非信贷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共同实施。总行授信及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负责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组织开展、分类认定工作;支行风险管理小组负责辖内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组织开展、分类认定工作。授信及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和支行风险管理小组的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日常事务。总行授信及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全行非信贷资产管理的整体协调和决策;2 审议重大政策、发展规划、重要事
5、项及非信贷资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风险分类标准等基本规章;3 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进行最终认定审批;4 对非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进行总体评价。支行风险管理小组的职责:1 负责支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的审核认定;2 组织人员对与初审意见不一致的风险分类项目进行现场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5 页 共 38 页核查;3 对属总行认定权限的非信贷资产进行初分;4 对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负责;5 对支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进行总体评价。风险管理部的职责:1 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1 牵 头 起 草 本 行 非 信 贷 资 产
6、 风 险 分 类 的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非 信贷 资 产 质 量 控 制 计 划 与 考 核 要 求 ;2 对 总 行 本 级 经 营 的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进 行 初 审 ,向 本 级非 信 贷 资 产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反 馈 分 类 认 定 结 果 ;对 支 行 上 报总 行 认 定 权 限 的 非 信 贷 资 产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并 组 织 材 料 上报 总 行 授 信 及 风 险 资 产 处 置 委 员 会 审 批 ;3 根 据 总 行 授 信 及 风 险 资 产 处 置 委 员 会 授 权 ,对 分 类 为 正 常 、关 注 类 的 非 信
7、 贷 资 产 进 行 认 定 审 批 ;4 对 全 辖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进 行 指 导 、监 督 、检 查 ;5 组 织 全 辖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人 员 业 务 培 训 或 交 流 ;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6 页 共 38 页6 综 合 分 析 全 辖 非 信 贷 资 产 分 类 结 果 ,查 找 非 信 贷 资 产 经 营管 理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撰 写 非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分 析 报 告 ,组 织考 核 通 报 。2 支行风险管理部职责1 对 支 行
8、 本 级 经 营 的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进 行 初 审 ;对 支 行非 信 贷 资 产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分 类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进 行 审 查 ,如 有 疑 问 ,应 要 求 其 进 一 步 核 实 、补 充 和完 善 ;2 及 时 向 本 级 非 信 贷 资 产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反 馈 分 类 认 定 审 批 结果 ;3 根 据 授 信 及 风 险 资 产 处 置 委 员 会 授 权 ,对 分 类 为 正 常 、关注 类 的 非 信 贷 资 产 进 行 认 定 审 批 ;4 对 在 日 常 监 管 、检 查 和 认
9、 定 审 批 中 发 现 的 分 类 不 实 、违 反规 定 或 其 他 非 信 贷 管 理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应 及 时 反 馈 相 关归 口 管 理 部 门 ,并 督 促 整 改 ;5 根 据 辖 内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的 实 际 状 况 ,按 季 统 计 监 管 报 表 ,撰 写 综 合 分 析 报 告 ,对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状 况 进 行 评 价 ,提出 改 进 风 险 分 类 工 作 和 提 高 非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的 建 议 ;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7 页 共 38 页6 在 规
10、 定 时 间 内 向 上 级 或 本 级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提 供 )非 信 贷 资产 风 险 分 类 结 果 。 审计稽核部的职责:1 不定期对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和稽核检查。 对损失类非信贷资产进行重点审;2 对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开展情况,以及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坚持“ 分级负责、集体审议、按权限认定”的原 则。初分人员与初审人员分类意见不一致的,应经支行风险管理小组讨论确定分类结果,支行初分结果与总行授信及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认定结果不一致的、以总行授信及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确认意见为准。分 类 的 目 的 及 原 则
