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陕理工校发201116 号关于印发陕西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 ,各部门:陕西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 已经学院研究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陕西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2 -附:陕西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1 年 3 月修订)为了加强科研工作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科研工作量登记对象及统计范围1.登记对象:本年度在册在岗的教职工。2.统计范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结题、研究成果、成
2、果转化、成果获奖及反响等。二、科研工作量构成1.科研工作量由基本工作量和反响工作量构成。2.基本工作量包括著作、论文、电子出版物、项目及专利工作量等。3.反响工作量包括科研成果的获奖、收录、转载、被引及成果转化工作量等。三、科研工作量计算(一)基本工作量1.著作类著作类指公开出版、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或本人所从事的管理工作相关的专著、教材、译著及工具书。各类著作科研工作量按表 1 计算。表 1 各类著作科研工作量计分表 单位:分/万字著作类 教材类 其它类类 别 学 术专 著一 般著 作外文著作(编) 高校规划教材 高校一般教材 译 著 工具书 科 普读 物分 值 20 10 10 10 5
3、 5 5 5说明:著作按作者实际写作字数计算,书中未标注撰写章节的,按参编人平均计算,且须注明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 ;学术专著应标明“著” ;规划教材应- 3 -有立项证明。主编、副主编除按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工作量外,再分别按著作总字数分的 10%、5%计算工作量(多人合作时,平均分配其工作量) ,独立完成者按主编计算办法计算工作量。教材和著作的主审按著作总字数分的 10%计算工作量。为鼓励高水平的成果,对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出版的各类著作,工作量增加 20。修订再版著作按原分值的 50%计算工作量。随著作发行的
4、光盘不重复计算工作量。2.论文类登记成果的论文应是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内或本人从事的管理研究方向内的研究成果。自然科学类论文每篇 2000 字以上,人文社科类论文每篇 3000 字以上。论文级别分值见表 2 所示,论文作者排名系数见表 3 所示。工作量为论文级别分与作者排名系数之积。表 2 论文级别分值计算表 单位:分/篇期刊类别 权威期刊 核心期刊 一般期刊、国际会议论文集 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分 值 150 80 30 5说明:核心期刊的认定依据北京大学图书馆编中文核心期刊总览 、 外文核心期刊总览 ,南京大学编 CSSCI 源期刊和国内出版的英文期刊。权威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总览和外
5、文核心期刊总览中某学科核心期刊的前 20%。有新版本时,以新版本为准。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无法判断级别时,比照同学科国内学术期刊影响因子执行。在人民日报、科技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文章(字数不低于 3000)按核心期刊计。在省级及其以上级别报纸上发表的学术性文章(字数不低于 3000) 、专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按一般学术期刊论文工作量分值的 50%计算。同一论文有两种计算办法时,不重复计算,就高计分。在内部期刊、各类期刊的增刊及年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科研工作量。教师指导在校学生以“通讯作者”署名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指导本科生按 35%计算科研工作量,指导研究生按
6、 60%计算科研工作量。表 3 论文作者排名系数计算表(只计前 6 名)排 名合作人数 1 2 3 4 5 61 12 0.65 0.353 0.60 0.25 0.154 0.60 0.20 0.12 0.085 0.60 0.18 0.10 0.07 0.05- 4 -6 0.60 0.16 0.09 0.06 0.05 0.043.电子出版物类(1)正式出版的软件按核心期刊论文计算工作量。(2)正式出版的电子书刊,按照著作总字数的 30%计分,其它出版物按一般期刊论文计算工作量。电子出版物作者的排名系数按表 3 计算。4.科研项目类(1)项目立项工作量项目获准立项且经费(不含配套经费)到
7、帐后,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量级别分标准见表 4 所示;立项经费系数见表 5 所示;项目研究者排名系数见表 6 所示。工作量为立项工作量级别分、立项经费系数分、项目研究者排名系数三者之积。表 4 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量级别分标准 单位:分/千元纵向项目课题类别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校 级横向项目分 值 18 15 10 5 10表 5 科研项目立项经费系数计算表研究经费 100 万元以下 100 万元(含)500 万 500 万元(含)以上 备 注系 数 1 0.9 0.8 人文社科类按系数 1.2 倍计算表 6 项目研究者排名系数计算表排 名合作人数 1 2 3 4 5 6 7 81 12 0.65
8、 0.353 0.60 0.25 0.154 0.55 0.23 0.12 0.105 0.50 0.23 0.12 0.08 0.076 0.50 0.21 0.12 0.08 0.05 0.04- 5 -7 0.50 0.20 0.10 0.08 0.05 0.04 0.038 0.50 0.20 0.09 0.07 0.05 0.04 0.03 0.02说明:纵向项目指各级政府机构下达给我校的科研项目(含校级科研项目) ;横向项目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协议形式委托我校研究的项目;项目级别以项目发文单位级别属性为准。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招标资助的科研项目按横向项目对待。国家、省部级重
9、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量按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量的 10%计算。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不计算立项工作量。科研项目到款后转给合作单位的经费,或为合作单位购买设备的经费不计科研工作量。(2)项目结题工作量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工作量按表 7 计算。表 7 结题科研项目级别工作量分值表级 别分 值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横向项目 校 级鉴定分值 2000 1000验收分值 1200 600 300结题分值 800 400 200 100 50说明:结题项目指研究计划完成后按时上报结题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结题的项目;对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延期结题的项目按相应级别的 50%计算工作量。鉴定结论为国际领先、国际先
