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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储量管理细则.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5082016 上传时间:2019-02-06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72.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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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资源储量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为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 (以下简称“规程” ) ,进一步加强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现根据“规程”规定要求,结合矿井资源赋存条件、开拓布置方式和技术管理状况等,编制本细则。第 2 条 本细则的内容是根据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结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BG-1999)对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补充规定。凡本次未作规定的仍按“规程”执行。第 3 条 矿井必须建立独立的地测机构,并配备 1 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储量管理工作。第 4 条 矿井必须建立由

2、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回采率考核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2第二章 资源储量估算第 5 条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规定1矿井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应与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相一致。在现阶段,矿井资源储量估算的最大深度,基础储量一般不超过 1300m,资源量一般不超过 1600m。2凡分水平开采的矿井,应分生产水平、延深水平、深部水平分别估算资源储量。3生产采区或己有批准的采区设计,均应按采区估算资源储量;无采区设计的延深水平和深部水平,一般延用勘探地质报告的块段,分块段估算后按划分的水平进行汇总。4当煤层倾角不大于 60时,可在平面投影图上估算资源储量,煤层倾角大于 60时,则应

3、在立面投影图或立面展开图上估算,煤层的厚度及面积必须进行换算;当煤层倾角不大于 15时,煤层的厚度及面积不必进行换算。第 6 条 煤层最低可采厚度,不分煤种和煤层倾角,厚度 0.55m 以上均可估算资源储量。第 7 条 资源储量估算公式资源储量估算块段是储量估算的最小单位。估算公式是:Q=SMd式中: Q估算块段的资源储量(t);S估算块段的真面积(m 2);M估算块段的煤层平均真厚度(m);3d煤层的视密度 (tm 3)第 8 条 资源储量估算在经济基础储量中,各资源储量估算块段均按下面的公式估算储量。Q 采 =Q 基 (l-n)k式中: Q 采 储量(t);Q 基 经济基础储量(t);n地

4、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k采区回采率(%) 。储量估算公式中参数的确定:(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可用类比法求得,即用历年累计实际发生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量估算。估算公式为: 历 年 动 用 储 量 失 量历 年 地 质 及 水 文 地 质 损数地 质 及 水 文 地 质 损 失 系 各生产矿井必须分煤层估算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凡未开采煤层则采用相邻矿井相同煤层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可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变化情况,每 810年修改一次。(二)采区回采率1薄煤层不低于 85%;中厚煤层不低于 80%;厚煤层不低于 75%,特殊开采方法按经批

5、准的采区设计确定。2全矿性临时煤柱,后期开采的采区上下山煤柱,遗留在老空区的边残块段、挂账煤等,其采区回采率按经批准的采区设计确定。43经验证,井田内不含(导)水的大中型断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留设断层保护煤柱。(三)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 97%;中厚煤层不低于 95%;分层开采的厚煤层不低于 93%,综采放顶煤开采的厚煤层不低于 80%。第 9 条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的表示方法1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在基础表上以吨(t)为单位。汇总时须将每个块段先换算以万吨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2资源储量在煤层底板等高线或资源储量估算图上的表示方法:直径 20mm 的圆圈,分

6、四行(下两行分为两列) ,分别标注块段编号、块段面积、资源储量、储量、煤层厚度和煤层倾角。资源储量单位采用万吨,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对于不足 0.1 万吨的块段,可合并到相邻块段估算。3储量块段着色及注记。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把固体矿产储量分为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三大类 16 种类型。基础储量中(111b) 、 (121b) 、 (122b)三种类型着红色, (2M11) 、 (2M21) 、(2M22)三种类型着蓝色,资源量中(2S11) 、 (2S21) 、 (2S22)三种类型着黄色;(331) 、 (332) 、 (333) 、 (334)?四种类型着绿色。第 10 条

