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subtitle style* 1LOGOv能源管理和节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3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4节约用电管理办法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05年 3月 1日起施行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制定本办法。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
2、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总则)v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能源效率标识 ,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v 第三条 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以下简称 目录 ),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v ( 4、 5) 列入 目录 的
3、产品 :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备案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 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总则) v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 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的建立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源效率标识的使用实施 监督检查 。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 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
4、) v 第八条 能源效率标识的名称为 “中国能效标识 ”(英文名称为 China Energy Label),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二)产品规格型号;(三)能源效率等级;(四)能源消耗量;(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v 第九条 列入 目录 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源效率等级。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 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 )v( 11-13)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能源效率标识之日起 30日内,向授权机构备案能源效率
5、标识内容发生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对产品的能源效率指标发生争议? 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并以其检测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 授权机构应当定期公告备案信息,并对生产者和进口商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进行 核验 。 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监督管理)v要求( 15-19) :生产者、进口商、 销售者 、 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 、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v第二十条 列入 目录 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检部门举报。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检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6、Company Logo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罚 则 )v第二十二条 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检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相关处罚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伪造、冒用、隐匿能源效率标识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Company Logo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 )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
7、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Company Logo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v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节能v监督管理 ,制定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3-6)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ompany Logo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v第七条 鼓励 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v第八
8、条 鼓励 发展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v第九条 国家 鼓励 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分享节能改造的收益; 鼓励 研究制定本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办法和相关激励政策。Company Logo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v第十二条 采用集中采暖制冷方式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设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和用能计量设施,逐步实行基本冷热价和计量冷热价共同构成的两部制用能 价格制度 。v职能( 13-21): 供热单位、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 从事建筑节能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 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Company Logo民用建筑节能管
9、理办法v惩罚细则( 22-28) :超过能源消耗指标 ;擅自改变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措施,并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 5月 1日起施行 )v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10、环境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v 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经营规则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罚 则第五章 附 则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总 则 )v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再生资源 ,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v第三条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11、统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应当遵守本办法。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经营规则 )v( 6-8) 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 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如果备案事项发生变更 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经营规则 )v( 9-11) 生产性废旧金属 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v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 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
12、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 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 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 等方式。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 )v 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 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公安机关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
13、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罚 则 )v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予以处罚。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v 违反本办法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规定 v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
14、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ompany Logo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附 则 )v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 “生产性废旧金属 ”,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Company Logo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1991年 12月 25日起施行 )v为加强铁路节约能源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铁路节能工作适应生产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 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 、国家计委 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铁道部 铁路节约能源管理暂行细
15、则 ,特制定本办法。v颁布单位 : 铁道部 Company Logo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v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监测内容及程序第四章 节能监测机构的管理第五章 附则Company Logo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 总 则 )v第 2条 本办法所称 节能监测 是指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授权,经计量认证合格和监测职能审定批准的节能监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铁道部规定能源标准,对铁路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测、评价以及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等带有执法性质的节能管理活动。Company Logo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 机构与职责 )v第 3条 根据
16、铁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特点,铁路节能监测工作按照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的安排和部署,由铁道部节能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铁路局及铁道部各总公司节能主管部门 负责管理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节能监测工作。v( 4-6) 铁路设运输、工程、工业节能监测中心 Company Logo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 监测内容及程序)v 第 7条 节能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测、评价合理用热情况;2、检测、评价合理用电情况;3、检测、评价合理用油情况;4、检测、评价合理用水情况;5、协助有关部门对供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测;6、对在铁路部门使用社会上销售的节能产品的耗能指标进行检测和抽查、验证;7、协同产品质
17、检部门对用能产品的能耗及产品能耗有关的工艺、设备、网络等技术性能的检测、评价。Company Logo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 监测内容及程序)v第 8条 节能监测机构对被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时,要严格执行节能监测技术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v第 9条 铁路用能单位应认真接受铁道部节能主管部门安排的节能监测。节能监测分综合监测和单项监测。 v( 10-11) 被监测单位向节能监测中心(站)提供与监测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监测工作完成后,监测机构一般应在两周内(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向被监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不合格? 警告并限期整改 复测 Company Logo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节能监测机构的管理)v第 15条 节能监测机构须按有关认证审定办法要求,经认证审定考核合格后,由上级节能主管部门批准,发给证书,方能施行其节能监测职能。v第 16条 节能监测中心(站)实行 主任(站长)负责制 。 v第 20条 节能监测机构从事监测时,按收费标准收取监测仪器设备折旧费、材料费和劳务费。Company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