10、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分值系数分别为1.3,1.2,1.1,1.0;结题结论为优秀的项目(以结题证书为准)分值系数按 1.2计算。项目组成员工作量分配比例按表 6 计算。5.专利类专利工作量按表 8 计算。表 8 专利工作量计算表专利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分 值 800 200 80说明:专利以国家专利局的授权证书为准。合作申报的专利,完成人系数按项目研究者排名系数表 6 计算。(二)反响工作量1.获奖类科研成果获奖工作量按表 9 计算。表 9 科研成果奖工作量计算表级 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校 级- 6 -奖励分值 5000 2000 500 100备 注特等奖、一等
11、奖、二等奖、三等奖系数分别为1.2、1.0、0.8、0.6;获奖者排名系数按表 6 计算。说明:获奖成果指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奖项,且须有陕西理工学院署名,其他各级各类学会、团体、协会、会议的评奖只作统计,不计科研工作量。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按科研成果奖奖励分值的 15%计算工作量。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就高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若前期已按低档次给予了计分,则只补计其与最高项计分的差额。科研成果奖励奖金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工作量不计算科研津贴。2.收录类论文被国内外文摘刊物收录后,收录工作量按表 10 计算。表 10 论文被国内外文摘刊物收录工作量计算表收录类别 收录(含全文) 收 目SCI
12、、SSCI 150EI、新华文摘 100 30ISTP 80CA、CSSCI 60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50 10其它国内外文摘、CSCD 30 10说明:一项成果按最高原则只计算一次。收录工作量的作者系数按论文作者排名系数表 3 计算。网络版、扩展版收录的文章按 50%计算工作量。其它国内外文摘指本学科专业文摘。3.论著被他人引用类著作、论文被他人在公开出版物引用后,每引用一次给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工作量 5 分。统计时间为上年 10 月 31 日至当年 10 月31 日。4.成果转化类(1)成果转化类工作量,依据技术成果转让或技术入股合同实际到帐经费额计算,每千元计工作量 10 分。(2)
13、参加人员的工作量系数按项目研究者排名系数表 6 计算。(三)艺术类(美术、音乐作品)工作量1.实践性成果- 7 -(1)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期刊或专业报纸上发表的作品每期按一项成果计,下同) ,以 60 分计。(2)一般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以 30 分计;非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以 10 分计;专科学报按非专业期刊的 50%计分。(3)专业作品集,以 10 分计;其他文集或著作中发表的作品,以 5分计;文中插图插页均不计分。(4)报纸上发表的作品,人民日报、科技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国教育报专业版上的作品按核心期刊计分;省级及其以上专业报纸和省级及其以上综合报纸的专业版上发表的作品,以 5 分计
14、;省级以下报纸和省级及其以上报纸非专业版上发表的作品均不计分。(5)公开出版的个人专辑。独立出版的个人专辑:省级及其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美术专辑、音乐专辑和音像作品专辑,每辑首次发表作品超过 10 幅或 10 首的,每辑计 100 分;低于 10 幅或 10 首的,按实际幅数或首数,每幅或每首按10 分计;省级及其以上非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个人作品专辑,按 50%计;其余专辑均不计分。合作出版的个人专辑:每辑计 100 分,作者系数为第一作者 0.6,第二作者 0.3,第三作者 0.1。合作出版个人专辑最高限制为三人。(6)美术作品被中国美术馆、国家博物馆、人民大会堂、毛主席纪念堂等著名场馆收藏(
15、非商品行为) ,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每幅计100 分;被省级美术博物馆、美术馆、历史博物馆、综合性博物馆收藏,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每幅计 60 分。2.美术类比赛美术类比赛工作量计算按表 11 计算。表 11 美术类比赛工作量计算分值表奖 级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入 选国家级大型综合美展 600 360 240 120 60国家级单项美展 300 180 120 60 30省级大型综合美展 200 120 80 40 20省级单项美展 100 60 40 20 10- 8 -说明:美展主办单位必须是省级及其以上美协或宣传部、文化部、文化厅等政府部门。获奖奖金按学校有关文件
16、执行,工作量不计算科研津贴。3.音乐类比赛音乐类比赛工作量计算按表 12 计算。表 12 音乐类比赛工作量计算分值表奖 级级 别 金奖 银奖 铜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国际专项音乐比赛 1400 840 560国家级表演比赛 600 360 240 120省级表演比赛 200 120 80 40备 注由省级以上音协或文化厅、文化部主办的专业性独唱(奏)音乐会计 100分;作为主要演职人员参加电视台现场直播演出录相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计60 分;省电视台播出计 30 分。4.艺术设计作品、摄影作品、书法作品参照美术类计算;重复发表或相似作品发表均不计算分值;同一作品多次获奖,按最高分值计算
17、。四、科研工作量登记1.科研工作量依照陕西理工学院科技成果登记认定办法进行登记。2.科研工作量的计算依照本办法计算。3.科研工作量的登记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和实施。五、附则1.登记科研成果必须真实可靠,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学校将追回由科研成果所获得的工作量和各种待遇,并按其情节,追究当事者相应责任。2.各级各类人员每年应完成的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3.对校级研究项目(含研究基地培育项目和引进人才启动项目等)的立项与结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职工在非核心期刊(陕西理工学院学报除外)上发表的论文,只计算科研工作量,不计发科研津贴。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同类文件一律废止,解释权归科- 9 -技处。主题词:科研 工作量 计算 办法 通知 陕西理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 年 3 月 11 日 印数:9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