7、“三下”压煤资源储量估算1 “三下”压煤即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压覆的,在目前技术条件下需要经过专门研究设计和采取一定技术措施后,才能开采的煤炭资源。5凡资源储量块段类型为“全矿性永久、全矿性临时、挂帐煤的块段等,不估算“三下”压煤量。2 “三下”压煤量估算步骤将井田内每个建筑物、水体、铁路在地形图上圈出围护带范围;根据煤层埋藏深度、上覆新生界和基岩的移动角,用计算或作图的方法,在储量估算图上圈出压煤范围。在压煤范围内,按各基础块段实际面积估算压煤资源储量。第 11 条 煤层厚度类型的划分极薄煤层煤层厚度 0.30.5m薄 煤 层煤层厚度0.501.3m中厚煤层煤层厚度1.33.5m厚 煤

8、层煤层厚度3.5m当煤层的储量块段厚度分布比较均匀时,一般按平均厚度划分类型。如某煤层储量块段的平均厚度大部分在 1.33.5m 之间,其厚度类型应划为中厚,虽然有少部分储量块段平均厚度1.3m 或3.5m,但这部分储量块段的厚度类型仍应划为中厚。特殊情况下,如井田的两翼或不同水平,煤层储量块段平均厚度有明显差异时,可以划分几个厚度类型。第 12 条 复采的规定复采是指己参加过损失量估算的储量块段,后来又进行回采的。凡复采块段的煤量,只估算采出量,不再估算损失量。其采出量不参与当期的损失率估算,但参与历年累计损失率估算。6第三章 资源储量动态与损失第 13 条 矿井资源储量变动审批制度生产矿井

9、资源储量的增减,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资料齐全,并有足够的工程量证实,数据要准确可靠,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文件。第 14 条 资源储量增减的几种类型1补充勘探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生产矿井经过系统的补充勘探验证或采掘揭露证实,煤层厚度、可采边界、煤质等发生变化,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2采勘对比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指采后总结时,已开采区域的煤层厚度、可采边界、煤质等与原地质报告对比发生变化,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3重算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原来的估算错误,进行更正;视密度数据改变;资源储量估算标准的工业指标发生了变化。第 15 条 在资源储量动态管理中,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按升级、降级、

10、注销和报损处理1升级:由于开采技术、开采条件、销售对象的改变,使原资源储量,达到了基础储量的标准,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开采的均可升级。2降级:指原基础储量经进一步查明,煤层厚度或灰分已达不到基础储量的标准,经批准可降级为资源量。原基础储量经进一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目前开采很困难,不经济,经7批准也可以降为资源量。3注销:在已开拓区域内,揭露证实煤层厚度或灰分已达不到基础储量的标准,也达不到资源量的标准经批准后即可按注销处理。煤层灰分虽超过了标准要求,但有销售对象,或者经过洗选,灰分能达到规定的标准,经济上合理,可供工业或民用需求的不能注销。注销的储量不参与采区回采率的估算。

11、4报损:在已经开拓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批准,可按报损处理:煤层顶板破碎,管理困难,开采后经洗选灰分仍超过规定标准,且无销售对象的煤层或块段;采空范围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遗留下来的无法再利用的孤立块段;风氧化带至回风水平之间的煤层,虽采取措施仍无法采出的块段;极近距离煤层,采动其中一层,就会破坏相邻煤层以致无法再开采的资源储量。报损的储量只参与矿井回采率估算。第 16 条 办理储量变动审批的必备资料根据储量变动的内容,资源储量的升级、降级、注销和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由地质测量部门主办,资源储量报损由生产技术部门主办。资源储量变动报批的申报资料应有:1文字部分:申报的理由,资源储量块段的

12、地质资料、煤质化验结果、估算范围及估算结果;82图纸部分:申报的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储量估算图及有关图件。第 17 条 储量变动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1资源储量的升级、降级和注销,凡一次 20 万 t 以下者(包括 20万 t),由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审查,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凡一次超过 20 万 t 者,由煤炭企业(采矿权人)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2一处地质、水文地质损失在 5O00t 以下者(包括 5000t),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出具审查(论证)意见,报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备案;超过 5000t、低于 20 万 t 者,由矿提出申请,经煤炭

