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紫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报批稿紫金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目 录总 则 1一、现状及形势 .2(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2(二)第二轮规划实施成效 5(三)形势与要求 7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8(一)指导思想 8(二)基本原则 9(三)规划目标 10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12(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12(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4(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5四、严格规范县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6(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16(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16(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17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
2、复治理 .18(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8(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19(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 20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21(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1(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2七、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23(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24(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24(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26八、规划实施管理 .27(一)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27(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28(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机制 28(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9(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29附 表 目 录附表 1 2015 年紫金县主
3、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 2 2015 年紫金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 3 紫金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 4 紫金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 5 紫金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 6 紫金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 7 紫金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 8 紫金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 9 紫金县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附表 10 2015 年紫金县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附表 11 2015 年紫金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现状表附表 12 2015 年紫金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附 图 目 录图 1 紫金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100000图 2 紫金县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100000图 3 紫金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100000图 4 紫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100000图 5 紫金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11000001总 则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优化矿产资源产业布局,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及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河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和紫金县国民
5、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紫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以 2015 年为基期,以 2020 年为目标年,展望到 2025 年,适用于紫金县所辖行政区域。2一、现状及形势(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1、矿产资源概况紫金县位于河源市东南部、东江中上游。东面与梅州市五华县、汕尾市陆河县交界,南面西面与惠州市接壤,北面为河源市区和东源县。全县土地面 积 3627 平方千米。全县已发现矿种 25 种,累计发现矿产地(矿点)86 处。
6、截至 2015 年现有经地质工作评价并估算了资源储量的矿产地 63 处。在 63 处发现矿产地中,能源矿产 1 种,矿产地3 处;金属矿产 6 种,矿产地 20 处;非金属矿产 9 种,矿产地 38 处;水气矿产 1 种, 矿产地 2 处。专栏 1 矿产资源概况分类 矿种 矿产地(矿点)能源矿产 地热 3金属矿产 铁、铅锌多金属矿、钛、 钨、 锡、铌钽、 20非金属矿产玻璃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岩、玻璃用脉石英、高岭土、陶瓷土、砂页岩、建筑用 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38水气矿产 矿泉水 2(1)能源矿产已经勘查评价的地热产地 3 处,其中广东省紫金县金鹅温泉投资有限公司御临门温泉,总允
7、许开采量 1800 立方米/日,规模达大型。 (2)金属矿产3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铅锌多金属矿、钛、 钨、 锡、铌钽等。铁矿:属本县优势矿产,有矿产地 6 处,主要分布在青溪、柏埔、义容镇,累 计查明资源储量(矿石量)130441.76 千吨,其中广东天高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铁矿 7966.04 万吨,规模达中型,紫金县宝山嶂铁矿规模达中型。铅锌多金属矿:属本县优势矿产,经地质工作评价的有矿产地 2处,分布在好义镇紫金县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铅锌矿和紫金县苏石坑铅锌矿,累 计查明资源储量(铅金属量)7.61 万吨,锌金属量 0.98 万吨,规模均为小型。钛:经地质工作评价的矿产地 1 处,即临江钛铁
8、矿砂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钛铁矿砂矿)108.13 万吨,规模达大型,矿床类型为风化残积型砂矿床。钨:钨矿产地 3 处,分布在凤安、柏埔、南岭镇,累计查明资源储量(WO 3 量) 0.22 吨,规模均为小型。锡:属本县优势矿种,有矿产地 7 处,主要分布在水墩、敬梓、义容等镇,其中 资源储量规模达中型的紫金县铁嶂锡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锡金属量)2.76 万吨,矿床类型为锡石硫化物脉状矿床。铌钽:主要为中坝白石坑铌钽矿,为花岗岩风化壳矿床,规模达到中型,铌钽铁矿矿 物含量 140 克/立方米。(3)非金属矿产本县非金属矿产主要有高岭土、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等,其次为陶瓷土、建筑用砂岩等。
