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辐射法律法规汇总2011-11-28.ppt

上传人:fmgc7290 文档编号:4416151 上传时间:2018-12-28 格式:PPT 页数:115 大小:2.2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辐射法律法规汇总2011-11-28.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15页
辐射法律法规汇总2011-11-28.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15页
辐射法律法规汇总2011-11-28.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15页
辐射法律法规汇总2011-11-28.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15页
辐射法律法规汇总2011-11-28.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辐射安全和防护法律法规,简介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顾群,2011-11-29,中级培训班,2,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负责全省辐射安全监管。 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审批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移、转让 组织辐射安全监管检查,2011-11-29,中级培训班,3,2000年成立 在岗 人 胡乾柱 处长 江智华 调研员 0551-2376800 顾 群 副处长 13966684344 龚 智 副主任科员0551-2376698 陆一鸣 副主任科员0551-2376698,2011-11-29,中级培训班,4,我国辐射安全和防护的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

2、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放射性废弃物处置条例(待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标准、导则,2011-11-29,中级培训班,5,辐射防护标准 1、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2、 放射源保安(国际原子能组织) 3、 GB 91331995 放射性废物分类 4、 GB 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5

3、、 GB 118062004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6、 GB4075-2003 密封放射源 一般要求和分级 7、 GB 40761983 密封放射源一般规定,2011-11-29,中级培训班,6,主要监测方法标准,1、HJ/T61-200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GB/T14583-93 环境地表 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3、GB/T14056-93 表面污染测定 第一部分 发射体(最大 能量大于0.15MeV) 和 发射体 4、GB 102641988 个人和环境监测用热释光剂量测量规范 5、GB8998-88 环境热释光剂量计及其使用方法 6、GB/T 172301998 放射性物质安

4、全运输货包的泄漏检验 7、GB/T 158491995 密封放射源的泄漏检验方法 8、GBZ 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9、GBZ 129-2002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10、GBZ 137-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11、GBZ 138-2002 医用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12、GBZ 141-2002 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 13、GBZ/T 148-2002 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 中子剂量计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 14、GBZ/T 1502002 工业X 射线探伤防护监测规范 15、GBZ 166-2005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

5、测规范 16、GBZ 186-2007 乳腺X 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17、GBZ 187-2007 计算机X 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2011-11-29,中级培训班,7,主要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13-2006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核子秤料位仪 GBZ 114-2006 密封放射源及密封 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 12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 GBZ 175-2006 射线工业CT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工业探伤测井 GBZ 117-2006 工业 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 132-2002 工业 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 GBZ

6、 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 GBZ 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安保用设备 GBZ 127-2002 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 177-2006 便携式X 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2011-11-29,中级培训班,8,核医学科 GBZ 120-2006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 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GBZ 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 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

7、卫生防护标准 GBZ 178-2006 低能 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放射卫生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GB 16361-1996 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放射治疗科 GBZ 121-2002 后装 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 126-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 GBZ/T 152-2002 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标准 GBZ 161-2004 医用 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GBZ 168-2005 X、 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62-1996 体外射束放射治疗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影像科 GBZ 165-2005 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

8、卫生防护标准 GBZ/T 180-2006 医用X 射线CT 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GBZ 130-2002 医用 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 GBZ 131-2002 医用 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2011-11-29,中级培训班,9,GBZ 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 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 GBZ 174-2006 含发光涂料仪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6-2006 医用诊断X 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 GBZ 179-2006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GBZ/T 181-200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GBZ/T 1

9、82-2006 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 GBZ/T 183-2006 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 GBZ/T 184-2006 医用诊断X 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 GB 16349-1996 育龄妇女和孕妇的 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50-1996 儿童 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52-1996 一次性医疗用品 射线辐射灭菌标准 GB 16353-1996 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T 17589-1998 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影像质量保证检测规范 GB/T 17982-2000 核事故应急情况下公众受照剂量估算的模式和参数,2011-11-29,中级

10、培训班,10,我国辐射安全和防护的法规体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调整和规范我国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发生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以及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等活动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管。 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31号令环境保护部号令)细化和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安全许可的要求和审批程序, 以及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等活动的审批。 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1