13、企业(采矿权人)审查,出具审查(论证)意见;超过 20 万 t 者,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一处报损 5 万 t 以下者,由矿提出申请,经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审查,出具审查(论证)意见;超过 5 万 t、低于 30 万 t 者,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超过 30 万 t 者,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各矿地质、水文地质损失和报损的审查意见和论证资料,作为年度储量检测报告的附件,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凡通过专家审查的,一次性办理批准手续;专家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报批条件的,不予批准,其不合理损失的部分,按破坏浪费资源处理。3井田边界变动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同一采矿权人所属相邻煤矿间井

14、田边界变动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由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审查批准,批准文件作为年度储量检测报告的附件,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9不同采矿权人煤矿之间的井田边界变动引起资源储量增减,要委托具有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经省矿产储量评审机构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同一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多井口的矿,其井与井之间井界变动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以该矿设计批准文件为依据。第 18 条 采出量的估算l、能实际测算的采出量估算公式:Q=SHD-R式中:Q采出量(t);S实际采空面积(m 2);H实际平均采厚,不包括厚度大于 005m 的夹石层(m),D煤层的视密度(tm 3);R工作面内实际发生

15、的落煤损失(t)。2、无法实际测算采出量,用统计产量代替时进行水分、灰分、矸石量改正的步骤是:先进行水分改正,再进行灰分改正,最后进行矸石量改正。进行水分量、灰分量改正的公式是: 公式: 煤 样 灰 分矸 石 灰 分 煤 样 灰 分原 煤 灰 分煤 样 水 分原 煤 全 水 分统 计 产 量 110Q矸石改正后的采出量:Q=Q(1-原煤含矸率)统计产量和煤质化验数据必须采用同一计量环节的数据。3、采用在线灰分仪计量的采出量估算公式:10110Q 煤 样 灰 分 )( 原 煤 灰 分煤 样 水 分原 煤 全 水 分统 计 产 量 统计产量为在线灰分仪计量的统计产量。第 19 条 设计损失是指矿井

16、(或采区、工作面)设计中,根据国家技术政策规定,允许丢失在地下的那部分储量。设计损失构成:一、设计工作面损失。1、设计规定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2、落煤损失。二、设计采区损失。1、设计工作面损失;2、设计规定的与采区巷道布置有关的损失。三、设计全矿井损失。1、设计采区损失;2、设计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3、设计全矿永久性煤柱损失。第 20 条 实际损失是指在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损失量。包括实际工作面损失、实际采区损失和实际全矿井损失。第 21 条 实际工作面损失是指发生在工作面的各项损失一、实际发生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指由于开采技术条件的限制,采用某种采煤方法时,允许损失掉的储量,包括:(

17、一)面积损失1、按设计规定实际留设的小块煤柱和煤垛;2、采用刀柱、掩护支架、水采等采煤方法时,按规定实际留设的11煤柱。(二)厚度损失1、工作面内按规定实际留设的护顶煤;2、因支护高度限制,工作面采高不能采全高而丢失的顶底煤;3、掩护支架开采时,在设计规定范围内的实际丢失的顶底煤;4、分层开采时,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实际留设的煤皮假顶。二、实际发生的落煤损失: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遗留采老塘内的煤量。三、实际发生的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即不合理损失):指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违反开采程序或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包括:(一)面积损失1、工作面内因冒顶另开切眼造成的损失;2、工作面内由于水、火、