9、4高岭土:属本县优势矿种,有矿产地 9 处,主要分布在苏区、中坝、龙窝、黄塘等 镇,累 计查 明资源储量 6152.37 千吨。储量丰富,质量较好,可作为发 展家用陶瓷制品、建材等工业的资源依托。建筑用花岗岩:矿产地共 14 处,分布范围广,资源储量丰富,查明资源储量 14544.18 千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矿产地共 5 处,花色品种较好、经济价值较高,共查明资源储量 16006.23 千立方米。陶瓷土:矿产地共 3 处,分布在中坝、苏区、附城镇,查明资源储量 2845.2 千吨, 矿石质量较好,可作为陶瓷用原料。其它非金属矿:除上述 4 种主要非金属矿产外,其它尚有玻璃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岩
10、、玻璃用脉石英、砂页岩、建筑用闪长岩等,矿产地 7 处。(4)水气矿产查明矿泉水资源矿产地 2 处,即广东省紫金县金鹅温泉投资有限公司九和 ZK2 井矿泉水和下水墩矿泉水,总 允许开采量 202.8 立方米/ 日,规模小型。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截止 2015 年底,完成 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120 万水文地质调查、 120 万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远景区划、110 万紫金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除临江、古竹镇,全县已完成 1:5 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面积 3213.9 平方公里, 1:5 万区域地 质调查四个图幅。矿产勘5查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评价了 63 多处矿
11、产地。铁矿勘查成果最为突出,先后探明宝山嶂铁矿、广东天高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铁矿等一批中型铁矿床,成为省内重要的铁矿资源基地。全县登记探矿权总数 32 个。勘查矿种包括铜、铅、锌、锡、钼、金、银、 铌钽、萤石、地 热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2015 年 12 月底,紫金县矿业总产值 16345.52 万元。全县现有登记采矿权 38 个。其中有效期限内采矿权:金属矿产 3 个,非金属矿产34 个、地热 水矿产 1 个;大型矿山 1 个,占有效期限内矿山总数的2.63%;中型 矿山 9 个,占有效期限内矿山总 数的 23.68%;开采矿种13 种,主要有铁矿、 铅锌矿、玻璃用脉石英、陶瓷土、建筑用花岗
12、岩等;主要非金属、能源矿产年开采量:建筑用花岗 岩 452.81 千立方米、高岭土 55.40 千吨、饰面用花岗岩 10.13 千立方米、地热水 1800 立方米/日。(二)第二轮规划实施成效自紫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15 年)颁布实施以来,对紫金县矿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紫金县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第二轮规划,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促进矿业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严 格执行广东省河源市矿业权设置方案(2011-2015 年),县级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全面实行全国统一配号登记发证。1、地质勘查规范有序,成果显著贯彻实施广东省
13、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地质工作多元6化投入格局基本形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勘查。其中,2015 年底“广东天高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山 铁矿”查明铁资源储量 79660.44 千吨,规模达中型。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稳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工作日趋重视,落 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有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全县累计投入资金 1348 万元,完成矿山治理面积 68 公顷。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3、依法行政, 矿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矿山开采秩序基本好转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加强资源储量的评审、备
14、案、登记和统计工作。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监督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产开发利用,准确掌握矿山开采的实际状况。通过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重点集中整治与全面规范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县、 镇组织了多次打击偷采行动,对全县非法采矿矿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建立监管台账,防止非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乱采滥挖的无序开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矿产开采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建立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 护全面纳入规划管理,切实落实规划,依法依规进行矿政管理的意识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实行非金属矿产开采县级管理宏
15、观调控政策,采石场采矿权投放控制在 19 个总量指标之内。推进矿业7权交易规范化建设,实行新立矿业权挂牌出让网上公开交易,新立采矿权全部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三)形势与要求随着紫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对地 质工作的服务领域、资源开发的结构和布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1、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进一步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为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立足紫金资源优势,以新一 轮技术改造为抓手,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创产业发展新优势。地 质工作要找准切入点,拓展
16、地质工作服务领域,一方面要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另一方面要加强环境地质、水文地质、旅游地质、 农业地质等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以转型谋出路,以改革谋发展,在服 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彰显地质工作的基础性作用。2、适应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坚持“保护性开采、增值性开发、高效性利用 ”原则,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资源深度利用。充分利用铁、铅锌等矿石资源优势,推动现有的天高矿业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使新型矿业经济多元发展。依托高岭土等瓷土资源优势,做大做优高岭土等资源型产业。推进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实行集约规模开发,打造产业集群,促进矿业经济发展。83、加强矿山生态
