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项目经理部工地伙食补贴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项目部科学化、制度化、正规化的管理,规范成本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施工工地伙食补贴规定如下:1. 施工工地伙食补贴人员为项目部成员,食补贴标准:每人每天早餐 3 元,中餐 8 元,晚餐 6 元。2.伙食补贴的发放以考勤表为依据,按在工地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病假、事假、出差不发放伙食补贴。3.项目部成员不住工地不享受早餐、晚餐伙食补贴,只有中餐伙食补贴,如晚上需要加班经项目经理批准,可增加晚餐补贴。4. 项目部成员享受工地伙食补贴后,项目部不在对工地食堂给予任何补贴,项目部成员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与之相关的费用。5.本办法解释权在项目部,自颁布之日起实行221 项目经理部2013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