18、瓦斯灾害造成的损失;3、工作面内未按规定的开采顺序开采造成的损失;4、工作面未采至停采线造成的损失;5、刀柱、掩护支架、水采等采煤方法,煤柱实际尺寸超过规定部分的损失。(二)厚度损失1、工作面内未规定留设而留设的护顶煤;2、分层开采时,未按层位开采而丢失的顶底煤;3、具备分层条件,但未按设计规定分层开采而整分层丢失的煤量;124、工作面未达到规定的采高而丢失的顶底煤。5、综采放顶煤工艺损失第 22 条 实际采区损失是指发生在采区内的各项损失一、实际工作面损失。指采区各工作面损失之和。二、实际发生的与采煤方法(指采区巷道布置)有关的损失:指采用某种采区巷道布置方式时,为了运输、通风、安全的需要,

19、允许损失掉的储量,包括:(一)面积损失1、设计规定不回收的采区之间隔离煤柱和采区内阶段之间的煤柱储量;2、设计规定不回收的采区巷道保护煤柱储量。(二)厚度损失主要指采区巷道顶底部丢失的煤量。三、实际发生的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采区损失(即不合理损失) ,包括:(一)面积损失1、采区内因巷道冒顶造成的损失;2、采区内由于水、火、瓦斯灾害造成的损失;3、采区内由于违反开采程序造成的损失;4、设计未作出规定或已规定必须采出,但没有充分理由放弃不采的块段;5、各类煤柱实际尺寸超过规定部分的损失。(二)厚度损失131、采区巷道内超过规定尺寸的顶底煤;2、未按设计规定分层开采,在采区巷道内遗留下的煤量。第

20、23 条 实际全矿井损失是指发生在矿井内的全部各项损失一、实际采区损失。指矿井各采区内损失之和。二、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指由于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复杂,目前地质水平确实无法开采的局部地区的储量。包括:(一)在开拓范围内,因以下情况而无法开采的煤层或块段:1、地质构造极为复杂;2、煤层极不稳定或处于临界最低可采厚度的不稳定的煤层;3、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二)在开采范围内,因以下情况无法开采,需留下的煤柱或狭小块段;1、遇到影响开采的断层或褶曲;2、煤层顶底板有含水层或含水小煤窑并有突水危险,经采取措施仍无法解决;3、由于岩浆侵入、古河床侵蚀、陷落柱、自然烧变区等影响使局部煤层受到破挥或煤质变

21、差;4、断层密集带、断层间的狭小块段。三、实际全矿永久煤柱损失,包括:1、设计规定不回收的工业广场煤柱储量;2、设计规定不回收的主、副、风井井筒保护煤柱储量;3、设计规定不回收的全矿井或为一个采区以上服务的大巷保护煤柱储量;144、设计规定的永久“三下”煤柱储量;5、井田边界等安全隔离煤柱出量储量;6、含水层或积水老窑防水煤柱储量;7、设计规定的断层、钻孔附近的防水煤柱储量。四、报损资源储量15第 24 条 损失量估算(一)煤层的全层面积损失或厚度损失估算公式:Q=Shd式中: Q损失量(t);S实际的损失面积(m 2);h损失面积内的平均煤厚(m);d煤层的视密度(tm 3)。(二)落煤损失

22、估算公式Q=Shd 式中: Q落煤损失量(t);S 实际落煤面积(m 2);h落煤面积内的平均落煤厚度(m);d实测的落煤视密度(tm 3)。第 25 条 损失率估算公式1、工作面损失率估算公式: %10%工 作 面 损 失 量工 作 面 采 出 量工 作 面 损 失 量)工 作 面 损 失 率 (2、采区损失率估算公式 10采 区 损 失 量采 区 采 出 量采 区 损 失 量)采 区 损 失 率 (3、矿井损失率估算公式%10%全 矿 井 损 失 量全 矿 井 采 出 量全 矿 井 损 失 量)矿 井 损 失 率 (第 26 条 损失量估算的规定16l、对于设计上确定以后不回收的采区内永久

