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鲁财会2011 47 号关于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市财政局、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了医院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为推进新制度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 山 东 省 财 政 厅山 东 省 卫 生 厅 文件2新制度的出台是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医改意见推进医改工作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
2、程,为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医疗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有利于加强医疗机构审计监督,保障医疗机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合法、科学、规范、透明。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制度的重要意义,周密准备,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强化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规使用,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稳步推进新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强化学习,深刻领会新制度的精神实质 各级财政、卫生部门要把全面学习贯彻把握新制度的各项要求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点工作,加快
3、推进新制度的贯彻实施,使新制度成为加强医疗机构财务和会计管理、打赢医改攻坚战的重要手段。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领会学习好新制度。 (一)分类制定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成本核算。按照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补偿机制、预算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提出了不同要求,新制度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明确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办法。 3(二)突出医院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强化资产管理。新制度对成本管理的要求更为严格,并要求医院固定资产采用适当方法计提折旧,为科学核算和控制运营成本、核清医院资产情况、加强绩效考核奠定基础。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
4、预算管理,强化财务管控。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要求和补偿机制有关规定,新制度在设计上尽量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管理方式及管理水平的需要,并作了适当简化,建立了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新制度通过合理划分、核算和报告收支实现预算控制,并把预算和财务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通过会计核算与预算的衔接,实现强化财务监管和会计监督、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三、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新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已于 2011 年 7 月1 日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自 201
5、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执行。新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已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执行。各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措施,确保四个制度顺利实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市要通过媒体报道、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加大对4新制度制(修)订背景、原则、变化和新旧衔接等内容宣传力度,为贯彻实施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明确工作目标。各市要依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稳步推进新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建立协调机制。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制度实施协调机
6、制,搭建起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制定措施、监督检查的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新旧制度转换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全方位开展培训。各市要积极做好新制度培训工作,促使广大医疗卫生机构财会人员尽快、全面地熟悉和掌握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医疗系统的培训可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会2006 23 号)的要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结合,通过集中授课、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各市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培训规划,并积极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将培训有关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 (五)加强政策指导。各市要开辟多种渠道,对新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各市在贯彻实施新制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通过邮箱进行反馈,省财政厅将在山东财政信息网()和会计信息网()开设“医 疗 机构会 计制度 ”和“医疗机构财务制度”专栏,定期对新制度5执行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答疑。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制度)答疑邮箱: 山东省财政厅社保处(财务制度)答疑邮箱: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医疗 财务 会计 制度 意见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报: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 年 7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