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处理协议书甲方:上海东服劳务代理人:屈勇军乙方:张超2017年4月22日下午上海东服劳务公司工人张超在杭州搜房软件开发基地工地施工,因使用木工圆锯不慎,将右手拇指指尖削去,后送武警浙江总队杭州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甲床部分缺损,右拇指软组织缺损,右拇指末节指骨折伴缺损,后经清创处理后进行局部皮瓣复苏手术,以及抗感染治疗后恢复良好, 现已出院。因为工地上生活诸多不便,根据张超本人意愿要求与甲方一次性进行工伤理赔。经协商双方同意并签订如下协议:1、 甲方(东服劳务)一次性理赔张超误工费捌仟元整。2、 甲方(东服劳务)考虑到张超还要进行拆线、换药等治疗,故赔偿医疗费用壹仟伍佰元整。3、 甲方另补偿张超回家路费伍佰元整。4、 上诉三项合计甲方赔偿张超壹万元整,作为该起工伤事故的最终处理协议。该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 张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补偿。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甲方:(上海东服劳务代理人)乙方:日期: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