23、煤柱(如工作面阶段煤柱、采区边界煤柱,采区上下山煤柱等),可按工作面推进度进行摊销。2、落煤损失应根据工作面实际落煤厚度、按规定标准分别估算合理的落煤损失和不合理(超过规定)的落煤损失。3、采出量估算必须严格按实测数据估算,严禁用加大采出量的办法提高采区回采率。4、损失量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规定的损失量分类进行各项统计。5、分层开采的下分层工作面,下分层煤厚小于最低可采厚度而丢失的储量,列为不合理的厚度损失。6、设计规定一次采全高的工作面,其顶、底煤一律估算工作面厚度损失,不得以呆滞煤量或挂帐煤形式保留。7、全矿性永久煤柱原则上不再逐年摊销,在矿井闭坑前,由矿井闭坑地质报告一次性处理。已摊销的

24、全矿性永久煤柱,不再重新估算。 第 27 条 各矿(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报告或总结,分析采区,工作面的损失情况及各项损失所占比例,对不合理的丢煤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要求,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总结报告要妥善保管备查,并同时报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地测部门备案。第 28 条 工作面调查的内容1、工作面长度、推进度、采高、煤层产状要素、煤层真厚度、夹矸的层数和厚度。172、工作面丢失顶煤、底煤及浮煤厚度和面积。3、工作面内揭露的地质构造等。第 29 条 工作面丈量的具体要求1、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储量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采出量、损失量方面的调查和丈量,正常情况下每旬一次,当

25、构造复杂或工作面推进度较快时,应适当增加调查次数。2、分层开采的上分层工作面,必须探测下分层煤厚,探测煤厚点的间距应根据煤层稳定程度而定,一般沿走向和倾斜每隔 1525m 一个探测点。在探测下分层煤厚的同时,对工作面的丈量内容应全面进行,做好记录、编绘工作面实测剖面图,于 2 日内填绘 11000 损失量估算图。当下分层出现变薄区时走向要适当增加探测煤厚次数,倾向增加探测点位,提高圈定变薄区的准确性。3、丈量采高、丢顶煤、丢底煤及煤层厚度时,一般应选在同一个测点上,点位分布均匀,点距一般 1015m;当煤层不稳定或构造复杂时应适当加密点位。4、工作面的浮煤厚度必须实际丈量,不准估算。工作面浮煤

26、厚度丈量方法是在测点上取 2m2的面积,摊平浮煤,量测其厚度。5、合理与不合理浮煤厚度损失划分原则:合理浮煤厚度损失在单一煤层和分层底层工作面不超过 30mm;分层开采的顶层、中层工作面不超过 60mm。凡超过上述厚度的称为不合理浮煤厚度损失,并分别计算合理、不合理浮煤损失量。6工作面调查和丈量资料必须使用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测量结18果。专用记录本要求有编号和页码,每次观测记录上要有时间地点和观测者姓名,记录本不准缺页,内容不准随便涂改,要按时间顺序分档保存,有索引、目录,便于查找。7井下工作面停采线,须严格按采区设计规定的停采线位置标定,不得随意改变位置。8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须在一个月内编

27、制采后总结。(具体要求见附录三)9、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内容按月度填绘,与采煤方法有关的面积损失用橘黄色 45 度斜线或色框表示,不正确开采引起的面积损失用黄色 45 度斜线或色框表示,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用绿色 45 度斜线或色框表示,要分别填绘损失量范围,并注记损失分类名称、数量及批准文号。10、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必须分层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储量估算图和损失量计算图。下分层的各类图纸应适当加绘上分层的部分巷道,并用不同的色彩进行区别。19第四章 保护资源,减少损失第 30 条 各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保护煤炭资源,减少损失应分别负责。一、各煤炭企业(采矿权人)法人代表对全矿区各生产

28、矿井正确贯彻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合理开采地下资源,减少损失和回采率指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二、矿长、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开采煤炭资源,保证全矿井回采率指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三、设计部门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因设计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设计和审查批准者负责。四、生产、技术部门对开拓、掘进以及回采的正确性负责。因措施不当,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生产,从而造成不合理损失,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五、在采、掘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实施,超出设计规定的顶、底煤、浮煤以及各类煤柱损失,由采掘区队负责。六、地测部门对所提地质资料

