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 书甲方: ,班级: 乙方: ,班级: 年 月 日, 与 在学校篮球场发生口角厮打,厮打过程中 劝阻致 鼻骨骨折,事发后学院立即将受伤者 送往 医院治疗,经治疗现已基本康复。为妥善解决甲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自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医疗费、生活费、其他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由乙方一次性补偿。2、甲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 元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甲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甲方自行决定,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
2、打架致伤纠纷即行终止。同时甲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打架致伤事宜向乙方提出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的要求。4、甲乙双方应坚持和平友好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健康成长,认真做人,不再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确保以后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否则自愿接受严重处罚。5、乙方进行补偿后不得再干扰甲方,如再滋扰甲方则自愿接受严重处罚。5、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公平合理。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清楚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学院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家长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甲方家长签字: 体育学院辅导员签字:年 月 日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信息学院辅导员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