11、8号令) 细化了安全和防护的要求,明确了个人剂量监测、人员培训、豁免、退役等规定,2011-11-29,中级培训班,11,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62号令)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11号令)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0 年第6 号令)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5号) 放射诊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46令),2011-11-29,中级培训班,1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卫生部46号令),2005年6月2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1月24日发布,2006年3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开展放

12、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放射治疗;(二)核医学;(三)介入放射学;(四)X射线影像诊断。 规定了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条件,申请材料,核准时限,放射治疗安全和质量控制等 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2011-11-29,中级培训班,13,放射源全过程管理,放射

13、源生产,含源设备生产,放射源、设备销售,设备使用,放射源贮存,2011-11-29,中级培训班,14,射线装置的管理,X射线管生产,射线装置生产,射线装置销售,射线装置使用,射线装置销毁,2011-11-29,中级培训班,15,449号令第4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类、类、类、类、类, 将射线装置分为类、类、类 开放工作场所分为甲级、乙级、丙级,2011-11-29,中级培训班,16,许可证核发,2011-11-29,中级培训班,17,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写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放射

14、源和射线装置购买使用,放污法第29条规定,449号令19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18,核技术应用项目的管理流程,试运行三个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监控设备安装 项目土建施工,,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环保验收,正式运行,购买放射源或射线装置,2011-11-29,中级培训班,19,项目运行后的管理,项目验收,监督性检查,事先通知,临时检查,自我内部监控或监测检查,年度评估报告,委托监测 环境和个人计量,项目退役,核技术应用单位,政府监管部门,人员培训,2011-11-29,中级培训班,2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颁发安全许可证前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

15、、表由有资质单位编写,登记表由单位自行编制。 要把好安全和环境关,必须把好环评关。 辐射单位环评文件,可由有甲和乙级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写。 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活动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1-11-29,中级培训班,21,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销售、使用类放射源的 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2011-11-29,中级培训班,22,我省辐射环评资质单位,根据总局26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评价范围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1个小类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2个小类 编制报告书,需持核工业类别的单位,编制报告表持有特殊项目,登记表可以由企业自行填写 名录在 安徽省环境保

16、护局网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 环境评价管理,2011-11-29,中级培训班,23,我主要辐射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只能做报告表,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凌壮站长0551-280809 六安科环环境工程公司 赵立武 工程师0564-3335873 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程小泉 主任0551-2290168、67 安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唐琪虎 05565029209 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卢韦娣 0551-2864885 广东核力工程勘探设计院 杨小娟0551-4460650,2011-11-29,中级培训班,2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要求,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17、的生产、销售、使用规模进行评价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编制或者填报 还应当包括对辐射工作单位从事相应辐射活动的技术能力、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进行评价的内容,2011-11-29,中级培训班,25,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下列辐射工作单位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销售、使用类、类、类、类放射源的 生产、销售、使用类、类射线装置的 乙级、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2011-11-29,中级培训班,26,许可证审批权的委托,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环保部门审批颁发许可证。 环保部可以将审批权委托省级。我厅2007年1月已得到原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审批核发医用类放射源的许可证审批。 省级可以将省级审批权

18、委托市级,或直接委托给县级。但不能逐级向下委托。目前合肥、马鞍山、铜陵、安庆接受省厅委托 委托审批,责任仍然属于委托方,2011-11-29,中级培训班,27,其他不核发许可证的情况,449号令第六十二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449号令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的单位,5年内不得申请领取许可证。,2011-11-29,中级培训班,28,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核发,变更,延续,注销,法人或地址变化,5年有效期满,重新申领,新改扩,不再从事辐

19、射工作、完成退役,部分终止 辐射工作,2011-11-29,中级培训班,29,第十一条持证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2011-11-29,中级培训班,30,注销和部分变更,449号令第十四条持证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

20、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辐射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1-11-29,中级培训班,31,重新申领许可证,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一)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二)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

21、场所的。,2011-11-29,中级培训班,32,放射源的管理,2011-11-29,中级培训班,33,放射源编码,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并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统一编码。 2004年底前生产的放射源,我省目前由各市环境保护局编码。,2011-11-29,中级培训班,34,放射源编码,第12位:国内生产的放射源,为生产单位代码;国外生产的,为生产国家代码 第34位:为出厂年份 第56位:为核素代码 第711位:为产品序列号 第12位:出厂时放射源类别 ,分为、类源,分别填写1、2、3、4、5,不清楚的填写N。放射源分类见国家环境