29、及资源情况的可靠性负责。因地测工作失误,情况不明,数字不准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地测部门负责。第 31 条 由于不正确开采造成丢煤时,各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和矿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分析丢煤原因,分清是非和责任者。对责任者处以不合理损失价值 50%以下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32 条 关于提高资源回采率的规定201、各煤炭企业(采矿权人) 、煤矿,在编制生产规划的同时,必须制定采区回采率指标,作为考核的依据。2、矿井改扩建和水平延深设计,报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批。采区设计,由各煤炭企业(采矿权人)批准。3、设计部门需在水平、采区设计中,具体核算

30、资源回采率,提出设计回采率指标,未核算资源回采率或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设计,不予审批。4、矿井生产要根据地质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和回采工艺,不得违反开采程序(如开采下分层破坏上分层;开采下阶段破坏上阶段等。)需进行上行开采的矿井或采区,必须经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5、有条件的矿井、应积极推广沿空送巷、沿空留巷、跨采、对拉工作面等无煤柱开采方法。减少阶段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和大巷煤柱损失,力争多回收煤炭资源。6、各矿井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开拓方式,合理确定本矿厚薄煤层,上下分层,不同煤种、煤质煤层的配采比,做到合理搭配开采,薄煤层配采产量比应相当于生产水平厚薄煤层的可采

31、储量比。在编制生产计划和生产过程中,不得采厚丢薄,采上分层丢下分层,吃肥丢瘦。7、对分层开采的煤层,要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上分层采高,原则上,上分层采高略低于下分层采高。在采上分层的同时,要查清下分层煤厚和有关地质情况,为下分层开采创造条件。8、工业广场煤柱确因生产需要扩大时,须报经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219、压覆厚煤层的村庄,原则上必须搬迁,确因经济技术原因不能搬迁的,要提交经济、技术分析材料,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批准;不搬迁村庄的采煤方法报省政府压煤村庄搬迁主管部门审批。10、采、掘现场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留有丢弃不采的可采块段,不得以呆滞煤量的方式变相丢煤。回采

32、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滥留煤柱。对采区内出现的中小断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不留煤柱。11、回采工作面,必须认真清扫浮煤,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防崩措施。把浮煤回收作为一项主要验收项目,当浮煤厚度超过规定标准时,不得进行回采、回柱放顶工作。12、各矿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对采区煤柱、大巷煤柱和以往由于各种原因丢弃不采的储量进行复采,延长矿井寿命。第 33 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 34 条 本细则由济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第 35 条 各矿业集团、生产煤矿可根据本细则和自己的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22第五章 附 录附录一资源储量分类新旧标准的对应方法新的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以资

33、源赋存的类型划分,没有规范资源开采后资源储量如何动态管理;而原储量分类以资源勘查程度划分,欠缺了开采是否经济的类别界定。为能合理准确的进行套改,对资源储量分类新编码含义及与原储量分类如何对应做如下说明。一、资源储量分类新标准编码含义(EFG )三维编码,E代表经济轴,F代表可行性轴,G代表地质轴。(一)编码第一位(E 轴)表示:1=经济的,即现时开采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环境与其他条件允许,盈利;2M=边际经济的,即现时开采不经济,但接近盈亏边界,将来可能变为经济的;2S=次边际经济的,即现时开采不经济,或技术不可行,或安全不可靠;33=内蕴经济的,即现时开采经济意义不能确定。(二)编