17、文明建设,发展绿色矿业是矿业发展的新挑战虽然近年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较好成效。但由于长期的粗放式开发,历 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依然存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环境保护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建 设绿色矿山,是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任务。4、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矿政管理体制机制受矿业经济下行的影响,矿山企业经营困难,发展动力不足。同时, 资源环 境约束趋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矿产资源管理深层次矛盾亟待解决。要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构建现代矿业市场体系,理顺资源开发经济调节和利益分配机制,激发矿业活力动力。依靠方法创新
18、和先进科技的运用,形成完善、系统 、科学的 监 控体系,有效提升 资源管理水平,维护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 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 发展理念,立足紫9金是林业生态县、革命老区县、山区贫困县的基本县情,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县城,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导,落实省市县级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部署
19、,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注重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融合,以绿色发展理念统领资源开发,不断提升矿业发展质量,推动紫金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基础和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以紫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导向,以主体功能区划和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为依托,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结合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促进矿业经济与区域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坚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强化红线意识。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出发,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布局与各种环境保护区的关系,
20、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功能分区,指导勘查开发活动有序开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绿色发展理念,在绿色中求发展,以发展促绿色,要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县为抓手,健全绿色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产业,培育绿 色文化,打造绿色品牌, 实现全县 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矿10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体制机制建设,最大限度的降低矿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坚持保护资源合理开发贯彻集约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矿产资源开发方针,依靠科技创新和先
21、进技术,加快转型升级,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市场为导向, 发挥政策宏观调控作用,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合理调整开发结构、 规模和时序。发展矿业循环经济,落实矿产资源保护措施,提高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行为。发挥行政推动和服务功能,以矿业权设置、投放 调控手段,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重点和方向。注重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网络管理系统,提高 矿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2020 年规划目标1、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有序推
22、进,取得新成效。到 2020 年,完成 15 万区域地质调查 242 平方公里,15 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413 平方公里。并明确县级协调、监督、服 务 以及组织的区别,落实省、市级规划确定的相关工作,做好相关监督服务以及县域矿产资源管理组织协调、 监督、 实施和服务工作。112、推进大型矿山新项目建设,矿业经济再上新台阶。适时推进御临门温泉、宝山铁矿等大中型矿山建设。建成 12 个年产 60 万吨以上的中型铁矿生产矿山,12 个年产量 20 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地热水旅游休闲基地。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规模更加合理,预期到 2020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50
23、 个以内,采石场总量不超过 19 个。主要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平均水平。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 90%以上。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得到加强,转型升级驱动绿色矿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生产工艺流程不断改进和优化,资源得到循环利用,节能降耗, “三废”达标排放等成效显著。完成县域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探索县级绿色矿山建设: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预期建成 12 个绿色矿山,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规划期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21
24、9.37公顷。2025 年展望目标矿山总数控制在 46 个以内,采石场总数控制在 15 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28.26%以上;预计建成 13 个绿色矿山。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逐步提高,基础地质信息持续更新,重要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地质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更加融合。建立起规12模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科学合理、绿色环保的现代矿业开发体系。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 对县级审批发证的非金属矿产等矿产实行集约开发,不断提升开发质量和环境保护水平。集约化规模化合理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砖瓦用砂页岩等经济建设急需的矿产资
25、源,适度开发陶瓷土、高岭土,推进开发过程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根据“河源市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经济发展专栏 2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治理主要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年指标 属性15 万区域地质调查 平方千米 242 预期性15 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平方千米 413 预期性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个 2 预期性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新增资源储量 锡 吨 27000 预期性矿业经济发展 矿业产值 亿元 1.5 预期性矿山数量 个 50 预期性采石场数量 个 19 预期性大中型矿山比例 % 24 预期性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90 约束性矿产资源开发与绿色矿
