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鹿鹤乡干部、 职工请销 假制度出勤是工作的基本纪律,体现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为了加强干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鹿鹤乡职工请销假制度。1、请假必须履行假条,书记、乡长请假由党组书记、主任领导审批;其他成员请假由书记、乡长审批;主要领导不在家时,由主要领导指定一名副职或党委成员为当天的值班领导审批;西昌请假算 2 天路途,其余请假一律不除路途天数。2、请假条一律由领导审批后统一保管,由后勤组负责核实登记和销假。参加会议由办公室通知,到会东、淌塘办事、交表等须向主要领导说明办什么事和起止时间,由批准领导给办公室打招呼登
2、记考勤,如不假就走,请假超假,外出开会提前报到,办公事不给领导打招呼的,后勤组一律登记为“ 去向不明 ”,按 旷工处理。3、送报表、材料、办公事都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值班领导通知后勤组登记,往返时间为三天,超出 3 天不归或有事不请假,不提前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处理。4、凡在编干部、职工全年假期为 60 天,其余人员为 30天包干,农业生产大忙季节一律不准请假,超过规定假期请假者一天惩 50 元。矿工一天惩 100 元。5、干部职工个人全年累计请事假未超过 60 天的,将按规定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干部职工个人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 60 天的,不再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6、干部、职工考勤由后勤组吴恒负责登记,上月考勤结果务必在次月 5 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如有错漏应及时核查,接受监督,如出现后勤组在登记考勤时有弄虚作假或循私情,2造成考勤登记不真实的,将视其情况,追究当日值班领导和考勤登记人员的责任。个人每月的工作动态表,务必在次月3 日前交办公室。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二 0 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