34、码第二位(F 轴)表示可行性评价阶段:1=可行性研究,对应生产矿井的生产水平、开拓延深水平,和基建矿井的先期开采水平;2=预可行性研究,对应生产、基建矿井的规划开采水平;3=概略研究,对应于矿井的远景规划区。(三)编码第三位(G 轴)表示地质可靠程度:1= 探明的,即相当于 A+B 级;2= 控制的,相当于 C 级;3=推断的,相当于 D 级;4=预测23的。二、生产矿井正常条件下的套改原则。(一)现生产水平、延深水平的主采煤层,正常开采的块段,A+B级套改为(111b) ,其可采储量套为(111) 。(二)储量表中的暂难利用储量(表外) ,A+B 级套为(2S11) ,C 级、 D 级套为(

35、2S22) 。(三)局部可采煤层,A+B 级套为(2M11)或(2M22) ,C 级和煤层薄、煤层赋存条件不稳定的,均套为(2S22) 。(四)受高承压水威胁的煤层,以突水系数 0.1MPa/m 的等高线(或以矿井测算的突水临界压力)为界,其上按正常块段进行储量划分,其下 A+B 级套为(2S11) ,C 级套为(2S22) 。(五)村庄压煤具备开采条件的,A+B 级套为(2M11) ,C 级套为(2M22) 。(六)矿井边界煤柱,含水、导水断层保护煤柱,含水、导水陷落柱保护煤柱等这部分资源储量设计不再回收,无经济意义,A+B 级套为(2S11) , C 级套为( 2S22) ;工广煤柱、大巷

36、煤柱等将来可能开采或部分可采,套为(2M11) 。24附录二储量管理必备的图纸一、矿井分煤层储量估算图(1:5000)矿井分煤层储量估算图的内容要求包括:储量估算块段的范围,块段编号,储量级别及其估算参数。储量数据单位万 t,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积 m2。 二、采区分煤层储量估算图(1:2000)采区分煤层储量估算图可用采区地质说明书中的分煤层储量估算图代替,储量数据的表示方法:见煤矿地质测量图例410 号。三、工作面损失量图(1:1000 或 1:500)(一)主要内容1、按月度用绿色色框填绘回采范围,注记回采年月,平均煤厚,煤层厚度损失量和落煤损失量。2、工作面损失量内容按月度填绘,与采煤

37、方法有关的面积损失用橘黄色 45 度斜线;不正确开采引起的面积损失用黄色 45 度斜线;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用绿色 45 度斜线,分别填绘损失量范围,并注记损失分类名称、数量及批准文号,见煤矿地质测量图例417421 号。3、补充修改图例图签。(二)主要要求1、工作面各类损失量数据单位用(t)。2、有批准文号的损失量还要注记批准文件号及数量。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资料。25四、分煤层损失量图(1:2000 或 1:1000)(一)主要内容1、使用分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包括该煤层所有煤巷、运输大巷、回风巷、石门、联络巷、采区上、下山等。2、全部井上、下施工穿过本煤层的钻孔

38、,注记储量估算厚度及煤层底板标高。3、主要断层(指断层落差大于采高的断层)断煤交线、岩浆岩、陷落柱、煤层变薄区、冲刷带。4、煤层主要煤柱线,包括各种全矿性永久煤柱线、地方小煤矿边界线、井田边界线、防水煤柱线及批准文号。5、煤层露头线,风氧化带,煤层底板等高线及标高,可采边界线。6、工作面采空区的范围,按年度色框注记回采工作面名称,回采年度和煤层平均倾角,用小柱状注记工作面的煤层全厚,平均采厚,丢失顶、底煤厚度(小柱状采厚不加黑色,丢顶、底煤厚度加黑色)及厚度损失量和落煤损失量数据。7、与采煤方法有关的面积损失,包括永久煤柱摊销损失用橘黄色45 度斜线,不正确开采引起的面积损失用黄色 45 度斜