22、保护总局2005年第62号公告。,2011-11-29,中级培训班,35,生产企业代码,国内生产单位不清为00,国外生产单位不清为ZZ。 国内生产单位代码表 代码 生 产 单 位 01 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02 中核甘肃华原企业总公司 03 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04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05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06 中国同位素公司 国外生产国家代码:加拿大 CA,俄罗斯联邦RU,美国US,法国FR,德国DE,英国GB,2011-11-29,中级培训班,36,核素代码,第56位:为核素代码。2005年1月1日前出厂的放射源且不清楚核素的,填写NN。 半衰期在60天以下

23、的放射源不编码,如:P-32,Mo-99, Pd-103,I-125, I-131,Au-198, 只登记备案即可。,2011-11-29,中级培训班,37,国家核技术应用管理系统,企业端申报系统http:/ 政务端监管系统,国家省市县环保部门、国家以及省级公安卫生部门,通过VPN连接,我们经常更新,目前VPNClient-huanbao-5.0.6.0-2in1 VPN英文全称是“Virtual Private Network”,翻译过来就是“虚拟专用网络”。vpn被定义为通过一个公用网络(通常是因特网)建立一个临时的、安全的连接,是一条穿过混乱的公用网络的安全、稳定隧道。使用这条隧道可以对

24、数据进行几倍加密达到安全使用互联网的目的。,2011-11-29,中级培训班,38,放射源转让,转让放射性同位素,指放射源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购买、赠送、租借等。 由转入单位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44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出、转入单位应当在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分别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2011-11-29,中级培训班,39,放射源转移,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需要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应当持许可证复印件向使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25、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使用地点发生变化,放射源使用单位不变。,2011-11-29,中级培训班,40,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使用的要求,2011-11-29,中级培训班,41,放射性污染防治总体要求,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负责本单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承担责任。(放污法第十二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449号令第二十七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42,放射源安全保卫的要求,有源单位应当建立健

26、全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污法第三十三条)应急制度 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和事故应急计划或应急措施,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责令停产,2-10万元罚款;(放污法第五十五条二款) 不按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放射性事故,2-10万元罚款;(放污法第五十五条三款),2011-11-29,中级培训班,43,预防原则,必须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预防发生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各类事故,避免放射性污染危害。 (放污法第十三条),

27、2011-11-29,中级培训班,44,放射源使用的要求,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其贮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放污法第三十一条、449号令第三十五条) 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层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449号令第三十五条),2011-11-29,中级

28、培训班,45,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449号令第三十四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46,放射性标志设置地点,设备、场所、运输工具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污法第十六条)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

29、,应当一并设置。(449号令第三十四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47,不设置标志、标识的处罚,放污法第五十五条一款不按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责令停产,2-10万元罚款; 449号令第六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2011-11-

30、29,中级培训班,48,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性标识:背景为黄色,正三角形边框及电离辐射标志图形均为黑色,正三角形外边a1=0.034L,内边a2=0.700a1,L为观察距离。 中文警示说明“当心电离辐射”用黑色粗等线体字。 标志=标识+中文警示说明,2011-11-29,中级培训班,49,新的辐射警示标志,2011-11-29,中级培训班,50,2007年2月15日一个新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出台,以作为传统的三角三叶形国际辐射标志的补充。该标志由辐射波、骷髅头加交叉的股骨图形以及一个奔跑的人形组成。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启用上述新标志是帮助减少大型辐射源事故性照

31、射造成的不必要死亡和严重伤害。新标志旨在警示任何地方的任何人注意靠近大型电离辐射源的潜在危险,这是在全世界11个国家实施的一个为期五年的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目的是确保其“危险-远离”的信息非常清晰,并为所有人所理解。,人员的要求和权利,2011-11-29,中级培训班,52,人员确定,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辐射工作人员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 建立辐射放射工作人员鉴别体系,及时更新人员名册 人员的权利培训(再培训)、体检(岗前、岗中、岗后)、个人剂量监测、休假、营养费 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

