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学生村干部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林遮峪乡大学生村干部请销假制度。一、适用对象:大学生村干部。二、严格请假、准假范围1、工作期间,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实行书面请假,请假人需事先写出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请假三天以内的,由乡村官办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内者,由乡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乡镇报县委组织部批准。每人每年累计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育的可以批准请假四个月。2、请假人员请假后,一律
2、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并以此作考勤依据,否则,视为无故缺勤,大学生村官因公到本乡以外出差,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旷工,有关费用自理。3、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续假,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三、有关要求21、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除情况,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但事后须补办手续。2、请假人员要严格遵守请假规定时间,不得擅自超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而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3、请假人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4、请假期间,需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失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