11、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根据风险程度对非信贷资产质量作出评价并划分为不同档次的分类方法。通过风险分类达到以下目的:1 促进各支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8 页 共 38 页2 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非信贷资产质量,充分揭示非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3 发现和分析非信贷资产使用、管理、监控、催收、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4 为判断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充足性提供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制度;5 为计量、监测资本充足率,评价经营管理能力提供依据。
12、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坚持风险、真实、审慎及动态管理的原则。风 险 原 则 。风 险 分 类 以 非 信 贷 资 产 的 内 在 风 险 为 主 要 依 据 ,以 预 计 损 失 程 度 为 主 要 分 类 标 准 。真 实 原 则 。广 泛 搜 集 非 信 贷 资 产 的 各 类 信 息 ,严 格 按 照 分 类标 准 、方 法 和 程 序 进 行 分 类 ,充 分 估 计 现 实 与 潜 在 的 风 险 状 况 ,全 面 、真实 反 映 非 信 贷 资 产 的 风 险 程 度 。审 慎 原 则 。对 非 信 贷 资 产 的 风 险 分 类 进 行 定 性 定 量 相 结 合地 分 析 、评 估
13、 ,科 学 合 理 地 划 分 风 险 类 别 。对 减 值 迹 象 判 断 困 难 或 计 量 精确 性 受 到 影 响 的 ,应 运 用 审 慎 的 专 业 判 断 和 稳 妥 的 分 类 方 法 。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9 页 共 38 页动 态 原 则 。当 出 现 有 可 能 影 响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的 因 素 时 ,应适 时 、动 态 地 对 相 关 资 产 进 行 重 新 认 定 与 分 类 。分 类 的 核 心 定 义 和 方 法按照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和预计损失程度,依据一定的分类标准和方法,将风险性非信贷
14、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非信贷资产。分类标准的核心定义如下。正 常 类 :资 产 未 出 现 减 值 迹 象 ,资 金 能 够 正 常 回 收 ,没 有 足够 理 由 怀 疑 资 产 及 收 益 会 发 生 损 失 。其 基 本 特 征 为 “一 切 正 常 ”。关 注 类 :资 产 未 发 生 减 值 ,但 存 在 一 些 可 能 造 成 资 产 及 收 益损 失 的 不 利 因 素 。其 基 本 特 征 为 “潜 在 缺 陷 ”。次 级 类 :资 产 已 出 现 显 著 减 值 迹 象 ,即 使 采 取 各 种 可 能 措 施 ,资 产 仍 可
15、能 形 成 一 定 损 失 ,但 损 失 较 小 。其 基 本 特 征 为 “缺 陷 明 显 ,损 失较 小 ”,预 计 损 失 率 小 于 30%。可 疑 类 :资 产 已 显 著 减 值 ,即 使 采 取 措 施 ,也 肯 定 要 形 成 较大 损 失 。其 基 本 特 征 为 “肯 定 损 失 ,损 失 较 大 ”,预 计 损 失 率 为 30%(含 )-90%。版 次 : A/0编 号 : 非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管 理 办 法第 10 页 共 38 页损 失 类 :在 采 取 所 有 可 能 的 措 施 或 一 切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之后 ,资 产 仍 然 全
16、部 损 失 或 只 能 收 回 极 少 部 分 。其 基 本 特 征 为 “基 本 损 失 ”,预 计 损 失 率 在 90%(含 )以 上 。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 合非信贷资产的形态、对象、权属、账龄等因素,对不同的非信贷资产相应使用风险分类法、账面价值法、可变现净值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和专家判定法等分类方法进行质量分类。风 险 分 类 法 。根 据 资 产 账 龄 、交 易 对 手 履 行 合 同 和 债 务 偿 还能 力 等 进 行 质 量 分 类 的 方 法 。主 要 适 用 于 专 项 央 行 票 据 、同 业 债 权 、投 资类 资 产 、应 收
17、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等 。 账 面 价 值 法 。根 据 资 产 的 特 性 、合 同 及 账 面 的 价 值 ,能 直 接确 认 有 无 损 失 或 损 失 程 度 ,将 资 产 直 接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和 损 失 程 度 进 行 质量 分 类 的 方 法 。主 要 适 用 于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历 年 亏 损 挂 账 等 。可 变 现 净 值 法 。以 风 险 性 非 信 贷 资 产 账 面 余 额 ,扣 除 其 可 变现 净 值 或 可 收 回 金 额 后 的 差 额 部 分 ,作 为 预 计 损 失 的 质 量 分 类 方 法 。可变 现 净 值 是 指 以 资 产 预 计 售 价 减 去 预 计 相 关 处 置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主 要 适用 于 待 处 理 抵 债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无 形 资 产 等 。 预 计 损 失 计 算 :预 计 损 失 额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可 (已 )变 现 净 值 ; 预 计 损 失 率 =(预 计 损 失 额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