32、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卫生部55号令32条)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卫生部55号令31条) 医疗卫生单位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200427号)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卫生防疫人员实行卫生防疫津贴的通知 年月日 ()卫防字第号 ()财事字第号 ()劳总薪字第号 其他单位未见文件,2011-11-29,中级培训班,53,人员培训,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

33、(放污法第十三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449号令第二十八条)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环保部18号令第十七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 天。(卫生部55号令第七条),2011-11-29,中级

34、培训班,54,环保部关于培训的要求,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源、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操作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射线装置的工作人员以及单位的辐射防护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装置、设备和场所设计、安装、调试、倒源、维修以及其他与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环保部号令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中级以上辐射安全培训。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通过初级以上辐射安全培训。(环保部18号令第三十九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55,从

35、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一定条件(环保部18号令第十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进行评估,择优向社会推荐。(环保部18号令第二十条) 目前中级环保部推荐-苏州大学清华大学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等 我厅推荐在安徽初级培训中国科技大学核技术学院 高级班暂未开展,2011-11-29,中级培训班,56,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负责对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规定。取得高级别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需再接受低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 (环保部18号令第二十一条) 取得辐射安全培

36、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辐射安全再培训包括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辐射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反馈等内容。(环保部18号令第二十二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57,卫生部关于培训的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4 天。(卫生部55号令第七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 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 天。(卫生部55号令第八条)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放射工作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

37、和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和考核。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卫生部55号令第十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卫生部55号令第九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58,个人剂量监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49号令第二十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

38、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标准,对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环保部18号令第二十三条 )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 天,最长不应超过90 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卫生部55号令第十一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59,个人剂量档案,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

39、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存至辐射工作人员年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三十年。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和复制本人的个人剂量档案。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向新用人单位或者辐射工作人员本人提供个人剂量档案的复制件。(环保部18号令23条)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卫生部55号令第十二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

40、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卫生部55号令第十一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60,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不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一)具有保证个人剂量监测质量的设备、技术;(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其他条件。(环保部18号令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对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进行评估,择优向社会推荐。环境保护部定期对其推

41、荐的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进行监测质量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除名,并向社会公告。 (环保部18号令第二十五条)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卫生部55号令第十四条 ),2011-11-29,中级培训班,61,我省目前主要的个人监测机构,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陈传凯0551-2819803 安徽省疾病控制中心(CDC)肖勤0551-2863797 合肥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杜中0551

42、-5114742 合肥市疾病控制中心 方四新0551-2637912 蚌埠市疾病控制中心 0552-2042603 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 蒋兵0554-3624090蓝道尔辐射监测有限公司(在合肥有办事处) 李培培0551-4227722,13905518282,2011-11-29,中级培训班,62,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反馈要求,接受委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负责。接受委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单位出具监测报告,并将监测结果以书面和网上报送方式,直接报告委托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环保部18号令第二

43、十六条) 环境保护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数据库,并与卫生等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环保部18号令第二十七条)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 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55号令第十五条),2011-11-29,中级培训班,63,体检要求,第十八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

44、作。 第十九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第二十条 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第二十九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卫生部号令,2011-11-29,中级培训班,64,第二十二条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

45、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 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第二十四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 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放

46、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第二十六条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第二十七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第二十八条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

47、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2011-11-29,中级培训班,6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上岗前检查项目 1、必检项目 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 2、选检项目耳鼻喉科、视野(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 根据职业受照的性质、类型和工作人员健康损害状况选检。 卫生部号令附件 安徽疾控安医附院弋矶

48、山医院,2011-11-29,中级培训班,66,在岗期间检查项目1、必检项目 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胸部X线检查 2、选检项目心电图;腹部B超;甲状腺功能;血清睾丸酮;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痰细胞学检查和/或肺功能检查(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使用全身计数器进行体内放射性核素滞留量的检测(从事非密封源操作的人员) 离岗前检查项目 1、必检项目 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

49、、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 2、选检项目耳鼻喉科、视野(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使用全身计数器进行体内放射性核素滞留量的检测(从事非密封源操作的人员),放射性物品运输,2011-11-29,中级培训班,68,辐射源运输,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 (放污法第十五条) 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449号令第三十四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各国法律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