26、业发展绿色矿山数量/比例 个/% 12/24 预期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率 % 100 约束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219.37 预期性13与环境保护要求、矿产资源特点、现有开发利用状况等因素,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划分为禁止开采区、限制勘查区两类。禁止开采区将各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遗 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严 格控制区和生态公益林等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区域列为禁止开采区,共 20 处,面积 367.53 平方千米。规划期内,当相关部门对其设立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依法做出调整时,规划的禁止
27、开采区应相应做出调整。在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居民地、天然气管道和重要流域、水库等附近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矿业权。对已有开发项目要根据矿种、持证 年限及对保护区的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项目,在维护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已设的采矿权,应配合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撤出方案,对于不影响禁止开采区主体功能的新设采矿权,在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再予申报。限制勘查区落实市级规划的禁止开采区划定为限制勘查区,实行严格的勘查准入。限制勘查区内除对生态环境影
28、响小的地热水、矿泉水勘查外,不再新设其他矿种的勘查区。对财政全额出资勘查的原有项目,待其14勘查结束后,成果直接纳入矿产地储备,并严格做好矿产地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对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离子型稀土矿产,实施限制性勘查,勘查应 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导向,按照构建区域资源优势、勘查开发定位、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的要求,对矿业发展进行区域布局。紫金县发展定位及方向为:山区生态发展示范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广 东温泉生态旅游度假首选地;针对产业布局,合理重点开发利用矿泉水、地热水等矿产;适度开发有色金属及非金属矿种。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矿产资源分
29、布特点和相关产业空间布局,落实省市级规划部署,做好省市级重点勘查区、国家规划矿区、离子型稀土专项勘查区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重点勘查区根据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资源潜力、全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紫金中坝铜多金属矿勘查区为重点勘查区,以国家重点战略性矿产铜矿等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地质找矿运行机制,利用财政资金开展前期工作,引导商业资金开展后续勘查,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国家规划矿区落实河源敬梓稀土矿区等 1 个国家规划矿区的建设,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实 行统一规划,优化勘查开发布局,加强矿区勘查开发秩序15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措施。对稀土资源开采应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年度
30、开采量规划。离子型稀土专项勘查区落实省级规划部署,将河源敬梓稀土矿区、紫金县柏埔勘查区、紫金县黄塘勘查区 3 个区域划定为离子型稀土专项勘查区。原则上专项勘查区勘查的主矿种应为离子型稀土矿,勘查实施主体应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禁止其他矿种及其他主体在区内进行勘查。已初步论证存在其他矿种的,应以稀土为主矿种进行综合勘查,勘查主体必须符合离子型稀土矿勘查相关要求。(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矿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重点是调整矿山规模结构,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向集中开采区聚集,严格限制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破坏环境的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预期到
31、2020 年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达到24%以上。重点推进具有大中型矿产资源储 量规模的铁矿、高岭土、建筑用用花岗岩等矿产地开发,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有效聚集,保障矿山建设必要的用地需求,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加强矿山开采技术研究与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广多金属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工艺流程,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强化资 源综合利用,改进和优化采选工艺,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16促进铁矿石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低品位铁矿石选矿和伴生有益组分回收利用研究,开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发展壮大新型矿
32、业经济,形成资源产业新优势。努力提高非金属矿产精加工水平和集约化程度,增加矿产品附加值,同时注重矿产开发的综合利用,循环 利用,减少“ 三废”排放。到规划期末,全县矿山“三率” 水平达标率达到 90%以上。四、严格规范县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严格规范县级审批发证的小型非金属矿产的开发管理。根据本县矿产资源市场需求,以及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的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充分发挥矿业权投放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市场配置资源,合理管控矿业权投放时序和数量,使矿业权总量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预期到 2020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50 个以内。对采石场实行采矿权总
33、量控制,落实上级规划分配的县级发证采石场指标,紫金 县采石场总数动态控制在 19 个。采矿权投放应以不突破矿山总数和采石场总数为原则,实行退出与投放动态平衡管理机制。(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根据资源分布、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建设需求,划定集中开采区。集中开采区拟划定柏埔建筑用花岗岩 1 个集中开采区,拟设采矿权 5 个,查17明资源储量 2164.28 千立方米。集中开采区内应控制矿山设置数量,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为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向集中开采区聚集,形成规模化开采,开发过程能够有效
