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人权,人格权:,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人格尊严权: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投票选“小偷”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合计,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以上这起案例中,侵害了学生的什么权利?,案例,(名誉权、人格尊严权),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
2、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人身自由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想一想:以上这些行为中,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女儿可以怎么办?为什么?,(向法院提起诉讼),(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生命健康权),(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
3、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常见的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1非法剪他人的头发,指甲,非法撞击他人身体造成伤害 2杀人,殴打,恫吓他人使他人致残,致死。 3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致使他人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 4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5地面施工未设安全标志和防范措施致人损害 6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砸死,砸伤致人损害。,侵害大搜索,小偷偷工地30元被人捆住用鞭猛抽下半身,你评我说,这是一个在工地上被抓到的小偷,他被逮住后,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成这样,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
4、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作用,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法律规定,25页-人身自由,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
5、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分辨,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有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案件追踪,宪法 刑法 民法 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你知道吗:,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
6、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 服装厂的老板娘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1、未成年人参加勤工俭学算不算童工?,补充知识,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开快餐店的张老板让放暑假的儿子来店里帮忙。14岁的儿子由于个子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小,于是有人投诉到街道说他非法使用童工。他对此感到很困惑,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2、自家人来
7、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儿子来店里帮忙,名为帮忙,实为使用童工。因为张老板从事营利性活动,其儿子帮忙显然不是家务劳动。也就是说,张老板和其儿子间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张老板应当为儿子支付相应的报酬。 即使没有支付报酬,也不能阻隔与儿子间劳动雇佣关系的形成。但这种雇佣关系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94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当然,如果是在不影响其学习、休息、娱乐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社会实践也是可以的。,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下列情境中,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以上图景
8、中,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据最近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北京,知识分子平均寿命从10年前的58-59岁降至53-54岁,比北京市民平均寿命的78.5岁低了20岁。那么,究竟是什么无情地夺走这些英才的生命呢?大众在为这些优秀中青年人唏嘘不已的同时,不由得自己也会反思一下:“我是不是也应该去检查一下身体了?”,思考: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4、有病及时医治,3、不吸烟、不喝酒、不吸毒等,2、生活要有规律如:吃早饭,不熬夜,不沉溺上网等,我们还可采用哪些方式行使生命健康权?,珍爱生命,请思考-28页,掌握观点,1、行使生命健康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三方面?,我们有权珍爱生命,
9、维护健康,积极_,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有权在_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_时,有权依法和请求法律保护。,锻炼身体,患病,非法侵害,自卫,请思考,什么行为才是“自卫”行为?,1、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职工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上述行为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为什么?,3、小林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2、小红怕吃药打针,患了感冒久拖不治,结果得了心肌炎。,七嘴八舌:,明察秋毫,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10、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相关链接,掌握观点,、注意自身生命与健康法律有什么规定?29页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_,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_。,权利,责任,北交大一名学生自杀,吉林一毕业实习大学生跳楼砸瘪过路的士,“自杀是个人的事,个人的权利”,你同意吗?为什么?,两张光碟引发的悲剧,2004年7月3日,是海南省海口市的姚平一家人永远心痛的日子。因为在这天晚上,他们不满12岁的双胞胎儿子杨特和杨点从自家十楼的窗口跳下,结束了生命。事情的起因是:双胞胎兄弟在书店没付钱就拿了两张光碟,被保安扣押和母亲训斥。
11、,掌握观点,、为什么轻生、自残给家庭社会带来不良后果?29页,法律规定:除了为_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_,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_、较大的_损失,还会引发_无人赡养、_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_。 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_相悖,与_不合。,社会性,哀伤,财产,老者,幼者,社会负担,道义,法,正义而献身,阅读分析课本30页事例,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什么后果?,如何避免“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避免的方法: 应树
12、立责任和法律意识,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也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作为一个中学生应培养关爱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多关心他人,多站在他人的角度,换位思考,有宽广的胸怀。 遇事多思考,冷静看待问题,三思而后行,疏导情绪,制怒息怒。,掌握观点,二、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法律有什么规定?30页一段,我们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_和_。 任何人不得_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_的行为; 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_、_,因为这是侵害_的行为。,生命权,非法,受伤,生病,健康权,法定义务,道德义务,掌握观点
13、,二、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2、为什么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 在人生旅途中,让我们记住这样的一句话:“利人就是利己,亏人就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3.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看图分析,你赞同哪个同学的做法?,当看到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办?正确的做法是勇于和善于救人,积极动脑,既救人,又保护自己。,对照教材材料思考问题: 1、请从法律与道德等方面评价上述三种表现。,.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办?(自护与救人),王
14、明:是见义勇为、具有高尚道德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和道德褒奖。但不宜提倡。要“见义智为”。,徐文:不违法但应受道德谴责。看到同学落水袖手旁观,没有同情心和社会公德意识。,钟平、黄晓芳:既是见义勇为又是道德教育提倡的的行为。勇于救人,又机智救人。,(1)对王明同学行为的评价 首先王明勇敢地跳入水中抢救落水同学张刚是见义勇为、有高尚道德的行为应受法津保护和道德褒奖。 其次,就本案而言,王明的行为无论从法律或道德方面都不宜提倡。理由有二。其一,我国法津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由于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对危险的充分预见能力和处理危机能力,他们的英勇行为往往只是出于
15、本能,大多数在挺身而出之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会死亡。要求他们在危险情况中保护别人、救助别人,这已经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能力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律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功,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其二,从道德的角度讲,当前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中,大力提倡的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道德观,生命是至高无上的,孩子首先要学会的是自我保护,然后才是机智救人,理智救人。,再次,王明的行为不宜提倡,并非否定在未成年人中进行“见义勇为”的道德教育。我们应提倡中小学生“
16、见义智为”,从而将见义勇为”的教育更人性化、合理化、适当化。提俱“见义智为”,一方面是教育未成年人见义要有所为,不可冷漠、怯懦;另一方面则强调未成年人应以自护自救作为他们见义勇为的重要前提,且在救助他人的时候应发挥聪明才智,培养他们临危不乱、充分动脑筋的科学态度,以避免鲁莽行事,造成不必要的牺牲。,(2)对钟平、黄晓芳同学行为的评价 钟平、黄晓芳的行为既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又是道德教育提倡的行为。本案中钟平、黄晓芳勇于救人,机智救人。在自己的能力达不到的时候,他俩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设法抢救,最终既保全了自己,又成功地抢教了他人。,(3)对徐文同学行为的评价 徐文的行为不违法但应受道德的谴责。徐文对落水同学没有法律上的特定救助义务,他没有救助落水的张刚是不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看到同学落水却袖手旁观、漠然置之,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1)危难时刻要学会保护自我,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2)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暴力蔓延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非常复杂,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是一个重要因素。31页链接 怎样远离暴力文化? 1.不接触含有暴力内容的电影、电视、电子游戏、书报等;2.不玩暴力游戏;3.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