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区绿化管理制度为了搞好住宅区的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增强居住者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局家属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人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管理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二。保持花草树木的良好生长。1。花草树木视其长势,每年适时施肥数次,每年松土不少于一次。2。花草浇水每周不少于二次,阴雨天,冬季除外。3。作好花草树木病虫的防治,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对症下药。4。适时修剪树木,保持优美的绿化造型效果。三。自觉爱护绿化设施1。严禁行人和各种车棚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严禁损坏花木防护栏,花坛。2。不准攀折花木器厂和在树上吊铁丝及铁钉,晾晒衣物等。3。不准在绿化地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
2、招牌。四。凡人为损坏花草树木及其保护设施者,按照西安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如下: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干,每株罚款 150 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罚款 10 元。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 5 元,乱放材料或其他物品损坏花木的,每株罚款 30 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 50 元。3。撞坏防护栏,每平方罚款 100 元,在绿化地带晾晒衣服被褥者,管理人员有权收回办公室,并对其进行教育。违犯上述规定罚款,一律由本人支付,未成年人的由家长支付。为了做好绿化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人员将罚款的 30%作为奖励,奖罚由物业管理办公室执行,对不听劝阻,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物业办201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