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国五条各地细则,一、北京新国五条内容,一、13年调控目标: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1、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自本通知下发次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2、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暂停网上签约,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
2、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
3、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年底前,各区县要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来京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入住家庭后顾之忧。 五、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发布。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引导。继续总结完善本市价格引导经验,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一、上海新国五条内容,一、13年调控目标:明确2
4、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根据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物价水平,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1、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2、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3、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实行效果监测和评估,做好预案,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
5、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4、税务、房屋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全力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要细化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供应政策,合理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供应范围。优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工作,完善两代及以上成年人复合家庭住房面积核查口径
6、。 五、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等规定。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依法严厉查处。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走势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解读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一、重庆新国五条内容,一、13年调控目标:即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同时,为确保区县商品住房价格稳定,通知要求主城区以外区县于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域房价控制目标。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不得力的区县,市政府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在加强普通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方面,重庆市将在每年一季度公布全市各区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将达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以上,并严格限制容积率小于的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同时,将合理安排出让时序和选择出让区域,引导楼面地价不超过当期房价的。 三、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
8、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计征。对在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将继续执行房产税政策。 四、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优先满足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的贷款需求。同时,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当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应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9、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五、在强化商品住房市场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捂盘惜售、虚假交易、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将采取暂停预售、降低开发资质、停止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等惩处措施。,一、天津新国五条内容,一、13年调控目标: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保持住房价格稳定,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1、包括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初审,对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进行核查,对各类证明材料或住房套数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居民家庭限制其购房;2、严格购房家
10、庭资格复核,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住房权属转移登记时,要对购房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3、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进一步强化对借款人资质和信用的审查,不得违规发放贷款。4、对出售自有住房,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广东新国五条内容,一、13年调控目标:
11、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
12、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一、西安新国五条内容,一、13年调控目标:按照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的要求,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13、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确保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二、其他重点细则: 1、西安市2013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为13052.757亩,已分解到各区县、开发区。 2、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我市提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确保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一、其他城市调控,济南:13年调控目标: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武汉:13年调控目标: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贵阳:13年调控目标: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贵阳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大连:13年调控目标:为稳定房屋价格,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我市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以国家统计部门权威发布的统计指标为依据”。 合肥:13年调控目标:进一步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增加有效供应,防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确保2013年全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名义增幅减去CPI)。,The End,大德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