34、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业权投放数量和时序给予优先安排。(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规模准入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准入标准。新建非金属矿山应在符合最低生产建设规模要求的基础上,实行规模开采、集约节约开发。新建建筑用石料矿山生产规模应不低于 20 万立方米/年,允许在偏远地区设置少量小型石料矿山,以满足当地需求。空间准入建筑用花岗岩等石料矿产开发项目应主要部署在集中开采区内,适度控制区内矿山数量。严格控制集中开采区外小型石料矿山数量。涉及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先行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许可手续。石料矿山开发项目选址应避免与重要交通线、重要水系保护区域发生冲突,以保护沿线自然景观和生态环
35、境。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或者 1 公里范围,大江大河大水库两侧第一重山或者 1 公里范围禁止采石。开发利用准入开发利用方案应充分体现对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对可以18整体开发的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山体,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平移式开采,最大限度地减少终采边坡的面积。环境准入严格环境准入制度。矿山开发项目应符合所在规划区域的环境承载力要求,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明确矿山“三废”达标排放要求。 矿山企业应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估和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及能力,有效防控新的污染源。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安全准入对新建、扩建和延续开
36、采矿山的开采方式、生产工艺进行安全评估,其必须 符合国家和省现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落 实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技术人员和管理职责。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必须依法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规划准入新建矿山应设立于规划划定的开采区块或集中开采区内。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的原则,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新建矿山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准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实现管理规范化、开采方式科学化、采矿作业清洁化、废料排放无害化、19矿区环境优良化、社区和谐化。
37、生产矿山应按照“ 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貌景观修复、植被绿化、人造景观和土地复垦等保护措施。贯彻“开发与 环境保护 并重,环境优先,预防 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 针,科学有序推 进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治理工作。首先解决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不清的问题,优先安排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预测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划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落实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5-2020年), 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完成主要矿山分布区地质环境治理部署,对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38、垦方案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 ,并达到 预期目标。对历史遗留的闭坑和废弃矿山,要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治理恢复方案和实施计划。到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治,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切实做好矿山复绿工作,矿山业主要严格执行广东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 发中保护”、 “谁开发、谁保护、谁 破坏、 谁治理 ”、“边开采、边复绿” 的原则和要求,切实做好矿山复绿工作,及时修复受损地块,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监测关键指标要及时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完善
39、地 质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明确监测工作责任,建立矿山地20质环境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729号),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实行动态化监管措施,促使矿山企业真正履行矿山环境与生态修复责任。落实关于印发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6154 号)于 2018 年 6 月底前形成县级矿山地质详细调查报告,12 月底前完成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并报省、市有关主管部门。(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明确各区矿
40、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和工作安排。规划期内本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广东省紫金县宝山矿业开发公司铁矿 1 个矿山,需治理面积 39 公顷。以紫金县上义镇招元庵角石场、紫金县黄坭夹矿区高岭土矿、紫金县附城镇横径散滩矿区萤石矿、紫金县龙窝镇国兴石料场、紫金县腾飞瓷土矿开采场、紫金县猫眼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紫金县乌石镇中澄瓷土开采场等 16 个矿山作为其他一般治理项目,需治理面积180.37 公顷。根据项目治理难度、轻重缓急和资金能力,制定计划,分步实施,推动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各项目应严格按照治理恢复方案制定的治理目标、进度安排、工程概算完成实施
41、,由县国土资21源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和监督。(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的方针,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准入。 坚持“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 护” 的原则,以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的总要求,构建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实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制度,未按方案要求进行的,采 矿权到期后,不予办理延续手续,并依法要求监督其整改治理。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新建(在建)矿山企业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生产矿山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快还旧账、不欠新 账。 历史