39、线,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用绿色 45 度斜线分别填绘损失量范围,并注记损失量分类名称、数量、和批准文号,见煤矿地质测量图例417421 号。8、图例,图签等。(二)主要要求26l、井田面积较大,而分煤层开采面积较小时,比例尺大小及分幅视井田情况自定。2、煤层倾角大于 60 度的急斜煤层,要在同一幅图上增绘立面投影图,并互相对应,便于核对。3、对于人工分层开采的煤层,原则上要分层编制损失量图。下分层损失量图应适当加绘上分层的部分巷道,用不同图例区别上、下分层巷道。4、损失量单位万吨,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损失量数据必须与年末按工作面汇总数据一致。5、该图每年 2 月底前修编一次。27附

40、录三工作面采后总结工作面采后包括一图、一文字。一、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1:1000)(一)图纸主要内容1座标格网,指北针。2井巷工程(指开采煤层巷道和与开采煤层有关的其它巷道),导线点及巷道底板标高,主要斜巷起坡点,下山方向及坡度,巷道煤厚点及结构。3采空区及回采年月,工作面内煤厚点(一次采全高的注记煤层真厚,分层多于采的或丢底煤的用分数式注记,分子为上分层厚度,分母为下分层厚度或丢底煤厚度)。4地面钻孔和井下钻孔,包括地面勘探孔,井下探放水孔,灭火注浆孔,地质孔等。5煤层露头线,风氧化带,煤层底板等高线,断煤交面线及其延展长度。6煤层冲刷带,无煤变薄带,陷落柱,岩浆岩等的影响范围。7井田边界

41、线,采区边界线,永久煤柱线,采区煤柱线,回采终止线及其它技术边界线。8突水地点,突水日期及突水量,煤层发火区,瓦斯突出、喷出地点及日期、数量。9各类面积损失范围及数量。10典型地质构造素描卡片。2811正式文件批准的地损、注销、报损等的范围及批准文件号和数量。12图例、图签等。13各种图例、注记、线条等一律使用新颁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二)主要要求1、工作面煤层底板等高线图的范围应包括随该工作面填报的全部损失量范围。2、图中注记各类损失量单位为 t,指工作面各类损失合计量。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资料。二、工作面采后总结编写提纲(一)概况1、煤层结构指该工作而煤层的平均结构,即各分煤层

42、和夹石层的平均厚度,夹石层用括号。2丢失顶、底煤情况主要填写工作面丢失顶、底煤的范围,两极厚度和平均厚度、数量等。(二)煤层顶、底板变化情况1填写煤层顶、底板岩性及变化的范围。2煤层伪顶的岩性及变化范围。3、下分层再生顶板情况。4因大型顶板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影响回采时间。(三)储量利用情况1采勘对比29指回采工作面相同范围内的采出量、损失量之和减工作面提交储量。即:采勘对比=(工作面采出量+工作面内的各类损失量之和)一工作面提交储量2各类损失量分析,指该工作面各类损失量占其总损失量的百分比。(四)地质构造填写影响工作面正常回采(指工作面因构造影响全岩 lOm 左右或另开切眼)的各类构造,如断层

43、、冲刷带、变薄带、陷落柱、岩浆岩等。(五)水文地质条件及对回采的影响填写回采工作面各次突水的时间,延续时间和水量,分析其水源,影响回采时间等。(六)影响工作面回采的其它地质因素指瓦斯突出、喷出等因素及影响回采时间等。三、工作面采后总结存档内容1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2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3工作面采后总结;4原始纪录本。30附录四资源储量估算成果台帐1矿井储量基础数据台帐。2矿井储量变动审批台帐。3永久煤柱摊销损失量台帐。4 “三下”压煤采出量台帐。5 “三下压煤量台帐。6永久煤柱储量台帐。7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帐。8分采区、分煤层、分季度,采出量、损失量、损失率台帐。9分工作面、分月,采出量、损失量、损失率台帐。10期末采出量、损失量、损失率台帐。11全矿井分水平、分煤层,采出量、损失量、损失率台帐。12生产矿井历年采出量、损失量、损失率台帐。13期末“三个煤量“台帐。14矿井储量估算基础和汇总数据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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