42、 遗留由政府强制关闭的治理整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由政府承担治理责任。拓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渠道,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投入融资机制。按照“ 企业所有、政府监管、 专 款专用”的要求,真正 发挥保证金制度在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中的促进作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 则,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收益分配制度。 试行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享受余留资源开发;鼓励开发式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景观资源、旅游资源开发相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收益给予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要因地制宜,适者推广,充22
43、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步伐。全面掌握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分布情况,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治理提供依据。建立财政专项,统筹安排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矿山地质环境信息实行动态监测,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积极构建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协调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结合紫金县绿色矿业发展目标、任务,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出发,重点从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严格环境保护、节 能减排、 矿 山科学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出台针对不同矿
44、种、不同时段的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标准。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应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对 生产矿山,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作出全面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到 2020 年,全县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管理,新建23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预期建成 12 个绿色矿山。基本建立分区域、分矿种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形
45、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建立和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对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逐步建立激励制度,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绿色矿山择优进行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 境保护、 节 能减排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企业,或限时达标、或依法退出。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管理,逐步形成有利于绿色矿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助、企业主体、社会 监督、共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切实落实矿山企业责任
46、义务,形成与矿山企业齐抓共管局面。将区内现有矿山按矿种、开采方式、治理内容分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制定阶段工作目标,分步实施,并分解落实到实施和监督责任主体。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 、开 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 领和 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探索绿色矿山建设从税收、矿业权出让、财政资金支持、资源配置倾斜等多方面进行激励,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县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绿色矿业发展新动力。在 12 年内建成 1 个绿色矿山示范点,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矿24山绿色建设标准,力争在本规划期末建成 12 个绿色矿山的目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
47、突出政策引导、规划落实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矿山企业应明确绿色矿业发展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程安排和保障措施,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共同构建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七、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矿业权设置区划是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和规模开发的调控手段和抓手。要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资源储量规模、勘 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技 术经济 条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划分出指导矿业权合理投放的空间单元。按照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要求,区分高风险(第一类矿产)、低风险(第二类矿产)和无风险(第三类矿产)矿产类别,合理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指
48、导矿业权有序投放。(一)探矿权设置区划探矿权设置区划总体要求:第一类矿产,原则上不具体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如果勘查工作基础能够满足划分条件,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第二类矿产(包括地热、矿泉水),全部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第三类矿产,不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对于已有探矿权,直接划定勘查区块。全县已登记探矿权 32 个:有效期限内探矿权 24 个,有效期限外探矿权 8 个。拟设置探矿权 39 个:均为第一类矿产,勘查矿种包括铜、铅锌、25钼、稀土矿等;已设探矿权保留 32 个、空白区新设 7 个。专栏 3 探矿权设置一览 表设置类型矿种空白区新设 已设探矿权保留合计 备注地热 0 1 1铜 1 6 7铅 0 9
49、 9铅锌 2 6 8铝 1 0 1锡 0 3 3钼 0 3 3金 0 1 1银 0 1 1铌钽 0 1 1稀土 3 0 3萤石 0 1 1合计 7 32 39(二)采矿权设置区划采矿权设置区划总体要求:第一类矿产,详查及以上程度的探矿权项目,划定开采规划区块。第二类矿产(包括地热、矿泉水),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的同时划定开采区块。第三类矿产,根据资源分布、市场需求,以及环保和林业等相关要求,划定集中开采区,作为采矿权设置的重点区;在集中开采区外,适当划定少量开采规划区块;集中开采区内石料矿产采矿权区之间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两矿区边界距离不得小于 300 米。对已有采矿权,直接划定开采规划区块。26全县已登记采矿权 38 个:有效期限内采矿权 32 个,有效期限外采矿权 6 个。全县拟设置采矿权 63 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